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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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意识论(3)

在荷兰,笛卡儿的“心灵实体说”遭到了哲学家斯宾诺莎的批评。斯宾诺莎认为,除了统一的自然之外,世界上并不存在别的东西,自然是唯一的实体,其他一切都只是自然实体的属性和具体样式。尽管心灵和物体有很大差别,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说它们是两个存在物或两个实体”。所以,心灵与物体作为两种属性仅仅是表现同一实体的不同方式,它们都不能脱离自然实体而独立存在。斯宾诺莎在这里对心灵(意识)本质的表述尽管相当含混,只肯定心灵(意识)是自然实体的属性,而未明确指出,心灵是人脑的机能与属性。但与笛卡儿相比,斯宾诺莎对意识、精神的理解,显然更接近于唯物主义,因为他没有把意识看成是独立的精神实体。当然,斯宾诺莎并没有完全摆脱笛卡儿的二元论的影响。他认为,心与物都是自然实体的属性,但这两种属性间毫无联系、彼此独立,“物体不能限制思想,思想也不能限制物体”。就如体积和颜色同时并存于一个物体之中一样,体积不能产生颜色,颜色也不能产生体积,两者互不相干,这就是斯宾诺莎的“心物平行论”,它与笛卡儿的“二元论”如出一辙。可见,斯宾诺莎从批判笛卡儿的“心物二元论”出发,最后却又回到了“心物二元论”。

与极大多数哲学家不同,莱布尼茨认为万物的本原和基础不是具有一定空间的物质性的存在物,而是一种没有部分、不占空间的精神实体,称为“单子”。作为精神实体的“单子”不仅仅指个体的主观精神,而是指充满整个宇宙的客观精神。按莱布尼茨的解释,“单子”的特征就是能进行“知觉”或“表现”,但不同的单子具有不同的知觉或表现能力。因此,“单子”可分为不同的等级:第一等“单子”构成“上帝”,使上帝有最强的知觉能力,能洞察一切;第二等“单子”构成人的灵魂,使人具有“意识或理性”,能知觉和认识自身与现实世界,并能表象和认识上帝;第三等“单子”构成除人以外的其他动物的灵魂,使它们具有较清醒的知觉能力与记忆力,但不具有意识,不能进行理性思维;最低等的“单子”构成植物和无机物,因而它们没有认识能力,只具有模糊的知觉(微知觉)。莱布尼茨将人所独有的精神夸大成万物普遍存在的东西,并将其看成是独立的实体,这显然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一元论。不过,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确实也蕴含有一些合理的成分。它强调了意识、理性是人类独有的属性,以及人类意识与动物心理(知觉、记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此外,莱布尼茨把知觉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单子具有不同的知觉能力,甚至同一单子(灵魂)在不同时刻其知觉能力也不尽相同。如人的灵魂处于清醒状态与沉睡状态时,知觉程度就不一样。这里似乎看到了意识与人的身体状况之间的内在联系,肯定了意识须依附于机体这一事实。还有,莱布尼茨将“精神”夸大成支配万物的本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以歪曲的方式表达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尽管这些思想在“单子论”中反映得不太清晰,但如仔细分析,还是能从中发现莱布尼茨对“意识”所持有的特殊见解。

相对而言,18世纪法国哲学家的“意识学说”更具唯物论性质。拉美特利认为,在整个宇宙里只存在着一个实体,只是它的形式有各种变化,这个唯一实体就是物质。意识则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它依赖于感觉经验。拉美特利还凭借丰富的解剖学、医学等方面知识,论证了各种心灵状态都与人脑的组织结构有密切联系。他举例说,白痴和疯子不是没有脑子,而是脑子有病。如果脑子受重伤,人就会失去知觉;脑伤痊愈后,人就恢复了知觉,因为在脑子里有用来思想的肌肉,正像我们的腿有它用来走路的肌肉一样。他发现,“每一根神经都源于大脑皮质”。认为,这是意识活动离不开大脑生理活动的证据。他还强调:“心灵的一切机能直到意识为止,都不过是依身体为转移的东西。”体质的好坏、年龄的不同都影响心灵的活动。睡眠时,心灵随着身体一同休息,似乎不再存在,如果身体死亡了,心灵也就随之消灭了。可见,拉美特利的“意识学说”具有明显的唯物论性质。当然,拉美特利在机械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影响下,认为人只不过:“比最完善的动物再多几个齿轮,再多几条弹簧,脑子和心脏的距离按比例地更接近一些,因此所接受的血液更充足一些,于是那个理性就发生了”显然是一种机械论的观点。

