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性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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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性道德的变迁

世界上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性道德,高度概括起来却只有两大家:反性的道德观与褒性的道德观。

反性道德观的渊源在于禁欲主义。禁欲主义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希腊人泽诺(Zeno)。他在公元前315年创立的禁欲主义认为:通过压抑情绪波动,不计较个人享乐与痛苦,用忍耐所获得的贞洁是最高的善行,最完美的事业。基督教的禁欲主义思想家认为:肉体是内心罪恶的证据;女人的全身和男人的腰部以下都是魔鬼的杰作;性欲的满足是“俯身试毒”;婚姻则是“生命的玷污和腐蚀”;性交是令人作呕的;是污秽而堕落的;是不体面的,是不洁的,是可耻的,是一种玷污。(坦娜希尔,155~156)

在基督教、佛教的教义中也都可以找到禁欲主义的反性的成分。在基督教未产生以前,人们并不特别反性。在原始宗教中,原有褒性的成分,例如生殖器崇拜等信仰。后来,由于基督教和佛教的流行,反性的成分战胜了褒性的成分,禁欲主义成为宗教的主流。

禁欲主义的流行有时间、地域和文化的区别:在拉丁的欧洲,性自由并没有像盎格鲁—撒克逊国家那样遭到无情排斥和扼杀。因此,精神分析学家对英国人的精神状态特别感兴趣,称之为“盎格鲁—撒克逊神经症”。英国人之所以在一切人中首先激起精神分析学家的好奇心,既因为他们的保守主义,又因为他们的同质性。在英国人中,可以看到高度发展的端庄,或不如说是假装正经,这一点似乎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里达到了顶点。此外,还有人认为,北美社会的清教传统和反性政策可能比旧世界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更僵硬。(居伊昂,221)禁欲主义社会氛围的后果是造就了一大批性冷淡的女人和一大批道貌岸然的男人。

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被划分为两大阵营:一个是受人尊重并准备结婚的淑女的阵营;另一个是“坏女人”的阵营,由女仆和工人阶级女性组成。第一个阵营是贞洁而非性的;第二个阵营有性而不贞洁。在那个时代,对女性的生理特征有极多的言语禁忌。一些游记中有这样的记载:在当时,为了避免引起淫秽的联想,就连某些钢琴的腿也用粗布遮盖了起来;吃鸡时不能说“腿”或“胸”,只能说“黑肉”或“白肉”;怀孕要说是“处于一种有趣的状态”;女病人在医生的诊室里不能脱衣就诊,只能在医生准备好的一个人体模型上指出她们感到疼痛的部位。

有些狂热的禁欲主义者竟然反对预防梅毒,或对有效地治疗这种疾病的前景感到忧虑,因为他们担心这样做会造成更大的性自由。就像现在有人以为艾滋病是对同性恋的惩罚那样,过去也有人相信梅毒是对性自由的惩罚。其实,一种疾病就是一种疾病,它肯定不会是上帝对某些人的刻意惩罚。如果是那样的,上帝就要为人类的许多痛苦和死亡负责。上帝是不会乐意负这个责任的。人几乎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能够作自杀性选择的动物。即使某些事有百害而无一利,还是有人会去做。有人愿意得梅毒,有人愿意搞同性恋,有人愿意有很多性伴,有人愿意自杀。与其徒劳无功地絮叨某种疾病是对某种人的惩罚,不如让那些想得病的人得病,给那些愿意治病的人治病。

除了宗教右派之外,女性主义的一个流派也持反性态度,但它不是像宗教那样从道德角度的反性,而是从两性关系角度的反性,其代表人物是德沃金。她提出:性是表达统治、仇恨和愤怒的,而不是表达感情的。(Devine and Wolf-Devine,90)这种观点认为男女两性之间的异性恋关系本身就是一种压迫的关系,应当予以抵制。

