书城成功励志责任胜于能力全集
22359800000022

第22章 社会责任有多重(6)

教育责任,集中体现在学校中的学生身上,对于天真无邪的学生,老师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铸造新的灵魂,使之成为有益于社会的群体。对孩子负责就是要对孩子的品行与道德修养负责;对孩子的学习行为、方法与效率负责;对孩子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培养负责;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负责。而不是为了抓学习成绩却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眼睛近视了;童真没了;一脸疲惫替代了应有的朝气。江苏有一位很有名的校长曾经这样说过:“不让孩子吃不该吃的苦,不让孩子享不该享的福,这就是对孩子负责。”这句话点明了做有责任感老师的标准,老师必须认真体会其中的含义并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对孩子负责任,老师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是伟大的。

二是社会责任。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是把家庭美好的希望寄托给了学校,老师有责任把学生保护好、培养好。要以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学生的生命高于一切,保护学生是老师的天职;要以学生的成长为己任,要时刻提醒自己:老师是学生的榜样、模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是国家责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要求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这个转化工作主要依靠教育来承担,这是广大老师和教育工作者对民族、对未来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例如,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为了拯救落后的旧中国,抛弃高官厚禄宁守清贫,为教育奋斗终生。如今党和国家给了人民老师崇高的荣誉和良好的待遇,老师更应该为了“太阳底下最美好的事业”肩负起责任。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亿万个孩子就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老师只有从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高度去认识,教育才能真正地适应时代前进的要求,跟上世界变革的潮流。

对国家负责,要求我们老师的教育教学应该面向社会、着眼未来,坚持“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全体学生的发展,关注学生的终身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立志服务他人、报效祖国、造福人类。总之,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国家把未来交给老师,保护孩子,培育未来,就是老师最大的责任。作为老师,应该肩负起这种责任,即对孩子和社会、国家负责,做一名有责任感的老师。

17.公民是社会责任的践行者

公民作为个人,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但作为构成社会的一员,则承载着厚重的社会涵义。社会由公民组成,做一个好公民必须具备很多要素,诸如法律意识、道德修养、民主思想等等;但把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具体生活和工作中,却是一个好公民最重要的品格。

2008年,我国南方突如其来的一场雪灾和地震,在带来严重损失的同时,也考验着公民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媒体报道了抗灾过程中许多感人的事迹,不胜枚举的事例,大都很普通,做这些事情的也都是普通人,但却体现出一个个公民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人类总是在与自然的搏弈中寻求适应与和谐。社会对于自然的强势抗拒力,表现为两方面。一是能通过科技发明,借助物的力量战胜自然;二是能通过社会的组织和动员,借助人的力量战胜自然。然而,自然的变数有时不可预测,社会在猝不及防的自然灾害面前表现出受挫的脆弱性。因此,在与自然抗争中,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显得尤其重要。无论是表现强势的抗拒力,还是克服受挫的脆弱性,都需要公民超越独立行为主体的界限,从社会的整体境界寻求价值共识。五彩纷呈的社会矛盾丛生。人的生存利益千差万别,公民的价值取向各不相同。利益差别和价值冲突,使社会的隔阂难以避免,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磨擦是客观现实。公民有地位错落之分,也有觉悟高下之别,公民只有把自己融入社会,才能体验生命价值的意义。

首先,公民要树立社会参与意识。社会建设进展如何,与每个公民的生存利益息息相关。一个好公民不仅要通过社会经济的参与,获得生存的物质保障,而且还应通过参与,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

例如,年逾七旬的康春荣老人每天早晚两次铲除小招贴,一干就是13年;已近古稀的刘俊清老人在酷暑严寒中修补路面,坚持了10余载。她俩的事迹,除了带给人们敬佩和感动之情外,还有一种对公民意识的鞭策。

一位是退休工人,一位是农家妇女,康春荣和刘俊清都是最普通的公民。也正因为普通,她们的所作所为才特别令人感动。看到街面上乱贴的小招贴,康春荣觉得扎眼;看到有人在泥泞湿滑坑洼不平的路上摔倒,刘俊清心里着急。这是一份普通的情感,没有功利目的,所做的事情也不是她们的职务行为。而她们却觉得义不容辞,当成了自己的一份工作。在两位普通公民的身上,人们看到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公民意识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一个人要对自己生活的城市和家园有一种责任感,并要在行动中充分体现出来。康春荣和刘俊清就是这样的公民。她们在融入社会中,体验到了自己独特的价值。

其次,要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一种社会责任,它要求超越性别、年龄、职业、财富、地位和利益的鸿沟,视任何一个生命为价值实体,用关爱他人的热情来营造人间的温暖。再者,要奉献社会。具备奉献精神是衡量一个好公民的标准。在社会世俗化的今天,无私奉献似乎成为可敬而不可及的境界。其实不然。此次全国人民抗雪灾中涌现的许许多多感人事迹足以表明,奉献社会并不是一桩难事。现代社会,公民作为个人,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但作为构成社会的一员,则承载着厚重的社会涵义。社会由公民组成,做一个好公民必须具备很多要素,诸如法律意识、道德修养、民主思想等等;但把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具体生活和工作中,却是一个好公民最重要的品格。

