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理解作用。知觉不是被动地反映客体的整体形象,而要依据已有的知识经验,试图对知觉对象作出某种解释,赋以一定意义。因此主体的理解意识是展开知觉活动的前提。主体凭借理解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知觉对象。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一只杯子,那么图形的中间部位就成为知觉的对象,并使我们对它的反映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反之,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两个侧面人头,那么图形的两侧便成为知觉的对象,同样能使我们对对象的反映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可见,知觉的理解作用有助于稳定反映对象。例如一张不完整图形,人的认识系统如要将该图形知觉为一张具有一定意义的完整图形,则必须借助于理解,理解才能帮助我们把缺少的部分填补完整,完整地反映对象。再例如,掌握大量英语词汇的人在知觉一字母串“Boo”后,会预期出现b、k、m、v、t等字母,因为只有这些字母才能分别与“Boo”组成一个有意义的英文单词。从中说明,知觉的理解作用还有助于使反映活动具有指向性与预见性。
第三,整合作用。知觉是对客观对象个别属性的综合反映,因此知觉具有整合作用。知觉的整合作用有助于将反映对象组合成一个有组织的整体结构,便于确定其意义。例如有8个点,尽管这些点之间没有用线段联结起来,但我们仍能将它们反映为一个平行四边形和一个正方形。知觉的整合作用也有助于形成客观对象的完整映象,提高认识效率。例如,我们知觉一块大理石时,只要看一眼,除了能获得它具有光亮的属性之外,还能知觉到它的坚硬、冰冷的属性。事实上,我们尽管没有触摸这块石头,硬度和温度的刺激也没有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但我们的认识系统同样能将大理石的坚硬、冰冷的属性包含在整体映象之中。
第四,组织加工作用。认识主体反映知觉对象时,无论知觉对象处在静止或运动、变化状态,人的认识系统由于知识经验的参与,能对被反映的知觉对象作一定程度的组织加工,使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真实地反映知觉对象的自然属性和本质面貌。例如,我们从不同角度或不同距离反映同一物体时,物体在我们视网膜上成像的形状或大小是有变化的,但我们知觉到的物体的形状和大小却不完全随角度与距离的变化而变化,它们能趋向于原物的实际形状或大小。其原因就在于,主体的认识系统已对知觉对象作了一定程度的组织加工,使知觉保持相对稳定性。
综上所述,尽管知觉的形成依赖于事物的客观变量,但知觉作为认识活动的反映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受主观变量的影响。由于主观变量的参与,通过对知觉对象的选择、理解、整合与组织加工作用,使知觉过程与结果发生一定变化。可见,知觉并非是对客体的直接、机械地反映,这种反映中蕴含有主体的能动性因素。
(3)记忆对认识的能动性分析
记忆虽然是人脑对过去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但它能再现已消失的对象的映象,或再现过去掌握的知识,因而对主体当前的认识活动有极为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几乎波及认识活动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认识对象的选择,认识方案的制订,认识活动的展开与深入等。
首先,记忆对认识对象有一定的取舍作用。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即经历一次失败,能增长一分才智,其中有记忆的作用。事实上,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能通过记忆在人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在一定条件下,这些印记又能通过记忆将过去的经历呈现在人脑中,对当前活动起一定的引导作用。它们推动认识主体接近某些对象,试图重复成功的经历;而极力回避某些对象,以避免失败的经历,在获取知识的认识活动中同样如此。所以,记忆唤起的经验对主体的认识方向具有导向作用,对认识对象具有一定的取舍作用。
其次,记忆对认识方案的制订具有指导作用。记忆能再现过去掌握的知识,而知识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它具有普遍性,能成为进一步认识的指南。所以,认识方案的制订必须凭借记忆,提取自己积累的知识经验,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合乎逻辑的推理,构思出相对合理的认识方案,才能使认识活动少走弯路,达到预期目的。