在东方国家,还有一种世俗的禁欲主义。在西方人的心目中,禁欲主义只是基督教文化的传统,而东方文化对性能采取一种较为自然的态度。例如,在古埃及,性被看成快乐之源,社会上的性禁忌很少,人们对性安之若素,毫无惊恐之感。印度《爱经》产生于公元3~5世纪。古代近东文明都很能欣赏人类的性活动。在东方的日本和中国,也有大量坦率描绘性活动的书籍绘画,人们对性较少有罪恶感。东方人在西方人看来是一些“正常而又幸福的人”。道教认为性不仅有益于生殖,还有益于获得精神上的成长与和谐。

这种情况在近现代看来已有了很大变化,转变的方向相反:西方向性解放的方向转变;而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却向禁欲主义的方向转变。当然,中国的禁欲主义并无宗教色彩,而是一种世俗的出于意识形态纯洁化意图的禁欲主义。

在西方国家,有史家以20世纪20年代画线,认为在此前后人们的性态度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人们从对性的绝口不谈突然转变为对性的迷狂。自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他们比以往任何社会都更强调性的重要性。有些学者甚至相信,此时的西方人比历史上任何时代的人都注重性方面的问题。他们对性方面的问题已不再持“三缄其口”的态度了。事实上,倘若有火星人降临时代广场的话,双方除了谈谈性问题之外,似乎再也找不到其他彼此沟通的话题了。英国也有人在说:“从主教一直到生物学家,每个人都在讨论这件事。”“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往往不愿意别人知道她是否有性感觉;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则深恐别人不知道我们有性感觉。在1920年以前,倘若你说一个女人‘性感’的话,她便会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而在今天,她不仅珍视这种恭维话,而且还会朝你频送秋波。当今西方社会中性障碍者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大部分是性冷感及性无能。但令人不解的是,他们却拼命地在掩饰自己的性冷感。维多利亚时代的名媛、绅士,因自己的性感觉而感到罪咎;而我们这时代的人,则因自己没有性感觉而感到罪咎。”(罗洛梅,48~49)

中国的情况仅从表面现象上看,就同上述情况有很大差别:性的意象确实在一段时间里从文学、影视、戏剧、歌曲、美术甚至诗歌中被扫荡一空,性的研究和教育亦付阙如。作为这个时期社会氛围的典型事例可以看样板戏《红灯记》。在这个“样板”中,就连以为是一家人的三代人最后都发现没有血缘关系,只有革命的同志关系和抚育战友遗孤的关系。编剧的潜意识当中大约有防止人从血缘关系联想到生育、从生育联想到性这样败坏革命者形象的意图。这种氛围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反映在当时的服饰上。正如一位西方观察家在1974年访问中国时得到的印象:“中国与性别有关的穿着打扮的特点就是故意不渲染男女之间的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的性行为是一个禁忌的问题。极端拘谨的清朝传统被结合进了革命的学说里,但不包括那种与官方的清朝清教相悖的放荡的亚文化部分。卖淫不复再见,而性病已得到有力的控制;同性恋和手淫不公开讨论;青春期和青年期性关系不受鼓励,但这种关系的发生也时有所闻。”(莫尼、穆萨弗,521~523)

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这30年在中国历史上是最为独特的。它既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性氛围,也不同于现代的性环境。高度概括地说,这一时期的社会氛围是以禁欲主义为其主要特征的。它的根源应追溯到宋明理学和20世纪中国式的革命意识形态。

根据西方社会的统计,40%的夫妻每周2次性生活。25%的单身者每周2次性生活。(Nadeau,75)2005年度,中国内地共有89018人参与并完成互联网上的杜蕾斯调查。调查对象20%来自北京,其次是浙江12%,广东10%。被调查者的年龄跨度为16~55岁。根据此次调查,2005年全球平均年性生活的次数是103次,其中男性的平均次数是104次,比女性的平均次数(101次)略高。35~44岁年龄段中的人平均每年性生活的次数最多(112次),而16~20岁年龄段的人平均每年性生活的次数仅为90次,25~34岁年龄段中的人平均每年性生活的次数为108次。1/5的人每周有3~4次性行为,5%的人每天有一次性行为。

