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人文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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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历史哲学的现代性变迁(6)

西方近代的实证主义思潮,最早是作为一种科学方法论而被介绍到中国的。严复是系统地介绍西方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第一人。根据自己的理解,严氏把这方法称之为“实测内籀之学”。所谓实测,就是以事实观察和实验作为一切知识的出发点和评价标准。在他看来,西方学者“其为学术也,又一一求之实事实理,层累阶级,以造于至大至精之域,盖寡一事焉可坐论而不可起行者”。因为在他们看来,“理之诚妄,不可以口舌争,其证存乎事实”。所谓内籀,就是用归纳的方法以求得因果联系,“内籀者,观化察变,见其会通,立为公例者”。他认为,一切知识均来自于对事实的归纳,“公例无往不由内籀,不必形数公例而独不然也”。因此,“明者著论,必以历史发现者为之本基,其间抽取公例,必用内籀归纳之术,而后可存”。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他认为实证论哲学的精髓就在于,“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然后定之为不易。其所验也贵多,故博大。其收效也必恒,故悠久。其究极也,必道通为一,左右逢源,故高明。方其治之也,成见必不可居,饰词必不可用,不敢丝毫主张,不得稍行武断,必勤必耐,必公必虚,而后有以造其至精之域,践其至实之途。迨夫施之民生日用之间,则据理行术,操必然之券,责未然之效。先天不违,如土委地而已矣”。后来,严氏又翻译了穆勒的《名学》,开始系统地把近代西方的实证主义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介绍到中国。

如果说严复开启了系统地介绍西方近代实证论思想的先河,那么王国维则是从实证主义立场来进行新史学建设的先驱。王氏早年曾潜心研究近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康德和叔本华的哲学。正是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他敏锐地发现了西方近代实证论哲学和唯意志论哲学的矛盾,并由此而引发了他“知”与“情”的内在冲突。他说:“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与纯粹之美学,此吾人所酷嗜也。然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伦理学上之快乐论,与美学上之经验论。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在这种强烈的知情冲突中,王氏后来选择了“求其可信者”——“知识论上之实证论”,特别是能求得“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与其变迁之故”的史学,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业。在他看来,学问本无新旧、中西和有用无用之分,只有门类之别:“今专以知言,则学有三大类,曰科学也,史学也,文学也。凡事物必尽其真,而道理必尽其是,此科学之所有事也。而欲求知识之真与道理之是者,不可不知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与其变迁之故,此史学之所有事也。若夫知识道理之不能表以议论,而但可表以情感者,与夫不能求诸实地,而但可求诸想象者,此则文学之所有事也。”正因为史学是一门追求“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与其变迁之故”的学问,所以它必然以求真求是为宗旨,因此,科学研究中的实证论原则——通过实证而确定事实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史学研究。纵观王氏的史学实践,科学实证精神自始至终贯穿其间。他认为,研究历史首先就是确定事实,而事实的确定,应该以事实本身来决之,而不能用其他外在的标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此又今日为学者之所当然也”。罗振玉在总结王氏的史学成就时,有这样几句话:“其术皆由以博反约,由疑而得信,务在不悖不惑,当于理而止。”这几句话也可以说是对王氏“以事实决事实”的一种诠释。所谓“由博以反约”,就是广泛收集事实材料,不仅是纸上文献,还包括地下实物,务求事实准确无误。所谓“由疑而存信”,就是不轻信,不盲从,疑则存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总之,一切结论都来自对事实材料的全面归纳。王氏的这种治史方法,在一定的程度上继承了清代乾嘉学派的“实事求是”的学术传统,但是,在更大的程度上还是借鉴了近代西方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正像王氏之弟王国华所总结的那样,王氏之学“虽有类于乾嘉诸老,而实非乾嘉诸老所能范围。其疑古也,不仅决其理之所难符,而必寻其伪之所自出;其创新也,不仅罗其证之所应有,而必通其例之所在。此有得于西欧学术精湛绵密之助也”。所谓“精湛绵密”的西欧学术,主要就是指西方近代的实证主义归纳方法和怀疑精神。

