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克罗斯:大家只要观察一下进行掠夺、突破封锁或间谍活动等案例,就不难看到,国际法在许多情况下是要个人承担责任的。战争罪把许多个别的人拖进国际法的范围,这是向来就被认可的。不难假设,某个国家为了进行屠杀和掠夺的目的而派遣一批人到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去。难道因为这些人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工具去执行这项计划的,所以就可以因此而免罪吗?假设那些曾下令发动战争的个别人落到了遭受侵袭的国家的手中,他们能够要求免罪吗?以我的看法肯定办不到。
任何人都无权为非法的行为进行辩护。政治上的忠诚和军事上的服从都是美好的事情,但是这两者绝不是要去干那些显而易见的丑恶的勾当,也无需去为那些邪恶的行为辩护。这涉及一个观点,当每个人有必要拒绝追随其领袖的时候,他就会服从自己的良知,即使是在军队服役的普通士兵,他也没有义务服从非法的命令。
诚然巴黎和约和其他任何一个条约都没有也不可能取消自卫的权力,每个国家都是审核自卫行为是否必要的裁判者,但是这并不表明这样干的国家在终审法庭中有权裁决他们自身的行动具有正当的合法性。如果国家把自己的“自卫”变成了征服和无视法律的工具,如果它把进行自卫的自然法蓄意歪曲为掠夺和征服欲望的武器,国家也对此负有责任。但令人非常奇怪的是,就在德国政府侵占大多数欧洲国家的当时,被告们蛮横地践踏了这些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并且以夸耀自吹的冷嘲热讽使被占领国家的主权屈从于一种新的“大空间秩序”的概念,如今为了逃避正义的惩罚,这些被告竟然援引国家主权的神秘力量和神圣性,这确实是非常的。幸而事实情况是:绝对的国家主权从属于过去的陈旧观念。这是一种与任何国际法条约的约束力完全不相容的概念。
赏析:
赫尔曼·威廉·雅尔赖斯(1894~)德国国家法和国际法学者。历任莱比锡大学、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和科隆大学教授。1945至1947年,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纳粹战犯案中,任辩护律师和司法鉴定专家。著有《国家间的和平破坏及其制裁》、《权力、权力欲和国际法》等。
本篇是雅尔赖斯在国际法庭为纳粹辩护的发言。他一再声称不谈道义或人类进步,只以现代法律问题为辩论方向,提出3条理由:法无规定者不罚,国际法不直接适用于个人,执行命令者无罪,竭力为纳粹开脱。国际法庭彻底驳斥了雅尔赖斯的抗辩,显示了正义和真理的强大力量。英国和前苏联的首席起诉人肖克罗斯和鲁登科分别从逻辑和事实的角度,证明被告的行为早已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从而驳斥了“法无规定者不罚”的遁词。他们又用反推法驳斥了雅尔赖斯的“国际法不直接适用于个人”的遁词,雅认为:既然个人行为代表国家,那么应由国家负责,个人没有责任。肖、鲁则针锋相对:既然国家行为必须通过个人实施,那么不惩处个人就难以惩罚国家。对雅尔赖斯的第三条“理由”,公诉人应用了间接独立证明法,指出判定一个人对其行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命令,而是良知,“执行明显具有犯罪性质的命令,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至此,雅尔赖斯所有为纳粹辩解的防线均被粉碎。纳粹战犯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在纽伦堡国际法庭的自我申辩
1946年3月——赫尔曼·威廉·戈林
戈林:……我信仰纳粹主义和领袖独裁原则。我曾坚持这一原则,并将自觉地继续坚持下去……。德国在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封建王朝中始终是确认领袖原则的。在德国,只有当国家罹难或几乎濒临灭亡之时才会出现民主。
我坚信,对德国来说惟一的可能是实行领袖原则,这就是说,来自上面的权威性和来自下面的责任心。例如天主教会的地位今天乃至有史以来都是建立在其等级制的领袖原则基础上的。我认为也可这样说:俄国如果没有领袖原则是不可能经受住这场战争的重担的。
法官:戈林,回到主题上来!
