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谁在为中国添堵:大国崛起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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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金融危机”:中国崛起路上最大的机会(7)

一、国际货币与监管体系的现状及其缺陷

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主要缺陷和弊端突出表现为:国际货币体系在国际储备资产、汇率制度和国际收支调节等三方面的秩序和纪律弱化而无序,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乏力导致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的扩张无序且无度,国际金融机构的决策机制偏畸或偏颇、其危机缓解救助机制更显狭隘,这都加剧了国际金融的风险因素,大大降低了其应有功能和作用,甚至对国际货币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特征与局限性

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始于1976年牙买加协定的签订,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呈现出以下一些主要的特征:

首先,国际储备货币以美元为主,美元仍然面临“特里芬难题”。

布雷顿森林体系终结之后,美元发行失去了黄金储备的硬约束,发行规模迅速攀升。近年来美国经常项目持续的逆差,美元大量输出,以东亚国家为代表的出口推动型国家则积累了大量的美元储备,美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占比长期居于高位。尽管1999年欧元的诞生打破了美元一统天下的局面,欧元发行规模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取代了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但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美元作为全球主导国际货币的地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统计,在国际储备货币中,美元的占比仍然高达63%,远高于其他储备货币的比例。

牙买加协议签订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解决美元所面临的“特里芬难题”,即保持美元币值的稳定与满足全球经济增长所要求的持续的美元供应之间的矛盾。但在现行货币体系下,随着美国赤字规模的不断攀升,全球经济不平衡的日益加重,保持美元币值的稳定的难度也日益加大,而与此同时,美元仍然作为国际金融和贸易主要的计价和结算货币,全球贸易的不断深化又客观要求美元的必须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因而,美元实际上并未真正摆脱“特里芬难题”。

其次,以浮动汇率制度为主、多样化的国际汇率制度安排。

国际汇率制度安排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浮动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固定汇率制,其中中间汇率制又包括爬行盯住、水平带内盯住等多种汇率制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5年对其187个成员国的统计,已经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有86个。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对汇率制度进行了细分,将韩国也列为采取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尽管实行纯粹的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并不占绝对多数,但是由于主要发达国家和储备货币发行国大都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因此,浮动汇率制度成为当前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的汇率制度安排。

再次,国际收支调解手段趋于多样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主权国家可用于调节国际收支的方法较多,既包括传统的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政策等经济政策调节国际收支的失衡,同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其也可以较快通过商业性的国际融资手段来获取调整国际收支的必要资源。此外,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还可以求助国际金融机构协助本国开展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

尽管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主要是由其所依存的全球实体经济格局所决定的,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贸易的开展,带动了全球范围内经济的增长。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美元泛滥导致国际金融危机频繁爆发。

美国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制度性约束是导致国际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的重要根源。近年来,美国为促进经济发展,采取了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美元发行泛滥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性过剩,全球货币供应量被无限放大,从而使得资产泡沫越积越大,虚拟经济严重脱离实体经济,最终导致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引爆了金融危机,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

第二,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剧烈波动。

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主要的国际货币汇率经常大起大落、变化不定,汇率体系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加剧了外汇风险,与其相伴的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价格的剧烈波动,阻碍了国际贸易与投资,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

第三,国际收支失衡问题积重难返。

由于国际收支的各种调节方式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足,特别是IMF开展救援活动的严格条件性和国际商业性融资的短期快速流动性,很大程度降低了主权国家调节国际收支的有效性,致使全球性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获得彻底的改善。

国际货币体系内在缺陷是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也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危机频发的制度性根源。“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其必然性,这是由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内在缺陷决定的,同时也是美国过度利用国际货币体系缺陷获取巨大利益的必然结果”。无约束的美元本位制已成为国际金融危机频频发生的根源。

(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近年来,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出现了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主要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逐渐向综合监管过渡;二是全球统一监管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例如,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全球银行业的监管标准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制定的有关标准日渐发展成为国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的基本依据等等。尽管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国际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相应的必要调整,但是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却充分暴露了现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着众多的缺陷:

首先,对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金融创新过度,远远超出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国际金融监管缺乏协调机制。

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国际金融监管方面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从而无法及时控制并阻断金融风险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如果说是监管不力导致危机爆发,那么监管国际合作不到位和全球治理缺失则是危机蔓延的重要根源。”

再次,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失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过去也没有充分履行其对国际金融市场应尽的监管职责,致使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风险不断积聚,并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

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尽快制定普遍接受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和规范,完善评级机构行为准则和监管制度,建立覆盖全球特别是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早期预警机制,提高早期应对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布雷顿森林机构,成立于二战后初期,其重要职能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以美元为中心、以稳定国际货币体系为目标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世界银行则提供以稳定欧洲和发展中国家为目标的战后重建和发展援助机制。布雷顿森林机构为战后世界经济从废墟中发展起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尽管布雷顿森林机构仍然存在,但由于其受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指导思想僵化等因素所制约,难以反映国际经济金融格局的变迁、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本不能适应,因而无法充分发挥其在全球金融经济事务之中应有的作用。