社会需要公民的责任感,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是具体的,把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具体的生活和工作中,是一个好公民最重要的品格。因为公民核心价值的体现,是在其社会责任的承担方面。从个体层面来看,做一个好公民就应该向康春荣和刘俊清那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

18.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

现代医学事业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事业,它要求医院管理者不仅着眼于单个病人,而且着眼于整个人类的健康和社会利益,这就要求公立医院的管理者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及后代的责任,从更深、更广的层面上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国家举办公立医疗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因此,救死扶伤、满足患者的看病需求是公立医院的第一责任。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改变,公立医院职能也在不断扩大。医学服务形式从医疗型向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变,医学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或以人为中心转变。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院管理者必须从医学事业的高度认识自己对人类及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

现代医学事业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事业,它要求医院管理者不仅着眼于单个病人,而且着眼于整个人类的健康和社会利益,不仅要促进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而且要使医学科学成果所提供的益处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最为合理的使用,使人们潜在的健康保健需求得到开发。这就要求公立医院的管理者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及后代的道德责任,贯彻以人为本的道德原则,协调医疗、预防、保健、科研等各类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利益关系,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在传统思维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地发挥医院的功能,从更深、更广的层面上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第一,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需求。

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创办,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减免各种税收,政府对医院的要求是在其定价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因此,公立医院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努力解决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需求,要求公立医院在建设上,应当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人口计划来确定发展规模;在人才战略和技术发展方面,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引进、培养和稳定专业人才,根据自身的能力和区域定位,选择发展能够代表当地医疗技术水平的高新技术,以满足老百姓的医疗需求。

公立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接受政府监督,严格执行医院执业规定、技术准入规定、医务人员执业上岗规定和物价政策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医疗活动中合法经营,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病人提供适宜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平抑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

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是每一个公立医院管理者的基本责任,公立医院既要满足社会需求,又要保持医院的正常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医院应该在很大程度上要保持自身的健全发展,并把医院的健全发展放在比病人健康更为重要的位置。因为,一个组织体制和技术装备不能健全发展的医院,对于病人来说,也就由于不能保障医疗质量而得不到可靠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由此可见,医疗卫生机构应保持完整规模和先进水平的技术资产,以保证能够满足提供服务和促进发展的物质基础,保证公立医院整体功能与服务品质。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公立医院所承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同于其他行业,不是资产原有货币价值的保值增值,不能简单地沿用传统财务管理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概念,而应引入新的理念与概念。特别是随着政府、公立医院在卫生事业中的职责与作用的重新定位,决定了公立医院不是营利性组织,不允许出现趋利行为,政府对公立医院加大了专项投资与经常性的补助,这种补助的财政政策,不仅仅是货币的价值意义,更重要的是促使和保证公立医院保持公益性质,以适宜的医疗技术、较低的价格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政府的投入,公立医院服务资产的保值增值应转换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品牌的整体功能与价值,体现在减轻病人负担、塑造与保持政府责任与医院服务的形象上。

第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服务体系承担义务。

公立医院另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就是要为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服务体系承担义务,在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过程中,公立医院应该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在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医疗技术、培养基层医务人员方面承担必要的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类生活行为的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疾病,公立医院应随着疾病的变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提供预防、控制疾病的健康保健知识和科学生活、行为方式的普及与教育,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做出贡献。

第三,做好处置各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立医院是政府实现公共服务职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力军,在我国历年来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预防、控制、救治及宣传等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公立医院来承担。因此,客观上要求公立医院一定要做好处置各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培训人员,组建队伍,做好特殊药品以及必要设备的储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四,救助弱势人群。

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政府通过不同的社会公益组织来实施救助任务。公立医院是代表政府承担医疗救治责任的主体,公立医院应该在当地政府的规定和授权下,做好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公立医院应该正确使用救助弱势人群专项经费,正确执行弱势人群救助政策和管理办法,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减免、减收部分医疗服务费用或按优惠价格收费,对“三无”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另外,公立医院还可以通过与慈善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共同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救助活动。

第五,承担的其他社会责任。

公立医院在完成医疗保健任务、履行救死扶伤职责的同时,还应承担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做好对医疗用水、废气、医疗废弃物、医疗手术切除的肢体与器官的处理,加强放射性物质防护,做好对化学用品的存放、使用、废弃与销毁等方面的管理,保证饮用水与饮食的安全,实行安全生产,制定应急措施,保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合理使用各种能源等等。

公立医院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员工又是构成公立医院的细胞。员工直接参与医疗服务和管理活动,所以,公立医院应做到保障员工的收入和权益,改善医院内部的劳资关系。要在劳动法意义上保证实现员工的就业与择业权、劳动报酬获取权、劳动安全保障权、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休假权、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待遇取得权等法律权利的实现。简言之,公立医院在保持医疗服务活动正常运行的同时,应尽可能兼顾员工的利益,以履行公立医院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任何社会组织在其所处社会的存在价值都是以其社会责任为基本前提的,医院也不例外。处在社会剧烈变革和改革攻坚时期的我国的公立医院,对此更要有清醒的认知和正确的把握。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或是社会伦理问题,而是医院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的社会价值问题。在医院投入其全部财力、智力和精力来促进医院自身发展的同时,要牢牢记住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医院真正意义上的存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