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论证自己观点,格式塔派心理学家曾在知觉和学习方面进行了很多首创性的实验研究,并取得了富有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例如,曲调的知觉、空间图形的知觉、运动的视知觉、人猿的“顿悟”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了“整体组织”的客观实在性。科勒(E.Kohler)甚至认为:“按照格式塔的最概括的定义来看,学习过程、复呈过程、努力过程、情绪态度过程、思维过程、动作等等,就它们都不是由若干独立的元素所组成而是决定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情境这一点来说,都可以被包括在格式塔学说的题材范围之内。”可见,格式塔派的“整体组织”思想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实验研究的经验概括,受客观素材所支撑。
由于格式塔派十分重视心理现象的整体性,因而凡轻视心理现象整体性而注重结构分析的心理学思想,他们一律加以反对。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格式塔派研究心理现象的基本思路是注重“综合”而反对“分析”。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如前所述,“综合”和“分析”是两种密不可分的思维方法,如在“心理”研究中只注重综合而反对分析,就无法从事任何研究,格式塔派的心理学家对此是十分清楚的。科勒说:“我们早已发现,每当我们论及一个单元或者是一个确定的整体时,必须提到分离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格式塔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场’的真正‘部分’是一些被分离的整体和集团,在这些整体和集团内,它们的真正‘部分’是一些被分离的整体和成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作为一种有关存在于组织作用之后的‘真实’部分的说明的分析,乃是格式塔心理学的一个完全合法而又必不可少的秩序。”
所以,格式塔派心理学并不反对采用“分析”方法。但在“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方面,以及“分析”与“综合”的关系方面,他们与传统心理学家确有分歧之处。传统的思路是,把整体“分析”为若干部分,然后用部分之和去说明整体。格式塔派心理学把这种研究思路称之为“自下而上”的研究,并认为这种研究是不可取的。显然这种见解并不十分正确,因为“分析”是“综合”的基础,为了“综合”必须先“分析”,没有经过系统周密的“分析”,当问题的面貌还不十分明晰时,就不能进行正确的“综合”,所以“分析”是“综合”的基础,先“分析”后“综合”已被无数事实证明是一种合理、必要的研究思路。当然,“自下而上”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以孤立的部分之和来说明整体,这是错误的,科学意义上的“综合”绝不是把各部分(组成要素)机械地加以凑合或“装配”在一起;另一种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部分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种操作方式是一种辩证的综合,这种“自下而上”有利于客观地反映整体的本质特征,因而是可取的。所以对“自下而上”这种思维操作方式要作辩证分析,不可一概否定。
为了与“自下而上”的研究思想相对立,格式塔派提出了“自上而下”的研究思路,即从有意义的整体出发来理解受制于整体的“真正”部分。这一思想与“自下而上”相比,确有独到之处。它一改先分析后综合的传统思路,而倡导把研究对象一开始就看成是一个有意义的整体,并从整体观念出发去理解受约于整体的各个部分(或方面)的地位与作用。这种思路似乎已有了一点“系统论”思想的萌芽,在20世纪初期,格式塔派心理学已能提出这一研究思路,实属不易。
(2)“移用”思想评析
格式塔派心理学家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竭力主张“移用”现代物理学和数学的某些概念、方法来说明心理现象及其机制。在近代心理学史上,不少心理学派的代表人物因研究需要也曾试图利用具体科学的各种概念来解释心理现象,如联想主义心理学借用过物理学的“力学”概念;构造派心理学借用过化学的“分解”和“化合”概念;机能派心理学借用过生物学的“进化”、“顺应”等概念;行为主义心理学借用过生物学的“刺激”、“反应”等概念。但格式塔派在借用(或称移用、移植)概念方面比以前的各心理学派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有过之”既反映于“广度”又体现于“深度”。就“广度”而言,他们比其他学派更为广泛地“移用”物理学、数学的概念、理论、方法;就“深度”而言,他们移用其他学科的概念、理论并不满足于一般的借用,而试图全面改造心理学,以建立一种彻底数、理、化的心理学体系。例如,科勒移用物理学的“场”(field)理论,提出了诸如“心理场”、“行为场”、“心理物理场”、“环境场”等新奇名词,以全面修正心理学的原有概念。勒温(K.Lewin)则企图利用物理学的“动力”概念和数学中的“拓扑学”、“向量”概念来建构心理学理论体系。可见,“移用”是格式塔派心理学从事心理学研究的主要思想方法。
