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戏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剧中有名之人、关涉之事,与前此后此所说之话,节节俱要想到。宁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吾观今日之传奇,事事皆逊元人,独于埋伏照映处,胜彼一筹。非今人之太工,以元人所长全不在此也。若以针线论,元曲之最疏者,莫过于《琵琶》。无论大关节目背谬甚多,如子中状元三载,而家人不知;身赘相府,享尽荣华,不能自遣一仆,而附家报于路人;赵五娘千里寻夫,只身无伴,未审果能全节与否,其谁证之?诸如此类,皆背理妨伦之甚者。再取小节论之,如五娘之剪发,乃作者自为之,当日必无其事。以有疏财仗义之张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终人之事,未有坐视不顾,而致其剪发者也。然不剪发,不足以见五娘之孝。以我作《琵琶》,《剪发》一折亦必不能少,但须回护张大公,使之自留地步。吾读《剪发》之曲,并无一字照管大公,且若有心讥刺者。(宋澹仙云:余向读《琵琶》,曾作此论,不意被笠翁拈出,真堪折服则诚。)据五娘云:“前日婆婆没了,亏大公周济。如今公公又死,无钱资送,不好再去求他,只得剪发”云云。若是,则剪发一事乃自愿为之,非时势迫之使然也,奈何曲中云:“非奴苦要孝名传,只为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此二语虽属恒言,人人可道,独不宜出五娘之口。彼自不肯告人,何以言其难也?观此二语,不似怼怨大公之词乎?然此犹属背后私言,或可免于照顾。迨其哭倒在地,大公见之,许送钱米相资,以备衣衾棺椁,则感之颂之,当有不啻口出者矣,奈何曲中又云:“只恐奴身死也,兀自没人埋,谁还你恩债?”试问公死而埋者何人?姑死而埋者何人?对埋殓公姑之人而自言暴露,将置大公于何地乎?(宋澹仙云:一经点破,便觉拂情。则诚复生,何词以辩?)且大公之相资,尚义也,非图利也,“谁还恩债”一语,不几抹倒大公,将一片热肠付之冷水乎?此等词曲,幸而出自元人,若出我辈,则群口讪之,不识置身何地矣。予非敢于仇古,既为词曲立言,必使人知取法,若扭于世俗之见,谓事事当法元人,吾恐未得其瑜,先有其瑕。人或非之,即举元人借口,乌知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圣人之事,犹有不可尽法者,况其他乎?《琵琶》之可法者原多,请举所长以盖短。如《中秋赏月》一折,同一月也,出于牛氏之口者,言言欢悦;出于伯喈之口者,字字凄凉。一座两情,两情一事,此其针线之最密者。瑕不掩瑜,何妨并举其略。然传奇一事也,其中义理分为三项:曲也,白也,穿插联络之关目也。元人所长止居其一,曲是也,白与关目皆其所短。吾于元人,但守其词中绳墨而已矣。
【评】
“密针线”是一个极妙的比喻。君不见那些笨婆娘做的针线活乎?粗针大线,歪歪扭扭,裂裂邪邪,针脚忽大忽小,裤腿一长一短,袖口一肥一瘦,肩膀一高一低,顾了前襟忘了后腰,顾了肥瘦忘了身高。再看那些精心制作的高档服装则不同:不但纵观整体,裁剪得体,随体附形;而且每一个细部也极为精致考究。即使针脚,也有严格规定,假如你有兴趣,可以数一数世界名牌服装的缝线,每一寸缝几针,数目相同,丝毫不差。
进行戏曲创作乃至一切艺术创作,也是如此。特别是叙事艺术作品,其结构得精不精,布局得巧不巧,情节发展转换是否自然,人物相互关系是否入理……,最终表现在针线是否紧密上。按照李渔的说法,“编戏有如缝衣”,其间有一个“剪碎”、“凑成”的过程,“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不然“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一笔稍差便虑神情不似,一针偶缺即防花鸟变形”。这里还需要“前顾”、“后顾”:“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其实,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普遍适用。亚里斯多德《诗学》中就批评卡耳喀诺斯的剧本“有失照顾”,“剧本因此失败了”。狄德罗《论戏剧诗》中要求戏剧作家:“更要注意,切勿安排没有着落的线索:你对我暗示一个关键而它终不出现,结果你会分散我的注意力。”还有一位戏剧理论家说,如果开始时你在舞台上放上一支枪,剧终前你一定要让它放响。李渔也对戏曲创作提出明确要求:“一出接一出,一人顶一人,务使承上接下,血脉相连;即于情事截然、绝不相关之处,亦有连环细笋,伏于其中,看到后来,方知其妙,如藕于未切之时,先长暗丝以待,丝于络成之后,才知作茧之精。”李渔自己的传奇作品,就很注意照映、埋伏。《风筝误》第三出,爱娟挖苦淑娟:“妹子,你聪明似我,我丑陋似你。你明日做了夫人皇后,带挈我些就是了。”到第三十出,淑娟的一段台词还照映前面那段话:“你当初说我做了夫人须要带挈你带挈,谁想我还不曾做夫人,你倒先做了夫人,我还不曾带挈你,你倒带挈我陶了那一夜好气。”针线紧密的另一个例子是后于李渔的清代传奇作家孔尚任的名剧《桃花扇》。作者要“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他以李香君、侯方域爱情上的悲欢离合为主线,苦心运筹,精巧安排,细针密线,将众多的人物、纷沓的事件、繁多的头绪、错杂的矛盾,组织成一个井井有条、错落有致的有机艺术整体,恍若天成,不见斧迹,表现了作者卓越的结构布局、穿针引线的才能。
