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在《静庵文集》自序二中说:“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是他遇到的最大苦恼。近来已疲于哲学,这是因为“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虽然“余知真理,而又爱其谬误”,伟大之形而上学,与纯粹之美学曾经是自己的“酷嗜”,然最终的选择是“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他审视自己:欲为哲学家则感情苦多,而知力苦寡;欲为诗人,则又苦感情寡而理性多。做一个诗人,或是一个哲学家,作何选择?“所不敢知,抑在二者之间”。以自己的学力,加之以学问,来研究哲学史,或可操成功之券,但作哲学家则不能。衡量下来,“为哲学史,则又不喜,此亦疲于哲学之一原因也”。由此可见,在王国维写《静庵文集》自序时已决计离开哲学(或说是哲学史)研究的领域,最终走向“知识论上之实在论”的道路。对传统的关怀,促成王从事中国古史研究。这时他创造了“两重证据法”。他在《古史新证》中对这个观点作了最清晰的解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因得据以补正纸上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印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他曾说凡是有大学问出皆有一个大发现与之相伴随。有孔子壁中书出,而后有汉以来古文家之学。有赵宋古器出则有宋以来古器物与古文字之学。晋时的汲冢竹简出土,“同时杜元凯之注《左传》,稍后郭璞之注《山海经》,已用其说”。故中国纸上之学问,有赖于地下之学问者。一个史学隆兴的时代大抵是史料多出的时代。王国维认为世纪初的中国就是这样一个时代。他指出史料新发现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甲骨文字,其二是流沙坠简,其三是敦煌写书,其四是内阁档案,其五是东方文字。而近年以来最大的出土则是甲骨文字。民国六年(1917年),王国维写有《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与《续考》,运用地下发现与地上文献的双重印证,也即他所提倡的“二重证据法”,取得了重要成绩。这是他知识实证论的延伸与自我感悟。
《史记》中有《殷本纪》记殷祖先名号即所谓王统。司马迁是公元前1世纪的人,他根据什么知道公元前20世纪到前15世纪的事?这是萦回在近世史学家头脑中的一个疑问,因此对其求证变得十分必要。王国维通过对安阳小屯甲骨辞的研究,证实《史记·殷本纪》的记载是基本上正确的,又纠正《殷本纪》在殷祖先次序排列上的一些错误。王国维的努力,有力证明了甲骨文的史料价值,甲骨学由此成为一门科学。
王国维有《殷周制度论》。此论认为,周人之制度有异于商者,其一是立子立嫡之制度,由是而生宗法与丧服之制,再则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其二是庙数之制。其三是同姓不婚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他说,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这并非附会之语,而是有确切的事实根据的。《殷周制度论》论武王时例说,当武王之崩、天下未定之时,以周公“勋劳最高,以德以长,以历代之制,则继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没有这样做,乃立成王而自摄之,后又返政于成王。其所以摄政,只为时局未稳,为“济变”也。他论定,由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王论说传子之制的发生是历史的进步,其达到的目的就是“息”争,可以使社会稳定。“兄弟之亲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又不如父,故兄弟间常不免有争位之事,特如传弟既尽之后,则嗣立者当为兄之子欤?弟之子欤?以理论之,自当立兄之子;以事实语之,则所立者往往为弟之子。此商人所以有中丁以后,九世之乱,而周人传子之制,正为救此弊而设也。”他考证中国宗法制度的产生原因在于:是故由嫡庶之制,而宗法与服术两者生。商人无嫡庶之制度,故不能有宗法,纵然有,也不过是合一族之人奉之贵且贤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与小宗。“周人嫡庶之制,本为无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