那么,究竟应如何评价格式塔派的这种“移用”思想?“移用”作为一种思想方法究竟对“心理”研究有何现实意义?笔者试图从能否“移用”?如何“移用”?为何“移用”这三个方面来加以评析。
首先,心理学能否“移用”其他学科的概念、理论、方法来解决本学科的有关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从理论上分析,“移用”思想之所以值得肯定,因为“移用”是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作为根据的。物质世界存在的形态尽管是多种多样的,可分为不同的层次,但它们都由为数不多的基本粒子根据一些共同的基本规律组成的。不同的物质形式具有统一的起源,普遍的联系。较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不仅包含有较低级的物质运动形式,而且较高级的运动形式本身就是从较低级的运动形式中发展分化出来的,各种物质运动形式都是物质运动发展链条中互相衔接的不同环节。由于运动形式之间的联系与包含关系,因而将研究低级运动形式(热、电、机械、分子等)的理论、概念“移用”于较高级运动形式(生理、心理)的低层次的研究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从实践上看,“移用”思想之所以值得肯定,是因为“移用”思想已大大地改变了心理学的落后状况,有力地推进了现代心理学的前进步伐。例如,格式塔派心理学家在“移用”思想的指导下,将“场”概念从物理学移至心理学,结果为某些心理现象的内在机制、乃至某些高级神经活动规律提供了一些可能性的说明方式。就目前来看,以“场”来解释某些心理现象,仍具有一定的独创之见。这说明其他学科的概念、理论在一定范围内适用于心理研究。尤其在现代科学趋于一体化的态势中,其他学科的理论、概念对心理学的影响正在加强,而心理学由于本身研究课题的综合化也需要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才能有所作为,这是现代心理学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例如,最新的电生理方法(微电波技术)移用于心理学研究中,使心理和行为的生理基础的研究从大脑皮层进入到大脑深部中心区域。而移用了最新的生化方法,不仅使医学心理学、病理心理学、神经心理学和差别心理学的研究卓有成效,而且为我们了解各种心理活动的动力机制在原则上提供了新的可能。还有神经生理学关于视网膜的研究,使心理学对感觉有了新的认识,进而发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感受野”。至于移用脑化学方法,对心理学的影响更是无法估量。值得指出的是,“移用”不应只限于自然科学,许多社会科学方法,如语言学的比较法,文艺学的原文鉴定法、历史学的文献法、传记法以及社会统计学方法等也大大开阔了心理学研究者的视野。为“心理”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近一百年来,心理学之所以会取得长足的进展,就在于从其他学科吸收了新的思想与方法。如果心理学把自己置于现代科学发展的潮流之外,固守思辨的方法,不仅不能发展,甚至会重新坠入占卜、相面之类的无稽之谈。由此可见,竭力提倡“移用”思想,强调从其他学科中及时吸收有益于“心理”研究的理论、概念、方法,对于现代心理学研究与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其次,既然心理学研究需要“移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概念、方法,那么如何“移用”呢?对此科勒的观点非常鲜明,他竭力反对某些心理学家盲目地移用其他学科的方法。他说:“一种方法就其本身来说,无所谓好或坏,如果它完全适合于我的问题和我的材料的实质方面,那么它就是好的;反之,如果它不适合于这些实质方面或者会使研究的方向发生错误,那么它就是坏的。因此,某种方法即使在一门科学内或者甚至在某些问题方面已被证明为一种卓越的方法,而在另一种科学内或者在其他的问题方面却可能是完全无用的或者甚至可能成为一种障碍。”毫无疑问,科勒这种认识是完全正确的。一个心理学研究者当自己所面临的问题无法用本学科的传统方法给予圆满解决时,就应拓展视野到其他学科去“移用”一些理论、方法。并对面临的问题作些试探性的思考,以开拓思路,对问题解决有所启发、帮助。不过,这种试探性的“移用”绝非是机械的、生搬硬套的,而应作具体分析,使得借用的理论、方法与自己的问题较好地结合起来,并能以最简洁的形式,最有效的途径使问题得以解决。