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全美男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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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春意盎然 (1)

春日的暖阳,和煦柔媚,可以湖边漫步,柳浪闻莺;也可以清茶一杯,吟诗作赋;再不济,也能高枕无忧好眠一梦,怎么也不该灰头土脸,像刚从地窖里钻出来的老鼠。

“唉,叫你走吧,非要看,你看你看,把你都弄脏了。”我一边埋怨着,一边伸手小心翼翼地拂去子衿头上的蜘蛛网,“不过是修缮王府,有啥好看的?”

他抖抖脑袋,袖子拭上额头擦了擦,结果又多了条灰黑的痕迹,看看袖子上,早不知道染了多少灰尘。

今日大早,逍遥王府总管白菊花 ,天还未亮就在怡情阁门口大叫。说什么王爷不在王爷府接圣旨,要在青楼接圣旨是多么的贻笑世人,我不回去接旨是多么的对不起母皇父后,对不起天下百姓,更对不起她苦守王府三载的忠仆之心等等等等。

总之一句话,我回来了,在被她的声音刺激到头晕目眩耳失聪之前,我施施然地牵着子衿的手,大大方方地迎接圣旨。

在我双手接过圣旨的瞬间,传旨伺人的手一挥,数百宫廷巧匠冲进我的王府,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修葺工程。让我不得不感慨,幸好我真的回来了,这要是在怡情阁,猛一下看到这如狼似虎的女人山贼抢劫般,得惊呆多少可爱的容颜。

我想跑,子衿倒是兴致高昂,非要参观下所谓的御用工匠是怎么工作的。这下好了,我们彻底成了两只土拨鼠,随便抖抖,都能抖出一斤土来。

白菊花如同逃难的灾民一般,身上的衣服都看不出底色了,急急忙忙地拽着我:“王爷,您还是和这位爷出去吧,别脏了您的身子,以后有的是时间欣赏。”

“这院子真大。”子衿捂着嘴,不由得发出感慨。

“是啊是啊。”白菊花的眼睛里闪着光,那种闪亮的眼神比看到一堆金子在面前还开心地望着子衿,“将来你为王爷多生几位小主子,这才有活动的地方嘛。”

子衿优雅地微笑,脸上薄薄地浮起红晕,只有我内心有些不自在。

牵起他的手,我看着空旷的院落,突然没来由地冒出一句:“也许,不会有小主子。”

对上子衿古怪的眼神,我挤出没有笑意的笑容,没有解释。

以前的我,绝对谈不上洁身自好,可是无论是青楼花酒还是带回家的小爷,从来没有过孩子,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决定一生只要沄逸一人,也就更懒得去深究。

一幅卷轴被青砖压着,露在外面的一角已经泛起了黄色,被风折起的角度中隐约能看到里面的墨色。

我蹲下身,扒拉着砖块,被砖石青苔污染的画卷上,一张秀丽的容颜慢慢浮现。

男子美丽面容上,紫色的大眼斜睨着,唇角撇出愤愤的鄙夷,脸蛋绷得紧紧,双手抱肩,蕴涵着不屑和冷然,刹那的表情上,还残留着青春的纯净。这个表情,分明是对作画人的不满与痛恨,却又带着三分嗔怪,两分恼怒,还有两分的难为情。

“啊!”白菊花看到我手中的画,指着画中人一声低叫,“那个不是……”

“我的画你也乱丢,小心我扣你半个月银两。”将画仔仔细细地卷好塞入她的手中,“再丢了看我怎么罚你。”

她撇撇嘴,独特的大嗓子让我怎么也忽略不了那“小声”的咕哝:“人都不要了,珍惜一幅画干什么?”

我猛地一瞪眼,寒烈的气势勃然而发,她吓得一缩脖子,哧溜一声飞快地跑了。

一双手,按在我的肩头。

我抬起眼,对上他的微笑。抱着他的腰,我的脸贴在他的小腹,声音中夹杂着一些我自己都莫名的情绪:“子衿,我曾做过很多错事,负过很多人。”

他的手,温柔地抚过我的发,声音如风儿一样轻:“那你会不会负我?”

