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有所不为(林语堂全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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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大荒集(22)

“他一生没有仇敌,也没有一位十分要好的朋友”(He has noenemies and none of his friends quite like him),将萧氏性格完全绘出。萧氏《编辑后语》也引一句王尔德嘲赫之语:“赫理斯无论什么王公权贵之门,都曾被邀赴宴过--一次。”(FrankHarris has been received in all the great houses--once.)因赫氏生平潇洒不羁,为现代文明最彻底之叛徒,凡有宴会,出辞谈吐,辄伤英国人士所谓风雅。如与教会女执事同座,他便大谈肉体曲线,视女执事如同战后时期之伦敦舞女。倘是主人,知他脾气,使与孟浪的女子隔座,他又大讲起耶稣人格之高尚。

所以“一次”,便是如此。王尔德之善谑,由此可见。

(二)赫理斯论作文要诀赫理斯文字极优美,少游德,肄业于海得堡(参见他的《性史》My Life and Loves),学得一口极畅晓德文,到英国时投身报界,自觉行文执笔,每带德文腔调,乃立誓五年不看德文书籍,惟绥弗特(Swift,即《小人国》、《大人国》作者,号称英国散文第一大家)及《圣经》不离案上。萧传中,赫氏自云,“我费了几年精神学会德文,又费了加倍的时间摒绝德语,冀能遗忘。凡作家绝不可梦想精通多种现代文字”

(It took me years to learn German and twice as long to cleanse mybrain of that tongue. No writer should ever try to master many livinglanguages)。此语甚确,中国人学英文,而写作不露痕迹者,可以屈指计算。作论文犹容易,作小说而能达此境地者,尚未之见。陈友仁以一口英语见称于世,其故乃陈氏不懂华语,华语中之意象成语句法语调,自然无从掺入。但据英国记者连森氏在The Chinese Puzzle书中批评起来,陈氏英文仍有破绽,即较英人比较好用拉丁字源的长语。此为华人作英文者之通病。

陈氏服膺Morley,Froude等史论家,特好用historic,secular,redeem,process等字,高雅有余,清淡不足。然作英文贵清淡自然,非多带口语不可。

(三)作外国文之难关于以上, 尚有数事可为例证。丹麦叶斯伯森Ot t oJespersen为当代第一流语言学家,尤精英语,着作等身,可谓毕生专研英语之人,其论英文古今文法,英人莫不折服。但是叶氏每用英文撰着,必清英友摩尔斯密司教授代为修正,始敢发表。作外国文之难,于此可见。王尔德以法文着《沙乐美》,然《沙乐美》之文,多叙风花雪月,与六朝文相似。

作六朝文易,作三代古文难,堆砌腴词易,作平淡语难。外人或可学作四六,但绝不能写一部《水浒传》。康烈(JosephConrad)以波兰人写英文航海小说,丝毫不露破绽,世称奇事。但是康烈航海多年,与英国水手晨昏交头接耳,故能有此成就。

(四)不朽之新法萧传中言:萧氏自知着作虽然等身,满篇妙语,但身后万世,能否不朽,尚难预卜。因请罗丹代造一半身石像,自谓千余年后萧书不传,罗丹之杰作必传。此求不朽之一妙法也。按此法非由萧氏发明。中国人作诗,请名人作序,父母病殁,请名人作行状,以冀该序该行状将来刊入名人集中,与文并传后世,其用意与萧氏相似。

(五)文人与洗服匠萧氏一生,最忌文人互相标榜之恶习惯,任何文人会社,不肯加入(提倡社会主义者除外)。此种互相标榜,萧氏谑拟为并开洗衣店,交换洗衣,你洗我的,我洗你的,说来似较风雅,实则与自洗相同。

