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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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E.Ebbinghus)将心理学称之为一门“具有悠久的历史,短暂的现今”的科学。那心理学历史何以会具有“悠久”与“短暂”这两种不同的时距特征呢?

当我们追溯人类研究自身心理现象的历史轨迹时便能发现,早在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已注意到在人的物质实体之外还存在一种非物质现象,当时称它为“灵魂”。故古希腊人将心理知识界定为“有关灵魂的学问”。亚里士多德的名著——《灵魂论》曾对心理现象作了相对系统的论述。可见,人类对心理现象的探索确实已有数千年的悠久历史。然而,作为知识体系的心理科学,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它并没有获得独立存在的形式。因为古代心理学一直从属于哲学,包括在哲学母体之中。那时,研究心理现象的专门学者就是哲学家。他们所关注的心理问题本质上就是哲学问题,诸如灵魂的本质、灵魂的组成、灵魂与肉体关系等。他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是哲学上常用的思辨与猜测。利用思辨与猜测虽然也能提出一些天才的思想,但思辨性的猜测只能是真实和虚假并存,合理与荒谬同在,带有不少神秘主义色彩。所以,古代心理学不能称为心理学科学,只是原始形态的“心理哲学”。直至1879年,冯特(W.Wundt)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实验室,同时自觉运用实验法将心理现象置于受控条件下加以研究,心理学才完成了由纯粹思辨性研究到客观、具体研究的转变,心理学才真正脱离了哲学母体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可见,“心理哲学”已存在了几千年,而以独立科学面貌呈现的现代心理学至今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百年的历史是短暂的,而心理学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动力。目前,现代心理学所引申的研究领域之广、涉及的探索对象之多、形成的分支学科之全是任何一门科学都无法与之相比的。不过,心理学的这种突飞猛进的态势并不意味它可以完全摆脱哲学的影响。尽管现代心理学使人类对自身精神现象的理解与古代那种笼统、直观的把握相比,已远为透彻、详尽而具体,这无疑是认识水平的巨大跃迁。但受当代科技水平所限,人脑产生心理(精神)的内在机理至今仍无法窥测,因而只能在有限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凭借理论思维去作种种假设与推论。正如恩格斯当时在讨论分子和原子时所指出:“而在这里就必须运用思维,因为原子和分子等等是不能用显微镜来观察的,而只能用思维来把握”,由于微观水平的心理机制无法直接观察,于是在正确的理论思维的驾驭下,将有限事实与合理推测相结合,便成了阐释心理(精神)现象内在机制的重要途径。而这种对精神现象内在机制的理论性探究,因已步入抽象、思辨性领域,并与哲学的基本问题有所牵连,便赋予了哲学意义,实质上成了现代的心理哲学问题。

此外,虽然哲学与心理学已成为两门独立的科学,其研究领域、手段与方法也有很大差异,但两者关系仍十分密切。如果说哲学是从宏观角度、世界观方面来解决意识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那么心理学则是从微观角度、个体水平来具体阐明各种精神现象同物质现象间的关系。所以心理学家荣格认为,哲学与心理学:“这两个学科密不可分,彼此缺一不可,其中一个总是为另一个制定前提”。由于哲学与心理学所投射的视野聚焦于人的精神现象,因而两者有了共同关注的目标。心-身关系历来是两科学共同探索的问题,而“意识”、“人性”、“认知”、“观念”、“智能”等更是两科学共同研究的对象,由此便形成了为数众多的心理哲学问题。随着双方的努力与培育,在哲学与心理学的交叉领域,一门具有现代意义的崭新学科——心理哲学已初露端倪。它作为现代人研究自身现象的哲学,尽管在某些方面延续与继承了古代心理哲学的论题及其研究成果,但主要借助于现代科学背景,对精神现象作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的哲学分析,这种分析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心理哲学研究有助于使人类对自身精神现象的认识提升到新的水平。18O年前,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系统地研究了精神现象,然而受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束缚,“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他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实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但就唯物主义看来,“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那么,物质的东西究竟是怎样被移入人脑,在人脑中又发生了哪些变化,最终被改造成人的观念?目前,心理哲学概括了哲学认识论与现代认知论的研究成果,对“物到观念”的转化路径已能作出初步阐述。此外,诸如意识的本质、作用、来源、结构问题,心身(形神)的关系问题,智能的发生、发展问题,言语的起源、反映与表达问题等,虽然在人类历史上已争辩千年之久,意见分歧,莫衷一是,但在现代科学背景之下,心理哲学研究取得的理论成果已初步解决了这些千年难题,将人类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

第二,心理哲学研究能在哲学与心理学之间起桥梁作用,促进两者在彼此渗透中发展。心理哲学作为交叉学科,它一方面能将哲学中的普遍性原则(如认识论、方法论与逻辑原理)引入心理学,为心理研究指明正确的认识路线与途径,为心理研究提供获取具体知识的手段与方法,为心理研究者提供正确、合理的判断与推理形式,便于进行合乎规律的思维。否则,心理研究者或许会将科学成果纳入错误概念的框架之内,引出非科学的错误结论,使心理学发展受到阻难。另一方面,心理哲学取得的理论成果也能充实哲学体系,使其内容更为丰富、概括性更广、客观性更强,具有现代特征,达到捍卫、充实、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