戈林:在一个政治领导集团决心要进行一场不论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战争期间或在战前,如果说,只能由各个领袖决定“我参战”或“我不参战,我的军团留在家里……”,那么,怎么想象这个集团能领导一个国家呢?照这种逻辑,到头来,我还是不得不把这种权力给予每个士兵。如果去问每个士兵,他是否想回家,那么这也许可能成为一条避免未来战争的途径。这当然好极了。也是可能实现的。但是在坚持领袖原则的国家里却是行不通的,我就想强调这一点。
法官:您谈了领袖原则,您向我们把它描写为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权威属于首位,而且向人民行使权力,对吗?
戈林:为了消除误解,请允许我在此简要阐述一下,我认为,在德国议会制中过去是由最高机构负责的,它对议会中的相对多数负责,由他们实行独裁——而我们在领袖原则中,情形正好颠倒过来,就是说从最高领导出发自上而下地行使权力,而且实行自上而下的负责制。
法官:那么,换句话说,您是不相信,也不允许这样一种政府形式,即被我们称之为建立在民众赞同基础上的政府形式,让人民通过其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
戈林:德国的纳粹制度似乎就是民主形式,因为它选择了公民表现的道路。
法官:请问,您认为德国当时进攻苏联有任何军事上的必要性吗?
戈林: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时候,也就是在危险尚未达到顶点的时候,在这一刻也许还不那么必要。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法官:您当时是整个德国的第二号要人!
戈林:这与我第二号人物的地位是毫无关系的。这里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战略观点。领袖作为第一号人物,看到了某一种危险的存在。而我,作为第二号人物——如果您这样表达我的地位——是想采取其他战略措施的,假如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贯彻我的意图,那我也许真的成了第一号人物了。但我只是第二号人物,而头号人物又持另外的见解,所以只好贯彻他的意图了。
法官:您是否想在法庭上断言,您直到1943年为止,作为德国的第二号人物根本不知道集中营的情况?
戈林;集中营后来的情况,即在我卸下主管之任以后是怎样的,我不知道。
法官:需要我提醒您回忆一下在这个法庭上提出的证据吗?特别是奥斯维辛集中营,仅这一个集中营就屠杀了400万人,您回忆起来了吗?
戈林:这一点我只是在这里才知道的。对我来说这个数字并没有得到证实。
法官:如果您认为这是未经证实的,那么请允许我提醒您注意霍特尔的证词,他是德国中央保安局外事处四科副科长。他说,有400万犹太人在集中营被杀害,另有200万人通过别的方式被杀害。我们假定这些数字一个是俄国提供的,另一个是德国提供的,我们还假定它只有50%是正确的,那么就是200万人和100万人。请问:您还能在本庭坚持认为,在德国像您具有这种权势的一位部长对这些事件会毫无所知吗?
戈林:我还是这么认为。正因为这样才说明这些事对我是保密的。这也说明,希姆莱对这些事是绝对保密的,他在这方面从来没有向我们提供过数字或其他什么情况。
法官:戈林所起的巨大的、多方面的作用在于他既是军人,又是强盗。他到处插手。他利用他的冲锋队的彪形大汉使这帮人夺取了政权。为了巩固这一政权,他又阴谋策划,烧毁了国会大厦。他建立了盖世太保的集中营。如果需要干掉对手或制造丑闻,以摆脱桀骜不驯的将领时,那么戈林的手脚就相当利落了。他建立了空军,用来对付不设防的邻国,在驱逐犹太人出境方面,他出谋划策积极效力。他竭尽全力,把德国的经济用于战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这场战争的策划活动。他是仅次于希特勒而集全体被告罪恶活动之大成的人物。
赏析:
赫尔曼·威廉·戈林(1893~1946)纳粹运动早期领袖之一,德国法西斯政权二号头目。士官学校毕业后开始军旅生活,曾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1922年加入希特勒的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任冲锋队队长。协助希特勒夺取政权后,历任帝国不管部部长、普鲁士总理、航空总监、空军总司令、帝国口年计划全权总办,被希特勒封为“全权继承人”。参与策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后因战事失利,受希特勒冷遇。1945年5月,被盟国逮捕。1946年9月。被妞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临刑前在狱中服毒自杀身亡。
本篇是戈林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受审时的自我辩护的摘要。在所有被告中,他最狡诈、蛮横,拒不认罪。在自我辩护中,他大肆鼓吹领袖独裁,诡称纳粹制度是民主政府的形式,为德国法西斯制造理论根据。对侵苏战争,他以“个人看法”为借口,否认参与发动战争的罪责。对灭绝人性的种族大屠杀,他佯装一无所知,是别人对他“保了密”。但法律是无情的,在如山的铁证面前,他最终不得不带着花岗岩的脑袋去见上帝。
在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的发言
1950年11月28日——伍修权
主席、各位代表先生:
我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命,代表全中国4亿7千5百万人民来这里控诉美国政府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包括澎湖群岛,以后凡称台湾,皆包括澎湖群岛)非法的和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10月1日政府成立之日,即已郑重昭告全世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国全体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但由于美国政府的操纵和阻挠,联合国仍然拒绝接纳我国合法代表的参加,以至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竟仍然坐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及其他机构里,对此,我们不能不提出严重抗议。
