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的眸子
2013100000015

第15章 铁窗铮骨(5)

毛泽东同志的左倾错误的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对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崇拜被鼓吹到了狂热的程度。

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毛泽东同志是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的,但他晚年对许多问题不仅没有能够加以正确的分析,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混淆了是非和敌我。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多次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须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

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我们党对封建主义特别是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恶霸进行了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在反封建斗争中养成了优良的民族传统;但是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

李九莲思想的深刻性,还在于她1976年5月写下了《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一文。

在此文中,她批评了关于对毛泽东同志感情不能有丝毫变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能怀疑并加以发展的论点,提出了要在社会实践中识别真假马列主义。比较起来,两年以后,一场如滔滔热雨几乎席卷了中国全部舆论机器的大讨论,不过是在不小的程度上,证实了一个小女子写于铁窗昏灯下的睿智……

在与世隔绝的孤独里,孤独也会成为一排咬噬思想方圆的碎齿。李九莲思想的片面性,犹如她思想的深刻性一般昭然如镂。

如果说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始终伴随着片面、乃至谬误的话,那么随着自由被长期剥夺,年深月久地处于一个昏瞑、畸形的世界,李九莲思想视野的局部昏瞑,思想方法的某种畸形,乃至从已经到达的高度上暂时退了下来,也就并不奇怪了。

再说,每个时代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自己认识世界的局限性。在那个时代里,“左”不但是时髦,更是空气,或浓或淡地溶化于每个人的血液里。从现在倒退十二年,无论是哲人,还是草民,有谁会想到:大陆、香港,竟能光可鉴人地镶嵌于“一国两制”里,数十万台湾同胞过江之鲫般来往于海峡两岸;而赫鲁晓夫,不是野心家,更不是阴谋家,而是在苏联沉闷、灰色的天空下,第一个果敢地将改革之锋拔出剑鞘,尔后,又终于无奈地退了回去的悲剧人物呢?

1976年12月,李九莲写了最终铸成杀身之祸的《我的政治态度》一文。

此文是这样被发现的--

1977年元月31日晚,李九莲所在的犯人第七组进行年终评审。管教干部张某,指名要李九莲谈过去一年的思想改造情况。李九莲不愿谈,同组的女犯们轮番批判她“对抗政府”之后,她仍保持缄默。张某顿时口气严厉起来,严厉之中还有几分嘲讽:

“你不谈,这完全出于你的反动本性。像你这样的反动货色,真是十恶不赦,死有余辜。可你还想把自己的灵魂装扮得像美女一样……”

李九莲听罢,身子恍如筛糠,脸倏然纸白。她一下站了起来,去床头纸箱里翻出这篇稿子,回来后当众就念,一气之下,如泻如注。当念完第一个问题时,众人才反应过来,管教干部龚某当即斥责:

“你这是反动思想!”

话音刚落,犯人董素华,犹如猴子般敏捷。一把将李九莲手中的稿子给夺了过来,似乎是怕她毁灭了“罪证”……

在《我的政治态度》一文里,李九莲对“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心中享有极高威望”的周总理、朱委员长、毛主席的逝世,表示了无限的悲痛,同时,她对揽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英明领袖”表示了不满。认为他的诸多做法,业已开始背离“毛主席开创的革命事业”和他老人家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她不无惆怅:“毛主席百年之后,将没有谁支持无产阶级的新生力量”。她不无忧虑:“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口号下,借口反对‘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而使我们国家重新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和原料市场”;她又一次地贬斥了赫鲁晓夫:“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在斯大林的领导之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肃反运动(作者注:应为三十年代),偌大一个运动,不可能不杀错几个,赫鲁晓夫就利用这一点,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

一方面,力图打破程式化的一元迷信,

一方面,又重蹈了程式化的一元迷信;

一方面,以实践的高压水龙头冲洗着被教条涂抹得不堪重负的现实,

一方面,又持教条的高倍放大镜,忐忑不安地探视即将发生大陆板块挤压与裂变的现实;

一方面,对徘徊之中一双主宰着祖国命运的手保持着银针般的警醒,

一方面,又对最终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势力将自己逼向死亡表现了糊涂;

一方面,有博大的人道主义胸怀,恨不能舍身去抵挡那有如救火车一样呜呜响个不止、令人心惊肉跳的运动,

一方面,又义不容辞地充当斯大林亡灵的辩护士:“偌大一个运动,不可能不杀错几个”;

一方面,为了驱逐注定要在中国消逝而去的东西九死不悔,

一方面,又以血肉不觉祭奠了注定要在中国消逝而去的东西……也许,遇罗克、王申酋的思想里没有这样的矛盾。

可以肯定,林昭的思想里更没有这样的矛盾。

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人的脑袋里有相似或类似这样的矛盾,不过在若放弃思想莫如放弃生命的李九莲身上,表现得更为复杂,也更为突出……由此,就决定了李九莲的悲剧。

