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宛
一场秋雨过后,气温骤然降了五度,小宛决定去买毛线,她想织一条披肩。
在毛线铺里,各种颜色的线团花朵般摆放在盒子里,既柔软又鲜艳,还泛着光泽,很是养眼。
在恒源祥的专柜她又看到了那种含毛量75%的豆绿色毛线,小宛曾经买过,7年前。给杨青织的第一件毛衣,就是用的这种毛线。
分手已经七年了,音信杳无的他,却在这样的一个时刻跳到她的脑海。
怎么还是忘不了他,还是在不经意中发现与他相关的东西,引出相关的回忆,为他心乱如麻。
这一切,都是7年前的事了。
那一年她大学刚毕业,学工艺美术的她打算挣到足够多的钱,然后再考研,如果能够出国更好。
她从重庆来到广州,简历投了不少,却没有得到一个答复。
朋友阿珍给她介绍了一个朋友,杨青,他很哥们,找他吧,一定没错。
于是,小宛拿着阿珍给的电话打过去,男子豪爽地说,来吧,见面谈。
他的公司正在举办圣诞舞会,她赶去那家酒店,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像一个童话。他说他戴着一个圣诞老人的面具在酒店门口等她。当她在他面前站定,他揭下面具,好帅的男子,高个儿,匀称健美,齐肩的长发,耳朵上还戴着白金的耳钉,一双眼睛含笑地看着她,这个男人太炫了。
他跟她在大堂简短聊了几句,就说,没问题,你就到我们公司来吧,正好要招设计人员。然后就拉她进了舞厅,那里一片沸腾。
他邀请她跳舞,小宛就跳了,她一直在学舞蹈,拉丁舞是她的长项,在大学参加比赛还得过校际冠军,让她有足够的自信。
那天,她成了舞会上的公主,而他是王子。
舞会结束,杨青骑着那辆白色的光阳摩托,把一个头盔递给她,问她想去哪。
去哪?在这样夜里,小宛哪里都想去,只要杨青在身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相信,他是她将来生死相依的人。
抱着他的腰,她有些羞涩,可是,又觉得那么温暖,心怦怦地跳,比跑了一千米之后的冲刺还要快,她说,我跟着你走。
他加大油门,摩托车发出短促而有力的低吼,像一匹骏马带着他们一起向夜色中不可知的前方奔去。那一刻,小宛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翅膀长在她环抱着他的手臂上,透明而且巨大,在他们的身后挥舞。
杨青
杨青带小宛出现在他的同事面前,他告诉大家,这是我的女朋友,今后就在这里上班了。
同事们看小宛的眼神有惊讶、羡慕,以及欲言又止的迟疑。小宛后来才明白,杨青谈过太多的女友,他们才会用这样的眼光看他身边的新的女朋友。
杨青是台湾老板在大陆的远房亲戚,也是这家公司的副经理,长得帅,为人豪爽,众人对他自然服气,他的那些情事也是他的魅力之一。
小宛进了设计部。
公司做外贸玩具,因为那个舞会的灵感,小宛设计的第一个系列作品是“童话人物的舞会”,所有童话中的人物,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灰姑娘……都做成迷你型的手指头大小的树脂类玩具,再配相关背景,一个童话世界就此诞生了。
这套产品的销路很好,小宛很快转正,薪水也很好。
小宛的心渐渐地就全都放到了杨青身上,她每天最热衷的就是下班之后去菜场买菜,用心地做出来,香味俱全的四菜一汤,汤是老火靓汤,一个月不到就把杨青养得白白胖胖。
杨青的朋友韩松在他家吃了小宛做的饭菜后,连呼好吃,有事没事就跑来蹭饭。他羡慕杨青,常常说,小宛的贤惠把杨青宠坏了。
是的,第一眼走进这个乱糟糟的家,小宛就像进了自己的领地,她把满地的狼藉收拾干净,连装过酱菜的瓶瓶罐罐都洗净,装上水,养上植物,滴水观音、海芋、袖珍椰子,这个家一下子整洁明亮充满生机。
喜欢植物的女人,她的内心安定、宁静,同时又有生命力的女人。
事隔多年,杨青才意识到这点。
可当年他却无所谓,他是大男人,忙事业就好,回到家有个小女人伺候着,是多么舒服的事情。
当韩松半是嫉妒半是认真地提醒小宛,杨青是个自私、花心、贪玩的大男孩,你可要小心点。
杨青笑笑,把这当夸奖,小宛也把这当玩笑,她靠着他结实温暖的胸膛,笑得花儿一样。
渐渐地她发现,韩松说的是对的,杨青就是一匹野马,一般的女人别想拴住。
渐渐地,他开始晚归,夜很深了小宛还没有睡,一个小时前给杨青打电话,他说他马上回,五分钟前打电话,根本就不接。她终于明白,你不能把别人的话当作耳边风,不要以为你是可以幸免的那一个。
他回来,身上有复杂的气味,女人的香水味,以及长发、短发、口红,甚至是故意装到他的包包里的丝巾发夹甚至价值不菲的项链。
小宛失眠了,身边的这个男人,他让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可是他身边总是少不了纠缠,固然因为他有魅力,但其实他自己也喜欢这种纠缠,所以才会招来这么多的女人。
小宛希望他是自己的床头灯,只把自己一个人照亮,可是,他的热情如同太阳,可以给他身边的每一个女人。公司里就有二到三个曾经的恋人,分手了还舍不得离开他,跑到杨青的办公室和他闲聊,看小宛的眼光也是挑恤的暧昧的。
