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晚清西南首富李耀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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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赞助革命 “辛亥革命”(九)

蜀军政府的财政部长(李湛阳)

蜀军政府人事安排:

正都督张培爵(列五)

副都督夏之时(亮工)

顾问杨庶堪(沧白)朱之洪(叔痴)

参谋部部长但懋辛(怒刚)

副部长唐仲寅

总司令部总司令林绍泉

军务部部长方潮珍(琢章)

军需部部长江经源

行政部部长梅树南(也愚)

副部长龚秉枢

财政部部长李湛阳(觐枫)

副部长刘祖荫(锡封)

司法部部长邓絮

副部长张知竞

外交部部长江潘(岳生)

交通部部长杨霖

总务处处长谢持(慧生)

副处长董鸿诗(庆白)

朱蕴章(必谦)

秘书院院长向楚(仙乔)

副院长董鸿词

审计院院长李时俊

监察院院长熊兆飞

大汉银行正办朱之洪

警视厅厅长李哲夫

厘金局局长汪在椿

副局长杨鹤龄

礼贤馆馆长陈道循

军政府官员中的非同盟会员。1911年11月23日,同盟会重庆支部集合全体会员,由杨庶堪(沧白)报告蜀军政府成员酝酿情况,然后由全体同志审议。会议通过了正副都督人选,推杨庶堪、朱之洪为高等顾问,“遇有重要问题,咨商两顾问后,才决定施行。”(《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34页)以上蜀军政府官员,除林绍泉、李湛阳等少数人外,绝大多数都是同盟会员。(摘自《重庆辛亥革命史》周勇编著)

领取低俸。军政府初成立,各种开支需款甚大,幸旧道库余款及旧大清银行的流动资金所存均尚充实,足供支付;同时军政府对一切开支亦尽量节省,军政人员的薪给也采取低标准,如都督月薪仅为100元,院、部长仅为60至70元,故丝毫未给人民增加新的负担,只比照旧额增收粮税,而对厘金杂捐则略有减少。(摘自《辛亥重庆》一书中,文章《蜀军政府成立前后》向楚、朱必谦等)

管理地方财税和商务。蜀军政府对经济问题十分重视,认为“此革命饷源所关,稍不慎,极易**利也。”(《重庆蜀军政府资料选编》第15页)成立之初,蜀军政府立即着手恢复生产和贸易,减免税厘,以抒民困。财政部发出布告,宣布:“现值金融机关,颇形疲滞。思为活泼流通之法,则银元、铜元亟应销除殄域,不分省界,无论外省,银铜各币,均需一律行使,不得抑勒挑拨。”(《蜀军政府财政部咨》重庆市博物馆藏)蜀军政府又召集重庆绅商学界共同协商,制订了《减厘办法》:水道巡警补助经费捐、糖捐、栈房捐、茶桌捐一律免收;肉厘、牛羊捐、洒捐一律减收二成。(《蜀军政府减厘办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六册)“尽裁进口杂税”(民国《巴县志·蜀军革命始末》)蜀军政府还通告川东各县:“各州县地方积谷,应照常认真存储,除因公用外,不准耗散。”“各府厅州县应解地丁钱粮及厘税等项,照旧上纳,统解渝城军政府,转交新立财政部。”“各地方商务,无论商会成立未成立,均应维持市面,照常公平交易,以利交通。”(《蜀军政府通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六册)

对海关关税的处置。财政紧张是蜀军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而取得重庆海关关税,就成为蜀军政府解决财经难题的一个办法。重庆海关自1891年建立以来,关税收入逐年增多,到1910年,达77.2528万两。(汤象龙《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税收分配统计》)这些收入都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一部分交给清朝中央政府,另一部分用于抵还中国所借的外债。随着辛亥革命高潮的到来,各省纷纷独立,帝国主义深恐关税落入各省革命党人之手。重庆独立前后,商业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社会秩序比较混乱,关税没有保证。重庆海关税务司斯泰老决定设立一个收税处,加强税收,保管税款,以免被蜀军政府占用。为了取得帝国主义的承认,重庆蜀军政府和各地军政府一样,对关税采取了保护的政策,明令宣布:“偿款外债,照旧担任,仍由各省洋关,如数分年摊还。”(《蜀军政府对外宣言》,见《重庆蜀军政府资料选编》,第77页)海关活动也没有遇到任何妨碍。11月26日,蜀军政府财政部长李湛阳又告诉斯泰老:“在新政府的领导下,沿海海关应当像过去一样地行使公务;税收应当继续被用作偿还中国欠外国的债务。”他要求斯泰老继续履行重庆海关的职责,并将所收关税交给行使海关银行权力的重庆地方“和丰银行”。因为李湛阳是和丰银行的股东之一,又身居蜀军政府财政部长要职,斯泰老考虑到要把关税汇往上海,只有依赖地方银行,否则新政府从中作梗,关税便没有保证,所以就答应了李湛阳的要求。到12月中旬,蜀军政府财政日渐紧张,因而决定将重庆关税直接控制在自己手中。军政府通知重庆海关税务司斯泰老,将税款保存在收税处,而不许汇往上海。(摘自《重庆辛亥革命史》周勇编著)

