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我是你肚里的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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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行为的半锁定状态(1)

基因对于我们行为的制约

如果你认为我们人只有前面提到的那些硬件与软件的制约,要是抛开了这些束缚,我们就彻底自由了,这种想法也是大错特错的。

即使不考虑这些规章制度,还会有一些无形的东西跑出来帮我们打主意,替我们决定问题,我们仍然有着无奈的一面,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我们还受着基因的制约。

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叫《自私的基因》。这位科学家是一个坚定的基因决定论者。他认为,人类除了是暂时幸存于世的机器之外什么也不是,像汽车那样,是为他的利益而前进的。他说,大千世界真正的统治者是构成我们的基因八。他把基因比喻为一个成功的歹徒,这些基因幸存了几百万年。人类如果有五百万年的生存历史,那么人的基因便已经存活了五百万年了。基因是人体内永恒的部分。这些基因成功的秘密是它的冷酷与自私。

道金斯在其第二本书《基因自私性的基本原则》中,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基因不仅影响它寄居的生物体,而且影响其他的生物组织。寄生体劫持了宿主体的组织,雄鼠通过释放外激素命令雌鼠发情,进而征服了雌鼠。我们甚至可以说,你打了一个喷嚏,是喷嚏基因所为,这是因为你得了感冒,感冒病毒生活在你的上呼吸道中,它在你身上生活了一段时间,它是寄生者,你是宿主。它没有能治死你,你通过吃药、打针或者是自己身上的免疫功能起作用,抗拒了病毒与病菌。于是你的身体开始康复了。病菌也就在你身上待不下去了,它就要想转移战场,投入到另一个人的身体里去,这样,它逼你打了一个喷嚏。由于你打了这个喷嚏,病菌(病毒)就等于乘上了一辆飞驰的列车,它以你为起点站,以新的宿主为终点站,腾云驾雾般进人到另一个人的呼吸道中去了。一个喷嚏,在人看来只不过是喷出了一些雾滴,然而这些飞翔的雾滴对于极小的病毒而言,等于是一次宇宙大爆炸,几百万几千万的病毒就可以从这一声爆炸中飞向四面八方。

也许这一点听起来有些牵强,那么让我们继续叙述下去。道金斯的观点是:一旦人成为了人,每个人的身体里就有了人的基因,这些基因既有人的共性的一面,也有张三李四这一个的个性一面。这个基因就有了生存的欲望,它们将一代接一代地复制与遗传下去。为求得永生,它们还将进化与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它们有能力在数百万年里通过精确地复制自身的形态来延续。从某种角度言之,能活到几十岁的人不过是像佛家所说的是一具臭皮囊。这具臭皮囊是会腐烂的,而基因是驾乘这具臭皮囊的主人,它就像驾驶一辆汽车一样,等这辆汽车开始损坏以后,它就设法要换一个新的皮囊,换一辆新的汽车。于是,基因便从这个人身上跳跃到了他的下一代(儿子或女儿)身上。再过几十年,它又从这个儿子或女儿身上跳到孙子、孙女儿身上。总之,基因可以不灭,它在不断姚跃中得到了永生。

我们看到了报纸上有这样的报道:美国在把朝鲜战场与越南战场上死去的美国士兵遗体运回国内之后,就交给检测机构。这些机构通过对基因的测定,就可以找到他还活着的后代亲人,因为亲人间的基因有着相同的特征。而且通过基因的检测,一千年一万年前的尸骨,也能证明这是谁家的祖先。

在我们中国,家谱最严格有序的恐怕要数孔孟两姓了。至今孔孟两家的后代还按谱字排辈,例如孔祥熙,他是属于祥字辈的,孔繁森,他就是属于繁字辈的。基因技术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如若人们能够测定出孔子或孟子的基因,那么两千几百年后的今天,孔孟的后代中谁是真后代谁是假后代,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检查出来。

这就意味着,孔子与孟子的基因不灭,它们已经传递了70代或80代了,并且还将继续复制与传递下去。对于这样的一种现象,我们可以作道金斯式的理解: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或孟子(公元前372-前289年)的基因已经存活了两千五百年之久了,而且还会在他们众多的后代身上延续,很可能还能延续数千年乃至数万年。而他们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人,不管你是孔甲还是孟乙,只能活到60岁甚至80岁,然后这个具体的人死去了,他的臭皮囊也真正的腐烂了。不过基因并没有随着这个人死去,它已经成功地跳跃到了他们的后人身上。这个观点,同中国的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十分相似。