从总体上来看,布雷顿森林机构存在着制度设计缺陷、指导思想僵化和危机管理失职三大严重问题:

(一)制度设计缺陷

布雷顿森林机构在决策机制方面存在诸多不尽合理之处,迫切需要进行变革。突出表现为三个不合理:

一是份额确定与调整不合理。

布雷顿森林机构各成员国的份额,与成员国的利益密切相关。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例,份额的大小决定着成员国可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获得资金与特别提款权的数额,也决定着发言权和投票权的大小。份额是投票权分配制度的基础,而份额计算公式则又是关键所在。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计算公式的参数及权重的选择缺乏科学依据,尽管份额计算公式包括GDP、储备规模、经常项目收支、开放程度等变量,但忽略了人口、经济增长等重要因素。更有甚者,在历次份额分配中,份额计算公式中有关参数和权重的调整不仅没有公开程序,而且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这种状况,势必影响份额计算公式作为决定成员国份额客观依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由此得出的投票权夸大了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分量,而新兴市场经济体经济实力的增长在份额分配中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以中国为例,2008年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二大贸易国、第三大经济体,GDP占全球GDP的6.4%,但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份额分别仅为3.66%和2.78%,与中国的经济实力严重不符。

二是决策与治理机制不合理。

布雷顿森林机构投票权是其成员国行使权利、参与国际治理的基础。投票权分为基本投票权和加权投票权,前者是成员国拥有的固定投票权,反映主权平等原则;后者则随成员国份额的增加而增加,体现成员国的贡献度。这种制度安排导致两种投票权比率严重失调,“一国一票”为基础的主权平等原则最终为“美元”决定投票权的原则所取代。当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投票权比例分别是44:56和43:57。少数发达国家的投票权占绝对优势,美国更是“一国独大”的拥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77%的投票权,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的投票权所占比例分别为6.02%、5.88%、4.85%和4.85%,这五个发达国家控制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8.37%的投票权。从世界银行的情况来看,美国的投票权为16.36%,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的投票权所占比例分别为7.85%、4.48%、4.30%和4.30%,五大国控制了世界银行37.29%的投票权。投票权过度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导致其拥有了实际否决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章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这两大机构所做的决议,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投票权才能通过,重大决议则需要获得85%以上投票权,这实际上赋予了美国在这两大机构重大决议上的决策权和否决权。

三是高管遴选机制不合理。

长期以来,布雷顿森林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机制不透明,缺乏规范的标准和程序。从表面上来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产生,但实际上,总裁人选始终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大股东的政府秘密决定,由美欧等西方国家政府相互协商产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和世界银行行长分别由欧洲人和美国人担任已成为惯例。布雷顿森林机构高级管理层由美欧国家主导,不仅难以体现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而且从根本上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对布雷顿森林机构管理层进行监督与问责的基础,使布雷顿森林机构成为发达国家控制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平台。

(二)指导思想僵化

长期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以“华盛顿共识”为指导思想,政策取向片面强调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贷款条件存在着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在运作过程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本末倒置,把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作为目的,而不是将其作为实现稳定发展的手段。

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例,其居于国际金融体系的核心地位、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载体,成立之初的功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维持固定汇率制度、协助成员国干预市场汇率的波动;二是监督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为发生严重逆差的成员国提供资金援助并协助其执行调整计划;三是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账户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并消除阻碍世界贸易发展的汇兑限制。但在实际运作中并未能对成员国一视同仁,带有明显的偏见:对于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的监管缺位,放任其实施过度宽松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投机盛行;而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则监管过度推崇紧缩性宏观政策、资本账户自由化、浮动汇率等经济理念,过多纠缠于汇率政策问题,在提供救助时往往对被救助国附加不切实际的苛刻条件,反而加重了成员国的危机。这种僵化的指导思想不仅造成其在政策上偏离基金组织的宗旨,而且也导致基金组织沦为少数发达国家借以实现本国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场所。

长期以来,由于布雷顿森林机构的运行偏离了其纠正和补充市场失灵的全球公共职能的轨道,从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了全球经济的严重失衡和无序状态,加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三)危机管理失职

近二十多年来,全球范围内各种类型的金融危机此起彼伏,布雷顿森林机构作为世界经济的治理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监管者,没能有效预测和预防金融危机的爆发,其工作出现了相当程度的失职。

现行国际金融体系不仅对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显得束手无策,而且也无法有效预防区域性的金融危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始发于美国这一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地带,这是现行国际金融体系构建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市场秩序紊乱,世界主要经济体无一幸免地出现经济大幅度下滑。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没有预测到危机的爆发,而且在危机爆发后仍然严重低估危机的破坏性,对美国这一危机始发国也没能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在危机的救助过程中也受制于资源短缺。作为金融危机的救助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爆发的危机显得无能为力,这不仅充分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机构指导思想僵化所产生的严重弊端,而且也表明了国际金融机构体系自身改革的迫切性。

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是建立在旧的国际货币体系之上的,目前已根本不能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