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长房劾治百鬼,乃后失其符,为鬼所杀。明崇俨卒,剚刃陷胸,莫测所自。人亦谓役鬼太苦,鬼刺之也,恃术者终以术败,盖多有之。刘香畹言:有僧善禁咒,为狐诱至旷野,千百为群,嗥叫搏噬。僧运金杵,击踣人形一老狐,乃溃围出。后遇于途,老狐投地膜拜曰:“曩蒙不杀,深自忏悔。今愿皈依受五戒。”僧欲摩其顶,忽掷一物幂僧面,遁形而去。其物非帛非革,色如琥珀,粘若漆,牢不可脱。瞀闷不可忍,使人奋力揭去,则面皮尽剥,痛晕殆绝。后痂落,无复人状矣。又一游僧,榜门曰:“驱狐。”亦有狐来诱,僧识为魅,摇铃诵梵咒。狐骇而逃。旬月后,有媪叩门,言家近墟墓,日为狐扰,乞往禁治。僧出小镜照之,灼然人也,因随往。媪导至堤畔,忽攫其书囊掷河中,符箓法物,尽随水去。妪亦奔匿秫田中,不可踪迹。方懊恼间,瓦砾飞击,面目俱败;幸赖梵咒自卫,狐不能近,狼狈而归。次日,即愧遁。久乃知妪即土人,其女与狐昵;因其女,赂以金,使盗其符耳。此皆术足以胜狐,卒为狐算。狐有策而僧无备,狐有党而僧无助也。况术不足胜而轻与妖物角乎!
舅氏五占安公言:留福庄木匠某,从卜者问婚姻。卜者戏之曰:“去此西南百里,某地某甲今将死,其妻数合嫁汝,急往访求,可得也。”匠信之,至其地,宿村店中。遇一人,问:“某甲居何处?”其人问:“访之何为?”匠以实告。不虑此人即某甲也,闻之恚愤,掣佩刀欲刺之。匠逃入店后,逾垣遁。是人疑主人匿室内,欲入搜。主人不允,互相格斗,竟杀主人,论抵伏法。而匠之名姓里居,则均未及问也。后年馀,有妪同一男一妇过献县,云叔及寡嫂也。妪暴卒,无以敛,叔乃议嫁其嫂。嫂无计,亦曲从。匠尚未娶,众为媒合焉。后询其故夫,正某甲也。异哉,卜者不戏,匠不往;匠不往,无从与某甲斗;无从与某甲斗,则主人不死;主人不死,则某甲不论抵;某甲不论抵,此妇无由嫁此匠也。乃无故生波,卒辗转相牵,终成配偶,岂非数使然哉!又闻京师西四牌楼,有卜者日设肆于衢。雍正庚戌闰六月,忽自卜十八日横死。相距一两日耳,自揣无死法,而爻象甚明。乃于是日键户不出,观何由横死。不虑忽地震,屋圮压焉。使不自卜,是日必设肆通衢中,乌由覆压?是亦数不可逃,使转以先知误也。
画士张无念,寓京师樱桃斜街,书斋以巨幅阔纸为窗幢,不着一棂,取其明也。每月明之夕,必有一女子全影在心。启户视之,无所睹,而影则如故。以不为祸祟,亦姑听之。一夕谛视,觉体态生动,宛然入画。戏以笔四周钩之,自是不复见,而墙头时有一女子露面下窥。忽悟此鬼欲写照,前使我见其形,今使我见其貌也。与语不应,注视之,亦不羞避,良久乃隐。因补写眉目衣纹,作一仕女图。夜闻窗外语曰:“我名亭亭。”再问之,已寂。乃并题于登上,后为一知府买去。(或曰,是李中山。)或曰:“狐也,非鬼也,于事理为近。”或曰:“本无是事,无念神其说耳。”是亦不可知。然香魂才鬼,恒欲留名于后世。由今溯古,结习相同,固亦理所宜有也。
姚安公官刑部江苏司郎中时,西城移送一案,乃少年强污幼女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盖是少年游西顶归,见是女撷菜圃中,因相逼胁。逻卒闻女号呼声,就执之。讯未竟,两家父母俱投词:乃其未婚妻,不相知而误犯也。于律未婚妻和奸有条,强奸无条。方拟议间,女供亦复改移,称但调谑而已。乃薄责而遣之。或曰:“是女之父母受重赂,女亦爱此子丰姿;且家富,故造此虚词以解纷。”姚安公曰:“是未可知,然事止婚姻,与贿和人命,冤沉地下者不同。其奸未成无可验,其贿无据难以质。女子允矣,父母从矣,媒保有确证,邻里无异议矣,两造之词亦无一毫之抵牾矣,君子可欺以其方,不能横加锻炼,入一童子远戍也。”
某公夏日退朝,携婢于静室昼寝。会阍者启事,问:“主人安在?”一僮故与阍者戏,漫应曰:“主人方拥尔妇睡某所。”妇适至前,怒而诟詈。主人出问,笞逐此僮。越三四年,阍者妇死。会此婢以抵触失宠,主人忘前语,竟以配阍者。事后忆及,乃浩然叹曰:“岂偶然欤!”
