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夏依苏睡不着,跑到湖泊附近去听瀑布声。
夜深人静,瀑布的声音极清晰。
仿佛,一场交响乐演奏音乐会。那铿锵如战鼓的声音,是瀑布直落湖泊深处;叮咚叮咚的响声,是石缝间漏下的涓涓细流;悠扬的声音,来自湖水拍打岸边的岩石;细言细语的喃喃,是风裹着细细的水丝抚摸潭边婀娜多姿的树木。
月色很好。
满天星光灿烂,月亮小半弯,倒影在清波浩淼的湖水中,仿佛笼起一片轻烟,朦朦胧胧,给人不真不切,不尽不实,如同坠人梦境。
夏依苏坐了很久。
她思绪,回到二十一世纪,很久很久以前。郑一鸣坐在他出租屋的小阳台里,弹着吉他,唱歌给她听。
他喜欢唱一首他自己作的歌:
“……一朵花,开出两种颜色。一段情,只有两个结果,一片云,去留自己难把握,爱于不爱,都是一种折磨。也许前世就是我的错,你追到今生也不放过。情感的纠缠,让我逐渐沉默,把爱藏在心中,无论如何也不能说。
亲爱的,虽然世俗将我们相隔,我心中永远留着你的柔弱,也许这一世也理不清情感纠错,爱情只能开花无法结果,但我们毕竟痴爱过。
亲爱的,虽然风雨逼我们分离,我心中永远印着你的影,也许这一生也无法相聚,你我之间始终差着一步的距离,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这歌,叫《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郑一鸣低头,弹着吉他,轻呤浅唱。他眼睛微微的眯着,眼神散淡,那一刻,碰巧傍晚的夕阳落下来,洒在郑一鸣身上。
他的头发就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耳朵上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而郑一鸣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的容颜,有晚风吹过来,吹起他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夏依苏记得,她当时问:“为什么要来生再相逢?难道今生不能在一起吗?”
郑一鸣说:“今生不能够在一起,只到祈祷来生了。”
夏依苏追了问:“为什么今生不能在一起?”
郑一鸣没有回答,只是叹了一口气。
夏依苏想,如今她穿越到了这个朝代,算不算是来生?如果算的话,郑一鸣还真是无处不在——太子元峻武有着郑一鸣一模一样的相貌,楚家浩有着郑一鸣忧郁的眼神,就是丁云豪,他的原名,竟然叫郑一鸣。
看来,她跟郑一鸣,还真是相遇了。
只是“郑一鸣”,已是支离破碎,一个变三个。
此时夏依苏的身后,悄无声息走近一个人。身形高大,挺拔,他修长的影子渐渐的靠近,一点点把夏依苏的纤细的影子吞噬,然后完全覆盖。
夏依苏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谁,
除了丁云豪那混球,还会有谁?
夏依苏不理他,看她的瀑布,想着自己无所谓的心事,当他是透明。丁云豪在夏依苏身后站了好一会儿,看到她一动不动,也没有吭声,于是大咧咧的走到她身边,一屁股的坐了下来。
丁云豪是个丑帅型的男人。
充满邪恶的强大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透着桀骜不羁的因子,有着一股豪气冲天,狂野不拘,猖狂的味儿浓郁——这范儿,称为男人味。
虽然五官长得有些强差人意,但却有着小麦色肌肤,高人一等的轻薄身子板,完美的身材。根据我的目测,他估计有近190cm的身高,宽肩,细腰,翘,臀,别人无法企及的长腿,如在二十一世纪,是走T型台的标准模特儿身材。
夏依苏对这类型的男人不感兴趣。
她喜欢的男人,有着忧郁的气质,骨瘦风轻,眼神散淡,迷离——以前的郑一鸣,就是因为这样才打动她的。
丁云豪问:“睡不着?”
夏依苏无视这个白痴的问题,不回答。心里想,废话!如果她睡得着,半夜三更的,她吃饱饭给撑着的没事跑到这儿来干嘛?
看到夏依苏不说话,丁云豪又再问:“想些什么?”
夏依苏还是不答。
丁云豪倒没有生气,咧嘴一笑:“聋了?还是哑了?”
夏依苏本来想继续不搭理他的。想想,忽然心生恶作剧,恨恨地说:“既没聋,又不哑!我想着,如何躲过你那些巡逻的手下,然后逃出山寨,远离你一双邪恶的魔掌。”
丁云豪笑:“你想出山寨,也不必躲着我的手下,你尽管大摆大摇的出去,也没人会拦你。”
夏依苏一愣:“真?”
丁云豪又再咧嘴一笑,声音里有着一种残忍的意味:
“当然是真!只是没怪我不提醒你,这山路蜿蜒崎岖,迷宫似的兜兜转转,而且方圆几十里没人烟,就算不迷路,可也不敢保证,会不会遇到老虎,或狼之类的凶狠动物?如果你想成为它们的腹中餐,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太瘦了,也不急于一时,怎么着,也要养得白白肥肥,让老虎,或狼,美美的饱吃一顿吧?”
夏依苏傻了眼。
看来要逃出丁云豪的魔掌,还真不容易。
丁云豪说:“雪兰——”
夏依苏没好气,咬牙切齿说:“我不是乔雪兰,我是姓夏,名字叫依苏,夏天的夏,依恋的依,苏东坡的苏。”
丁云豪转头,拿一双深邃莫测的眼睛窥探着她,仿佛有什么东西闪烁着,一张鞋拔子脸神情古怪。
好一会儿后,他说:“夏依苏,真是好名字!我心里一直疑惑,失忆后的你,如何懂得给自己取这个名字?”
夏依苏“哼”了声:“干嘛要告诉你?”
丁云豪说:“就算你没失忆,可是,当时你才三岁。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哪能记得什么事?”
夏依苏问:“你说些什么?难不成,我三岁的时候你就认识我?”
丁云豪不答,而是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十三年过去了!十三年前的元宵节,我把你带到了南城;十年前,你六岁,我在梅林山庄养伤,整整一年时间,我教了你一套剑术。这套剑术,你倒还记得,那天在大街头,我看到你借了卖艺人的剑耍舞,挺似模似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