调查表明,希腊人平均每年性生活次数为138次,位居榜首。日本的爱侣平均每年性生活次数最少,只有45次。中国人的性生活的次数居中,是96次。这种文化间的差异就像某一社会内部的差异一样,都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其中涉及贫困程度、生活的紧张度等因素。跨文化的差异则可能由不同的性观念、性文化和性传统造成。比如,中国人和日本人特别讲究节制,相信纵欲伤身的道理,而当代希腊人就未必有这样的概念。

世界范围内,每人平均拥有9个性伴侣。男性的平均性伴侣人数超过女性,分别是10.2人和6.9人。土耳其人的平均性伴侣数最多,为14.5人,其次是澳大利亚人为13.3人。印度人的平均性伴侣数最少,为3人,倒数第二是中国人,为3.1人。65%的中国香港地区参与调查者仅有1个性伴侣。这说明,大多数中国人喜欢一对一的关系,多性伴的情况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调查还显示,有47%的人在不了解其性伴侣的性生活史的情况下,与其性伴侣有过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在这个方面,女性比男性稍微谨慎一些。在不了解其性伴侣的性生活史的情况下,与其性伴侣发生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行为的可能性最高的是挪威人(73%)、希腊人(70%)。最低的是印度人(21%)、中国香港人(24%)。中国排倒数第6,有34%的人与其性伴侣有过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全球44%的人有过一夜情,而23%的人在性生活时使用过振动器,20%的人使用过面具、眼罩等物。女性使用振动器的比例(24%)要高于男性(21%)。在所有的这些经历中,一夜情最为普遍,曾有过一夜情的男性比例为47%,女性为40%。一夜情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挪威(70%)。澳大利亚人使用振动器的比例最高(46%)。16%的中国人使用过润滑剂,17%的中国人有过一夜情。

该调查还显示,全球有75%的人认为阴道干燥需要使用润滑剂,47%的人认为润滑剂可以帮助减少性交的疼痛。36%的人认为润滑剂是用于增加性生活情趣的。相对于男性(9%),更多女性(16%)认为润滑剂的使用与绝经相关。多数人喜欢从性用品商店(54%)或网络(42%)上购买振动器。18%的人喜欢邮购,而19%的人不会去买振动器。52%的印度人称他们不会购买这些产品。多数中国人从网络上购买性用具。

从上述数据看,中国人目前的性行为模式是比较健康的,虽然性生活频率略低于世界平均频率,但是性伴侣数却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换言之,中国人的性活动并不太少,但是大多集中在一对一的关系当中。有过一夜情的中国人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防止性病传播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比较不易传播疾病、比较严谨的模式。

此次调查发现,人们的性观念比起过去有了相当大的改变,呈现出一种多元的状态。所谓多元,就是既包括传统的性观念,也包括形形色色的新的性观念。调查中一位城市中年男性将自己的性观念定位在反传统的超前意识上。他是这样说的:

我认为我的意识是超前的。有的知识分子也有这样的超前意识。我知道一个知识分子,他自己性上不行,就给老婆开绿灯。我还认识一对大学老师,她丈夫不行,他们商量过离婚,丈夫说:既然有了孩子就不想离婚了,我给你找个男人吧。她说,我不用你找,我自己找。她真找了个男人,到自己家里做爱。那男人一来,她丈夫就说:今晚喝多了,头晕,先去睡了。他们就在隔壁一起过夜。听说后来他们离了婚之后又复婚了。家庭是各种各样的。

一位城市中年女性(易性者,心理男性)说:

性这个东西从理智上讲应当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压抑的。而且应当是可以跟感情分开的,可以是一时的快乐。但是从道德上讲,性又是应当属于某个人的,属于你的另一半的,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从道德上讲,性是应当受压抑的。我崇尚性自由,可我又受不了我的另一半去寻求自由的性。我还有这样的感觉:女的和男的比起来,性自由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所以我觉得我出去搞一下可以,我爱人出去搞就不可以。如果对方要搞她,当着我搞可以,不能背着我干。有一段时间,我交了一个女朋友,我是为了高兴而交的,不是为了生活而交的这个朋友。她性欲特强。我有一个哥们儿,关系挺好。我就和她商量好,我们俩一起干她,三个人一起特刺激,是两个人没有的感觉。好像有另外一个人参与了,有另外一双眼睛看到了。感觉特别爽。