文水李华廷言:去其家百里一废寺,云有魅,无敢居者。有贩羊者十馀人,避雨宿其中。夜闻呜呜声,暗中见一物,臃肿团栾,不辨面目,蹒跚而来,行甚迟重。众皆无赖少年,殊不恐怖,共以破砖掷。击中声铮然,渐缩退欲却。觉其无能,噪而追之。至寺门坏墙侧,屹然不动。逼视,乃一破钟,内多碎骨,意其所食也。次日,告土人,冶以铸器。自此怪绝。此物之钝极矣,而亦出嬲人,卒自碎其质。殆见夫善幻之怪,有为祟者,从而效之也。余家一婢,沧州山果庄人也。言是庄故盗薮,有人见盗之获利,亦从之行。捕者急,他盗格斗跳免,而此人就执伏法焉。其亦此钟之类也夫。
舅氏安公介然言:有柳某者,与一狐友,甚昵。柳故贫,狐恒周其衣食。又负巨室钱,欲质其女,狐为盗其券,事乃已。时来其家,妻子皆与相问答,但惟柳见其形耳。狐媚一富室女,符箓不能遣,募能劾治者予百金。柳夫妇素知其事。妇利多金,怂恿柳伺隙杀狐。柳以负心为歉。妇谇曰:“彼能媚某家女,不能媚汝女耶?
昨以五金为汝女制冬衣,其意恐有在。此患不可不除也。”柳乃阴市砒霜,沽酒以待。狐已知之。会柳与乡邻数人坐,狐于檐际呼柳名,先叙相契之深,次陈相周之久,次乃一一发其阴谋曰:“吾非不能为尔祸,然周旋已久,宁忍便作寇仇?”又以布一匹、棉一束自檐掷下,曰:“昨尔幼儿号寒苦,许为作被,不可失信于孺子也。”众意不平,咸诮让柳。狐曰:“交不择人,亦吾之过,世情如是,亦何足深尤?吾姑使知之耳。”太息而去。柳自是不齿于乡党,亦无肯资济升斗者。挈家夜遁,竟莫知所终。
舅氏张公梦征言:沧州佟氏园未废时,三面环水,林木翳如,游赏者恒借以宴会。守园人每闻夜中鬼唱曰:“树叶儿青青,花朵几层层。看不分明,中间有个佳人影。只望见盘金衫子,裙是水红绫。”如是者数载,后一妓为座客殴辱,恚而自缢于树。其衣色一如所唱,莫喻其故。或曰:“此缢鬼候代,先知其来代之人,故喜而歇也。”
青县一农家,病不能力作。饿将殆,欲鬻妇以图两活。妇曰:
“我去,君何以自存?且金尽仍饿死。不如留我侍君,庶饮食医药,得以检点,或可冀重生。我宁娼耳。”后十馀载,妇病垂死,绝而复苏曰:“顷恍惚至冥司,吏言娼女当堕为雀鸽;以我一念不忘夫,犹可生人道也。”
侍姬郭氏,其父大同人,流寓天津。生时,其母梦鬻端午彩符者,买得一枝,因以为名,年十三,归余。生数子,皆不育;惟一女,适德州卢荫文,晖吉观察子也。晖吉善星命,尝推其命,寿不能四十。果三十七而卒。余在西域时,姬已病瘵。祈签关帝,问:“尚能相见否?”得一签曰:“喜鹊檐前报好音,知君千里有归心。
绣帏重结鸳鸯带,叶落霜雕寒色侵。”谓余即当以秋冬归,意甚喜。时门人邱二田在寓,闻之,曰:“见则必见,然末句非吉语也。”后余辛卯六月还,姬病良已。至九月,忽转剧,日渐沈绵,遂以不起。殁后,晒其遗箧,余感赋二诗,曰:“风花还点旧罗衣,惆怅酴縻片片飞。恰记香山居士语:‘春随樊素一时归。’(姬以三月三十日亡,恰送春之期也。)百折湘裙飐画栏,临风还忆步珊珊。明知神谶曾先定,终惜‘芙蓉不耐寒’。”(“未必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即用签中意也。
世传推命始于李虚中,其法用年月日而不用时,盖据昌黎所作虚中墓志也。其书《宋史?艺文志》着录,今已久佚,惟《永乐大典》载虚中《命书》三卷,尚为完帙。所说实兼论八字,非不用时,或疑为宋人所伪托,莫能明也。然考虚中墓志,称其最深于五行,书以人始生之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生,互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云云。按天有十二辰,故一日分为十二时,日至某辰,即某时也,故时亦谓之日辰。《国语》“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是也。《诗》:“跂彼织女,终日七襄。”孔颖达疏:“从旦暮七辰一移,因谓之七襄。”是日辰即时之明证。
