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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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不能因为有相同的社会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一致

【原文】淳于髡曰:“先名实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曰:“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

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

曰:“昔者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绵驹处于高唐,而齐右善歌;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之也。是故无贤者也,有则髡必识之。”

曰:“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

【译文】淳于髡说:“首先注重名位实质的,是为了治理人民;尔后注重名位实质的,是为了自己。先生你在三卿位上,名位实质还没有贡献于上下就离去,仁者都是这样的吗?”

孟子说:“居在较低的职位,不以贤能侍奉不成器的人,是伯夷这类人。五次服务于商汤,五次服务于夏桀,是伊尹这类人。不厌恶昏庸的君主,不推辞小官之位,是柳下惠这类人。这三个人人生道路不同,但目标是一样的。这一样的目标是什么呢?就是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君子做到与人相互亲爱而已,何必要走同样的道路?”

淳于髡说:“鲁缪公的时候,公仪子执政,子柳、子思做大臣。可是鲁国日渐削弱很严重。象这样的情况贤能者对于国家没有什么益处。”

孟子说:“虞国当年不用百里奚后来就灭亡了,秦穆公重用百里奚后就成了霸主。不用贤能就灭亡,就是想日渐削弱也能得到吗?”

淳于髡说:“从前王豹住在淇水附近,而河西的人都善于唱歌。绵驹住在高唐,而齐国的西部都善于唱歌。华周、杞梁的妻子因为善于哀哭她们的丈夫,从而使国家的风俗改变。内在有什么内容,外在就会表现出来。行为于某件事情而没有功效,我从来没有见过。所以说齐国没有贤能的人,如果有,我必然认识。”

孟子说:“孔子做了鲁国的司寇,不被重用,跟随国君去祭祀,祭祀的肉也没有得到,于是不脱帽子就离开了。不知者以为孔子是为了一块祭祀的肉,知道内情的人则认为这祭祀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而孔子本人想以承担轻微的罪而离开,不愿意随便离去。君子的所作所为,本来一般人就很难认识到。”

【说明】这里还牵涉到一个问题,即当不当官,当官干不干事,有没有贡献的问题。按照古代的社会行为规范,既然要当官,不论是为民还是为己,都应该干事,都应该有贡献。然而,孟子认为,虽然都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但人生有不同的道路,人们的所作所为也就不同。不能因为有相同的社会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一致。虽然,王豹住在淇水附近,而河西的人都善于唱歌。绵驹住在高唐,而齐国的西部都善于唱歌。华周、杞梁的妻子因为善于哀哭她们的丈夫,从而使国家的风俗改变。内在有什么内容,外在就会表现出来。但这里面有个同类不同类的问题,不能仅以表面现象来看待内在的实质。从表面现象看,孔子似乎是为了一块祭祀的肉,但实质上这是孔子对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祭祀仪式的一种反对。由于一般人不懂得祭祀仪式的规范,所以就会欣欣然接受祭肉而兴高采烈,或者得不到祭肉而破口大骂。孟子在前面就多次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人人都为所欲为,置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而不顾,岂不乱套了吗?所以,人们应该在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下,选择出最适合于自己的,又于国于民有利的行为方式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