不过,我们说基因不灭,是相对而言的,对于某一个具体的基因,客观存在还是会被消灭的。因为基因与基因存在着生存的斗争,这不但说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斗争,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着斗争,人与病毒之间存在着斗争,除此以外人类还要应付许多意想不到的自然灾难例如地震、意外事故、环境的恶化与火山的爆发等等。有一些基因在生物斗争中被消灭了,另有一些基因在自然界的灾难面前也消亡了。延续下来的是那些最能适应生存的基因,或者是侥幸不死的基因,这一点用不着我们多讲就能懂得。在今天,我们谁都知道恐龙的基因是被消灭了的,它可能是源于地球与小行星的相撞,也可能出于地球生态环境的改变,但是,人类的基因却是生存下来了。不过,人类在变成类人猿之前也许不叫人,它可能是海里的游动生物,或者是森林里的爬行动物。它是在激烈的地球环境变化中,由于能够适时地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因此得于不灭。那么,从总体上说,从某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来说,人的这个基因链可以说是不灭的,它已经存在了五百万年或更长的时间。

道金斯的观点有二,一是基因不灭,二是基因自私,具体的某个基因对于与其不相干的另外的基因是残酷的,而对于与自己相同的基因却是关怀备至的,这一点,不论是猿猴与猩猩,还是人,都具有某种共同性。

例如,清朝的康熙皇帝,据说他生下了35个儿子,加上女儿约有100人。我们假设康熙帝的基因是人,那么他所生的儿子就为禹、八2、八3、人5、人7。这些儿子与女儿的基因都是康熙基因的延续。他对含有自己的基因特征的基因都是疼爱的,而一旦雍正上台,情况就不一样了。雍正是四皇子,我们假设他的基因是、,他所钟爱的是他的子女,即4、私、怂、4等等,而对于他的兄弟,因为那是他父亲的遗传而非他的遗传,他也就毫无爱惜之意了,为了保住他子女的权力地位,他可以把自己的兄弟除去,一会儿把这个兄弟当成了猪处理掉,另一会儿把那个兄弟当成狗杀戮,而他的手却丝毫不软。

我们承认,雍正在这方面是做得太露骨了一些,其他的皇帝可能不会采取这样一种方式。不过,从总体上说,一个当上了皇帝的人,对于那些于他的皇权有威胁的兄弟都是戒备与排斥的,对于能威胁他后代的人也是不放过的。因此,我们无论是从动物身上,还是从我们人类身上,都看到了这种基因的自私性,也看到了为了保卫自己基因得以延续,在与别的基因斗争中的残酷性。

人的行为到底是被什么东西支配着?过去我们认为由思想支配行为,因此只要注重教育,把人的思想搞对头了,或者改造过来了,人的行为就能理智地对待一切了,这是我们中国人过去一段时间里的思维方法。后来我们意识到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再教育他还是要犯罪,这样就必须绳之以法。

根据最新的生物学研究证明,人的相当一部分行为具有生物学的内涵,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有许多可以从生物学上找到原因,而这一点,其实就证明了人的不少行为是刻在人的基因之中的。

在对基因的了解和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有许多不同的结构基因,它们在人身上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例如某一个人爱睡懒觉,其实是有爱睡懒觉的基因掌管着;一个人爱学习,有爱学习的基因在起作用;有些家族里的人有自杀的遗传,这些人的后代身上也有着自杀的基因。还有如狂躁抑郁症的基因、同性恋的基因、侏儒的基因,以及其他的基因也都发现了。这种不断的发现说明了人的许多行为都植根在他早就形成的基因里,想要改变都改变不了的。

不久前,由以色列和美国科学家组成的一个遗传研究小组宣布,他们找到了一种0011基因,这是渴望冒险与探索的基因。这一发现,使人类第一次把一种性格与人体里的遗传基因明确地联系起来了。

人体中的0011基因含有遗传指令,能在大脑神经元表面形成许多受体。这些受体可以接受一种叫做多巴胺的脑内化学物质。多巴胺在人脑中起着化学信使的作用,不仅可以使人产生情绪和感受的快乐,也可持续地引起人们追求新奇的渴望。现在已经清楚,由于0011的基因链较长,所形成的受体也较大。当一个多巴胺分子向脑细胞游动时,结构较大的受体能很容易地与多巴胺发生反应,从而使人感到兴奋,引起冲动。

以理查德爱布斯坦为首的一批科学家对以色列124名成年人进行了书面调查,并抽取血样分析了他们的基因。美国全国精神病卫生研究所科学家对315名美国人进行研究的结果,也支持了爱布斯坦的这一发现。