《楚辞》“吉日兮辰良”,王逸注:“日谓甲乙,辰谓寅卯。”以辰与日分言,尤为明白。据此以推,似乎“所直日辰”四字,当连上年月日为句。后人误属下文为句,故有不用时之说耳。余撰《四库全书总目》,亦谓虚中推命不用时,尚沿旧说。今附着于此,以志余过。至五星之说,世传起自张果。其说不见于典籍。考《列子》称禀天命,属星辰,值吉则吉,值凶则凶,受命既定,即鬼神不能改易,而圣智不能回。王充《论衡》称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施气而众星之气在其中矣,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大小尊卑之所授。是以星言命,古已有之,不必定始于张果。又韩昌黎《三星行》曰:
“我生之辰,月宿南斗,牛奋其角,箕张其口。”杜樊川自作墓志曰:“余生于角星昴毕,于角为第八宫,曰疾厄宫,亦曰八杀宫,土星在焉,火星继木星土。杨曦曰:‘木在张,于角为第十一福德宫。木为福德大,君子无虞也。’余曰:‘湖守不周岁迁舍人,木还福于角足矣火土还死于角宜哉。’”是五星之说,原起于唐,其法亦与今不异。术者托名张果,亦不为无因。特其所托之书,词鄙俚,又在李虚中命书之下,决非唐代文字耳。
霍养仲言:一旧家壁悬仙女骑鹿图,款题赵仲穆,不知确否也。(仲穆名雍,松雪之子也。)每室中无人,则画中人缘壁而行,如灯戏之状。一日,预系长绳于轴首,伏人伺之,俟其行稍远,急掣轴出,遂附形于壁上,彩色宛然。俄而渐淡,俄而渐无,越半日而全隐。疑其消散矣。余尝谓画无形质,亦无精气,通灵幻化,似未必然。古书所谓画妖,疑皆有物凭之耳。后见林登《博物志》载北魏元兆,捕得云门黄花寺画妖,兆诘之曰:“尔本虚空,画之所作,奈何有此妖形?”画妖对曰:“形本是画,画以象真;真之所示,即乃有神。况所画之上,精灵有凭可通。此臣之所以有感,感而幻化。臣实有罪”云云。其言似亦近理也。 骁骑校萨音绰克图与一狐友,一日,狐仓皇来曰:“家有妖祟,拟借君坟园栖眷属。”怪问:“闻狐祟人,不闻有物更祟狐,是何魅欤?”曰:“天狐也,变化通神,不可思议。鬼出电入,不可端倪。其祟人,人不及防。或祟狐,狐亦弗能睹也。”问:“同类何不相惜欤?”曰:“人与人同类,强凌弱,智绐愚,宁相惜乎?”魅复遇魅,此事殊奇。天下之势,辗转相胜;天下之巧,层出不穷。千变万化,岂一端所可尽乎!
二、纪晓岚年谱
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
六月十五日午时,纪昀生于直隶(今河北省)河间府献县崔尔庄纪氏宅第。
雍正三年乙已1725年
二月,以日月合璧、五星联珠为祥瑞,告祭康熙帝景陵。
四月,免年羹尧抚远大将军等职,降为杭州将军。定云南、安南边界。
九月,定土司承袭例。
十二月,以九十二大罪命年羹尧自尽,与之有联系的《读书堂西征随笔》作者汪景祺以诽谤罪处斩。
雍正四年丙午1726年
三月,以侍讲学士钱名世谄媚年羹尧,世宗亲书“名教罪人”匾令其悬挂于家。
九月,以侍郎查嗣庭为隆科多党人,主考江西乡试试题乖张,逮问,死于狱,次年五月被戮尸。
十月,以汪景祺、查嗣庭为浙江人,停浙江乡试,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
是年,立保甲法,严禁赌博。
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三月,准福建开海禁。
六月,西藏阿尔布巴叛乱。鄂尔泰于云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八月,中俄签订《恰克图条约》。
十月,以四十二大罪囚禁隆科多。
十二月,下令查抄江宁织造曹頫家产。
雍正六年戊申1728年
是年,因湖南人曾静遣门生张熙往陕西策动陕甘总督岳钟琪反清而发生曾静案。整理江南钱粮亏空事宜。
雍正七年己酉1729年
二月,设福建、湖南观风整俗使。
五月,因曾静案,株连浙江已故理学家吕留良及门生严鸿逵等人,随之有谢济世案和陆生楠案发生。
九月,颁《御制大义觉迷录》和《治河方略》。
