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渔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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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读《闲情偶寄》札记(1)

《闲情偶寄》是清初文人李渔的一部所谓寓“庄论”于“闲情”的“闲书”。该书力图避免“庄论”、“正告”而采用轻松愉快的“闲情”笔调来增加文章的吸引力,绝不板着面孔教训人、讲大道理。即使本来十分枯燥的理论问题,如《词曲部》和《演习部》等专讲戏曲理论的部分,也能讲得有滋有味,风趣盎然,没有一般理论文字的那种书卷气,更没有道学气。《闲情偶寄》给人的一个突出感受是它的平易近人的人情味和浓重的“市井”气、“江湖”气,而且这两者是融合在一起的:他文章中的“人情”不是隐逸在山林中的冰清玉洁的“逸情”,也不是窗明几净的书斋里的“雅情”,而往往是世俗的“市井”情、“江湖”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李渔是一个“江湖”文人、“市井”文人,或者说,是旧社会里常说的那种“跑码头”的文人。李渔继承了明代“性灵”小品的传统,他的许多散文,多与“性灵”小品的格调相近,不着意于“载道”,而努力于言事、抒情。不过,比起他的前辈,李渔“市井”气、“江湖”气有余而“雅”气、“文”气不足;圆滑、媚俗有余而狂狷、尖锐不足。之所以如此者,不是或主要不是个人性情所致,乃时代、社会使然。李渔自己把《闲情偶寄》视为得意之作。这部书包括《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颐养部》等八个部分,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其中相当大的篇幅论述了戏曲、歌舞、服饰、修容、园林、建筑、花卉、器玩、颐养、饮食等艺术和生活中的美学现象和美学规律。把李渔看作中国古代最杰出的戏剧美学家、园林美学家和仪容美学家之一,是符合实际的。他当之无愧。

今把阅读《闲情偶寄》的感受和随想信手记下,以就教于广大读者。本文的各小标题是《闲情偶寄》正文各部分的标题,我的每段文字即是对《闲情偶寄》该部分的评点,读者若能对照《闲情偶寄》原文阅读我的评点,更佳。

《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

《结构第一》前言

《闲情偶寄》既然是谈“闲情”的“闲书”,则人生中凡“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外而涉及所谓“闲事”、“闲情”者,无论饮食、起居、谈天、说地、游玩、娱乐、颐养、保健、戏曲、音乐、园林、山石、字画、骨董、种花、养鸟、服饰、修容(美容)以至当时的选姬买妾、品头论足等等,自然都可包括在内;然而,内容如此广泛,头绪如此杂乱,从何说起?在一般人看来,确如“老虎吃天,无处下口”。李渔不愧文章高手。你看他就像一个纺织巧匠,一团乱麻似的材料,在他手中变成清清爽爽的经线和纬线,条条缕缕,丝毫不乱。他轻巧灵活地穿梭引线,有条不紊地织出《闲情偶寄》这样一匹花纹清晰的“锦缎”,这样一部“杂”而有序的“生活小百科”。一看目录,读者便可感到这部书章法严密,匠心独运,非寻常散乱“闲书”可比。

按照《闲情偶寄》体例,全书共分《词曲》、《演习》等八“部”(犹如现代着作的八“章”);而每“部”又按内容和问题次序,列出“第一”、“第二”等若干标题(犹如现代着作中的“第一节”、“第二节”……);“节”下分“款”(犹如现代着作中“节”下面的“目”)。在每一节的开头,各“款”之前,李渔都写一段或长或短的文字作为前言,或总括该“节”内容,或点拨该“节”主旨,或借题发挥,说些正文中不便说而他又想说的话,灵活自如,活泼自然,畅所欲言,尽兴而止。

