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的眸子
2013100000006

第6章 风雨赣南(1)

你一生清白,在黑夜照亮了一切

你一生清白,我却看不见你

看不见月里的玉兔、神仙和广寒宫

我多么希望有一天

岁月将洗去我眼中的白翳

让我真的见一见你呵

你会奇怪,一个盲人

怎会知道你的清白

不怪,不怪,那是希冀呵

求索呵,求索,向往呵,向往

--李九莲:《月亮--一个盲人的诗》

1970年元月,赣州地委常委会,依据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审查结论和赣州冶金机械厂党委、群众意见,讨论研究了两次,拟定对李九莲教育释放。

分工主管政法工作的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某支左部队赵副师长,由南昌回到赣州,不同意此意见,即携李案材料,重返南昌,向正在南昌的刘云主任作了汇报。然而,这回刘云重申了地委常委意见。固执己见的赵副师长,直接将李案材料面呈了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程世清听完汇报,未等查阅案卷后说:

“这不是坦白交代,这是向我们示威!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的,在全国还是少有的!”

程当即批示:

“性质是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赵副师长回到赣州,在地区工代会传达程世清的指示后说:

“李九莲犯的罪都够杀头了,有人还说放了她!”

程世清干预的结果,迫使地委常委会决议被推翻。在拘押李九莲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之后,地区革委会保卫部拟就了判决书--

判决书

(71)赣刑字第3号

现行反革命犯李九莲,二十三岁,家庭出身工人,个人成份学生,高中文化程度。家住本市陈家巷七号。拘留前在赣州冶金机械厂学徒。李犯思想极为反动,政治野心勃勃,于1969年2月29日向中国人民解放军6586部队曾昭银同志投寄一份全长约七百字、署名为“你明白的人”的反动匿名信。信中大肆攻击党中央、林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为刘少奇鸣冤叫屈,涂脂抹粉。1969年又书写大量反动日记内容十分反动……极其恶毒地攻击诬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其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

李犯表面伪装积极,骨子里反动透顶,证据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其手段恶劣,罪恶严重,本应重判。但认罪态度尚好,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依法判处罪犯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

刑期:自1969年5月15日--1974年5月15日。

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

1971年元月5日

想是惧怕程世清的“威势”,这个显然没有“从严处理”的判决,未敢宣布执行。“九·一三事件”以后,以判决书里反林彪为主罪的李九莲,并没有得到开释,直到次年程世清被当成“林彪死党”押解赴京,李九莲问题才迟迟得到重新处理。显然,昔日认为李九莲不够“从严处理”的地委常委会、地区革委会保卫部,此时也认为她并不是无罪的--

赣州冶金修造厂革委会:

你厂报来李九莲现行反革命一案,经多次调查审理后,于1972年6月10日我部党委讨论认为,李九莲所犯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现行反革命罪。本应依法处理,但因交代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本人年轻,家庭出身好,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决定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此复

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

1972年6月20日

李九莲政治结论

一、恶毒攻击毛泽东思想。

二、为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鸣冤叫屈。

三、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性质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

处理意见:

性质虽构成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代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根据“坦白从宽”的政策,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重新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

中共赣州地委

1972年7月18日

1972年7月20日上午9时左右,李九莲获得释放。

挚友丁成华,问了李九莲在监狱的情况。有时她讲得很连贯,有时又时断时续,仿佛人虽自由了,可那回忆还在泥淖里挣扎……

“虽然我看错了人,但我是天真无邪的。即使跳到火坑里,会悲苦,也会大笑和歌唱。你们是不晓得那里面的生活。在那里,善良正直的女性是要遭到比别人更多的折磨,要求未遂,就要被毒打,这种男人的心理你是晓得的吧。眉来眼去反受优待。我没有什么资本,只有一个气节,名节。我晓得转眼之间我就会化为粪土,但人得有正气,邪气就近不了身。”

“我刚进去的时候,心里很苦,也想早日出来,日子久了,慢慢静下心来了,我是准备坐二十年牢,准备林彪有二十年的命。真想不到,他垮台了。我出狱前,有看守告诉我现在国际上发生了大事,中美建交了;国内也发生了大事,林彪反党了;你家里也发生了大事,你父亲死了。我真是又悲又喜,悲的是父亲死了,再也见不到了。喜的是,料不到林彪这么快就垮台了!我是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过了三年呵,哪一天不是怀着希望起床,又怀着希望躺下睡觉,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怀疑赣南就有林彪的人。1971年7、8、9三个月,看守全部都调换了。在这三个月,我几乎经常挨打,有时候随便一个借口就毒打一顿。他们那么高大,围着我一个这么瘦弱的女子,真是亏得他们下得了手。那时候,我就事事小心,免得无谓挨打,可还是免不了。有一次,他们讲我拿了一根针,缝衣针往常都是用后插在门上,现在门上没有了,我又根本没有拿,结果就限我一定要在几个小时内找到。我东找西找也找不到,我说我实在没拿,最后还是挨了一顿打。有天晚上,不准我睡,要我跪,还要头上顶着床棉被。到半夜实在支持不住了。我就向他们要求,今天不跪了,明天再补跪,同号子的人也帮助我求情,这样才让我睡了。第二天劳动休息时,大家都在休息,我也想躺一下,舒展一下疲困的身体。他们看到了,又要我跪在太阳底下,虚汗流了一地,7、8月的天气那么滚热,我都觉得冷得发抖。他们对我说:‘你以为坐牢那么容易,我们不仅要你在政治上头破血流,还要让你身体头破血流!’”

