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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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一小筐饭践踏过再给人,连乞丐都不屑一顾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锺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但这两样东西不可能同时得到,那么就舍弃鱼而要熊掌。生,是我想要的;最佳行为方式,也是我想要的;但这两样东西不可能同时得到,那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最佳行为方式。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我就不想去随随便便地得到。死亡亦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东西超过了死亡,所以光害怕是避开不了的。如果使人们所想要的不超过生命,那么所有求生的手段,有何不可用呢?如果使人们所厌恶的不超过死亡,那么凡是可以避开灾患的手段,为什么不去做呢?由此有能生存的手段却不去用,由此得以避开灾害的事情却不去做,是因为所想要的超过了生命,所厌恶的超过了死亡。不仅贤能的人有这样的心思,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没有丧失本性。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得到它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就会死去,大声叫喊着给予,路上的行人都不会接受;践踏过再给人,连乞丐都不屑一顾;万钟的厚禄如果不辨别社会行为规范和最佳行为方式就接受,这万钟的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宫室的壮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认识的穷困的人对自己的感激吗?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宫室的壮美而为之;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妻妾的侍奉而为之,过去宁愿身死都不接受,如今为了认识的穷困的人对自己的感激而为之,这些事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迷失了本性。”

【说明】人们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然而却应该选用最佳行为方式才能去得到,如果行为方式不对,即使得到了,也是保不住的。所以孟子提倡,宁愿选择最佳行为方式,也不要苟且偷生。这个问题很大,很尖锐,有的人为了能活下去,不惜背叛自己的理想、立场,不惜侮辱自己的人格,在孟子看来,这种人即使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然而很多人为了一些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而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如金钱财富,宫室壮美,妻妾成群,这些对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究其实,只不过供炫耀而已,只不过让别人羡慕而已,只不过让别人感恩图报而已。然而为了这些金钱财富,宫室壮美,妻妾成群,很多人同时也获得了痛苦,获得了死亡。所以,为了这些金钱财富,宫室壮美,妻妾成群而痛苦而死亡,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得到它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就会死去,大声叫喊着给予,路上的行人都不会接受;践踏过再给人,连乞丐都不屑一顾;这就是一般人的行为方式!所以,孟子认为,不是以最佳行为方式得来的财富,就不要接受。《论语·述而》:“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孔子说:“吃粗粮,喝白水,弯曲着胳膊当枕头枕,乐趣也就在这其中了。用不是最佳行为方式取得的富有和高贵,对于我来说就象是天上的浮云一样。”这就是说,人生在世,也就是三顿饭一张床,只要不为着去炫耀,即使是简单而粗糙的生活,也是有乐趣的。人生的快乐,人生的乐趣,并不在于物质的丰富与否,而是在于人的精神状态。所以孔子认为,用不正当的方法、手段求得的富贵,就如天上的浮云一样,一会儿聚集,一会儿就会飘散,转瞬即逝。财富多多,官位高高,并不能使人快乐,只是更增加了人的责任心。也就是说,富贵了,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也就意味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而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后,无官一身轻的快乐也就没有了。孔子的这段论述,直指人生目的,简单而明了。究其实,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呢?人都有欲望,而人的所有欲望统而言之,即是寻求快乐。无论是财富、名誉、地位、情爱的求得,都是为了满足心中的快感。而人的精神状态良好,即使生活得简单粗糙一点,也是快乐的。这就是为什么要选择最佳行为方式的目的,因为用最佳行为方式得来的财富、名誉、地位,才能使人得到真正的快乐。而不用最佳行为方式得来的财富、名誉、地位,总使人心里不踏实。有许多逃亡几十年的罪犯,最后还是选择了自首,为什么?心里不踏实,心里不坦荡!自首了,心里一下子坦荡荡的,才是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