第三,心理哲学研究有助于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抨击错误思潮、清除歪理邪说,提高人类精神文明的程度。数千年来,精神领域历来是宗教神学、神秘主义滋生泛滥之地。当前,科学提供的事实虽已在许多问题上,帮助人们破除了迷信、纠正了偏见、澄清了糊涂观念,但对许多精神现象仍难以作出合理解说。对诸如“意念”、“灵感”、“催眠”、“做梦”等更无法作出令人满意的说明,它们似乎仍被神秘面纱所覆盖,使人迷惑不解,也给宗教神学、神秘主义传播留下了一席之地。因此,为了抨击形形式式的错误思潮,转变人的思想观念,提高现代社会文明程度,必须深入开展心理哲学研究。在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全面概括科学事实,尽可能从理论上对“神秘”精神现象作出相对合理的科学论述,以引导人们解除迷惑、信奉科学。

有鉴于此,我国许多学者十分重视心理哲学研究。他们除了关注传统的心理哲学问题之外,尤其重视现代科学背景之下产生的心理哲学问题。他们发表了许多有关心理哲学的理论性文章,其真知灼见给人以深刻启发与教育,也使我国心理哲学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不过从总体上看,心理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专业研究人员少,研究成果也不多,既有的理论学说更未系统化、体系化。为此,笔者在1995年曾试图将“心理哲学”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主攻方向,但终因论题偏大而束之高阁,但欲撰写一本《心理哲学》的愿望并未因此而消除。1997年,笔者在日本国东洋大学与该校哲学科针生清人教授合作科研期间,两人经常就心理哲学问题作深入探究,《心理哲学》一书的整体构思正是在这种相互启发中渐趋成熟。回国后,撰书计划才真正付诸实施。本书就是笔者试图较为系统地论述心理哲学问题的一种尝试。

为了能反映心理哲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本书在内容安排与叙述方面力求体现三项原则:第一,发展原则。本书对主要论说均作自古至今的历史考察,便于读者了解其来龙去脉,了解不同历史时期中由于科学背景及认识水平不同所形成的相应观点及其核心内容,了解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及其有益的经验、教训。第二,综合原则。过去那种仅凭臆测、思辨去探讨精神现象发生机制的时代已成为历史,甚至描绘性表述也将逐步让位于对复杂机制进行客观、具体地论述。为此,依据少数学科的研究成果已很难对心理哲学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阐释。因而必须坚持综合原则,兼收并蓄,将众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综合,为我所用,才有助于弄清问题真相,揭示其本质。所以,本书以现代科学为背景,采集多学科知识,对心理哲学问题进行全方位论述,以克服对精神现象作空论与玄思。第三,辩证原则。人类认识发展史中,曾出现过大量的有关精神现象的论说,其中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正确的论说应给予肯定与赞扬,确认其对认识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错误的论说则应给予客观的分析与批判,指出其谬误之处及其危害。不过由于时代的局限与认识水平的限制,即使相对正确的论说也可能包含有错误成分,反之,错误论说中则可能蕴含有合理成分。据此,对思想遗产必须联系特定时代进行辩证分析,不能采取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态度。

坚持以上写作原则,有助于客观、全面地反映人类认识精神现象的历史与现状。然而,精神现象极为复杂,精神领域的探索深受现代科学水平所制约,因此不少学者把精神现象的本质问题称之为“知识边界之外的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不愿主动涉足,致使许多精神现象至今仍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有关精神之类的知识也十分缺乏。在这种现状下,要撰好一本有关精神现象的心理哲学专著,确实难度很大。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鲁宾逊(D.N.Robinson)教授曾想撰写一本《心理哲学》,但他的设想却受到不少同事的劝说。有人甚至认为,“那是一个死题目”。这说明,一个过于复杂且超越时代而无法探索清楚的难解之题往往使人避而远之。但是,如人人都采取这种态度,此类难题恐怕永远没有解决的希望。因此,作为一个理论工作者,应勇于攻坚,敢于探索,笔者就是抱着这种信念撰写本书的。目前,尽管依据前人的思想财富和现代所提供的各类素材,还不足以完满、合理地解说某些精神现象的本质,但笔者相信,本书所作的概括与论述对于希望了解精神研究史及其进一步探索精神奥秘的人们一定会有所助益。笔者也相信,随着现代科学的突飞猛进,科学提供的材料会越益丰富、具体,人类精神现象的探索必将结束它那种神秘的“黑箱”时代,人类将向更高层次的自我了解、自我控制的时代迈进。

撰写《心理哲学》需要较宽的知识面,既要熟练掌握现代哲学的一般原理,又要通晓心理学史料、掌握心理学各分支学科的具体知识及研究现状,还应具有相关的生理学、脑科学、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本人虽然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哲学与理论心理学研究,知识面相对比较宽,但在探索心理哲学问题时,笔者深感知识不足。加之,近期工作繁忙,撰书时间仓促,论著中的缺点和不妥之处肯定不少,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朱宝荣

2004年3月于复旦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