手搂得更紧了,我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当年不懂珍惜,如今懂了,却是我欲爱而人不在。”

“是你的,历尽磨难都会回到你身边,不是你的,无论当初怎么珍惜,都会离开你。”

他是在告诉我,他和沄逸的区别吗?

我拥着他的腰身,深吸一口气,闷闷地出声:“子衿,有你真好。”

他抚摸着我发,也抚平我心头的苦。

街边普普通通的铺子,卖着各种朝圣用的香,偶尔有善男信女进出,看不出一点奇怪的痕迹。

我施施然走进铺子:“老板,我买这里最好的香。”

憨厚的老板头也不抬:“最好的香五千两。”

“我出五千两黄金,你卖不卖?”

他抬起头,目光在我脸上停留片刻,手一指后院:“客官,里面请。”

朴实的内院,没有任何花俏修饰,角落的香炉中燃着袅袅檀香,我刚一落座,老板的茶已奉上:“客官,你想要什么?”

“我想知道九音皇储的下落。”

他一愣,笑容堆满脸:“千机堂虽然消息灵通,却绝不参与朝廷之争,对不起帮不了您。”

我一声冷笑:“不参与朝廷之争?那我当初的下落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既然我没有蒙面,他应该很清楚我的身份。

他憨厚一笑:“有人出重金,买三年内在江湖中突然名声鹊起的豪侠身份,我们卖的,只是武林高手的名单。”

还真是全面撒网,一个不落。

我苦笑着摇头:“天下间谁的医术最高明?”

他手一伸:“五百两。”

在我将银子递进他的掌心时,他思索一会儿:“天下间医术名气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沧水国御医吴飞星,一个是江湖中鼎鼎大名的‘鬼医’朱春凤。他们两人暗中为争天下第一妙手的名头,每年相约在‘沉香山’斗医一日,不仅涉及疑难杂症、圣药仙品,还包括解毒、巫蛊。十年斗下来,一直未分胜负,却在两年前,两人同时宣布不再斗法,一笑泯恩仇!那是因为,有一名青衣男子,不但轻松地将他们所有的毒化解,甚至举手间布下他们难解的毒。据二人所说,那人行针布药的手法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令二人甘拜下风,从此握手言和。你若问医术最高者,应该是这名叫柳梦枫的男子。”

我眼神一亮:“他在哪?”

他手又是一摊:“三千两。”

看看手中的银票,他咧嘴笑着:“柳梦枫性格古怪,居无定所,你若是现在去找,我当然给您他现在的落脚处。若是您三两日后去,只怕便换了地方,不如您匀出个时间,什么时候寻人,什么时候找我要。”

点了点头,我在桌子上放下千两银票:“我想委托千机堂替我寻找一人。”

他飞快地将桌上的银票收入袖中:“什么人?”

“南玉镜池!不是朝中人,也不是武林中人,无父无母,三年前从逍遥王府中离开,行踪不明。”

他一拱:“您放心,三个月内,千机堂若寻找不到他的下落,定金双倍奉还。”

扑啦啦一声,院子里落下一只雪白的信鸽,咕咕叫着。老板脸色一变,匆匆而出。再回来时,看我的脸色变得极其古怪,不再大咧咧地坐在我对面,而是咽咽口水,轻轻把那四千五百两银子推回到我的面前。

“这个,这个,您收回去,在下,不,小的,小的不敢收。”

“嗯?”我心中不快,“你不做我生意?”

他连连地摆着手:“不是,不是,我,我只是不,不能收您的钱。您有啥,尽管问,尽管问,您要寻的人,我,我一定尽力寻,绝不拖延。”

一只鸽子,半盏茶的工夫,他怎么变得这么奇怪?

一直站着不敢坐下就算了,那脸上堆起的谄媚笑容看得我心中乱毛一把,他的腿还微微颤抖着,偷眼望着我。

“朝堂之事能问?”

他连连点头:“只要知道的,都告诉您,别人买走的,也能,也能告诉您。”

“不要银子?”

“不,不,不,不,不能要您的银子。”

我端起茶,冲着他诡异一乐:“那先告诉我,是谁给我这么大面子,能让千机堂连信誉都不要了。”

他看看我,几次张嘴又憋了回去:“这个不能说。”

我站起身,抬腿就往外走:“那算了,不问了,能知道我上这来的人,也应该会知道你惹我不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