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假设既然是会计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命题,为了研究会计理论而对理论研究环境、基点等问题的假设,就必须根据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提出。故此,公共信息会计假设应该是在公共信息会计目标的指导下,考虑其他公共信息会计概念的研究需要,对公共信息会计工作环境和公共信息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等内容所作的合理推断。公共信息会计假设必然包括对公共信息会计的客观环境、工作先决条件、信息使用者素质等方面的合理推断。关于客观环境的假设有:社会经济运行平稳而有秩序;信息处理迅速而安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体(企事业、机关、个人等)的活动必会产生反映其活动实质的信息;反映个体活动的信息可以脱离活动本身而独立存在。关于工作先决条件的假设有:反映个体活动的信息可以被感知和处理;经参与活动的各方共同确认的信息能够反映活动的本质;可以区分不同个体进行信息处理,并采用连续和定期方式揭示个体的状况;货币单位是最好的。关于信息使用者素质的假设有:信息使用者已经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和敏感程度;信息使用者清楚地了解会计的优势和不足。
①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四、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质量特性
目前,相关性和可靠性被认为是财务会计信息的两个首要质量特征,并将相关性解释为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所有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相关。可是,所有有关者的共同需要从何而来?只满足共同需要的信息算是高质量的信息吗?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应由谁来评价?可见,相关性特征的理论基点就存在问题。在这些基点下形成的所谓相关性特征也就找不到具体的实现手段,甚至为会计信息造假提供了理论依据。①
公共信息会计以向希望了解市场经济活动情况的有关者提供各个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具体情况和市场经济活动总体情况的信息(主要是以货币为单位反映的价值量方面的信息)为己任,它必须提供能够充分反映上述情况的客观可靠信息,供使用者使用。由于这些信息具有绝对外部性,会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极大影响,必然要求这些信息一定要充分、可靠。故此,笔者认为:公共信息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性是充分、可靠。所谓“充分”,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系统要提供有助于描述经济主体和社会经济运行,而又不损害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的可获得的所有会计信息,而不必考虑这些信息与哪些决策者的需要相关。所谓“可靠”,是指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应使信息使用者足以信赖。可见,我们针对“相关性”质量特征的问题,用“充分”代替了“相关”的质量要求,因为“会计要提供和有关决策者需要相关的信息”是一个无法判定的标准,同时对有关者需要的认识也存在极大的主观性,更不用说所谓“共同需要”的归纳对有关者需要的歪曲了。用“充分”代替“相关”具有很多优越性。要求会计信息具有充分性,可以防止信息提供者根据自己的观点对信息进行取舍,隐瞒那些可能对宣传自己不利的信息,从而加剧信息不对称,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要求会计信息具有充分性,可以使信息使用者得到用于评价判断决策涉及主体情况的全部信息,防止因为信息不完整导致的“逆向选择”,节约社会经济运行成本。要求会计信息具有充分性,可以有效消除会计人员在信息生产和提供中需要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的困难,保证会计人员能够切实地执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保持其公正、公允的独立地位,使其不受各利益主体的左右,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可靠创造了条件。
①刘泽荣、孙玉甫:“会计信息生产社会化条件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会月刊》,2005年第1期,第6~7页。
公共信息会计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除了“充分”和“可靠”这两个主要特征外,还必须有其他质量特征。这些其他特征是主要质量特征的约束条件,包括 “明晰性”、“及时性”、“可比性”。明晰性,是指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对于那些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合理程度的知识,而且自身又愿意用适当的精力去研究财务会计信息的人士,应当是可以理解的。及时性,是指财务会计信息应在使用者失去影响决策能力以前予以提供。可比性是指能使使用者从两组经济情况中区分其异同的质量特征,要求不同主体间和同一主体的不同时期的财务会计政策具有相同的基础,财务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也应可以比较。
五、公共信息会计原则
公共信息会计原则就是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基本法则,是为了满足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要求而对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方法的约束。
公共信息会计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信息服务系统,是站在社会经济的角度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反映和披露的。它从市场主体的交易中获取数据,并进行数据对比验证,对具有合法性的交易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进而利用所得数据进行针对各主体的综合评价和国民经济分析以发挥会计信息的最大价值。所以,公共信息会计原则所包括的范围更广,应该有公共信息会计的基本原则、信息收集工作原则、信息验证工作原则、信息处理工作原则、信息报告工作原则等。
公共信息会计的基本原则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的所有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一致性、及时性等。合法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工作必须依据法律和制度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制度要求的方式与方法进行。公正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工作必须以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态度进行。一致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工作必须采用一致的口径、原则、方法进行,是保证可比性质量特征的工作要求。及时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的各项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收集、验证、处理和报告,达到信息的及时性质量要求。