(六)萧伯纳一人三父萧氏自谑,谓有三位父亲;这三位,就是生他的父,给养他的母舅,及与他的母亲同居的音乐家。又谓因此,他的戏剧《错因缘》(Misalliance)中始有三个父亲的人。(the man withthree fathers)他的生父对他的恩德,起于送他出世,而亦止于送他出世。据萧自述,他的父亲,“甚易相处--在清醒的时候”。惟有一滑稽性,好喝自己坍抬,萧氏之幽默,可说是他所遗传。萧氏有一位伯(叔)父,也好饮酒。“有一天忽然立志,同时戒酒戒烟,吃得不消,乃拼命吹喇叭解嘲。及至喇叭仍然不能解闷,便娶老婆,后来娶老婆,也不能得到所意想的个中乐趣,乃决意买一部《圣经》及一副望远镜。《圣经》读厌时,便拿起望远镜,窥眺达尔其沙滩上淴浴的女人。这位‘戒酒’先生后来自尽。”赫氏全书之文诙谐多类此。

(七)吃荤吃素与女人萧伯纳吃素,赫理斯吃荤,各相持不让,书中赫氏每以此谑萧。据赫氏意,萧氏剧中描写女人之失败,都由于吃素所致。虽然,赫氏承认,萧氏并非全无性欲。他说萧氏为剧评记者时与坤角往来,但是“他生理上拜倒裙下者极少数--也许不到半打--所以可说是第一男子,曾在戏院里打滚,而能留下处女载道者”。他说因此萧氏书中的女人都是没有血肉的,只有形骸,没有“神秘,温柔,仙骨,风韵,魔力”。她们只会开口大谈“生机”哲学,却不会哭,啼,笑,吻,忽詈骂,忽言好,忽亲热,忽矜持。因此他的女人写来都不能神气活现。萧氏描写妇人最成功者,赫氏认为是肯利拉(Candida)。

肯利拉赫氏认为不但是萧氏着作中最成熟之作品,并且认为她是英国文学中人物最成功者之一。

关于吃荤,赫氏有这么一段生动的描写。有一回萧伯纳做千篇文章讲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原是赫氏专行(着有专书,成一家言),便写信问他:“你不懂得莎士比亚是谁,为什么要讲到他?”萧伯纳回信说:“雷公为誓,谁敢说我不懂莎士比亚?

我比天下任何人还懂得不朽的威廉,云云。”赫氏回书说:“请你哪一天到露依亚咖啡馆吃中饭。你尽管有野草凉水可以慰你魂灵的渴望,而我也可证明称对于莎士比亚丝毫不曾懂得。”

“他来了。我叫一个大牛排,一块可观的牛酪,及两三种酒。其时佛特立在座,也同我一样。萧只有一个铜子的面,及一点矿水。他先吃完,坐着看我们,好像老吏看囚犯,身旁便是定死刑者应戴的黑帽。我心里还想要一块大牛排,佛特立也有此意。但是萧氏那副脸孔把我们吓住了。我便与佛扯扯拉拉,我要叫他先开口,他也等我先开口。(我们几乎吵架起来。)记不清谁先屈服,无论是谁,大概是这样讲的,‘如果你要再来一碟,我可奉陪。’我仅记得我们两人都再来一大牛排,而那眈眈虎视老吏的手似乎渐近那顶黑帽了。”

后来萧氏与他争辩,他不肯屈服,于是再斟酒,再来一大牛排。“若非当时佛好意把牛排抢去了一半,今天我也不在此地了,自从那顿中餐之后,我一个人已非昔比了。”

“过几天,报载佛特立死了。”

