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性说中国历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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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妓女有救国的“本分”

赛金花的故事现在越说越多,越说她越出名,越有经济价值,好莱坞米高梅影业公司拍了电影《赛金花》。曾经引以为耻的赛金花的故乡人,也改变了对她的看法,由某公司牵头全面修复赛金花的故居,该故居占地40余亩,除了赛金花的旧居外,还有完全徽派风格的赛氏祖居也一同修复。

这则消息是新华社2002年12月4日刊发的。当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关于“女人以身救国”的话题一时间多了起来,有引用史料客观阐述的,也有大加讽刺的。另外,不知是人发掘的还是人杜撰的,赛金花一句精辟之言——“国家是人人的国家,救国是人人的本分”,委实把国人的心给震撼了一下。

据说这是从日文版的《赛金花》一书中发现的,书作者署名刘半农,内中收有赛金花少年、中年时期的照片和速写像,还收有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城时的入城场景等,其中有一幅赛金花的手迹,就是以上所引的16个字,手迹署名“赛金花”。

这句话是不是赛金花的原话?存疑。我并不是小看她是个妓女,或者否定她有救国的思想,尽管她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候,或许真的说了些与做了些有利于中国和中国老百姓的话与事情。

要说中国近代名妓,最风光的就数赛金花了。据说赛金花与老佛爷慈禧有许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是朝中大臣奉承的对象,都精明、机敏。

赛金花祖籍安徽,她从小就风流,属于性早熟,后来由于家道中落,她要找活干,就穿梭于秦淮河的花船之上,化名“傅彩云”,做起卖笑生意。她漂亮,有性感,许多富商显贵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美貌后来连英国女皇维多利亚见了,也叹为奇艳,还与她一起照了像。这样的美女,很容易让男人动心。如洪钧,论身份地位,哪里找不到姿色不错的女人为妾。他在同治七年中了状元,在回苏州探亲的途中看到了赛金花,一见钟情,就说“这个女人我要定了”,却不管她是妓女。这种不歧视妓女的精神值得学习。可他也因赛金花少活了不少年,好色短寿,是为古训。洪钧娶赛金花为三姨太时已经50岁了,而赛金花只有16岁。

光绪十四年,洪钧携赛金花一同入京,很快便奉命出使欧洲,他又带着赛金花先后访问了德、奥、俄、荷四国。女人出国当时是非常了不起的,赛金花很是风光了一阵。可是,光绪十六年,洪钧回国,三年后就病逝了。赛金花移居上海重操旧业,当妓女。有一个叫钱润身的男人暴死在她的卧房,她为了躲避官司跑到天津,仍然是做卖春生意。

就是这样一个妓女,又如何红了起来,并捞到了一个“以身救国”的好名声呢?有一位化名商鸿逵(后来得知此人是北大教授刘半农)的人亲自访问赛金花写出《赛金花本事》,使赛金花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小说家曾朴在赛金花身上找到了创作灵感,以她为原型以她的经历为素材写了一部小说《孽海花》。赛金花与八国联军德军头目瓦德西的交往,无疑是使她从妓女变成了爱国分子的主要原因,但她到底以性爱换来了清朝多少好处呢?

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城,慈禧携光绪帝往西逃,后面是追兵,情况危急,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巾帼英雄”赛金花,她与联军将军瓦德西发生性爱,使侵略者践踏国土的速度缓慢下来。赛金花当时在天津开妓院,瓦德西率军路过,想找个女人玩玩,结果赛金花成了他“中国情人”。赛金花功夫深,她把洋鬼子拖住了。蔡东藩在《清史演义》中写到赛金花与瓦德西的时候,用了“帐中密语,枕畔私盟,瓦将军无不服从。赛金花乘间进言,愿为京民请命,因此瓦帅严申军法,部勒各军,京民赖以少靖”等数语。清军无法挡住的侵略军却让一个女人的肉体挡住了。据说后来清政府还依靠赛金花和瓦德西的关系,解决了不少纠纷,保护了一些百姓。

真实与传说混在一起,哪些是真、哪些是假难以分辨,因为赛金花已不在人世,瓦德西也没留下日记,虽然赛金花死于1936年,离现在时间不是很远。张学良将军曾携赵四小姐探望过她,韩复榘、张竟省、徐悲鸿、齐白石、李苦禅等知名人士纷纷接济过她,还有刘半农不仅看望她,还写了专访文章,等等,关于她的记述不少,可是在民国反封建的风气中,赛金花亲口所说的经历就是真实的吗?她的所作所为,是否在言说与转述中受时代政治气候的影响或者出于某种需要,而贴上了“爱国”的标签呢?

撇开她的行为是不是出于爱国的动机这个话题,但得承认赛金花与瓦德西的性爱,完全有可能影响瓦德西的心理,改变他的行为。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清代刑部档案1147号卷宗,是赛金花逼死凤林之刑事案件真相的调查材料和口供笔录。光绪二十九年六月初二日,清户部尚书鹿传霖的少爷约定在赛女士的寓妓班宴请客人。赛金花吩咐一个叫凤林的姑娘接客,凤林不从,赛金花训斥她,凤林顶撞赛金花,赛金花用鸡毛掸子抽打凤林,将她的左肩胛、后背多处打伤。凤林想不开,吞食鸦片自杀身亡……对案件的经过,我没有多大兴趣,但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女人美色的力量。赛金花在狱中根本没有吃苦头,她很快就被释放出来,这与她善于用美色驾驭男人的手腕有关。她与瓦德西的性爱,有了爱国的荣誉;而与审案人员的眉目传情,只能说明清朝官员的腐败了。

依照大清刑律,赛金花逼死人命,应判重刑。经过刑部审定,判决如下:“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徒三年例,上加一等,拟杖一百,流二千里。”如果真的按判决书上执行,柔弱女子赛金花非死即亡,但赛金花过去经常出入王府宫宅,结交了不少显贵达官,自有人保她,把她“捞出来”。对此,她后来很自豪地说:“刑部里的一班人差不多我都认得,便得了些关照。”“在监里一点苦也未曾受,部里的诸相好给我预备的太周到了,连澡盆全有,还许抽鸦片烟。”(《赛金花本事》)

赛金花在监狱中,没呆到一个月,即“准追取赎银三钱七分五厘入官册报”而被放出来。她回到上海,还是干老本行。可见她对此行多么有信心,多么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