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收集工作原则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系统在收集市场经济交易信息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全面性、客观性等。全面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在收集市场经济交往和事项的信息时必须将所有信息纳入自己的信息收集范围,不得遗漏,从而从源头上保证了信息的充分性质量特征。客观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在收集信息时必须按照原始信息进行提取,不得作任何修订,从而从源头上保证了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
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验证工作原则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系统在进行信息查验以认定某项经济交往和事项是否存在,及判定经济交往和事项性质的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实质重于形式、信息完备性等。实质重于形式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将收集来的信息通过关联分析认证经济交易和事项时,必须注重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而不能仅仅依据其外在的形式得出结论。信息完备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在经济交往和事项性质的认定时所依据的信息必须能够形成完备的证据链条,不能有信息缺失。关于信息完备性的要求是保证能够正确判定经济交往和事项存在以及正确认识经济交往和事项实质的前提条件,只有具有完备信息的经济交往和事项才能够证明其存在。例如一项购销业务是否发生必须能够从销货方取得销货信息及辅助信息(是否有租回、购回约定等)、从购货方取得购货信息及辅助信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结算信息、从税务机关取得纳税信息等,才能确定交往和事项存在及其性质。任何不完备信息所反映的必然是存在问题的经济活动或虚假的活动。这两个原则进一步保证了公共信息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确属实际经济交往的事项所形成的信息,实现了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
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处理工作原则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系统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等具体会计信息处理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多种计量属性并用、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复式记账等。权责发生制是指以权利和责任发生变化作为财务会计核算选择的时间起点,而无论款项是否实际收付。也就是说,按照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款项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与支出的财务会计核算起点。该原则要求对涉及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的交易和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涉及企业现金流量表要素的交易和事项以及非营利组织的交易和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多种计量属性并用是指对主体的各项财产在取得和报告时应当按照多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是保证会计信息充分性的质量特征要求。配比原则是指对企业的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导致企业形成本期费用;资本性支出在本期形成资产。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为了进行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分期报告而提出的工作原则。复式记账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必须使用复式记账方法,反映市场经济交往的事项参与者(如购销业务所涉及的购货企业、销货企业、转款银行、征税机关等)的有联系的经济活动及其间形成的相互关系。
公共信息会计的信息报告工作原则是指公共信息会计系统进行信息报告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适时报告与定期报告、充分揭示与重点提示、透明性与保密性、说明报告依据等。适时报告与定期报告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必须提供两种信息报告方式,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有差异的信息需要。充分揭示和重点提示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在实现对所反映主体的情况进行全面反映时,对其中的重要信息要给予特殊提示,以引起信息使用者的重视,节约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析取成本。透明性和保密性是指公共信息会计在进行信息报告时必须区分信息的层次,确定应公开的信息、应对部分对象公开的信息和不能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的信息透明,对不公开的信息保密。说明报告依据是指公共信息会计所报告的信息必须有其合法来源并在报告时公布其来源。这些原则的执行直接保证了信息质量特征的实现。
此外,公共信息会计作为一个信息服务系统,在设计和运行这个系统时还必须遵循有关的系统组织原则、系统管理原则、系统运行原则等。关于这些原则王文莲教授已经作了研究和论述,本书不再重复,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其著作。①
①王文莲:《会计新论》,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版,第124~133页。
六、公共信息会计要素
公共信息会计目标是向市场经济参与者和管理者提供客观可靠的充分描述各主体情况和社会经济运行情况的信息,那么,描述就必须有描述的指标。这些指标要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分别揭示会计主体的某一特征信息。把各个指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对特定会计主体的现实情况的全面描述。可见,为了详细描述会计主体的现实情况,就需要众多的指标。为了对众多详细而琐碎的指标进行归纳分析,以便描述会计主体的整体情况,就要对具有相同本质或反映同一性质特征的具体指标进行归类,从而形成描述会计主体某方面特征的指标大类。这些反映会计主体某方面大类特征的指标类就是财务会计要素。故此,笔者定义:公共信息会计要素是指对反映某主体状况的各种信息进行分类所形成的指标大类。
公共信息会计要素既然是站在社会的角度来反映主体状况的指标类,应包括反映其静态财务状况的指标、反映其动态经营成果的指标和现金流动情况的指标。反映静态财务状况的指标类具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动态经营成果的指标类具体包括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和利润;反映现金流动情况的指标类具体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其他项目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①
从表面上看,公共信息会计的要素的构成没有大的变化,但各会计要素的概念必须进行改革,否则无法适应反映新形势下的主体情况的需要。而在这些概念中,资产的概念是核心的内容,只有首先科学地表述资产的概念,才能进一步明确其他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