《结构第一》下这段较长的前言,所谈的却并不限于本节内容或主旨。这段前言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自“填词一道”至“必当贳予”约一千五百字)是全书劈头第一段文字,其实可看作全书的总序。在这里,李渔首先要为戏曲争得一席地位。大家知道,在那些正统文人眼里,戏曲、小说始终只是“小道末技”,上不得大雅之堂。而李渔则反其道而行之,把“元曲”同“汉史”、“唐诗”、“宋文”并列,提出“填词”(戏曲创作)也可名垂千古,“帝王国事,以填词而得名”,实际上也把戏曲归入“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范畴。就此而言,他与金圣叹之把《西厢记》、《水浒传》同《离骚》、《庄子》、《史记》、杜诗并称“六才子书”,异曲同工,可谓志同道合的盟友。其次,李渔提出,必须寻求戏曲艺术的特殊规律,即他所谓戏曲之“法脉准绳”。一谈到这个问题,马上就显出李渔作为艺术理论家和美学家的深刻洞察力和出色悟性。李渔所说“填词之理变幻不常,言当如是,又有不当如是者”这句话,表明他是一个真正了解艺术奥秘的人。世界上一切事物中,艺术的规律的确是最难把握的。“言当如是”而又不如是者,在艺术中比比皆是。譬如说,在《水浒传》和许多水浒戏中,李逵是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具有鲜明性格的形象。一提李逵,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粗”;可他有时偏偏“粗中有细”在某种场合他也会耍点儿小计谋,有时也要酸溜溜地唱几句“可正是清明时候,却言风雨替花愁。和风渐起,暮雨初收。俺则见杨柳半藏沽酒市,桃花深映钓鱼舟”,欣赏良辰美景--这是他性格中的“细”处。当作家把他这“粗”中之“细”写出来时,往往令人拍案叫绝。再譬如,英雄一般总是有胆有识、机智伶俐。可美国电影《阿甘外传》中却偏偏写了一个既不聪明也不伶俐、傻乎乎、出尽洋相的英雄。当阿甘作为英雄受到总统接见的时候,一般人期望他说出几句豪言壮语,可在那个庄严的场合,阿甘却冒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我要撒尿!”看过这部电影的人会觉得这是片中最精彩的台词和场面之一。于此,阿甘这个形象获得了巨大成功。这就是艺术。艺术也并非完全无“法”(规律)可寻,只是没有“死法”,只有“活法”。艺术之“法”是“无法之法”。艺术家说:“无法之法,是为至法。”艺术有规律而无模式,一旦有了固定的模式,将丰富多采、千变万化、不可重复的审美经验和艺术创造活动模式化,那也就从“活法”变成了“死法”,艺术也就不存在了。在一定意义上说,“无法之法”乃艺术的真正法则,最高法则。

第二部分(自“填词首重音律”至前言终了约七百字),才专谈结构问题。李渔是一个喜欢“自我作古”、敢于反传统的人。这段文字比较突出地表现了李渔的理论独创性。当然,反传统不是不要传统,独创不是瞎创。在李渔之前,也有人谈到戏曲结构。最着名的就是明代王骥德《曲律》之《论章法》中的一段话:“作曲,犹造宫室者然。工师之作室也,必先定规式,自前门而厅、而堂、而楼,或三进、或五进、或七进,又自两厢而及轩寮,以至廪庾、庖湢、藩垣、苑榭之类,前后、左右、高低、远近,尺寸无不了然胸中,而后可施斤斫。作曲者,亦必先分段数,以何意起,何意接,何意作中段敷衍,何意作后段收煞,整整在目,而后可施结撰。”还有凌蒙初《谭曲杂札》:“戏曲搭架(即指结构、布局--引者),亦是要事,不妥则全传可憎矣。”祁彪佳《曲品》:“作南传奇者,构局为难,曲白次之。”但是,他们谈的,一是比较简略,一是往往把戏曲当作诗文,以诗文例解戏曲,而不把戏曲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看待,没有突出戏曲的特点。李渔显然吸收了他的前辈的某些优秀论点而加以发展、创造。李渔的“独先结构”,不是像前人那样摆脱不掉诗文“情结”,而是高举着戏曲独立(不同于诗文)的大旗,自觉而充分地考虑到戏曲作为舞台叙事艺术的特点。因为戏曲不是或主要不是案头文字,它重在演出。演员要面对着观众,当场表演给他们看,唱给他们听。所以戏曲结构既要紧凑、简练,又要曲折动人,总之,要具有能够抓住人的手段和魅力。这就要求戏曲作家从立意、构思的时候起即煞费苦心,在考虑词采、音律等问题之前首先就特别讲究结构、布局,即李渔所谓“如造物之赋形,当其经血初凝,胞胎未就,先为制定全形,使点血而具五官百骸之势”;“袖手于前,始能疾书于后”;“有奇事,方有奇文”,“命题”佳,才能“扬为绣口”。