为“援川”军及北伐筹措费用。在辛亥革命的高潮中,滇黔两省先后独立,随借口援川,先后派遣军队进入川省。黔军从遵义到渝,见蜀军政府以礼相待,月给饷糈,意颇感动,故能拒绝林绍泉叛乱的密约,并接受节制。黔省发生动乱,拨队回黔,蜀军政府又送给开拨费用。双方一直保持较好的关系,未发生任何问题。滇省军队先后由昭通入川,直抵叙府,大肆设官任职,居然割据。蜀军政府派员到叙府联系,邀请滇军长官到渝订约,共同遵守。蜀军政府承认滇军为“援川军”按月付给兵饷,但滇军不得自由行动和干涉民财政务。蜀军政府照约履行了义务,但滇军破约:委任地方官吏、杀人、截留盐款等,行为令人发指。这些“援川”为名的侵川行为,大为四川人民所痛恨。时CD军政府经兵变之后,府库空虚,财政极感困难,仅靠发行军用票维持。适其时,传闻清廷以重兵犯潼关,将横截西北以牵制东南,于是东南、西南各省以大局危急,乃亟共谋北伐。蜀军政府邀王人文、胡景伊及滇军将领会议,议定:以CD军政府因遭兵变,财政枯竭,无法承担军费,由重庆蜀军政府先拨筹备费30万元,作为滇军筹备北伐费用,部队出川后,蜀军政府再按月给军饷15万元;后方勤务则完全由蜀军担任。为了支持北伐,蜀军政府即以李湛阳、黄肃方、刘祖荫等负责筹措北伐军饷捐事宜。李湛阳首捐倡导,文武职司捐薪者争先恐后,士兵及市民、妇女之捐金钱、脱簪珥以助北伐军费者亦极为踊跃。同时,CD军政府以省库空虚,请蜀军政府拨给10万元,作援陕出师协济的饷款,蜀军政府为照顾全局,即予如数拨付。不数日,奉南京陆军总长黄兴电令,谓清帝已宣布退位,南北统一,决罢北伐之师。当以电令示滇军,滇军仍执原约需索巨款,经反复交涉,蜀军政府以客军远道往返,愿以3万元作慰劳费,滇军仍坚留不去,卒与30万元,始得和平了事。(摘自《辛亥重庆》一书中,文章《蜀军政府成立前后》向楚、朱必谦等)

蜀军政府又与省内外光复各地联系组织北伐军,以觐枫(时任财政部长)、锡封(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经营药材出口业)、古绥之(秉钧,重庆总商会会长,经营山货、猪鬃出口业)、赵资生(城壁,重庆总商会前会长,经营百货、颜料、火柴、煤矿业)等筹备北伐饷捐事宜,发起爱国捐,觐枫首捐饷银二万两以倡导。宣传员中有唐廉江到各庙会集众演说,声泪俱下,闻者动容,捐献极为踊跃。廉江又倡议组织红十字会,协助北伐军,余曾参与其议。廉江慷慨陈词,谈及为此事奔走各处,穿破草鞋数双,当即发起红十字会,推觐枫为会长。南北和议成,中止出兵北伐。(摘自《辛亥重庆》一书中,文章《辛亥重庆光复的回忆》温少鹤)

注:王人文(1863-1939),白族,云南大理人。清同治二年生。光绪十三年(1883年)癸未科进士。历任贵州湄潭、贵筑、开泰县知事,广西南宁平乐府、奉城锦州府知府,广西桂平梧道,广东按察使、提学使,陕西布政使。1911年曾以布政使的身份短期担任“护理四川总督“的职务。

1911年6月1日,盛宣怀致电四川护理总督王人文,明确提出自己的“铁路国有化“方案。四川民众得知“上谕“后,反抗情绪激烈,提出“暂不接收铁路“及“暂缓公布停征股租“两项请求。王人文毫不犹豫地把川民的两项爱国要求,迅速电奏朝廷。王人文代民请奏的行为却受到朝廷的“斥责“,清政府要他对“生事“者“严行禁止,倘有匪徒从中煽乱,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清政府的专横行为,促使四川人民针锋相对的斗争,1911年6月17日在CD成立“保路同志会“。而王人文在民众“保路“精神的鼓舞下,不顾“诏旨斥之“,再度承担风险,决心如实地再向清廷反映川民的正义要求,并亲自接见“保路同志会“的请愿者,他当场向大家表示: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人事,他职责攸关,保证据理力争。1911年8月初,在盛宣怀和端方的一再催促下,正在前线督办边务的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返回CD王人文被免职。

注:胡景伊(1878-1950)字文澜,重庆巴县人。1901年(光绪27年),他获官费派赴日本学习军事。他先入学成城学校,后来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第三期。与他同期的校友有蔡锷、蒋百里等。回国后任四川陆军武备学堂监学兼教习。云南陆军讲武堂总办、广西陆军协统,辛亥革命中被推为广西都督,但他弃职潜逃,后因调解川滇冲突任四川军团长。四川统一后,重庆虽被并入CD但尹昌衡对重庆并不放心,因为那里的革命党人最为集中,即便变成地方,仍能形成分庭抗礼之势,他任用胡景伊为重庆镇抚府总长。1913年(民国2年)6月,袁世凯正式任命胡景伊为四川都督,尹昌衡愤而辞职。同年二次革命爆发,胡景伊支持袁世凯,镇压了革命派熊克武。1914年(民国3年)6月,胡景伊被北洋将军府任命为威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1915年(民国3年)2月,袁世凯北洋系的陈宦率北洋军入四川省。同年6月,陈宦被正式任命为四川督军,胡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