第三,记忆对认识活动的展开与深入具有促进作用。人的认识总是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着。认识中的“一般”就是人的认识所掌握的“概括性知识”,而在一般指导下进一步认识未知的特殊事物,就是指以概括性知识为指导去认识未知对象。这说明,知识在认识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认识主体的知识再现则要依靠记忆。记忆不断地提取认识活动所需要的知识,才能使认识活动得以顺利展开,并向深层次发展。所以,现实的认识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中展开的。这种知识背景的建构就渊源而言显然是认识主体长期实践活动的结果,但当前人脑中知识背景的形成则无疑是记忆活动的结果。如果认识主体不具有记忆,或者具有的知识却无法利用记忆使其从表征状态转化为意识状态,那么该认识主体就如同新生儿一样,一切认识活动都将从零开始,或者每次都要重新去认识那些已经感知过多次的事物,其认识水平始终停滞不前。从这意义上讲,记忆对认识活动的展开与深入具有促进作用。
可见,记忆对认识的作用,实质上就是知识对认识所起的作用。由于知识通常以表征形式存储在人脑中,因此平时我们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只有当主体进行记忆(回忆)活动,主动从记忆库中提取知识时,这种被意识到的知识,才对认识活动具有现实意义,才能在认识活动的各个发展环节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4)想象对认识的能动性分析
人不仅能够重现过去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而且能在过去感知的基础上形成事物的新形象。人脑在原有表象的基础上经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过程,即为想象。想象尽管能思考事实上不存在的东西,甚至于思考那些现实中不能实现的东西,或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但想象无论怎样“离奇”,它仍然是以现实中已有的材料为依据的,因而它仍能反映现实,对现实的认识活动起到独特作用。
首先,想象能对认识起促进作用。想象能离开现实或“超脱”现实,将思考指向未来事物。由于人的思考有目的性,想象有指向性,因而人们想象出的新形象、新事物总力求以客观的、现实的东西体现出来,即力求把想象的事物变成现实中的事物。这就推动人们去从事新的实践,去探索新的事物,去认识新的对象。想象也就成了认识活动的依据和内在动力之一,其结果必然对认识的发展起一定的促进作用。飞机、潜艇、导弹等过去曾都是科学家的想象之物,然而如今都已成了存在之物。与此同时,人的认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其次,想象能对认识起补充作用。众所周知,表象是认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由感知觉过渡到思维的中介。它在人脑中的复呈对主体行为具有一定的调节、控制作用,也能为决策活动提供感性基础。然而,表象在人脑中的复呈实质上是残缺不全的,即人脑无法完全详尽地复呈出与客观事物完全相符的表象。尤其随着年月的推移,原来由感知觉所获得的表象在复呈时更会暗淡、模糊、片断化,失去其完整的轮廓和特殊细节。如果这样,作为认识成果的表象很难对认识主体今后的认识活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好在想象的参与才使表象逃脱了被肢解的命运。想象能在表象复呈时以新形象去填补表象中被遗忘的部分和细节,从而使人脑复呈出的表象仍具完整性和不间断性。尽管这种表象中的许多材料与细节已不是原有的,而是在想象参与下经过补充与改变过的,但人脑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理会。由于复呈出的完整的表象保留了客体映象的主干部分,又具概括性特性,因此它能在主体的认识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再次,想象能对认识起提升作用。在科学探索中,人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搜集事实材料和对认识对象的外部描述阶段,而应深入地揭示认识对象的内在本质及运动规律。要把握认识对象的本质与规律必须通过理论思维,但思维在把握现象规律时,只能从个别认识一般,从有限认识无限,从暂时认识永恒。这就需要借助于推论与猜测,对现象的内在机制先形成一种试探性的说明方式——假说,然后对其进行检验,才能逐步实现对现象的规律性认识。此外,任何对象和过程的本质与规律并不会一下子展现在认识主体面前,而有一个逐步显现和展开的过程。当认识主体还没有取得足以揭示认识对象的内在本质、内在规律所必备的全部材料时,或者当认识主体还难以采取精确的研究手段对某些认识成果的可靠性进行检验时,不得不依靠想象去推测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不得不采用假说的形式。尤其在探索性较强的领域,认识对象的内在机理极为复杂,仅靠为数不多的控制参量的观测和量度,往往不能作出十分肯定的结论,而只能是假说。借助于假说,认识主体通过不断地积累现象材料,增加假说中的科学性内容,减少假定性成分,逐渐建立起能正确反映认识对象内在规律的科学理论,这就是科学认识的实际道路。由此可见,假说是从感性的事实材料到达科学理论的中间环节和必要桥梁,而假说这一科学认识过程中的桥梁,正是在经验材料基础之上,通过想象得以构建的。因此,从科学认识论角度看,想象在从感性认识提升为理性认识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