当然,科勒以上的一段陈述除了想阐明“移用”的一般性原则外,还在于提示另一个注意点,他曾说过:“物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而心理学则仍处于它的幼稚时期。如果我们想效法物理学,那么我们不可从它的现代的最发达的形式方面来效法它们,它们在少年时期的发展状况是可以和我们目前的状况相比拟的。否则,我们的所作所为就会像一个孩子那样的试图模仿成人的堂皇举止而并不了解这些举止的所以然,也并非看到一个人在发育方面是不可能跳越各个中介性的和预备性的阶段的。回顾物理学的历史的确是会得到启发的,让我们效法各种自然科学,但应明智地加以效法。”按科勒的这一“效法”原则,在理论、方法的“移用”中似乎也应以学科之间的发展水平为基本前提。即是说,两学科的发展水平相当,那么两者之间的理论、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彼此“移用”的可能;反之,如果学科间的发展水平相差显著,那作为低水平的学科只能效法(移用)先进学科在发展初期使用的那些理论与方法。由于心理学还处于发展初期,因此只能“移用”数、理学科历史上的那些理论、方法,而不能“移用”数、理学科中能反映学科前沿的理论、方法。显然,科勒的这一“效法”原则带有明显的机械论倾向。事实上,现代心理学之所以会在近百年期间就展示出突飞猛进的态势,正是“移用”了现代科学领域中的先进的理论、方法,否则心理学很难进展到现有水平。不可否认,现代心理学与现代的其他学科相比仍显示出低水平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心理学更应该广泛地“移用”先进的理论与方法,以此为动力,促使心理学早日赶上现代科学的发展步伐,并逐渐成为现代科学的带头学科。
第三,心理学“移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的最终目的何在?格式塔派的用意是明确的:为了把全部心理学问题简化为数、理问题,建立起一个彻底数、理化的心理学理论体系。考夫卡(K.Koffka)曾声称:“我们的心理学的假定之一,即认为心理学是科学的。所以让我们寻找一个能够应用于我们的工作的科学基本概念。”“我们能把‘场’的概念引入心理学,用它来说明一个应力和应变的系统,将会决定真正的行为吗?如果我们能够,那么我们就为所有我们的一切解释立即找到了一个普遍的和科学的范畴。”格式塔派心理学家认定心理学是科学,并且要为心理学寻求一个科学的基本概念的见解当然是无可指责的,“场”的概念也确实是一个科学概念,但问题是人的行为是否与物体的运动等同?“场”的概念能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能说明一切的基本概念?考夫卡(K.Koffka)还以钢丝经过扭转后在分子的配置方面所发生的变化来比拟记忆遗迹的实质,他甚至提出了所谓“物理记忆”和“心理记忆”概念。正因为格式塔派心理学家的思想方法带有“还原论”倾向,所以他们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概念、方法说明心理现象时,常会阉割人的心理的社会性与能动性,给心理学理论体系带上非科学的成分。而作为正确的认识,应该在承认高级运动形式与低级运动形式存在联系与转化关系的同时,又必须看到人的心理现象的不可还原性。人的心理过程的三个侧面:认识、情感、意志是存在于一个系统之中的,即使其中某一方面(过程),在物理系统中得以模拟,但这种模拟仅是人的心理过程的一个环节,决不可能是整体。如果着眼于心理现象发生的历史因素、人际因素、社会与自然环境因素,那么心理现象就变得更为复杂、多变,仅用数、理、化等具体学科的理论、概念是根本无法加以解释的。也就是说,单纯的理、化规律不能代替或概括心理规律,单纯的理、化方法不能完全解决心理学问题。因此试图用理、化等学科的理论、概念来改造心理学,建构起一种完全数、理、化的心理学理论体系必然是徒劳的。所以,我们引进数、理、化等学科的某些理论、概念、方法,其目的仅在于有利于解决某些心理学问题,有助于揭示某些心理现象的内在机制,但绝不能将“心理”问题完全简化为单纯的理、化问题。
综上所述,“移用”思想能给我们三点启示:第一,“移用”能使我们开阔思路,将思维的触角伸向心理学以外的广阔领域,寻找到适宜于解决心理学问题的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第二,“移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概念、方法时,绝不能不顾具体情况、场合、条件,生搬硬套,否则一种最好的理论或方法也会失去它原有的效用,甚至成为当前研究工作障碍。第三,引进理论与方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加速研究的进展,更加合理地解释心理现象,而绝非将自己的研究工作全盘数、理、化,或者企图建立一个彻底的数、理、化的心理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