元杂剧的成就,被公认在中国古典戏曲史上是最高的。但,李渔指出,元剧“独于埋伏照映处”粗疏,无论“大关”还是“小节”,纰漏甚多。他以《琵琶记》为例作了详尽分析,指出其穿插联络的背谬。并且为了弥补其不足,还亲自改写了《琵琶记·寻夫》和《明珠记·煎茶》,附于《演习部·变调第二》之中。然而,李渔只指出其然而没说出其所以然。在二百六十余年以后,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第十二章《元剧之文章》中,对“元剧关目之拙”及其原因作了中肯的分析。他说,“元剧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着于元曲。盖元剧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作剧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故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若其文字之自然,则又为其必然之结果,抑其次也。”这就是说,元剧率意而为,不精心于关目,故其疏也。
《减头绪》评:艺术贵单纯
减头绪【原文】
头绪繁多,传奇之大病也。《荆》、《刘》、《拜》、《杀》(《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之得传于后,止为一线到底,并无旁见侧出之情。三尺童子观演此剧,皆能了了于心,便便于口,以其始终无二事,贯串只一人也。(陆丽京云:说得病透,下得药真,笠翁诚医国手。)后来作者不讲根源,单筹枝节,谓多一人可增一人之事。事多则关目亦多,令观场者如入山阴道中,人人应接不暇。殊不知戏场脚色,止此数人,便换千百个姓名,也只此数人装扮,止在上场之勤不勤,不在姓名之换不换。与其忽张忽李,令人莫识从来,何如只扮数人,使之频上频下,易其事而不易其人,使观者各畅怀来,如逢故物之为愈乎?作传奇者,能以“头绪忌繁”四字,刻刻关心,则思路不分,文情专一,其为词也,如孤桐劲竹,直上无枝,虽难保其必传,然已有《荆》、《刘》、《拜》、《杀》之势矣。
【评】
李渔强调“头绪忌繁”,认为只有“减头绪”才能“立主脑”,而贪枝节之“多”必然造成病患。精通医道的陆丽京对此作如下眉批:“说得病透,下得药真,笠翁诚医国手!”
“减头绪”就是要求作品必须“单纯”和“简练”,这正是许多大艺术家一贯的艺术追求,譬如契诃夫--他在1886年10月29日给基塞列娃的信中就强调“情节越单纯,那就越逼真,越诚恳,因而也就越好”,在别的地方他还一再强调“简洁是才力的姊妹”、“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写得有才华就是写得短”等等,而这种“单纯”、“简练”、“简洁”总是通过删改而取得的,许多朋友回忆契诃夫艺术创作的名言:“写作的技巧,其实并不是写作的技巧,而是删掉写得不好的地方的技巧。”“您知道应当怎样写才能写出好小说吗?在小说里不要有多余的东西,就像在战舰甲板上一样。”
“减头绪”就是淘沙成金,就是通过“减少”而达到“增多”--世间往往只看到“加”是“增多”的手段,而没有看到“减”在某种情况下同样亦是“增多”的手段。沙里淘金即是如此:金在沙中,人们只见沙,不见金。按照常识,这时“只有”沙,“没有”金。淘金,就是不断“减”,减掉了沙子,“增加”了金;沙逐渐减少,金逐渐增多。炼铁也是如此。铁矿石在高炉里通过冶炼,最后“减”去了渣子,“增加”了铁。有成就的大艺术家每每谈到自己如何删改作品、淘沙成金的体会。列夫·托尔斯泰在1852年3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应该毫不惋惜地删去一切含糊、冗长、不恰当的地方,总之,删去一切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即使它们本身是很不错的。”在1853-1854年写的《文学的规则》中又说:“写好作品的草稿后一再修改它,删去它的一切赘余而不增加分毫。……誊写一次,删去一切赘余并给予每一思想以真正的位置。”
雕刻家把大理石中多余的部分去掉(“减”),形象就显现了,美就被创造出来了(“加”)。而且,这里简直不是从少到多,而是从无到有。在艺术中,常常是“加”了反而贫乏,“减”了反而丰富。
这就是艺术的“加”“减”辩证法。
