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字间内上班的女职员,俗称白领丽人。话虽这么说,也只是准许她们在着装方面多一点儿色彩,却并不意味着她们可以随随便便地在写字间展示自己的各式时装。例如,像具有很强的透视效果的纱制太阳裙,左前方高开衩且在走路时“突出”其秀美的大腿的“踢腿裙”、大面积暴露其肩部与背部的吊带裙,以胶紧大腿的“七分裤”或“热裤”,都是禁止穿着进入写字间的。尤其是不允许女职员们穿着过于暴露的服装,将自己装扮得令人目瞪口呆的样子来上班。那样不仅本人会引来非议,而且公司也会因此受牵连。
穿高跟鞋的女职员在上班时,不要脱下鞋子,或是趿拉着鞋子。不要在鞋子底上钉上铜跟,免得在上班时人一走动,便制造出烦人的声响。在正常情况下,在写字间里不允许穿皮靴。
在写字间里上班时,不管有没有人在场,都不允许丝毫放松对自己应有的严格要求。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忙里偷闲,吃东西、刮胡子、看小说、睡懒觉、玩电子游戏或者上网聊天。有的人嘴巴很馋,好吃零食,经常在办公桌里“储备”一点儿,一有时间便“垫补垫补”;有的人是畅销小说的爱好者,每有一卷在握,便会极其投入,即使是上班时也欲罢不能;有的人“夜生活”过得如火如荼,要么搓麻将、要么看电视,要么上舞厅,玩得昏天黑地,待到上班了,“瞌睡虫”也随之而至,便昏昏欲睡,顺其自然。以上诸君的种种表现,从小里讲是自律不严,从大处说则是缺乏敬业精神,故此理当禁止。
工作在写字间的各位同事,在上班期间应当“各人自扫门前雪”,首先做好本职工作。若非上级要求进行必要的合作,同事之间在写字间里不允许说闲、开玩笑的。不要在上班时主动找人谈起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尤其是不要去传播小道消息、拨弄是非,或者议论工薪、待遇、人际纠葛以及男女关系等等敏感的内容。
不管是男职员,还是女职员,在写字间内跟异性同事相处时,都应当自尊自爱。男职员的“口风”应该紧一点,不要主动跟女同事说过头话、开过火的玩笑,不要同女性拉拉扯扯、动手动脚,不要有意无意地专找女同事插科打浑、斗嘴犯贫。女职员不要滥用男同事对自己的照顾、迁就与宽容,不要动不动就跟男同事耍态度,或随随便便地把男同事当成“苦力”或“冤大头”,要么让对方干这干那,要么让对方买这买那,不要以能够“指挥”、“调动”男同事为荣。在处理与异性关系的问题上若不自重,不但可能引火烧身,招致麻烦,而且也是在贬低自己,让人看不起自己。
在写字间里上班时,即使手头上的工作料理完了,也不可以擅自休息或出去运动。此时应当做的,是预备下一步的工作,或者整理一下手头的资料。切不可跑到其他同事的办公桌旁,要求对方跟自己谈一谈“有没有什么新闻”,干扰人家的正常工作。更不要“祸水外流”,溜达到比邻的其他公司里去串串门子,或是站在楼道里“望风捕影”。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好自检点。不要在写字间内大吼大叫、高谈阔论、笑个没完。说话的声间要低一点,语言要文明而高雅。不要说粗话、吐脏字,给自己脸上抹黑。举止与动作要大方而得体。不要用脚踹门、用脚关门,或是用臂部拱门。在办公的时候,不要高挽袖口、裤筒或敞开上衣,像是准备打架、乘凉,也不要把双腿翘在桌面上,不要把脚蹬在椅子上。
不要把个人私事带到写字间里办,是写字间的基本规则之一。公私要分明,是做人的一项常识。有人不是不知道,就是不当一回事,或占惯了小便宜,一下子收不住了。他们或许不晓得:自己在写字间里办私事,实在是占小便宜吃大亏。因为他们仅此一举,就让别人看不起了,而且还触犯了公司的“王法”。不要把家里私活带到写字间里来干,例如打毛衣、写家信、会晤私交,等等。不要利用写字间的办公设备来为自己效劳。比方说,通私人电话,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拷贝软件,复印资料,转录录音带、录像带、进行网络下载,洗衣服、洗澡,或是把自家的食品存在公用的电冰箱里。带领自己的亲友来参观写字间,或者让他们来共享写字间的办公用品,同样也是不可以的。
要想给上司、同事和来访者留下好的印象,就千万不要忘记而布置好自己在写字间里工作的“主战场”——自己的办公桌。暂时不用的物品,应分门别类地归置到抽屉里或文件柜内。为了便于使用,最好给重要的资料编上一份索引。这样需要用时,就会马上找到,不至于在他人面前翻来覆去找不到,让人觉得自己办事情不稳妥、没有计划性。放在桌子上的常用物品,需要各就各位。文件要放在文件夹或文件筐里,钢笔、钢笔、尺子要放入笔筒,不要随手乱扔,把办公桌的桌面搞得像小商小贩的地摊一样。尽量不在办公桌上摆放自己的私人物品。诸如孩子的小照、恋人的信物、备用的化妆品、个人的收藏品等等,均属不宜公开陈列。
商界人士在生意场上,也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必须遵守。这一方面的问题虽然主要表现为个人的操守,但与自己和公司的事业却是直接相关的。
能够跻身于白领之列,工作于写字间的职员们,大都称得上是一名佼佼者。大家不仅勤奋工作、精通业务,而且勇于开拓,能主动创造一切机会,去为公司建功立业。对于有职有权,基本上都在独当一面的公司职员来讲,在生意场上经风雨、见世面,不仅要有信心、有毅力、有勇气、有计谋,而且还必须讲究操守,“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始终在经商的过程中维护自己的人格,保持自己廉洁正直的品德,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商人。
公司礼仪规定,公司职员在商务交往中,尤其是在生意场上,在个人操守方面必须防止冒犯如下六忌:
一忌不守法纪。要建设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靠的是国家实行法治,公民奉公守法。公司职员在受命代表公司与外界进行经济交往时,务必要把依法办事、非法勿为作为自己时刻谨记不忘的指南针。必须时时刻注意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守法;必须时刻牢记,凡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不允许做。切不可心怀侥幸心理,千方百计地不走正道,指望能够钻法律的空子,或是打一打“擦边球”。这样做的结果,必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既使自己身败名裂,又辜负了公司对自己的信任。要在谈生意、做买卖时遵纪守法,重点是要注意下述几点:一是不要违法经营,二是不要贪污受贿,三是不要偷税漏税,四是不要非法盗窃经济情报,五是不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六是不要对外出卖国家或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总之,公司职员在经商时,只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才会心安理得、不走弯路。
二忌损人利己。做生意的人,自然都要赚钱的。但是赚钱要凭真本事,要公平地竞争,要勤劳致富。损人利己,昧了良心的钱,则是不能赚的。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它的含义,显然并非倡导“无商不奸”,而是要求人们在经济交往中,要有良心,要讲究礼义廉耻。对生意上的交往对象,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讲究一下策略与方法,但是为了发不义之财,而对别人坑、蒙、拐、骗则是不行的。在商界,争取双赢,“大家赚,有得赚。一个赚,没得赚”,是一条公认的法则。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在商务交往中,要求大家遵守商务礼仪,讲究的是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所以,商务人员在实践中也要注意独善其身,可以存有防范之心,却不可以抱有害人之意。
如果从长远打算,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生意上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设法取信于人,赢得信誉。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在商务交往中,尤其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就要常存仁爱之心,经常与交往对象同舟共济。相反,一开始就抱有“他人即地狱”的阴暗心理,处处给别人下绊子、使坏心眼,非要搞得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人,终将难成大气候。
三忌表里不一。这里所谓的表里不一,就是在商务活动中,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致。它与经商中人们惯用的“声东击西”、“能而示之不能”等策略方法并不相同。具体而言,它是指出尔反尔、不择手段、不讲认誉。无疑,这种做法违反了商务交往中所必须遵守的诚信无欺的基本守则。离开了“诚”与“信”二字,在商场上将寸步难行。
有极个别的人,平心而论,对商务礼仪不仅耳熟能详,而且能够熟练地操作。然而让人可惜的是,他们太爱耍小聪明了。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把商务礼仪当成了一种用以装扮自己、哄骗他人的工具。在商务交往中,他们一边表现得彬彬有礼,借以蒙骗别人,另一边则口蜜腹剑,笃信“厚黑”之术,尔虞我诈,翻云覆雨。这种被人们称为“奸商”或“骗子”的人,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不受欢迎的。
在商务交往中,运用商务礼仪要真诚,待人处世也要诚信无欺。对于这一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各位商界朋友务请谨记。
四忌过河拆桥。在生意场上,所谓的过河拆桥,指的是一些商务人员在交往中过分地急功近利,而没有常性。有求于人时,他们“现拜佛、现烧香”,只要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阿谀奉承、卑躬屈膝、低三下四、有求必应,这一切手法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但是自己的目的一旦达到,立刻就会翻脸不认人,由君子而小人,忘恩而负义。
从广义上讲,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大抵上都是“相伴只有一程”的。对于任何朋友,都不可能要求过高,而且也不可能彼此之间的关系无一例外地“友谊地久天长”。但是,做人总是要有良心的。在朋友之间、交往对象之间,应当有来有往、常来常往,因为“来而不往,非礼也”。任何一位目光远大的生意人,都会在平日多做善事、广交朋友,努力与自己的一切交往对象保持联络、相互关照,并且对他人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惟其如此,才会为其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条件。相反,要是平常对别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人一走,茶就凉”,“过了河,就拆桥”,定会恶声在外,使自己日后的进一步发展阻力重重,难觅“知音”。