“打人的方法也是奇怪的:有时候叫犯人打犯人。有次,叫我去打一个犯人。我说:‘我是个政治犯,没有打人的权利。’他们说:‘你不打,就打你。’结果又是挨了一顿打。再有一次,要我把手伸到牢门的小窗外,他们就用枪通条隔着门抽,抽得两只手和臂膀弯不过来,穿衣服都困难。第二天,我劳动时一定要我穿长袖衣服,我心想:你们打都打得,还怕人家看见?我就偏穿了短袖衣服去劳动……”

“他们这样地折磨我,我心理、身上虽然难受到了极点,可是还是尽量做出开朗的样子,他们也觉得无可奈何。有一次就问:‘二十四号,二十四号(李九莲在牢房里的编号),要怎样才会使你老实些?’我就说:‘你们拿纸笔来’。我就写了一份上诉材料,说明:我哪里是反对革命?我是一个工人的女儿,父亲以前是受苦人家出身,三十多岁才结婚,那么穷苦,新中国倒退到旧中国,我有什么好处?我不为工人阶级设想,为谁没想呢?打我成反革命,我一生一世想不通!可进了牢房,我还是真诚地改造自己,现在你们这样三天一打、五天一跪,我无论精神上、肉体上都吃不消,即使我真是敌人,无产阶级的改造政策也不是这样的改造政策。你们如果把我折磨死了,你们要负责任……”

“他们这样打我,连同牢的人都奇怪。他们问:‘你年纪轻轻,到底犯了什么事?’我说:‘你们犯的是反毛主席的罪,我犯的是反林彪的罪。毛主席的政策不会这样对待犯人,林彪就容不下我。’7、8、9三个月以后,挨打就少了,可是看守又经常威胁我:‘不准你翻案,不准你翻案!’我心里还琢磨不出这是个什么意思,当时我还不晓得林彪垮台了,总以为是我写了那份上诉书的缘故。”

“出狱那天,看守长问道:‘怎么样?年轻人在此度过了三年美妙的青春,有什么感想?’我讲:‘不怎么样。’他又问:‘好不好受?’我讲:‘不好受。’他讲:‘你反林彪是这样,我不反林彪,还不是照样吃饭穿衣。’我顶了一句:‘跟你们一样?是副主席就举旗子,不是副主席就踩一脚。’他好气,又正告我;‘不准你以后到群众中去讲!’那时,可惜我记不得《红灯记》中‘愿你天天如此,长命百岁’的台词,要记得,我就要再顶他一句。他们讲话都是这样的刻薄,恨不得每一句都血淋淋地刺到我的心里去,好像总要和我较量精神力量一样……”

丁成华有一次问李九莲,在牢里有没有想死?她讲:

“想过,有一次,那些折磨实在受不住了,我就想活着受罪没什么意思,想寻死,想找把小刀挑开胸来,让人家看一下我的心是红的,还是黑的。这念头很强烈,有好几天晚上我就觉得死神在我身边……可是想到一死之后,许多事情都讲不清楚了,才慢慢坚定了活下去的决心,只要不枪毙我,我就要活下去!现在回想起来,这三年也就是这样熬过来了……”

丁成华记得李九莲很喜欢鲁迅先生的一首诗,里面有“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李九莲获释后,被安排在兴国县画眉坳钨矿选矿厂当徒工,每月工资十六元。

她对自己的政治结论不服,于1972年11月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江西省革委会保卫部提出申诉,又到南昌,北京,向有关部门上访,要求改正。处处的台阶,都有人民大会堂那么高,处处的面孔,都像北方的冬天那么冷。不过,将她的申诉材料转了又转,将她的政治性命踢了又踢。最后,还是在赣州有了点反应。次年2月,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致函给画眉坳钨矿革委会,内称:

“为了有利于团结、教育、改造她,对李九莲政治上应该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要把她当敌人看待。在生活待遇上,应与一般职工相同,不要有所歧视,并请你们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宣布。至于她的工资问题,也请你们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规定,与劳动工资部门联系,予以合理解决。”

画眉坳钨矿党委向李九莲本人宣读了此函,并给她定为二级工,由原来的十六元增加到每月工资三十七元。

函件中对于李九莲问题的“现行反革命”性质仍没有松口。算了,算了。在北京街头,她曾碰见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在寒风中乞讨,李九莲不自禁地和她聊了一会儿。原来她也是来北京上访的,她丈夫参加过新四军,“三查”运动时却被打成“反共救国军”的头头,关进了监狱,而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五、六张嘴,全凭她领着两个稍大些的孩子为别人洗衣服、拾煤核……最近听说丈夫由于刑讯逼供,在监狱里大口大口地吐血,在当地告状无门,一急,从没去过县城的她,便抱着个最小的孩子来了北京。已经来了半个月,也是这里推那里,那里推这里,未等她走完那些迷宫般的高楼深院,口袋也空了,可问题还是八字没有一撇。妇女说着,说着,围有黑晕的眼睛里溢出了泪水:

“早知这样,还不如去南普陀求观音娘娘。去那儿爬山顶,就是一级一叩头,级级叩出血来,也没有这样难啊。”

李九莲也囊中羞涩,一个只工作了半年的小工人,能有几个钱?除了留下回去的车票钱,她却全掏给了这位妇女,她本来还想添一句:大嫂,面对这冤狱遍地的中国大地,那些高楼上悬挂的国徽,已经麻木了,你就快回去吧。

此时,李九莲自己也决定算了,权当是林彪还在台上,权当自己还关在牢里!

说是说“不要将她当敌人看待”,可周围的人们打量她的神色,大抵总是异样的。上班时,人们貌合神离地与她在一起,下了班,她总是茕然一人。日记不能写了,排泄深深寂寞的唯有歌声,她特地带了一管笛子到画眉坳来。或是向隅而吹,或是坐在山岗上,让笛声随松风悠悠飘散。她能够吹的曲子并不多,只能吹《红头绳》这一类当年流行的、且又多少带有抒情性的曲子。她吹得也并不怎么好,有时节奏吹乱了,她就索性唱起来:

人家的闺女有花戴,

我家钱少不能买。

扯上二尺头绳。

给我喜儿扎起来……

喜儿唱这只歌的时候,才十八岁。而她,姑娘虽然还是姑娘,可再过两年就二十八了。人世哪个角落里,也总会有好心的人们。有人听出了姑娘笛声里的哀伤与幽怨,便想起给她介绍对象。那男的在矿上当技术员,地主家庭出身,三十六七岁了,仍是一个王老五。经这一撩拨,李九莲顿时也听懂了自己的笛声,自己像花盆里一株缺水的正枯干下去的水仙,太需要有人爱了……

她爱祖国,爱党,爱人民,爱父母,爱兄妹,爱班上那些出身不好、生存能力却极强的同学,爱在“6。29”武斗中倒于血泊的红卫兵战友,爱在北京街头碰到的那位抱着孩子乞讨的妇女……自然过去也打算爱曾昭银。可结果呢?

一个人若情感上的支出大大高于收入,便如经济上的支大于收将导致拮据、破产一样,也将会导致枯萎、凋落。何况李九莲也是血肉之躯,她的中学同学现在大抵都成了家,有的正在将自己这一代人因“文革”而破碎的梦,通过热乎乎的奶瓶兴冲冲地灌输在孩子的身上……

她默许了。不可能没有几缕悲哀,自己的婚事竟得通过媒约之言;可心里也萌生了如是的念头:想必他也是一颗受了伤的心灵,两人若结合了,说不定能相濡以沫,互慰终生……介绍人去找了技术员。那人嫌李九莲是“敌我矛盾”,不过帽子暂且拿在群众手里。不同意倒罢了,仿佛此事还为他脚下垫了一块什么,工人里去说,科室里去说:“李九莲想找我,笑话!难道搞起政治运动来,要拉我去当陪斗不成?”

李九莲听说了,不可能没有一点气恼。可转念一想:彼此“知根知底”的曾昭银,为那封信都能将自已卖掉,何况这个对自己并不了解、只是人云亦云的技术员?他这样想,这样说并不奇怪,说的也是真话。她对介绍人说:

“我们国家里运动多,运动一来,像我这样受过处理的人,便是当然的运动员了。谁做了我的丈夫,到时候也真是要跟着陪斗的。我谢谢你了,可以后千万不要再为我提这种事了……”

此后不久,矿上传得沸沸扬扬,那个脚下垫了什么本来形象应该高大一点的技术员,竟和一个远近闻名的“破鞋”拉扯上了……李九莲听说了,当着众人的面,随一声撕肝裂胆般的喊叫,人几乎昏厥过去:

“人家宁愿找个‘破鞋’;也不要我这样的人啊……”

她又当了电焊工。这是她在赣州冶金机械修造厂干的本行。领导上调动她的工作,也许是出于那份函件精神的考虑,可领导上却不清楚三年的监狱生活,给她的身心留下了多少创伤。今非昔比,身腰腿脚都不听使唤了,上下几个长长的陡坡,好不容易到了工作点,又蹲不住,干上一会儿,她就晕晕晃晃,觉得人要倒下来……

有人向她透露:

“矿上的子弟学校正缺英语老师,你身子不好,要是懂英文,你不妨去找领导讲讲。”李九莲在中学六年里学的是英语,自信找来课本温习几遍,教初中学生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和纯洁的孩子们朝夕相处,将自己的爱洒向他们,同时也接受他们的爱,对于久遭厄运,终生将呆在这僻远山沟的自己来说,不也是一种精神寄托?她想,先得和子弟学校说说,如他们不同意接受,领导上同意了也是白搭。

过了几天,李九莲在食堂吃饭,正碰上矿上子弟学校的一位老师。她鼓足勇气,来了个毛遂自荐,未料到那老师如获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