王国维的古史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诚如郭湛波所云:王国维继考证学之续,由古籍至古器物,然后至甲骨文,而甲骨文“适为中国社会史之据”。20世纪初,活跃于中国古史研究领域中最有影响的是胡适的实证派,与胡适观点相近的傅斯年史料学派顾颉刚的疑古派。这三家实是一家,在批判传统,怀疑古史方面思想一致。王国维有《古史新证》,这是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讲义。这部著作阐述研究古史的方法:“事物必尽其真,而道理必求其是”、“虽圣贤言之有所不信焉”,拟与疑古派在某些方面观点相近。但也有区别,他有以下一段话:“而疑古之过,乃并尧、马金科、洪京陵编著:《中国近代史学发展叙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判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古史新证》第四章中更议论云:商之先公先王既见之于殷卜辞,由是观之,《史记》所叙之商一代之世系,虽有小错然“大致不误”,总体可断。由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录”。他进一步推断:而由殷周之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世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他还强调如下的史观,“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总述以上,王国维从事中国古史研究,以二重证据法为指导,成果累累,誉满学界。历史是民族的“记忆”,文化是种群的根脉。王对中国历史与文化根源的探寻、求信与确认,有助于中国人确定历史认同,维护民族自尊,也为中国文化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石。
陈寅恪与史料学派及批判史学的关系
批判史家也重视史料,如傅斯年就有史料学派之称。然民族史家与批评史家毕竟有很大的学术区别。这里我们将陈寅恪与傅斯年作一比较。傅斯年与陈寅恪有多年的交往,他们是同辈人,陈寅恪稍年长。两个人同时在德国柏林大学留过学。回国以后又长时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共事,在学术上也有相似之处,如许冠三所说,同属于“史料派”。
许冠三在《新史学九十年》中说:“直至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1928年),提出‘近代历史只是史料学’的观点,而与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为发祥地的新考据学遥相呼应,史料学派才宣告诞生。史语所创始人兼终生所长傅斯年(1928-1950),是这个学派的旗手兼舵手;遥领史语所历史组主任二十年的陈寅恪,则是副舵手。就实践层次说:寅恪的作风或许更能代表史料派的宗旨。”傅斯年与陈寅恪关系一直很好。傅斯年平时重礼节,然而对自己所瞧不起的人,常傲慢地加以尖刻的语言。傅的侄子傅乐成说:不过他对于蔡孑民、胡适之、陈寅恪诸先生的恭敬,毕生如一。
由上看来,陈寅恪也当属于史料学派,且从“学术群落”而论,傅斯年的史料学派与胡适担纲的“批判主义”、“科学派”史学同属一源,与顾颉刚史学也极为亲近,故陈寅恪也当与胡适史学流派也有密切联系。
陈寅恪确实十分重视“史料”,是属于史学队伍中考实的一派,他与傅斯年的关系也说明,研究陈寅恪史学,将其与傅斯年联系起来思考是应该的。当然,王国维也属重视史料的一派。他的两重证据法的提出说明了这一点。事实上陈寅恪对王国维甚为推崇,说王的论学大致有以下的特点:其一是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书辨证,其二是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故籍互相补证,其三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陈寅恪的研究方法与王国维有共同之处。他对敦煌史料的研究可以说是做到了“地下实物”与“纸上遗书”的互为辨证。他采用蒙文本与满文译本对《蒙古源流》一书做充分的校正研究。他与顾颉刚也有共同语言,说“吾人今日治史者之职责,在逐层消除此种后加之虚伪材料,庶几可略得一似近之真”,从某一角度看,陈寅恪同意顾颉刚关于古史“层累造成”的学说。
陈寅恪还主张使用新史料,认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究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他又说:“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史料学派极为重视考古,所得考古资料当属于“新史料”,故陈寅恪与史料学派当有学术的心灵沟通。
不过笔者还是认为陈寅恪无论与胡适的“科学派”,或是傅斯年的“史料学派”,或是顾颉刚的“古史辨”派都有差别。陈寅恪与胡适、傅斯年等论史态度有区别。傅斯年认为,一方面要认清中国文化传统的力量,认定它是完全抹杀不了的,同时也要认定它与时代的脱节,因而要作彻底的修正。他说:中国是有历史文化的国家,在中国提倡新思想,新文艺,新道德,处处和旧有的冲突,实在有异常的困难,比不得在空无所有的国家容易提倡。所以应当一方面从创造新思想、新文艺、新道德入手,一方面应当“破坏旧有的主义”。可见傅对传统仍以批判“破坏”为主,恰与胡适同调。
