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农民打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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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打工仔的伤残之搏(2)

一场“全武行”,不仅使民工没有要到一分钱的工资,反而受了伤,他们的吃喝,他们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如果是终身伤残,那么失去劳动力的他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再者,如果他们要申诉自己的权益,懵懵懂懂的他们该向谁去申诉,执法部门是为他们作主还是为虎作伥?他们还需要多长的时间多长的奔波才能讨回自己的工资和工伤赔付?他们能等待得起吗?还是没有要到工资之前就饿毙街头了?

更为可怕的还不是老板的蛮横无理,而是这里的“大环境”,老板的无理得不到惩罚,反而似有后台在为他们撑腰。

他们竟敢把“棍棒阵”摆在了派出所门口,而这两位民工住院后(已经报纸报道),既没有派出所的人来取证,也没有这家公司的老板露面,可见是有恃无恐的了。像这样的环境,不说是王才和王平,另外的民工也不敢再到这里来打工了。而想要振兴东北,主要的建设者就是这些辛苦劳作的民工,没有了这些民工的支撑,振兴东北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即使老板不是那么坏,建筑工地上的工伤事故也比比皆是,例如,在北京,从高空摔下来的民工也常有报道。有一个四川籍的民工叫刘潇的,只有18岁,他的两位表哥都在北京开塔吊,他也就来到北京,开始向表哥学习这门技术。

他住到北京青年路某工地的宿舍里,一有时间便上塔吊学习驾驶技术,已经学了四五次了。在2004年的5月5日晚上8点多,他爬到了离地面37米高的塔吊驾驶室。当时他的半身已经爬上了驾驶室,下半身还有外边,这时突然感到头晕得厉害,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只记得自己摔到了地上后,浑身疼得要命,“感觉自己不行了,非常害怕。”继后他如此说道。据刘潇的表哥和他妈妈介绍,刘潇爬到驾驶室后,和正在作业的表哥打了个招呼,表哥看见外边有一只“大鸟一掠而过”,再扭头看他时,人已经不见了。表哥意识到那只“飞鸟”就是他的表弟,立即飞快来到了塔吊下的地面,才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刘潇。刘潇摔下来后先是摔到了工地堆积的木方上,然后滚落地上。在喊完救命后,他第一句话就是“别告诉我爸爸!”

当晚9点多钟,刘潇被120急救中心送到武警北京总队医院时,已经因失血休克生命垂危。经头部、胸部、腹部CT检查,刘潇双侧血胸、左侧肋骨骨折,肺挫裂伤、骨盆多处骨折、左肩胛骨骨折,神志恍惚。心胸科专家立即展开抗休克抢救,辛永祥主任果断为他做了右侧胸腔闭式引流术。5天后,刘潇的伤情开始稳定了下来。

这位主任说,一般来说,从4层楼上摔下来,生还的可能性都不大,刘潇是从37米高的地方掉下来的,相当于12层楼那么高,十余天就恢复成这样,在该院的历史上尚属首例。这主要是抢救得及时,再加上他的体形较瘦小,向下的冲力较小,另外,这与他的臀部先触地,保护了四肢和内脏器官不无关系。尽管他的命是救回来了,医生十分欣慰,母亲也十分感激,但是他如果成了终身残疾,不但从此不能工作养活家人,而且他自己离不开家人照料,同时经常还要看病或动手术,而他家又很穷,没有钱为他看病疗伤,从某个角度上说,不是死了还比活着强吗?

工伤事故,对任何人都是可怕的。尤其是对那些无钱看病的农民工兄弟,而严酷的事实却是,正是他们,因为在那种危险的场合中工作,工伤事故才如此频繁地“光顾”他们,使他们常被死神打发回来,在无钱缺医的状态下,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周岱兰坠楼事件扫描。

第19个故事:周岱兰坠楼事件扫描。

41岁的周岱兰是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西城村的农民,家境贫困。10年前丈夫因病去世,正在上大学的大儿子患过急性心肌炎,至今还拖欠着医药费,小儿子打零工糊口。2002年6月,经保姆中介所介绍,她来到上海普陀区一家姓丁的人家做起了保姆。

2003年的12月24日7点多钟,她收拾好客厅,然后把水壶放在炉子上烧水。想到好久没有擦窗户了,就爬上窗台,一只脚踩在外窗台上,另一只脚踩在室内凳子上,左手拿着抹布擦外面的玻璃,右手拉着窗棂。正擦着,炉子上烧的水开了。声音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想下地去关煤气炉,心里一慌,脚下一滑,就从四楼摔了下来。

坠楼的周岱兰当即不省人事,被雇主送到普陀区一家医院急救。医院当即开通“绿色通道”,为周岱兰进行了脾脏切除和肝脏修补手术,让她度过了生命危险期,但还需要再做手术才可以摆脱终生瘫痪的厄运。

在病房里,周岱兰直挺挺地躺在病床上,只有头部和两只手可以动弹,她面容枯槁,双颊塌陷,脸上布满皮屑,手上、脚上全是伤痂和淤青。因为身体虚弱,说起话来声音很小,只有凑到她的嘴边才能听清,她反反复复对记者说的话是:“我怎么没有死呢?死掉多好。”

没有死掉的周岱兰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看伤的医疗费由谁来付?伤后的赔付又该找谁去理论?