是年,清代始推行军机处制度。
雍正八年庚戌1730年
五月,除江苏常熟丐户籍。
十月,徐骏诗文案发生,徐骏被杀。
同年,另有上杭范世杰呈词案和屈大均诗文案。
雍正九年辛亥1731年
四月,准噶尔策零进犯吐鲁番等。
六月,清将傅尔丹败于和通淖尔,撤退至察罕瘦尔。
十二月,禁商船带铁器出洋。《清圣祖实录》修成。始修《上谕八旗》。鄂尔泰奏报改士归流完成。
是年纪晓岚父亲纪容舒会试中式,授户部四川司主事。
雍正十年壬子1732年
七月,傅尔丹再败于乌孙卓尔。
八月,准噶尔攻喀尔喀时被击败。
十二月,吕留良案审结,留良及子葆中、严鸿逵遭戮尸,子吕毅中、同案沈在宽遭斩。
雍正十一年癸丑1733年
四月,下诏征举博学鸿词。清廷始于马里雅苏台筑城屯兵以控制西北边地。
十一月,创浙江海塘事例。
同年,令各省创建书院,严禁各地擅设牙行。
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年
八月,清廷派傅鼐等往准噶尔议和。
十一月,命校对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实录,至乾隆初年完成。
十二月,沈伦《大樵山人诗集》案发。
是年纪晓岚随父亲至京师,并入学读书。
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年
三月,贵州古州因改士归流发生叛乱。
五月,弘历(乾隆帝)、弘昼、鄂尔泰受命办理苗疆事务。
八月二十三日,世宗雍正帝去世,有事先封存诏书,命弘历嗣位,是为高宗乾隆皇帝。
九月,禁擅造寺观神祠,申严奴仆告家主赦免例。
十月,重审曾静案,收回前颁《大义觉迷录》,杀曾静、张熙。
十二月,官修《明史》始成。始修《八旗氏族通谱》。
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
正月,诏令停止捐纳例,禁私盐株连。
三月,释汪景祺、查嗣庭一案亲属回籍。颁《十三经》、《二十一史》于各地学校,命汇辑康熙御制《周易折中》、《性理经义》、《朱子全书》及《诗》、《书》、《春秋》
各传、说颁存太学,刊示诸生。
六月,禁私造鸟枪、百工当官贴费。
九月,试博学鸿词,取十五人。
乾隆二年丁已1737年
七月,申严官吏催比钱粮之禁。
八月,筑浙江海塘,修浚运河。
是年,朝廷诏令开辟荒地,俾无旷土,使流民得以食,同时推行禁酒政策以免耗费粮食。
乾隆三年戊午1738年
正月,侍郎阿克敦奉命与噶尔丹策零议定界之事。停地方千余银解部之例,改留地方以备急用。
四月,谕令除织造、关差、盐差等进贡外,督抚等地方官概行停止进贡方物。
六月,申严加耗之禁,定八旗家奴开户例。颁铁斛。
是年,纪晓岚从着名画家、学者董邦达学习,与陆耀等同学。
乾隆四年己未1739年
二月,乾隆帝申明宽严相济政策。
三月,免直隶、安徽、江苏额赋。
四月,《钦定四书文》告竣。
六月,再申滥设牙行之禁,严颁僧道度牒之例。
是年,纪晓岚与东光李云举、霍养仲读书生云精舍。
乾隆五年庚申1740年
正月,湖南绥宁等地苗民骚乱,命冯光裕调兵剿抚;
二月,诏直隶、山东、山西等省招商采煤。
六月,命贵州总督张广泗至湖南会办苗民事务,至年底乱平。
七月,禁售旗地。
十一月,《重修大清律例》及《大清一统志》修成。
是年,纪晓岚自京师返回家乡应童子试,并与山东城武知县马永图之女结婚。
乾隆六年辛酉1741年
正月,诏求遗书。“着直隶督抚学政留心采访,不拘刻本抄本,随时进呈,以广石渠天禄之储。”(《东华续录》)
六月,修直隶边墙,申禁各省大吏草率秋审、张筵演戏。
乾隆七年壬戌1742年
二月,诫乡试滥收遗材。
七月,禁江南贩米出洋。
八月,命大臣侍卫等凡行走齐集处皆用满语。除福建盐课陋规。
是年,纪晓岚于京师从着名画家、学者董邦达学习。
乾隆八年癸亥1743年
四月,《医宗金鉴》修辑完成。命沿海严缉“洋盗”。
五月,禁各地于田间相连处种植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