法国思想家狄德罗对“意识”的认识有独到之处。首先,他借助当时生物学研究成果,从唯物且辩证的思路出发,以客观物质本身的发展说明了意识现象的起源。他认为,尽管现在我们还不能完满地解释思维、感觉是如何从物质中发展起来的,但经验已经使人们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物质按其本性而言,普遍的和基本的性质是“感受性”,即使这种感受性的特性较小,它比“最接近死物质的动物的感受性还要小一千倍”。然而,这种感受性中却包含有转化为后来意识的可能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物质的感受性特性就会发展成明显的感觉能力,就会由“迟钝的感受性”向“活跃的感受性”过渡,从而获得思维的能力,产生出意识。所以“迟钝的感受性”和“活跃的感受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狄德罗还列举了许多事例来说明没有感觉的物质可以发展成有感觉的生物。如没有感觉的鸡蛋就能变成有感觉的小鸡。当然,狄德罗认为有感觉的生物还不是有思想的生物,要实现从有感觉的生物到有思想的生物的过渡,需要很长的历程。不过,他相信有感觉的生物一定可以过渡到有思想的生物,并且认为从有感觉的生物过渡到有思想的生物,要比实现由无机物过渡到有机物的距离还要短暂些。这样,狄德罗以特殊的方式论述了思维、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肯定了思维、意识是由物质派生的。这种思想尽管是猜测,但却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意识观相吻合。其次,狄德罗还肯定了个体意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他认为,个体意识从本质上讲并非是主观自生的,而是外部世界作用于感官的结果。他把人比作有感觉能力和记忆能力的钢琴,人的感官就是键盘,只有当外部世界弹它时才能发出声音。这就是说,人的感觉意识是由于外部世界刺激感官而形成的。他认为,这对任何人都一样,即使是杰出的人物也同样如此。如缺少感官,或者没有外界刺激,就不能形成感觉意识。可见,狄德罗关于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机能,这种机能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产生的现实条件是客观外界的刺激等观点为科学意识论的创立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财富,在意识学说的发展史上也占有一席之地。当然,由于时代与认识水平的限制,狄德罗对意识的起源及其个体意识产生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因为他还不了解社会因素也在其中起重要作用。

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尔巴赫对意识现象也有所论述。他把人的精神、意识称为“灵魂”,认为灵魂是人脑的机能,也是人有别于和高于一切动物的重要标志。所以,借助于人脑,人才能进行思维、判断和推理等意识活动。霍尔巴赫还从灵魂是人脑的机能出发,坚持灵魂和肉体是共存的,两者不能彼此脱离,从而否定了笛卡儿的“心灵独立说”。他说,“生命是整个肉体的各种运动总和,而感觉和思维只是作为这些运动的一部分,因此在死人那里,感觉和思维也像所有其他运动一样,都要停止。所以‘死’就是停止思维和感觉,停止音乐和爱苦。”

法国思想家梅叶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唯物主义思想,从物质是万物的始因出发,肯定物质是永恒的独立存在物,而灵魂(意识现象)不过是物质的“变形”。他说:“我们的思维、认识、愿望、意志、心情、感觉、同情、厌恶、欢乐、愁苦、快活和伤心,一言以蔽之,即我们所有一切感觉和一切激情都只是物质的变形。”“但这也并不是说物质在思维和感觉,而是由物质构成的人或动物在思想、认识和感觉。”也就是“我们用头脑(更确切地说是用大脑)在思维,在期望、在认识、在判断”。由此,充分肯定了意识现象对肉体的依赖。不过,梅叶认为动物也能思维与认识,这显然混淆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狄德罗曾以物质本身的发展来说明“意识”的起源,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意识起源说”。而谢林则从哲学的思辨体系出发,描绘了“宇宙精神”到人的自觉意识的发展过程。以谢林之见,一切个别的事物都是由宇宙精神发展而来。宇宙精神的发展可分为质料、物质和有机体三个阶段。而物质发展阶段又可分为磁、电和化学作用三个小阶段。在化学作用后便出现了有机物,进入了有机体阶段。有机体的发展依次出现植物、动物和人类,随着人类的出现便有了自觉意识。谢林把人类意识的产生这一自然过程说成是宇宙精神发展的结果,而且把自然之物也归为精神的产物,这显然是荒谬的。但是,在谢林的唯心主义自然哲学体系中,也包含了一些辩证法的思想。他看到了人类的形成有一个过程,人类意识的产生也有一个从不自觉的无意识状态,向自觉的有意识状态的过渡。这种思想尽管是以歪曲的形式表达的,但是谢林敢于突破形而上学的束缚,去推测自然过程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谢林的这种思想的形成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是一脉相承的。一方面由于当时的自然科学已开始突破形而上学的束缚,用自然界的辩证法去正确反映世界,因此谢林吸收了一些自然科学中的积极成果,强调自然界的发展以及指出自然界贯穿着辩证的规律;另一方面,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自然科学还比较落后,对自然界的认识还有许多空白点,利用当时的自然科学成果还无法完整地描绘自然界的发展图景。因而,谢林只得将有限的经验材料纳入自己的主观辩证法的框架之内,“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