至于胡适甚至不同意将“学术”与“民族主义”作一丁点的挂钩与联系。他下面的一句话很有代表性:“我不认为中国学术与民族主义有密切的关系。若以民族主义或任何主义来研究学术,则必有夸大或忌讳的弊病。我们整理国故只是研究历史而已,只是为学术而作工作,所谓实事求是是也,从无发扬民族精神感情的作用。”依胡适所见,民族主义与一切的主义没有区别,一概可以不讲,因为其属于政治,而学术与政治无涉。如同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一书所叙,胡适对蔡元培“托政治于学术”的说法,甚不以为然。1924年,胡适为古史讨论作总结,强调研究的目的是“明白古史的真相”。4年以后有人邀请他参加发起中国学会,他拒绝了。理由是不赞成将学术与任何主义联系起来,即使与“民族主义”也无干系。
而陈寅恪不同,他抱着强烈的民族情感做史学,此项工作实“系吾民族精神上生死一大事者”。他甚至心仪张之洞等人,于中国传统情结难解,与胡适、傅斯年“批判主义”立论差异显然见大。这一点余英时先生也说得很清楚:傅斯年在广州开创“历史语言研究所”,要打出科学史学的旗号,其宗旨与次年中央语言研究院是一样的。他曾在柏林留学三年,最崇拜陈的考据之学,并引为同志。但陈氏实证之外还有对中国民族传统文化“了解之同情”的一面。陈寅恪似乎是近于艺术与文学,而远于胡适所提倡的那种“科学”。他推崇王国维是因为王通过甲骨文考实中国古史,并取得实绩,如他在《挽词》中说:“考释殷书开盛业”。胡适等人主张治史学只要将事实弄清即可,不一定要说明一个什么体系与理论。他反驳当时社会上有人说整理国故无用。他苦口婆心要人从有用与无用的狭隘思想中摆脱出来。他说对整理国故要“存一个‘为真理而求真理’的态度。”他写《新思潮的意义》,解明意义在于“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至于国故整理的原则总起来说,就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与精神”,就是“用精密方法,考出古文化的真象,用明白晓畅的文字报告出来,叫有眼的都可以看见,有脑筋的都可以明白”,如此而已。与此不同,陈寅恪治史总要有论点的求出,总要有体系的清理。他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自序》中说:
寅恪尝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于李唐一代法制诸端,妄有所论述。至于政治史事,以限于体例,未能涉及。兹稿所言则以唐代之政治史为范围,盖所以补前稿之未备也。夫吾国旧史多属于政治史类,而资治通鉴一书,尤为空前杰作。今草兹稿,可谓不自量之至!然区区之意,仅欲令初学之读通鉴者得此参考,或可有所启发,原不敢谓有唐一代政治史之纲要,悉在此三篇中也。陈寅恪论《资治通鉴》“尤为空前杰作”,他做《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也是要给初学通鉴者一个参考。他做学问有“政治”,有观点,思想起点与胡适相异。事实上观其一生,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论再生缘》、《寒柳堂集》、《柳如是别传》等,或考求治国得失,或接续文化传统,或宣扬民族气节。绝不是“为考据而考据”的,总要“我手写我口”,总要作文著己心。
或铸字立句,作啼血之鸣,申张志气;或落月金盆,为密密私语,烛照己心。陈寅恪与胡适所论不同,对清代考据之学,别有歧见。陈寅恪是如此评价清代朴学的:
夫义理词章之学及八股之文,与史学本不同物,而治其业者,又别为一类之人,可不取与共论。独清代之经学与史学,俱为考据之学,故治其学者,亦并号为朴学之徒。
所差异者,史学之材料大都完整而较备具,其解释也有所限制,非可人执一说,无从判决其当否也。经学则不然,其材料往往残缺而寡少,其解释尤不确定,以谨愿之人,而治经学,则但能依据文句各别解释,而不能综合贯通,成一有系统之论述。以夸诞之人,而治经学,则不甘以片段之论述为满足,因其材料残缺寡少及解释无定之故,转可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其论既出之后,固不能犁然有当于人心,而人亦不易标举反证以相诘难。譬诸图画鬼物,苟形态略具,则能事已毕,其真状之果肖似与否,画者与观者两皆不知也。
往昔经学盛时,为其学者,可不读唐以后书,以求速效。声誉既易致,而利禄亦随之。于是一世才智之士,能为考据之学者,群舍史学而趋于经学之一途。其谨愿者,既止于解释文句,而不能讨论问题。其夸诞者,又流于奇诡悠谬,而不可究诘。胡适对清代考据学曾加激赞,称其为现代科学治学之始。而陈寅恪则不以为然,主张具体分析,论清代史学考据固可观矣,若论“经学”考据,却不怎么样。譬诸画鬼,苟形态略具。其止于解释文句,而不能讨论问题,奇诡悠谬,而不可深究。他对清代能为考据之学者,群舍史学而趋于经学之一途,也深感遗憾。
在对史料引用上,陈寅恪常以诗与小说证史,并亲加实践,取得重要成就。他在《元白诗笺证稿》、《论再生缘》以及《柳如是别传》中,以诗证史。他认为,中国的诗歌用得合理可作历史的证明,因其别具时、地、人、事等四个特点。他论以诗证史,取其两意:自可杜撰,但所反映的历史背景则难以编造。陈寅恪如此研究历史,大大扩展了史料的范围,拓展了历史研究的领域。例如他从《桃花源记》了解坞堡经济形式,从《莺莺传》认识中唐以后门第情况、道德形态,还原历史,别具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