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莽荒第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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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得见大鹏

上章写到,听风受了众多师兄的教导,加上众人的资源支持,使得他修为突飞猛进,奈何他们教授的都是道家本事,导致听风佛门本事落了一截,胡广只好建议听风再入世,找到自己的道,听风也立誓走遍莽荒,自求我道。

“虽听大师兄说花果山猴儿已恢复自由身,可还得去看看。”听风收到消息,因为上一次胡广的出现,杨戬不敢再来花果山造次,而是将这个麻烦重新丢还给了天庭老玉帝,现在猴儿们不用再龟缩在水帘洞,能自由行走在天地间。

不过听风还是不太放心,从胡广那出来就直奔花果山,查看他们的境况,看看是不是果真如胡广所说,猴儿活泼了。

玉帝重新接过这个麻烦,却是不屑一顾,言道:“一群不成器的小妖猴,无需去理会。”这天下间除了孙悟空,根本就没哪知猴子他看的上眼,那群野外崽子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吧。

两尊巍峨石像高耸花果山之巅,那是悟空出生的地方,自有一尊石像属于他,但见他手持金棒,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着锁子黄金甲,脚蹬双藕丝步云履,怒瞪着眼,敢把玉帝逼得躲到桌底;而在他身旁的那一尊雕像,赫然是属于听风,花果山水帘洞二大王。但见他手持念珠,貌温和,却把草头斩得矮。

“来来来,孩儿们,给这片林子加点水,多加点水。”马流元帅指挥着猴儿们,正在浇灌树木。

经过这么多年,花果山可谓大变了样,恢复了往日的高山密林,生机盎然。花果山猴儿经过一场大难,只知摘取的猴儿们也学会了创造,养育,他们想着让大王看到记忆中的花果山,想着让二大王看到一个不一样的花果山。

马元帅俯身为大树浇下一瓢水,站起时不自觉地抬头看了一眼雕像,咧嘴笑道:“我们都会在这等你回来,大王。”

听风在天上看见已经大变了样的花果山,却止住了脚步,只看了猴儿们一眼,便返身离去。他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看猴儿们如今的生活如何,既然过的好,那他也就不打扰了,毕竟他在花果山待不了多长时间,现身了也不过徒增伤感罢了。

“该去哪呢?”出了花果山,听风犯难了,以前他好歹有个找到双亲的目标,哪个地方近就去哪里,可现在知道“父亲”在哪了,却突然就没了方向。

识得东西南北,却把不准南北东西。

“师傅。”这个时候,听风想起了他的师傅们,都快千年没见到他们了,还怪想他们的,可惜这么多年来在打探双亲之余,他还打听了佛手宗,却根本没人听过这个宗门,想来隐居避世,不为外人所知吧。

胡广虽然知道空寂他们的来历,却也只知道他们是如来佛祖的弟子之一,至于佛手宗在何处,也是不知道,毕竟空寂他们对胡广来说,只不过是有些熟悉的路人甲罢了。

“四方神山去过了,东胜神州也来过了,西牛贺州去不得,那就剩下南赡部洲与北俱芦州。”听风可没那么傻,明知道不是镇元子的对手,就贸贸然杀到西牛贺州,纯粹是找死,而且还会连累的一众三星洞门人,要找宗门眼下就剩下这两个地方。

“去北俱芦洲,找清颖师姐。”这个清颖九师姐虽然是众门人中最刁蛮古怪的,却是听风最亲近的,就连胡广也比不上,胡广对听风来说更像是长辈,而清颖则像他的姐姐。到了那北俱芦洲有了清颖的帮助,他也不至于像无头苍蝇一通乱找。

绝对不是因为清颖女子的身份,我敢以人格保证。什么?发天道誓言,嘿嘿,有话好说,好说嘛。

北俱芦洲可不是个好地方,这莽荒世界虽说人类主宰,但在这北俱芦洲却是妖族说了算。话说当年巫妖大战,两败俱伤,众圣人趁机扶植人族成为主宰。

那场大战本就是圣人狠狠算计了巫妖二族,未免伤了天合,损了道行,他们再也不好对妖族与巫族行灭族之事,所以留了他们一线生机,而后给他们划分了区域供他们生活。

妖族就被圈定在北俱芦洲,至于四方神山的那些妖族山神都是后天妖族(妖族本是天地间最早的一批生灵,乃天地孕育,为先天妖族,他们的子孙就是后天妖族,还有那些小妖兽修炼得道的也属于后天妖族。),他们强大夺了本属于人族的山神之位,众圣看不影响大局,也就任由妖族在四方神山折腾,那个不毛之地他们可看不上眼。

巫族因为天生好战,当年可谓是全族赴战,族中剩下的就是些个刚生不久的小巫族,他们走时候拜托给了人族照顾(当年人族弱小,所以有不少归附了巫族,居住在巫族之地附近),想等着打了胜战再回来接孩子一起庆祝,可没想到巫妖两族谁都没赢,剩下几个大难不死逃回来的,也成不了多大气候,中间过了十几年,那时巫族孩童早已融入人类之中,已不愿跟他们一道,而是纷纷选择留在养父养母身边,侍奉他们白首终老。

到了后来,圣人也没有办法,只能默许巫族与人杂居在南赡部洲,经过这么多年,现在纯粹的巫已经找不到了,剩下只是“巫人”,巫与人的结合,有侥幸觉醒巫族血脉的会力大无穷,万夫莫敌,是冲锋陷阵,天生大将。

可他们不是巫,依旧是人,人的姓名,人的心肠,人的手段。

有诗云:洪荒破碎,妖一州,莽荒世界,巫无踪,要看当年叱咤姿,幽冥地府看鬼神。

“好生荒凉啊”听风来到这北俱芦洲才发现,这地方远比书中记载的更为荒凉,不仅寸草不生,还遍处冰原,尔若非修者断难走出百米,非得冻成冰雕不成。

也好生理解,失败者能有一隅安生,已属不错,哪能奢求安居之地沃野千里,物产丰富。

“唳!”伴随着一声唳叫,一朵乌云压来。那哪里是乌云,根本就是一只大鸟,其背宽不知几千里,其翼若垂天之云,其爪锋利还似勾。

“咔嚓!”利爪轻破万冰开,抓得海下大鱼来,双翅击水三千里,扶摇直上入青天,自此南去不见踪,留得听风独震撼。

“这是,大鹏鸟,竟比想象当中更为神骏。”听风大赞道,作为一名不算纯真的道家子弟,这庄子之作《逍遥游》他自是读过,当中就有关于这大鹏的记载,可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及亲眼见到这般令人震撼,听风忽然觉得自己来北俱芦洲的选择是对了,所谓历练,不就是见识不同嘛,在其他地方可见不到这般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