研究结果显示:性格中追求新奇、刺激成分的人比没有这种基因的人多巴胺平均要高出10。

换一句话说,我们看到这个人与那个人的性格不一样,这个人生来就爱冒险,寻求刺激,那个人则缩首畏尾,见到危险的事情就害怕,很快躲到别人的身后去,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的。

以此延伸开去,某一个人生来就十分粗暴,动不动就打老婆或与人斗殴;而另一个人有着极度的权力欲,极度的自私欲,还有一些人面对困境有着不屈不挠的斗争性,这些恐怕都与基因有着一定的关联。而这个人因大胆采取了行动而遭了险(或成了英雄),那个人因躲了开去而没有受害(或当了舜种),这不仅与后天的教育有关,也与先天的基因中的特质相联系。

基因决定人的性格,基因决定人的欲望,这一点已经有科学家做了论证,史蒂文,赖斯教授说:一个人希望得到的所有重要东西几乎可以归纳为15种欲望中的一个或几个。这15种欲望大多植根于基因之中。这些欲望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史蒂文赖斯的报告发表在1998年6月15日出版的《心理学评估》上。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公式:基因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欲望的追求,因而基因(性格)也支配着人的行为。而基因的自私性又决定了人的自私性。

这颇有些像血统论的观点,但这不是血统论,而是基因决定论(当然,我们得承认,基因不能决定全部,而只能决定先天的那一部分)。无论是对于钱财,还是面对美色,或者是面对权力,总会产生两种思考,产生两难的抉择。一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去争取,一种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获得。而任何不正当攫取这些东西的路径上都充满着风险,充满着荆棘。若是一个人的基因里充溢着好斗精神,充满了冒险的成分,而另一个人与他相反,那么,碰到了类似的两难问题,前者就会显得亢奋,而后者就总想要退缩。这两种基因两种性格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两种结果。前者如果成功,那就会获得更大的钱财、美色、权力,而一旦失败,他也因此会身败名裂。并且,由于高处不胜寒,这个人愈是成功,愈是攀到了欲望的最高顶点,也就愈容易遭到他人的攻击,他因此愈警惕,愈寝食不安。而那个不敢冒险的胆小之人,则虽然不会有前者那么多的财富、美色、权力,只是一个守着拙妻柴门安享清贫的普通人,但由于他的一生减少了许多的风险,他的行为轨迹就可能平和得多。

排除基因的突变和现实环境对人的影响,说人的一小半行为模式决定于他的性格与基因,我们大家也许不会有什么异议。

我们可以把存在于我们身体里的基因当成我们的指挥官。那么,我们可以说,我们的许多行动(行为)是不由自主的。我们本来不想动,但那个扎根于我们血肉深处的基因迫使我们起来行动,令我们做出许多意想不到的聪明事和傻事来。我们的肌体不过是一具木偶,因为被基因掌握了,所以在那里奋力地与世抗争,情不自禁地与他人凶狠地厮杀。一切权益之争、欲望之争,都部分或大部分地与基因的自私自利性相关联。

双我--文化传承对人行为的驾驭

除了基因这个精灵之外,还有一个同基因差不多的东西也在控制着我们的行为。换句话说,我们人这个木偶,扯我们线而动的不是一个索线人,而是两个,另一个我们可以叫它为双我。双我这个名称很怪,为什么有这样的称谓呢?它的内涵是,爹娘生下了一个我,这个我里有着爹娘的基因,而某一个出生的特定地方一某国某省某县某村还有一个文化传统,这个文化传统是长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这个地区的地区性,这种文化特质性的东西也能复制与遗传一个文化基因。于是,又一个我降生出来了,这是一个文化的我,可以称第二个我,也可以称双我。但是这个文化的我不可能独立存在,它与父母基因复制的人合为一体,成为具体的这一个,在这一个人里,我们说就存在着一个双我。双我可以称为文化基因,这是因为它将人类的行为以文化的方式一代一代地复制下来了。这里面包括宗教的信仰、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一地区人的总体性格、语言的习惯、艺术及科学的时尚、食物的偏爱和衣着的潮流等等。如果我们把双我看成一个文化基因的话,那么几乎在遗传演化上看到了所有现象,在文化演变的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双我和基因一样,是一个行为自我复制的单元,而且双我和基因一样自私自利。人类的文化史告诉我们,双我是和基因一样的一个暴君。我们在前面提到了那位科学家道金斯在他的着作里呼吁,他认为人类如果能好好想一想,就应当起来反对这个双我的暴君,清除这个暴君强加给我们的影响。人类正是在这两大暴君的统治下,一直陷于几百万年的自私泥淖里而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