(八)萧伯纳之谨愿萧伯纳为文大放厥词,而处世接物,却是十分谨愿,未能免俗。着书之前赫氏寄书与萧,谓将为之着传,萧大慌张起来。初则力劝搁笔,后来赫坚执不从,已经动手,萧乃不得已改变态度,顺水推船,供给生平事实。书成时,赫将萧原函一一发表,示其矛盾,与萧开玩笑。萧氏所以慌张,因为萧氏是英国所谓绅士(gentleman),极守礼俗,而赫则反是。初赫着《王尔德传》(此书Heywood Broun称为最读得下去的名传之一)自然牵涉不少性欲事项,及(似是一九二八年?)自着《性史》,将个人浪漫猥亵之事和盘托出,文既巧妙,又无忌惮,甚至性交情景,叙述得历历如画,真是开千古以来未有之先例。书出后,名大杀,虽享文名,报章再也不敢发表他的作品。(萧夫人因女仆看见这本《性史》,把它烧毁,因是赫极看不起萧夫人,书中多不敬语。)萧氏一听此位作者,要写起他的传,自然慌张起来。后来编书时,萧前后辩证,忸怩作态,读来如看一副戴高帽挂白领结的英国士人的活相。因萧虽然为文放诞,而其发论,多本常理,所谓“滑稽之中有至理”,并非一味荒唐无稽者所可比。萧之幽默,在于洞达世情看穿世故,就其矛盾,发为诙谐,人为其别具只眼,视为新奇,一读捧腹。故萧氏最特色处在他的庸见(commonsense),赫氏评萧为“浑身庸见”最为得当。以庸见,而发为庸谨之行,不足奇也。

(九)萧伯纳论君子小人之分萧氏滑稽之中有至理,可以其论君子小人之分为证。萧氏说:小孩生下来,他的吃,穿,享用,都是由社会赊账。所以小孩长大,自然欠一笔账。在社会主义的国家,自然要开一张账单给他。小孩既长成工人,就得挣得一笔基金,一面还他幼年的账,一面留为日后告退养老之费。如果成年人在世所做工作,只能付账,他便是一位小人(common fellow)。如果他能超过这个标准,还账之外,尚有建树造益于人世,他便是一位君子(gentleman)。

再谈萧伯纳(一)萧伯纳的传记最近有两本萧伯纳的传记出版,一本是亨德生(ArchibaldHendersen)所作。亨德生是萧伯纳所称为十九世纪后没人知道的美国北加罗来那州大学的一位教授;该大学亏有一位研究萧伯纳的亨德生,也许借此可扬名于后世。亨德生是萧氏的老友,这本书是特得萧的许可而作的,是唯一Anthorized的萧传。全书八百余页,萧之一生着作、思想、行状、家世,及关于他的笑谈轶事都搜罗收入了。但是我到底喜欢赫理斯(FrankHarris)所作的传,而不喜欢亨传。理由很简单:赫理斯是个文人,天才作家,而亨德生却是规规矩矩的编撰人而已。所以赫理斯的文,读来津津有味,有骨气,有风味,有谐谑,有深思,有警语,有观感,而亨传却只会作发皆中节的滥调,说不偏不倚的公道话而已;比之通常评传固无愧,比之赫传就多逊色了。而且赫传篇幅只亨传的一半,读来反而可得极亲切逼真的萧伯纳印象。

赫传胜于亨传还有一层理由,就是两位作传的人对书中主人翁态度之不同。亨德生虽然也保持“学者面具”,主持公道,批评萧伯纳,但是到底他是萧伯纳的崇拜者;萧伯纳在赫传的跋中称亨传为巨着“Monumental biography”,尤其使我们怀疑。因为学者虽然也是忠实,到底不大肯说由衷之言。赫理斯只是文学界的叛徒,他虽不标榜公道,写出来的却字字是心声。他不是萧的崇拜者,他是萧的畏友,要挖苦就挖苦,要嘲弄就嘲弄,所以他画来的一副神像,反而逼肖。我主张凡读书人,要研究任何学术上的题目,必先从反对批评的书看起,再看正面的书--研究蒋介石的人,应先看看改组派前几年的文章,再看一年来改组派的文章。如此思想才不会冬烘。