杨青对小宛说,我对所有女人的好加在一起,也不及对你一个人的好。我和她们只是玩玩,和你才是亲人一般的爱。
于是,小宛便成了他的奴隶。
艾米莉
十月的时候,杨青到上海参加博览会,一个星期。
那些天,小宛都心神不宁,晚上,一个人拥被而坐,一针一针地织着,城市已经入睡,窗外寒风凛洌,为自己所爱的男人亲手织一件毛衣,这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最幸福的事情。她想,他穿在身上一定会觉得暖心。
毛衣织好了,小宛的脸上长出了黑眼圈,他也回来了,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子,艾米莉,她来自挪威,在博览会上认识的,有合作意向,所以来公司考察。
只是,她看杨青的眼神,却是那么的深情,像粘稠的巧克力糖浆,甜,香,扯着长长的丝丝。
杨青带她到家里,当小宛给他们端上煲了24小时的汤,整个房间都弥漫着一股浓香。
艾米莉一边喝汤一边赞叹味道真好,可她的眼神,却有一种调侃的味道。
小宛当作没有看到,把新织的毛衣拿出来给杨青,让他试一试。
哇,女朋友织的毛衣,中国女人真贤惠,了不起。艾米莉用蹩脚的汉语说着,一边看着杨青,她的目光让杨青很犹豫,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烟灰色羊绒衫,是艾米莉送给他的,说就当是她提前送给他的圣诞节礼物。于是他收下了,在上海那一周刚好也降温,他也就穿上了。
艾米莉的眼光不错,烟灰色让阳刚的杨青有了一分儒雅。小宛看着,心里却酸酸的。
在我们西方,男人冬天只穿一件羊绒衫就可以过冬了,羊绒衫一定要贴身穿,杰克逊,记得羊绒衫里面一定不要穿衬衣或者内衣。艾米莉对杨青说,把后脑勺对着小宛,仿佛那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不容她在这里出现。
杰克逊,听到艾米莉这样亲昵地叫他,小宛有些伤心,原来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来爱这个男人,用她自己的方式,比如,一个只属于她用的名字。
杨青看出了小宛的不高兴,也看出了艾米莉的用心,他小声地对小宛说,等我喝完汤再试,好不好?
晚上,他穿上那件毛衣。很合身,只有袖子稍微短了点。
你不知道我的手是很长的吗?杨青刮着小宛的鼻子说。
你的手是很长,所以左拥右抱那么多妹妹。小宛酸溜溜地说。
杨青笑,是他一惯的满不在乎,小宛不高兴,生气地要把那件羊绒衫扔到垃圾筒去,他来抢,大声地叫她别闹。小宛就哭了。
那天,他们背对着背,过了一夜。
小宛
小宛很伤心了,她意识到自己变了,自己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个男人身上,自己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被他主宰和左右。自己不是从前的自己。
大学时代一直梦想着工作了一定要有旅游,要看外面的世界,可现在,一日三餐地伺候这个男人,为他担心受怕,希望他爱自己别无他心,忘了考研、出国,忘了自己很多很多的梦想,没有了自我,甚至没有了自尊。
她决定冷静一下,一个人出去走走。
她在外面整整走了一个月,去了好几个城市,可是,没有杨青在身边,她觉得快乐都打了折。她知道自己还爱他,如果他能为自己稍微改变那么一点点,她还是会留在他的身边的。
可是,他没有给她机会。
一个月后,当小宛回来时,当小宛推开熟悉的那扇门,看到别的女子。
艾米莉已经回国了,可是就在这一个月里,新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身边。
小宛知道,自己和他回不去了。
她离开广州,去了北京,这样她才能远离过去,离得远远。这样,他便彻底成为另一世界的人。
租了一间小房子找了一份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准备研究生考试,她不让自己闲着,她必须把自己的时间和大脑都填得满满的,不让他的身影再冒出来,把自己放弃了的梦想一个一个地捡起来。
研究生毕业,她到一所大学当老师,她一直独身,却享受这样的生活,她在自己的阳台上种满了花草,心烦的时候做女红,在缝缝缀缀中,被生活揉得皱皱巴巴七零八落的心渐渐地平复、完整,她喜欢这样的游戏。
她以为已经忘了他,可是忘不了,也一边织着披肩,一边想着这些过往,想着他。
杨青
披肩织到一半,小宛参加了一个学术会议。
在会上,她遇到了韩松,当年到杨青家蹭饭最多给她提醒最多的朋友,刚调到北京的一个艺术研究所。
你是小宛?见面的第一眼,他说。
她就知道,越是逃避的,越是会不期而至。
小宛心底埋藏了很久的那个身影冒出来了。关于他,她有太多太多想知道的,可是,她却不敢问,只是看着韩松,问,他还好吗?