“减头绪”中的“减”,应作如是观。
《戒荒唐》评:出寻常视听之外,在人情物理之中
戒荒唐【原文】
昔人云:“画鬼魅易,画狗马难。”以鬼魅无形,画之不似,难于稽考;狗马为人所习见,一笔稍乖,是人得以指摘。可见事涉荒唐,即文人藏拙之具也。而近日传奇,独工于为此。(尤展成云:昔人传奇,今则传怪矣。笠翁此论,真斩蛟手!)噫,活人见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动出魑魅魍魉为寿乎?移风易俗,当自此始。吾谓剧本非他,即三代以后之《韶》、《濩》也。殷俗尚鬼,犹不闻以怪诞不经之事被诸声乐、奏于庙堂,矧辟谬崇真之盛世乎?王道本乎人情,凡作传奇,只当求于耳目之前,不当索诸闻见之外。无论词曲,古今文字皆然。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五经》、《四书》、《左》、《国》、《史》、《汉》,以及唐宋诸大家,何一不说人情?何一不关物理?及今家传户颂,有怪其平易而废之者乎?《齐谐》,志怪之书也,当日仅存其名,后世未见其实。此非平易可久、怪诞不传之明验欤?人谓家常日用之事,已被前人做尽,穷微极隐,纤芥无遗,非好奇也,求为平而不可得也。予曰:不然。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有一日之君臣父子,即有一日之忠孝节义。性之所发,愈出愈奇,尽有前人未作之事,留之以待后人,后人猛发之心,较之胜于先辈者。即就妇人女子言之,女德莫过于贞,妇愆无甚于妒。古来贞女守节之事,自剪发、断臂、刺面、毁身,以至刎颈而止矣。近日矢贞之妇,竟有刲肠剖腹,自涂肝脑于贵人之庭以鸣不屈者;又有不持利器,谈笑而终其身,若老衲高僧之坐化者。岂非五伦以内,自有变化不穷之事乎?(王安节云:近日人情世故,总以翻案见奇,刑于之化,倒行逆施,其一端也。)古来妒妇制夫之条,自罚跪、戒眠、捧灯、戴水,以至扑臀而止矣。近日妒悍之流,竟有锁门绝食,迁怒于人,使族党避祸难前,坐视其死而莫之救者;又有鞭扑不加,囹圄不设,宽仁大度,若有刑措之风,而其夫慑于不怒之威,自遣其妾而归化者。岂非闺阃以内,便有日异月新之事乎?此类繁多,不能枚举。此言前人未见之事,后人见之,可备填词制曲之用者也。即前人已见之事,尽有摹写未尽之情,描画不全之态。若能设身处地,伐隐攻微,彼泉下之人,自能效灵于我,授以生花之笔,假以蕴绣之肠,制为杂剧,使人但赏极新极艳之词,而竟忘其为极腐极陈之事者。此为最上一乘,予有志焉,而未之逮也。
【评】
李渔在为他朋友的《香草亭传奇》作序时提出,创作传奇必须“既出寻常视听之外,又在人情物理之中”。在《戒荒唐》中又说:“凡作传奇,只当求于耳目之前,不当索诸闻见之外。”李渔坚决反对以荒诞不经材料的手段创作传奇。尤侗眉批:“昔人传奇,今则传怪矣。笠翁此论,真斩蛟手!”
的确,李渔所言,可谓至理名言!
在艺术创作中,新奇与寻常、“耳目之前”与“闻见之外”,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因为“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而那“奇事”就包含在“常事”之中;那“难尽”的“人情”就包含在“易尽”的“物理”之中。若在“常事”之外去寻求“奇事”,在“易尽”的“物理”之外去寻求“难尽”的“人情”,就必然走上“荒唐怪异”的邪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寻常生活本身永远会有“变化不穷”、“日新月异”的奇事。戏曲作家就应该寻找那些“寻常”的“奇事”、“真实”的“新奇”。
300年前李渔对新奇与真实的关系有如此辩证的认识,难得、难得。
明末清初在戏曲创作和理论上存在着要么蹈袭窠臼、要么“一味趋新”的两种偏向。陈多先生在1980年湖南人民出版社注释本《李笠翁曲话》中解释《脱窠臼》时,引述了明末清初倪卓《二奇缘小引》、茅瑛《题牡丹亭记》、张岱《答袁箨庵(袁于令)书》、周裕度《天马媒题辞》、朴斋主人《风筝误·总评》中的有关材料,介绍了他们对这两种倾向、特别是“一味趋新”的看法。有些人的意见与李渔相近。例如,张岱批评说,某些传奇“怪幻极矣,生甫登场,即思易姓;旦方出色,便要改装。兼以非想非因,无头无绪。只求热闹,不论根由;但要出奇,不顾文理”;他认为“布帛菽粟之中,自有许多滋味,咀嚼不尽,传之久远。愈久愈新,愈淡愈远”。周裕度说:“尝谬论天下,有愈奇则愈传者。有愈实则愈奇者。奇而传者,不出之事是也。实而奇者,传事之情是也。”朴斋主人指出,“近来牛鬼蛇神之剧,充塞宇内,使庆贺宴集之家,终日见鬼遇怪,谓非此不足以悚夫观听”;“讵知家中常事,尽有绝好戏文未经做到”。他认为,传奇之“所谓奇者,皆理之极平;新者,皆事之常有”。可以参考。
《审虚实》评: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
审虚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