就在王国维以实证论重建古史的同时,梁启超则开始了从实证论的角度来建设新史学的理论探索。梁启超早在流亡日本期间,就对西方近代的实证论哲学十分关注。1903年前后,他接连发表了多篇有关“西儒学案”的文章,通过梳理培根、霍布斯、笛卡尔、洛克和康德等西方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家的思想,从而使得他对西方近代实证论思想的源流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梁氏流亡日本之日,正是实证主义史学在日本风行之时。被视作日本近代新史学元老的坪井九马三、浮田和民等人,也都在此期间推出了介绍西方实证主义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的著作。一时间,英国史学家弗里曼、德国史学家伯伦汉和法国史学家塞诺博斯等人的史学理论与方法论,纷至沓来。从总体上来看,这些人的史学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是他们都毫无例外地严格遵守实证主义的原则,强调史料的收搜、鉴别和整理,严格区分史料与神话传说,并进一步发展了由兰克所建立的一整套考订、辨析史料的“外证”和“外证”方法。如德国史学家伯伦汉的《史学方法论》一书,绝大部分篇幅都用于专门讨论史料考订的方法。再如法国史学家朗格罗瓦和索诺博斯合著的《历史研究引论》一书(中文译本改为《史学原论》),几乎通篇都是在讨论史学研究的技术问题,尤其是史料文本的考订技术问题。耳濡目染之下,梁启超对西方实证主义史学的精髓有了更深的理解。1922年,梁氏出版了《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首次从理论的高度,系统地表述了以实证论来建设中国历史学学科的构想。在该书中,梁氏从实证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吾侪今日所渴求者,在得一近于客观性质的历史”。所谓“客观性质的历史”,就是“务持鉴空持平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当如格林威尔所云‘画我须是我’。当如医者之解剖,奏刀砉砉,而无所谓恻隐之念扰我心曲也”。实证主义哲学的奠基者孔德认为,人类知识的发展,相继经过三个不同的阶段,即神学的或虚拟的、形而上学的或抽象的以及科学的或实证的阶段。根据这一学说,梁氏划出科学与非科学(神学和玄学)的界限。在他看来,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以“客观公认之事实为重”,因此它们“罔不恃所能得之资料为其研究对象”,而玄学与神学则正好相反,它们“所致力者在瞑想,在直觉,在信仰”。因此,要想把历史学建设成为一门科学,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把史料搞清楚。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在该书的第四和第五两章中,他用了大量的笔墨,条分缕析史料的来源、搜集、鉴别和整理工作。如前所述,西方近代的实证论哲学,反映在方法论上就是对事实的归纳和演绎。纵观《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梁氏的用心正在于用归纳的方法,通过对史料的系统搜集与整理,来建设他心目中的“科学”的新史学。正像他后来所说的那样:“现代所谓科学,人人都知道是从归纳研究法产生出,我们要建设新史学,自然也离不开走这条路。所以我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极力提倡这一点,最近所讲演《历史统计学》等篇,也是这一路精神。”20世纪20年代初期,随着新文化运动中科学大潮的高涨,实证论开始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而受到高度的重视。人们普遍相信,“近代科学之新生,无一非受方法之赐”,“科学之可贵,不在其出品,而在其方法也”。就历史研究而言,所谓科学的方法就是建立在实证论基础之上的“审订史料的方法”。胡适甚至认为,“西洋近百年来史学大进步,大半都由于史料审订的方法更严密了”。许冠三认为,“在二十世纪的名学人中,胡适是最先有方法自觉的一位”。的确,胡氏一生都以倡导“科学方法”自居。从早年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导言》(1918年)、《实验主义》、《清代学者治学的方法》(1919—1921年)、《治学方法与材料》(1928年),直到中年时代的《考据学的责任与方法》(1946年)、《治学方法》(1952年)以及晚年的《历史科学方法》(1958年)、《中国哲学里的精神与方法》(1960年)等,胡氏一生有关方法论的文章,总数当在百万言以上。其实,胡适所讲的“科学方法”,就是实证主义的方法。在胡适看来,所谓科学,就是指“一种思想和知识的法则”,体现在方法论上,就是“考据”、“考证”或“有证据的探讨”,而“有证据的探讨”也正是“一切历史科学(所共用)的治学方法,例如研究历史学、考古学、地质学、古生物学、天文物理学等都是一样的”。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不在于方法论的差异,而在于“历史科学里的‘证据’无法复制。历史科学家只有去寻找证据;他们不能(用实验方法)来创制或重造证据”。最能体现胡氏“科学方法”要旨的,便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所谓十字真言,而其核心便是寻求证据的实证原则。胡氏认为,“科学的方法,说起来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因为“科学精神(就)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就)在于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据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证据的充分与不充分”,才是“信仰与怀疑的标准”。然而,胡适毕竟只是一位实用主义者。实用主义历史观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内在矛盾,使得他的理论破绽百出。从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出发,他认为“历史科学”的前提是“证据”,是“材料”;但实用主义的历史观又使得他无法忘情于假设、想象等主观因素。应该承认,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假设和想象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胡适从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把它们抬高到了不适当的高度。在解释“大胆的假设”这一原则时,他就认为,“假设是愈大胆愈好”,“假设不大胆,(就)不能有新发明”,甚至认为假设本身也“可以自由产生材料”。关于想象,他解释说:“做历史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科学——严格的评判史料,一方面是艺术——大胆的想象力。史料总不会齐全的,往往有一段,无一段,又有一段。那没有史料的一段空缺,就不得不靠史家的想象力来填补了。”如果假设“可以自由产生材料”,如果史家可以通过“想象力”来填补史料,那么,所谓实证原则和“科学精神”又该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