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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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选择了普及教育的道路,就是最佳行为方式

【原文】万章问曰:“或谓孔子於卫主痈疽,於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於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

“孔子不悦於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厄,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译文】万章问:“有人说孔子在卫国宦官痈疽家里主持私塾教务,在齐国时太监瘠环家里主持私塾教务,有这样的事吗?”

孟子说:“不,不是这样的,这是好事之徙捏造出来的。孔子在卫国时在颜雠由家主持私塾教务,弥子的妻子和子路的妻子是姐妹,弥子告诉子路说:‘孔子住在我家,可以得到卫国的卿位。’子路将这话告诉孔子,孔子说:‘这有天命安排。’孔子进依照行为规范,退依照行为方式,得到或得不到都说是‘有天命安排’。而在痈疽家和太监瘠环家里主持私塾教务就是不合行为方式和不顾天命。孔子在鲁国和卫国都不顺心,又遇上宋国的司马桓魋,要拦截杀害他,于是就改变装束通过宋国。那个时候孔子正走厄运,在陈国司城贞子家里主持私塾教务,做了陈侯周的臣子。我听说,观察在朝的近臣,看他所接待的主持私塾教务的人;观察外来的远臣,就看他接受什么样人主持的的教育。如果孔子在宦官痈疽和太监瘠环家里主持私塾教务,怎么还能算是孔子呢?”

【说明】伊尹之继承尧、舜之道,以拯救天下民众为己任,孔子亦是继承尧、舜之道,以拯救天下民众为己任。但孔子和伊尹走的不是同样的道路,伊尹是辅佐商汤王平定天下,孔子却选择了普及平民教育的道路。在《论语》中,我们已经弄清楚孔子之周游列国不是为了求取功名富贵,而是为了普及平民教育,因此,本章所说的“主”,也就是主持掌管的意思,主持掌管各个诸侯国家以及民间的学校和私塾,以便开展平民教育。在《论语·子路》中,有一段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孔子提出的“教之”,就是提倡普及全民教育。为政者的最终目的仅仅是为了人民的繁荣富庶吗?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从古到今,古今中外,为政者大都是忙于使民安居乐业,但很少有统治者真正能做到使民“安居乐业”的。战争、犯罪迭迭频起,层出不穷,究其根本原因,则是由于民众的文化知识过于贫乏、文化素质低所致。所以孔子要提出“教之”,就是想要普及全民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所以现在各国政府也在努力普及教育。如果民众的文化知识水平得到普及,那么整个社会的风气也就会逐渐端正了。

孔子接着说:“如果有用我来‘教之’者,一年的时间就会有起色,三年便会见成效了。”这个“用我者”,不是用我来处理国家政事,而是紧接上面的“教之”。在《为政》第二十一节中: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就是说明孔子不愿意“为政”。在《述而》第十一节中,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用我者,即是需要我,不仅是国家用我,学生对学习的需要也是用我,那么,学生要用我即是需要我,需要我我就言说起来,我上课,不需要我、舍弃我,我就将知识收藏起来,不怨天尤人。因此,历来解释孔子周游列国是为了求取一官半职的说法是有明显的错误。孔子之周游列国,也就是其所说的“教之”。孔子之继承尧、舜之道,选择了普及教育的道路,就是孔子“孝”的最佳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