(二)萧伯纳的法螺赫传态度之长处,可由以下数段证明。赫理斯挖苦萧伯纳,说萧一面表示痛恨美国,一面却全盘抄袭美国的广告宣传法。

“萧伯纳最初的宣传也不过是通常的方法。从头他就喊着‘给我大车与喇叭’,现在大车与喇叭不通行了,他又喊着‘给我无线电与银幕’。在他少时与人辩论时,他懂得附庸风雅,使大家心目中将他与某名人之名联络起来。他记得一次在他与海恩门辩论时,他站起来说:‘马克思主义已经死得像羊肉了。杀死他的是我萧伯纳。’”

于是赫理斯便有以下一段挖苦的妙文:“他(萧)最先认识有声电影的宣传用途在这一点。他一生演讲的训练,使他极占便宜。他模拟墨索里尼,甚至模拟萧伯纳自身,从此可证明他是极伟大的表演家,就是假冒的极端:然而似乎在他中年作戏剧时所摇旗呐喊反抗的就是假冒。他甚至能批评他扮演手段的高下,而从有声电影看见他年已将老了,嘴势也已渐不像样了。从此他便改用无线电,这无线电可将他的声音远播全球而不引起他个人曲线美的问题。”

读过《英雄与美人》(Caesar and Cleopara)一剧的序言的人,都记得萧伯纳曾提出一个问题:Better than Shakespeare?

(萧伯纳是否比莎士比亚好?)在一八九六年,萧氏写一篇莎士比亚的剧评(那时伦敦Lyceum戏院正在扮演Cymbetine),他说:“除了荷马以外,古来没有一个有名的作家,连司各脱在内,像莎士比亚被我这样看不起,当我以自己的头脑与他的头脑比较一下之时。我对于他不耐烦的程度,有时使我觉得不如爽性给他开棺投石,因为我明白知道莎士比亚及崇拜他的一班人所能懂得的,只有这一类的看得见的侮辱。”

但是记得萧伯纳又在哪里说过,“他是世界上最没有得充分登广告的人”,这便是萧氏法螺之一斑。

(三)萧伯纳论耶稣据萧伯纳言(《安得罗克利思与狮》之序言),耶稣是革命的理想家,是共产公妻论之始祖。亨传说据萧的意见,世界愈进步,愈证明耶稣道理之伟大。据萧氏的解释,耶稣的教训,概要有四条,第二条是:

废除产业,并入公家。你的工作应全脱离酬劳关系。如果你让一小孩挨饿,便是让上帝挨饿。撇开一切关于明天衣食的计虑,因你不能服侍两个主人:上帝与财神。

第四条是:

废除你家庭的牵累。凡天下的母亲都像是生你的母亲。天下的人都像是与你同胞的兄弟。不要为丧事而费你的光阴;注意生,不要注意死;海里的鱼跟滩上的一样好,并且更好。天国是在你的内心,而在天国里是没有嫁娶的,因为你一生不能服侍两个主人:上帝及你所嫁或娶的人。

但是对于耶稣个人做基督,自称上帝之子,能复活升天等传说,萧伯纳是绝对排斥的。尤新奇的,就是他不相信耶稣的性格是温良的。慈爱的,人道的,悲壮的,哲学的,都可以说,但不能说他是温良。萧氏说:

称耶稣为温良、谦虚而柔弱,这是卑鄙的近代的假托,在福音书中,毫无根据。

其实东西伟人的人格,都被小人误认。就是我们的孔子何尝是温良恭俭让?貌似阳虎,何尝温?一方堕费,一方欲往见以费叛的公山弗扰,又骗蒲人不适卫而出围,出围后适卫而主张伐蒲,何尝良?不见孺悲便罢,又必取瑟而歌?与人难堪,何尝恭?狐貉之厚以居,什么也不食,什么也不食,何尝俭?

不肯卖车葬颜回,何尝让?可是我们只好学孟子说:“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我们若肯不戴眼镜去重读《论语》,孔子的人格自会活跃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