这也就是“结构第一”的道理。

《戒讽刺》

这一款的主旨是谈“文德”。

中华民族是一个道德文明特别发达的民族。如果说古代西方文明最突出的是一个“真”字,那么,古代中国文明最突出的则是一个“善”(道德)字。我们的古人(主要是儒家)特别讲究“内圣外王”。所谓“内圣”,其中一个重要因子甚至可以说核心因子就是道德修养。圣人必然是道德修养极高的人。自身道德修养高(再加上才、胆、识等其他条件),威望就高,便能一呼百应,成就一番“王”业。倘“内”不“圣”(无德、缺德),那么,“外”也就“王”不起来。

所以,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无论哪行哪业,为人处事首先要讲的就是“德”。除了“王者”要有“为王之德”以外;其他如写史的,要有“史德”;作文的,要有“文德”;唱戏的,要有“戏德”;经商的,要有“商德”;为官的,要有“政德”……甚至,连很难同道德二字联系起来的小偷,都有他们那个“行业”的“道德”规范。关于“史德”,中国古代就有董狐、南史这样非常光辉的样板。春秋时晋国史官董狐不怕威胁直书“赵盾弑其君”,一直被人们称道;春秋时齐国史官南史,在听到大夫崔杼弑君(庄公)、而太史兄弟数人前仆后继直书“崔杼弑其君”先后被杀后,仍然执简前往,准备冒死书写,也是历代史家的典范。这就是不畏强暴而“秉笔直书”的“史德”。

李渔倡导的是“文德”。他反对以“文”(包括戏曲)为手段来“报仇泄怨”,达到私人目的:“心之所喜者,处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变以净丑之形,且举千百年未闻之丑行,幻设而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园习而传之,几为定案,虽有孝子慈孙,不能改也。”他提出,“凡作传奇者,先要涤去此种心肠,务存忠厚之心,勿为残毒之事”;“以之劝善惩恶则可,以之欺善作恶则不可”。这就是“文德”。中国古代历来将“道德”与“文章”连在一起,并称为“道德文章”,这实际上内涵着对“文德”的提倡和遵从。写文章的第一要务是“修德”,至于“练意”、“练句”、“练字”,当在其次。道德好是文章好的必要条件。德高才会文高。有至德才会有至文。屈原的《离骚》之所以成为千古绝唱,文天祥的《正气歌》之所以感人肺腑……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那些光辉篇章之所以历久而弥新,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诗词文章是它们的作者道德人格的化身。未有其人缺德败行,而其文能流传千古者。鲁迅的文章之最使我感动者,在于他的文中能令人见出其真诚的人格,特别是他无情的解剖自己(看到自己“皮袍下面的小”)。巴金的可敬,也特别在于他敢于讲真话(有“讲真话的大书”五集《随想录》为证)。对于巴老来说,讲真话不只是“敢不敢”的胆量问题,而是他的道德人格的真实流露问题,所谓“君子坦荡荡”是也;正如李渔在《〈覆瓿草〉序》中谈到人品与文品的关系时所说:“未读其文,先视其人……其人为君子,则君子之言矣。”巴金,真君子也。李渔说:“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予以生花之笔,撰为倒峡之词,使人人赞美,百世流芳;传非文字之传,一念之正气使传也。五经、四书、左、国、史、汉诸书,与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试问当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轻薄之子,厕于其间乎?”的确如此。当然,“文德”是历史的、具体的;时代不同,“文德”的标准不会完全相同。我们今天的作家应当继承历代作家优秀“文德”传统,不欺世、不媚俗、不粉饰、不诽谤、不为美言所诱惑、不为恫吓所动摇,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做人和为文。