关于这个问题,她、雇主、医院和中介公司全都陷入了盲区和困境。

在抢救过程中,雇主一家始终陪在医院里,近60岁的女雇主流着泪给医生跪下,请他们务必将周岱兰抢救过来。并且在第一时问先垫付了6000元的手术费。在此后的一个星期里,雇主共支付了约2万元的医疗费用。即便如此,周岱兰的手术费估计还欠2万元。接下来的腰椎手术,估计还要花4万元,雇主表示已经无能为力。

然而,周岱兰家非常贫穷,她的亲属要求雇主承担全部费用,甚至说:“如果不给钱就把周岱兰送到她的家里去”。

这件事给雇主一家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压力,丁家夫妇整夜失眠。争执不下,双方都只得通过律师来处理此事。丁家的律师顾志广认为,周岱兰是受害者,雇主也是受害者,雇主在前期抢救中,垫付了大量的医药费,但这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从法律层面上说,雇主并没有责任为伤者支付所有费用。

医院方面也尽了最大的努力,这家医院的副院长孙仲伦介绍说,在周岱兰拖欠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医院还是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并积极联系另一家有能力做脊椎手术的专科医院,但她的家属因拖欠医药费不敢露面,谁也不敢拍板将她转院,周岱兰只能继续留在医院。目前,医院仍为她提供了一张病床,并由护工顺带照顾她的饮食和基本生活要求。孙仲伦说:“周岱兰并非特例,医院每年都有大量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发生,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医院有救死扶伤的责任,不能先谈价钱再行抢救,救活之后病人拖欠费用不交,医院也没有办法。”

周岱兰能否向介绍工作的中介机构索赔呢?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高树升表示,周岱兰只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就业的,而不是中介公司委派去工作的。她和中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当前比较可行的,只能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向法院起诉,向雇主要求民事赔偿,但具体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赔偿的数额也不会太大。

事实上,越来越庞大的家政服务人员队伍,却享受不到丝毫劳动和社会保障: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在现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周岱兰的摔伤,不算工伤,《上海外地劳动力工伤待遇的规定》的适用对象也不包括保姆。

这真叫“一失足成千古恨”,周岱兰这一摔,给她与雇主,给医院都带来了极大的后遗症。别说治疗的8万、10万元钱没有地方出,即使有了社会赞助付清了这笔钱,而她成了一个残疾人,不能料理自己,家中还得请上一个“保姆”,这笔钱哪里来?万一她的儿子没有能力扶养她,那等待她的将是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

在上海,就有着几十万的保姆,在全国,恐怕不下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而且,保姆坠楼事件不仅上海出现了,北京和其他城市也出现了,有的当场死亡,有的摔成重伤。死者已矣,生者何堪?本来就贫穷无助的周岱兰之辈,这下更是雪上加霜,坠入了更深更黑的深渊,也可能就这么一跌,令一个家庭永远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翻不过身来。

额外的伤害。

第20个故事:一个“乡下娃”之死。

2003年5月12日上午8时许,在城市生活的安徽籍务工人员甄长枝接到女儿甄峰所在学校班主任老师打来的电话,得知甄峰未到学校上课。女儿早晨6时55分离开家,学校离家不到500米。甄长枝通知妻子和亲朋好友寻找甄峰。上午10时30分,在距离学校约300米的一个小河边。甄长枝发现了女儿的书包。

书包里有甄峰的一本日记,她在4月28日的日记中写道:“今天上午的阳光很好,可我的心里总是很害怕,害怕老师骂我。在学校里,我的心没有一刻得到过安宁。到了放学回家的时候,我不敢回家,因为老师告诉我,她已经给我的爸爸打过电话了。我走在路上曾想到过跳河,可是我没敢跳。后来我又想撞死,可刚走到一半妈妈来了。”

当天下午16时,甄峰的尸体从河里被打捞了出来,甄长枝的妻子晕倒在河岸边。

1990年初,23岁的甄长枝带着妻子从安徽霍邱县农村来到某城市市郊诸翟镇承包了60亩农田,夫妻两人一年辛勤耕作挣了2万多元钱。甄长枝有钱后决定让女儿接受良好的教育,可当时没有城市户口的孩子不能进当地学校读书。外地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想读书只有两条路:一是到务工所在地开办的民工子女学校读书,这些学校因为资金和师资因素,教学质量很难保证。要么让孩子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读书,远离父母的监护。