各位代表先生当能记忆,本年8月24日我国周恩来外交部长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了控诉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台湾的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于美国政府的控诉的理由,是颠扑不破的。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远在哥伦布来到美洲新大陆之前,中国人已经到了台湾。远在美国独立之前,台湾就已经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不可动摇的历史事实。而且是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向日本帝国主义作战的主要目标之一。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明白规定了:“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9月2日,日本签订了投降条款。当中国政府接受了台湾日军的投降,并在台湾行使主权的时候,台湾就不仅是在法律上而且亦在事实上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1945年以来关于台湾的现状。事情是这样的明显,以致1950年1月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也不得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
现在美国政府竟公然宣布决定以武力阻止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解放台湾,并派遣大批武装力量,公开侵略台湾。这就构成了美国政府对中国公开直接的武装侵略行为。
美国政府侵占台湾,本来是没有丝毫理由的。然而为了要侵略,它需要找出“理由”来,说是“台湾的地位还没有确定啊”。因此,美国武装占领台湾,不能算是美国侵占了中国的领土。这样说行不行呢?不行的。首先是1950年1月5日的杜鲁门反对1950年6月27日的杜鲁门。1950年1月5日的杜鲁门说:“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中国对该岛行使主权。”其次,罗斯福总统反对杜鲁门。1943年12月1日美国罗斯福总统宣布了“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应归还中国”的开罗宣言。几百年的历史事实和日本投降后5年来的现状也反对杜鲁门,因为历史的事实和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早就决定了台湾的地位问题,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的地位早就决定了,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台湾只有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政府武装侵略我国领土的问题。
其次,我想说一说所谓美国侵略台湾是为了保持太平洋安全的谬论。美国政府一贯地捏造说,美国侵略台湾是由于朝鲜战争所引起的临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使朝鲜战争“局部化”,是为了保持太平洋的安全,因此“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
朝鲜的内战是美国制造的,朝鲜的内战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成为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的理由或借口。各位代表先生,能不能设想因为西班牙内战,意大利就有权利占领法国的科西嘉呢?能不能设想,因为墨西哥内战,英国就有权占领美国的佛罗里达呢?这是毫无道理的,不能设想的。其实,美国政府武装侵略台湾的政策,正像其侵略朝鲜的政策一样,早在朝鲜内战被美国制造之前就已决定了。太平洋的安全正是因为美国的武装力量横越5千哩的重洋侵略朝鲜和台湾而被破坏的。正是美国号称“保持太平洋安全”的武装侵略行动,破坏了太平洋的安全。
美国政府又诡称,他的武装侵占台湾是为了使台湾“在军事上中立化”。美国政府企图用这个虚伪的口号,作为侵占台湾的“理由”,来欺骗世界人民,特别是美国人民。请美国人民想一想,假使任何一个其他国家开一个舰队到你们的夏威夷岛与美国大陆之间,割裂你们的国土,阻止你们的政府在那里行使主权,而同时宣称,这是为了使夏威夷岛在军事上中立化,以保证太平洋的安全,你们能容忍那个国家的这种行动吗?请美国人民再想一想,假使当林肯总统肃清南方奴隶主的残余力量的时候,忽然跳出一个第三者国家,武装占领你们的弗吉尼亚洲,而宣称这是为了使弗吉尼亚洲在军事上中立化,以保证美洲大陆的安全,你们能认为这不是公开干涉你们美国的内政,武装占领你们美国的国土吗?美国政府武装侵占台湾是公开干涉中国内政、武装占领中国领土的侵略行为;这是公然无忌地向全中国4亿7千5百万人民的挑衅。中国人民不能容忍美国政府这种公开直接武装侵略中国的非法的犯罪的战争行为。我们相信,美国人民也是决不会赞成这种罪恶的挑战行为的,因为美国政府的这种行为对美国人民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