《立主脑》

“主脑”这个术语,在中国古典剧论中为李渔第一个使用(明王骥德《曲律》、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中有“头脑”一词,与笠翁之“主脑”虽有联系而不相同),创建之功,不可磨灭。前面我们曾讲到,李笠翁这个老头儿就是喜欢“自我作古”。此处“古”者,“祖”也。所以,“作古”的意思就是“当老祖宗”。笠翁老儿不过活了七十岁,“以我为祖”的梦做了一辈子;而且他也的确时时把这个梦变成现实,创造了不少“老子天下第一”。这是十分可贵的精神,也是人之本性。正是赖此,人类才能繁衍、发展。若是人人都像老子(老聃,姓李名耳)那样“不为天下先”,人类大约仍在茹毛饮血。

李渔之“主脑”,有两个意思:一是“作者立言之本意”(今之所谓“主题”、“主旨”);一是选择“一人一事”(今之所谓中心人物、中心事件)作为主干。

这符合戏曲艺术的本性。众所周知,中国戏曲和外国戏剧都要受舞台空间和表演时间的双重限制,单就这一点而言,远不如小说那般自由。正如狄德罗在《论戏剧诗》中所说:“小说家有的是时间和空间,而戏剧作家正缺乏这些东西。”而中国戏曲咿咿呀呀一唱就是半天,费时更多,也就更要惜时。所以,戏曲作家个个都是“吝啬鬼”,他们总是以寸时寸金的态度,在有限的时空里,在小小的舞台上,十分节省、十分有效地运用自己的艺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艺术魅力。在戏曲结构上,就要求比小说更加单纯、洗练、凝聚、紧缩。李渔“立主脑”、“一人一事”的主张于是应运而生。

李渔此论,真真是“中国特色”。西方古典剧论也有自己的主张,与中国可谓异曲同工,这就是“古典主义”的“三一律”。曹禺在1979年第3期《人民戏剧》的《曹禺谈〈雷雨〉》一文中说:“‘三一律’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雷雨》这个戏的时间,发生在不到二十四小时之内,时间统一,可以写得很集中。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一个城市里,这样容易写一些,而且显得紧张。还有一个动作统一,就是在几个人物当中同时挖一个动作、一种结构,动作在统一的结构里头,不乱搞一套,东一句、西一句弄得人家不爱看。”

我建议读者诸君把“立主脑”一款与后面的“减头绪”一款参照阅读。“立主脑”与“减头绪”实则是一体两面:从正面说是“立主脑”,从反面说则是“减头绪”。李渔说:“头绪繁多,传奇之大病也。‘荆’、‘刘’、‘拜’、‘杀’(《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之得传于后,止为一线到底,并无旁见侧出之情。三尺童子观演此剧,皆能了了于心,便便于口,以其始终无二事,贯串只一人也。”显然,“减头绪”是“立主脑”的必要条件,不减头绪,无以立主脑。

当然,立主脑、减头绪,也不能绝对化。一绝对化,变成公式,则成谬误。

我还想指出一点,李渔的“立主脑”、“减头绪”及其他有关戏曲结构的主张,与他之前传统文论的重大不同在于,这是地地道道的戏曲叙事理论。说到这里,我想顺便提及中国古典文论的三个发展阶段:明中叶以前,主要是以诗文为主体的抒情文学理论,此为第一阶段;明中叶以后,自李贽、叶昼起到清初的金圣叹诸人,建立并发展了叙事艺术理论,但那主要是叙事文学(小说)理论,此为第二阶段;至李渔,才真正建立和发展了叙事戏曲理论,此为第三阶段。此后,这三者同时发展,并互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