经过一番不懈努力,甄长枝终于把甄峰送进了城市的学校,但这并没有给孩子带来欢乐。

翻看女儿甄峰留下的近10篇日记,夫妇俩认为女儿的溺水自杀是因为她在学校受过一次不公正的待遇。

2003年的4月28日下午,甄长枝接到女儿就读的诸翟学校甄峰班主任电话:“你女儿有作业经常不交,学习成绩时好时差,再者,同学们反映你家孩子身上有股怪怪的味道,希望你能够重视,否则,明年将甄峰送到外地民工学生班去。”晚上,在甄长枝的再三追问下,甄峰突然放声大哭:“爸爸,我每次作业都交了……去年,我不小心弄坏了城市同学张洁(化名)一支铅笔,价值两元钱。她让我翻倍赔她,我不敢告诉你和妈妈,便从每天两元早餐费中省下5角钱还给张洁,现在已还了十六七元钱,可张洁说按照高利贷计算,我还欠她三十多元钱……张沽是学习小组的组长,故意将我的作业留下,让老师以未交作业为由批评我……”甄长枝问甄峰为何不将此事向班主任反映,甄峰说对班主任说了也不会相信,因为她是外地人。

30日晚,甄长枝给班主任打电话,希望将张洁向甄峰要钱的事进行调查。班主任在电话里又强调:“你家孩子的问题实在太多,作业经常不交,身上还有怪味,现在又出来个亳的事,再这样下去肯定要到外地班去。”

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得知,张洁因甄峰弄坏铅笔向她无休止耍钱确有其事,而且张洁经常地学生为由对其进行欺辱。一位同学说:“班里很多同学都说甄峰身上有怪味。一次放学团家时,张洁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本子说是甄峰的日记,让同学门一起看,并大声念日记里的内容。最后张洁将甄峰日记中写剐她的地方都撕了……”对于甄峰和张洁之间的纠纷,老师虽然进行过调查但终未解决。

2003年6月下旬,甄长枝诉诸法律,要求学校赔偿甄峰死亡丧葬费、尸体打捞费、遗体保管费及亲属的精神补偿费等共14万元。在法庭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玻告诸翟学校一次性给付原告甄长枝3万元,案件受理费原、陂告各承担一半。

此案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涌甸城市打工,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城市受到良好的教育。成市学校的大门何时能真正向这些农村少年敞开呢?(《一个‘乡下娃’之死》《工人日报》朱学仕/文)这个悲惨事件的缘起,其实是班主任老师和那个叫张洁的陔子(以张洁为代表的一大部分城市里的孩子),看不起这个‘乡下娃’。这种天然的歧视,虽然与像美国的白种人看不起黑胂人性质不同,但原因一样,城市人总是以为自己比农村人高人一等,乡巴佬的“土”、“身上有怪味”、“不开化”、“没文化”,都成为他们看不起农村人的理由。甄峰在这样的一个环晓中生活,就是不对她实质性歧视,她也会感到有心理压力的,更何况像张洁这样的孩子时时欺侮她呢?正是这种歧视使甄峰活不下去,从而跳河了-结了年幼的一生。而甄峰的死,又给她的父母造成了永远难以弥合的心理创伤。即使真的如他们的诉求,能够赔偿14万元,那又如何?他们那活泼的女儿还能再活过来,回到他们的身边来吗?

今天,城市学校的大门是向着农民工的子弟敞开了,他们可以交同样的学费进入城市的学校了,但是这种无形的歧视仍然存在,不消除这种歧视,农民工兄弟仍然如坐针毡地生活得不自在,很不自在。

一句话,农民进城来打工,本身带着两种巨大的压力,一种是生活的压力,一种是心理的压力,现在生活的压力就很难消除--低工资与欠工资不还令他们急得要跳楼自杀;再加上心理压力,他们在城市里的生活就倍觉艰难了。而想要消除心理上的压力,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既需要政府不断提升这些农民工的“工人阶级”的地位,更需要城里人转变观念,视他们为同等人。

几百年来,我们中国人就被外国人看不起,到外国去打工的中国人,被称为“猪仔”,现在中国的国际地位在不断提升,中国人在世界之林中站起了身子挺起了腰杆,但是如果我们中国人自己看不起自己,还要在内部分什么“上等人”和“下等人”、“城里人”和“乡下人”,那么我们中国人就实在可悲可叹,就实在是一群提不起来的“刘阿斗”了。

看来,爱护进城打工的农民兄弟,不仅仅是让他们的血汗不会白流,按时支付他们的工资,更要在心理上关怀他们,别让他们有“另类”和“异类”的感觉。

我们中国人应当有自己的骄傲和自尊,但那应当是大写的,而不是小写的;这种大写的骄傲和自尊应当写到像张洁那样的孩子的心里去,以改变他们的心态和观念。这样,若干年后,农民工兄弟才会有真正挺起腰杆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