于是,知道了杨青的很多消息,对于他这样个性的人,这些年他所经历的是很多的几倍。
结婚,一年之后就离了。
父亲在一起车祸中丧生,母亲因为悲伤过度,患了老年痴呆症,生活无法自理。
叔叔患了癌症很快离世,婶婶改嫁,七岁的小侄子从此就跟着他生活。
意气风发的他,经历了至亲遭遇的一连串的不幸后,开始消沉。工作上也出了纰漏,一份外单写错了报价,造成很大损失,老板对此很生气,他干脆就辞职,回了老家。
现在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一个人带着母亲和侄子生活。
听韩松讲这些,小宛的眼泪涌泉般往外流,一刻也没有停过。那个潇洒的男子,那个狂放不羁的男人,生活对他不再厚爱,他是怎样挺过来的?他有没有倒下有没有放弃?
她的眼泪为他流,也是为自己流。
其实自己一直没有忘记他,如果自己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会不会帮得上他,让他幸福一些?
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直流着眼泪。她的眼泪,让韩松也为之动容。
电话
回到家,她接到了一个电话,陌生的号码,她的直觉是他,杨青。
果然,是他,声音虽然比原来低沉,但还是他的声音。他说,知道我是谁吧。
知道。她说,野马一样的男人。
他在那边笑了,然后说,老了,野不起来了。
她说这样才好,这样才容易被养家啊。
轻松的调侃,就像两个常见面的朋友,7年的时光在这一刻稀薄透明,如同清晨的一抹霞光。
听韩松说你瘦了。杨青问她。
是的,瘦了点。小宛说,从来没有刻意减肥,瘦下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现在胖了,90公斤。成了个大胖子。他说。
他原来的体重是70公斤,对于1米83的人,那是一个刚刚好的体重。
我们见面吧。两个人异口同声。
见面的时候,她发现,他不仅胖了,头发也短了,原来的长发剪成了平头。
还有他的眼神,温柔了很多,人近中年的沉稳宽厚代替了原来的不羁。
他再次说起韩松讲过的那些事,作为当事人,每一件都在他的心底引起巨大的震荡与疼痛,他终于体会到了人生的艰难,也认识到了年轻时的轻薄无知。他说,这几年,我迷失了自己,因为你不在我的身边。
而她也有同样的感觉,这几年她一直忘不了他,他曾经给了她那么美好的感受。
他抱了她,她靠在他的胸前,感觉和7年前不一样,是一种更沉稳更可靠的感觉,她知道她不会再在半夜醒来,摸不到他的手。
秘密
她找出那件豆绿色的毛衣,发福的他已穿不上了,她说我把它拆了,洗好晒干,再加上一些线,给你织一件新的。
他说,其实不用买线,你原来织的那双手套我一直舍不得戴,现在还很新。
哦,那双手套。
她还记得,在织毛衣前为了找感觉,就先给他织了一双手套。她在把手套给杨青时特意说明,这双手套代表了我对你的心意啊。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这么说吗?小宛问他。
他摇了摇头。
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手套,是用一根线织出的手套。小宛告诉他。
他不信。拆毛衣的时候常常会拆到接头,手套也应该一样啊。
你要不信,那拆开看。
小宛找到了线头,开始拆了起来。
那些卷曲的毛线像紫丁香花花瓣一样从手套上跃出,发出细微的膨膨声。
他一边团着线团,一边盯着她的手看。
果然,真的只是一根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结头。
你是怎么做的?杨青问她。
她笑,把自己的手举到他的面前,说,你看,秘密就是,你将一只手的手指分叉的地方,织成片状,再对折,收合成一根手指,然后再重新开始织下一根手指。
这是我独创的一种方式,你说我要不要申请专利?小宛说。
我同意。他笑着说。
当年她织这样一双手套给他,用了那么深的意味在里面,他当时并没有明白。但在七年的时光里,在她离开他之后,在经历了种种见过了风雨之后,他才终于明白,她才是自己的唯一。
虽然来得迟了点,但是,一切都还来得及。
恋爱小心理:
1、用七年的时间也忘不了一个人,那就不要忘记他。
2、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爱的信物,越是原创的,越是有纪念意义。
3、一心一意地对一个人好,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但同时也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只要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