当然,想象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人的认识起促进作用、补充作用、提升作用,但想象在开始时只是一些模糊的设想,具有不完备和不精确的特征,而且又要受到主体的知识经验、思想意识、世界观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如要切实发挥想象在认识中的作用,必须掌握确实、可靠的经验材料,才能克服想象的随意主观性。
(5)思维对认识的能动性分析
思维是高级的心理活动,表现为对表象、概念的操作与加工。而我们通常所称的“理性认识”则是一种认识形式或阶段。两者各有其特定的涵义,不能混为一谈。当然,思维与认识(尤其是理性认识)的关系非常紧密,事实上思维贯穿于认识过程始终,对认识的形成与发展起到积极的能动作用。
首先,就思维的特征而言,它具有间接性与概括性。借助一定的媒介和一定的知识经验对没有感知过的或根本不可能感知的客观事物进行间接反映,即为思维的间接性。在认识活动中,思维的间接性能超越感知觉提供的信息,认识那些没有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各种事物的属性,揭露事物的本质、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变化进程。从这意义上讲,思维所能达到的认识领域远比感知觉更为宽广、更为深刻。思维的概括性是在感性材料基础上,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特征抽取出来,加以概括。思维的概括性能使认识活动摆脱具体事物的局限和对事物的直接依赖关系。这不仅扩大了认识的范围,而且也加深了对事物的认识。
其次,就思维与感知觉的关系而言,两者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的。事实上,没有思维的感知觉或者不以感知觉为基础的思维,都是不存在的。所以,通过感知觉获得的感性认识中,也包含有思维的作用,如没有思维,就无法顺利、有序地进行感性认识。例如,科学认识中通过观察能获得经验事实,形成有关对象的感性认识。然而,该过程绝非纯粹是一种感性活动。这是因为:第一,观察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认识活动。所以,认识主体在进行观察之前,必须拟定计划,然后才能按计划、有步骤地观察对象。而预拟的计划恰恰是思维活动的产物,因为只有思维才能在活动进行之前,将活动的目的和结果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脑中,并以此作出计划;第二,认识主体在实施观察中,总会抱有某种思想和见解去进行有目的、有方向性的观察,并将所获得的经验材料与观察前形成的思想、见解(实际上是一种初步的假说)相比较,或进行检验,或加以补充,或给予否定。这种比较与判断正是思维能动性的具体体现。此外,观察中还要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原计划,及时转移观察对象,并要“观”“思”结合,关注偶发事件,随时准备捕获有利机遇等,诸如此类的活动都需要思维的参与。
再次,就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理性认识的过程来看,思维的认识作用更为明显,理性认识与思维活动须臾不可分离。众所周知,感知觉是对客观事物的直观反映,它们只能把握事物的个别属性、事物的整体和外部联系,这属于认识的低级阶段。如要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即达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阶段,则必须依靠思维。思维才能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即“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系统”。如得到的概念和理论系统是正确的,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就实现了对事物的理性认识。所以,理性认识是思维活动的结果,一个人只要善于发挥思维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深刻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将感性认识提升为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