与谢林类同,黑格尔认为世界的一切也由“精神”发展而来。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精神”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积极、能动并处在自我运动、自我发展之中。按黑格尔的观点,“绝对精神”是依次经历“逻辑”、“自然”与“精神”三大发展阶段。而“精神”发展阶段又要依次经历“主观精神”、“客观精神”与“绝对精神”三个阶段。黑格尔对“主观精神”发展的描述反映了他对个体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基本理解。黑格尔认为,尽管人是最发达、最完善的有机体,但在人之初,那时的意识仅处在睡眠状态,即只有一种低级、模糊的意识。此后,人具有了“感受”能力,而对饥饿、疲乏、痛苦等的感受仍属模糊的意识状态。从“感受”发展为“感觉”,人才有了主动的意识活动,意识活动主要表现为“自我”对外在的异己的对象的认识。诚然,这种认识有一个由“直观”、“表象”上升到“思想”的过程。“直观”是对多种多样的外在现象的整体性质的把握;“表象”是把外部存在的东西变成主体内部的东西,该过程又要经历“回想”、“想象”和“记忆”三个阶段;“思想”则是通过语词所进行的无图像的理解。我们从黑格尔对意识现象的描述中可看出,他将个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看作是“绝对精神”展现自身的一个环节,这显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意识学说。不过,黑格尔将辩证发展的思想用于描述个体意识的产生与发展,这在人类历史上则是第一次。而他对某些意识现象的理解也远比前人要深刻,从这意义上讲,黑格尔的意识学说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

费尔巴哈是黑格尔的学生,由于他对自然科学有所研究,因此对意识、精神现象的理解具有唯物主义性质。在意识、精神现象与肉体的关系方面,费尔巴哈明确指出,意识、精神活动是肉体的一种活动,不过这种活动不同于消化器官及其他的身体器官的活动,而是由特殊器官(人脑)活动的结果。当然,费尔巴哈更强调意识、精神与肉体的联系与统一。他认为,人是意识和存在的统一体,是精神和躯壳的统一体。存在和思维的统一就犹如一个句子中的主语和宾语的关系一样。肉体与精神之所以是统一的,因为它们根源于同一东西,即自然界。在个体意识的形成问题上,费尔巴哈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不仅认为意识是客观事物通过感官作用于人脑产生的,而且提出了个体意识形成的人际因素,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意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社会根源。费尔巴哈的这一思想是值得赞扬的。因为,以往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在谈论意识的形成因素时,仅注意到客观与生理器官的作用,而忽视了个体意识形成中的社会因素。当然,由于费尔巴哈没有从社会关系去考察人,因而他并没有最终解决意识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西方近代思想发展史上,对意识的起源、本质与作用等问题曾展开过长期而激烈的争辩。唯心主义哲学家把意识、精神看作是万物的本源,一切具体事物(包括人体与大脑)都是精神发展中展示的一个阶段。“二元论”哲学家则把意识、精神看成是与物质实体相对立的独立体。只有唯物主义哲学家才正确地阐明了意识的起源是物质高度发展的结果,而个体意识则是人脑的机能与属性,个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须依赖于客体、机体与人际交往的社会环境等。所有这些认识都为构建科学的“意识学说”提供了丰富的思想素材。然而,由于科学发展与自身认识水平的限制,即使是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对“意识”的认识也是局部与片面的,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真正从理论上全面而科学地阐明“意识”现象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后才实现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继承了人类历史上研究意识现象所积累的优秀思想,并结合19世纪科学提供的新成果,科学且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意识问题,从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学说”。该学说的内容十分丰富,如加以归纳,其主要观点有以下四个: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脑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与属性。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究竟什么是思维和意识它们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不言而喻,人脑的产物归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而是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