五忌嫌贫爱富。市场经济的一大特征,是任何公司、任何产品的境遇都会瞬息万变,令人捉摸不定。所以完全有理由说,不论是大公司与小公司“朝阳产业”与“夕阳产业”、富公司与穷公司,还是老产品与新产品、畅销产品与滞销产品,大体上都是相对而言的,而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为此,商界人士在商务交往中,要抱有平常心,而不能做势利小人。不论自己的交往对象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是富是穷,是对方有求于我还是我方有求于人,商务人员在待人接物方面,务必都要给予对方同等待遇,并且在各方面依“礼”行事,一视同仁。对于比自己强大、富有的交往对象,或是自己有求于自己的交往对象,商界人士在商务交往中,应当自尊自爱,既要尊重对方,又不可妄自菲薄,做出任何有失身份、有损个人尊严的事情来。
对于比自己弱小、财力较差的交往对象,或是有求于我方的交往对象,商界人士切不可以为自己财大气粗、“老子天下第一”,就对对方颐指气使、百般刁难,甚至蓄意侮辱。相反,对他们务必要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关照。对处境困难的交往对象,商务人员特别要这样做。此刻的“久旱逢甘霖”,往往会让人刻骨铭心。
六忌崇洋媚外。如果说“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现象目前在对内交往中已不多见的话,那么在对外交往中,它还是存在的。我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各行各业进行对外交往,但是其前提是在对交往中,要维护国格、人格,要实行相到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
商界人士在对外交往时,一定要切记维护民族尊严、维护国家形象,不要对外商曲意奉迎、百依百顺,甚至“胳膊肘往外拐”,为了讨好对方,而做出损害国家利益、单位利益或同胞利益的事情。实际上,人们大都明白,不讲国格、人格,对外商卖身投靠的人,尽管一时一事或许偶有所得,但从根本上讲,都会因此而令世人鄙视,终归是因小失大的。
礼貌待人,体现修养
礼貌待人,是指与人交际时所持有的诚恳和气、谈吐文明、举止谦恭的待人态度。它反映着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素质,是一个人心灵美、语言美和行为美的和谐统一。
礼貌待人,是人类文明千百年优良行为的积习,也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产物,人们往往把它看做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这方面,我们中华民族有优良的传统,从而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誉。
我国古代思想家经常强调“礼”的作用。“礼”有广狭二义,广义的礼,大致包括制度、行为规范和风俗文化等;狭义的礼,指礼仪、典章礼节和礼貌。礼和义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迁。
从古至今,礼貌待人一直体现于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
中国人民素以家庭和睦,注重亲人感情而著称于世。我国的传统道德提倡“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这些人伦规范,都要通过礼貌的方式才能实现。《三字经》说:“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的时候,就能主动把大个儿的梨让给兄长吃,而把小的留给自己,这不就是良好的礼貌行为吗?
尊敬老人是中国人民可贵的社会公德。汉代的张良便是这方面的楷模。
《史记·留侯世家》记载了张良尊敬老人,为老人拣鞋、穿鞋,并得老人赠以《太公兵法》的故事。张良勤苦攻读,学到了丰富的军事知识;后来辅助汉高祖刘邦打天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里之外”,立下了汗马功劳。
礼待下属,是政治家的有识之举。
刘备屈尊降贵,三顾茅庐,恭请诸葛亮;诸葛亮出山后,刘备对诸葛亮“以师礼待之”。诸葛亮深感其诚,尽心辅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热爱人民,尊重群众,是革命先辈的高尚品德。
孙中山先生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生病住院期间,每次接到护士送来的药品,总要微笑着说:“谢谢您。”1925年,孙中山先生患肝癌病势严重。弥留之际,他吃力地对一位护理人员说:“谢谢您,您的工作太辛苦了,过后您应当好好休息休息。”听到这话,在场的人都感动得泣不成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礼貌待人是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它能够使社会和谐有秩序,从而维护着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
人类社会需要交往。人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礼貌待人,可以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如果不讲礼貌,就会激化矛盾,加剧冲突。比如,乘公共汽车时,你不小心踩了人家的脚,应主动致歉,说句“对不起”,对方的不快情绪便会立刻平和下来,继之回报一声“没关系”,二人领首,面带笑意,显现出友好和谅解的气氛。相反,要是踩人者没表示,被踩者也不答应,双方必然唇枪舌剑,越说越僵,甚至会挥拳相向,混战一场。
礼貌待人,可以得到别人的真诚和指教。学生对老师有礼貌,老师就会格外耐心地讲授知识;徒弟对师傅有礼貌,师傅就会不厌其烦地传授技术;出门在外问路有礼貌,人家就乐于回答,愿意提供便利。本文前面谈到的张良,不正是由于尊老敬长,才被赠予兵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