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克·T·霍伯的头颅被帽子所遮盖着,我们无法看清楚,但是他的脸部给我们留下了最显著的特征,那就是效率。他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胆识、独立和坚强的性格表现出来。他的仁爱器官、爱斗器官和坚强器官都非常大,但他的崇高器官则比较小。从智力方面来考虑,他的理解能力是最为突出的。
与波特先生相比较而言,霍伯很有胆识,做事效率高,且非常自信。波特先生比较善良,感情脆弱,但他的交际能力不是很强,他遵守风俗习惯,且内心的感情非常丰富。霍伯先生有着独立、自信的性格,且学习刻苦。在他们两者中,波特先生更加谦逊和恭维,霍伯先生的善心则表现得很强烈,同情心方面有些迟钝。对霍伯先生来说,仁爱是法律发展的最终结果;而对波特先生来说,正义感、虔诚才是法律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