人类社会的性道德一般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法律来肯定一些性行为,惩罚另一些性行为。例如某些国家用法定的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来保护婚姻之内的性行为,惩罚婚姻之外的性行为。第二个阶段是通过舆论而不是通过法律来规范人的性行为。例如许多国家并没有同性恋非法的规定,但是社会舆论却反对同性恋类的性行为。最后一个阶段是性的新道德阶段,在处于这一阶段的社会中,性是完全个性化的、多元化的,允许人们做出各种各样的个人选择,不轻易做出否定性的评判。在新的褒性的道德之下,除了伤害他人的性行为之外,没有哪一种性行为被社会视为不是道德和不允许的。

在西方对性的肯定态度始于文艺复兴时代。文艺复兴时期社会和教会的世俗化趋势,使得人们对性道德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一度盛行于古代社会的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长期冬眠后,又重新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中。

褒性的道德观特别反对性的唯生殖目的论和反性的禁欲主义。性的目的是为生殖还是为快乐,这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也是性观念变迁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古代,生殖即使不是性的全部意义,也是它最重要的意义。而性在现代不再是仅仅为了生殖,甚至不再主要为生殖这一目的了。这个变化的主要标志是计划生育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实行。此外,有相当大比例的性宣泄以口交的形式完成,其主要动机是为了避免生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口交是作为计划生育的形式出现的。

威克斯提出:到了20世纪60年代,“宽容度”已经成为一种政治上进步的标志,而检查制度则成为一个肮脏的名词。在检查制度的控制实践中,最容易遭到检查或者说最容易遭到压制的事情就是与性有关的事情。你只要说一句它在道德上使你感到厌恶、烦躁、窘迫,马上就会有一大帮人支持你。(Evans,78~80)而新道德派所倡导的是宽容、多元的精神以及对性的肯定态度。赖希也认为,应当以直接的方式解释性满足的权利,应当“消除对生殖器的否定,肯定青少年的性活动”,应当建立健康的而不是神经质的自信,消除“性快乐焦虑”和“性高潮无能”。(赖希,117)

褒性的新道德观对性的看法是基本肯定的、宽容的。它承认婚姻是性关系最理想的形式,但是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它重视生育,但是不反对避孕;它仍然将性与爱联系在一起,但是宽容无爱之性,承认人们自由地选择任何合理的方式来实现性快乐的权利。

褒性的新道德观重新界定了性的意义。虽然大多数人倾向于一套固定的性行为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必要用这一模式来限定自己。例如,没有理由认为,男女两性的肉体关系必须由爱抚、性交和男人的性高潮组成;也没有理由认为,性交必须是异性之间性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性活动是人获得快乐、与另一个人分享快乐(或者只是独自享受快乐)的肉体接触。性行为既可以以达到性高潮为目的,也可以不以达到性高潮为目的;既可以是生殖器官的性行为,也可以是身体其他部位的亲密接触。无论是什么样的方式、对象,只要人觉得合适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限制是不伤害他人。

褒性的新道德把做看做人类的宝贵财富,而不是健康的负担或对道德的威胁。避孕知识的增加以及都市化过程所造成的比乡村生活匿名性更高的生活,进一步开阔了人类性行为的空间。它预言,性将远远超出性交的范畴,成为给人类身心带来愉悦的一种充满正面意义的活动。从人权角度看,性是每一个人应当受到保护的权利,而不是应当受到歧视、迫害或惩罚的对象;从褒性的新道德的角度看,性也是一种符合社会道德的人类行为,而不是堕落、罪恶或者丑恶的行为。性是人的权利,性健康和性快乐是人在此生此世应当追求的一个正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