不,准确地说,这是在容不下思想的年代里一出思想的悲剧,这是在力图走出现代迷信峡谷而又最终未能超越现代迷信峡谷的思想的悲剧。

二十三

五年之后,“作为同探索共命运中深深理解李九莲个性”的朱毅,虽然无法看到锁于案卷之中的《我的政治态度》,不想也不能对这篇文字加以评论,但他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指出正确认识李九莲政治态度的至关重要的三个事实--

第一,李九莲用她的“一生无媚骨,至死不饶罪”,表明她决不是政治懦夫,也不是那种“今天谈虎色变,明天奉为时髦”的政治庸人。因此,必须依据她从1969年开始了的十年来为之历尽艰危、并至死都不以为罪的思想进程,来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她最后的表态。一个在那黑暗的岁月里敢直面人生、正视现实的战士,一个在全民族精神最危机的时刻,在政治和思想路线上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严肃态度和科学理解的革命者,一个在十年前就进入重重禁区探索真理,并用思想的火花显示了自己成熟的人,可能在一夜之间堕落吗?如果把她偶然的政治谬断视为本质,反过来把她十年如一日含辛茹苦、步步艰难所探索的真理的流露视为虚妄,这岂不是以假乱真吗……

第二,李九莲经过三年的观察和深沉的思索,识别了林彪之诈和刘少奇之冤后就与世隔绝了,先是为真理坐了三年零二个月的牢,后来是为了坚持真理被判了十五年刑。从第一次获释到第二次被捕前,这一年多又是在地处偏僻的矿区,并处于严密的管制和控制之下。在这种远离实际斗争和政治风云的环境中,再加上倍受摧残和蒙受耻辱的心情,能够要求她完全解开纷繁复杂的中国政治之谜而“洞察一切”吗?

李九莲历来不承认有圣人,超人,当然,她自己也就决不可能是圣人,超人。是的,按其革命本质、斗争方向和思辨能力而言,她至少能够在伟大的“四五”运动前后,完成对“四人帮”本质认识的思想飞跃而迸发出新的思想火花。而如果说她始终不能像当年识别林彪之诈和刘少奇之冤那样也识别出“四人帮”之奸,甚至有过与此相反的错误判断,那与其说是她的罪过,毋宁说是那些剥夺了她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给她一点时间、有限的自由也要七折八扣的人们的罪过。至今按住李九莲1969年反林彪、为刘少奇鸣不平一案的人,自然会抓住这张王牌不放,其实这正如同拽住翅膀怪苍鹰:“你为什么不飞得更高一些呵”!一个农奴主在挖去人的眼睛后,还反过来责怪这个被强权挖去双眼的人,说:“你为什么不看清楚什么是大路,什么是沼泽?”……

第三,李九莲表态的时间,是在粉碎“四人帮”后才仅仅两个来月之后,新生活还刚刚萌发,还不清晰。对一个深陷狱中、与生活和社会远远隔开的人来说,是阳光,还是月光,不太了然。

而那个时候的现实,正是这样的: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的伟大壮举还没有开始。魔鬼还在接过新的口号,干着罪恶的勾当,他们改头换面,顽固地不肯退出历史政治舞台,陈腐依然抗拒并踞有一隅之地。“批邓”、“继续反击右倾翻案凤”的提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成果”的提法,“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四人帮的极右实质”的提法,“四人帮是右得不能再右”的提法,以及个人迷信崇拜的种种表现,等等,这一切充满了报刊、杂志、电台、文艺作品。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还没有半点蛛丝马迹,镇压人民的元凶,还喜气洋洋混在革命干部的队伍中,满面春风地庆祝胜利,报刊上还经常看到这些丑类的尊容……

在这个大局虽定,却还龙蛇不分的特定时间里,李九莲这个全省闻名、拒不认罪的重要政治犯,会受到比平时苛严冷酷多少倍的待遇,坐过监狱的人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的。这一切给她造成的错觉,无疑是她产生某些误断谬想的客观根源。而就主观而言,仅仅她的死罪状上拒“不认罪服法”这六个字,就足以说明这一切:

她的革命本质没有变。

她探索真理的坚定步履没有变。

她十二年前开始的思想进程的方向没有变。

如果,她能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看到她本人步入社会以来,为之呕心沥血的一切都绽开了胜利的春花,她是会回过头来认识到这又一个“十月”的伟大意义而衷心地为之欢呼的……

世上并没有未卜先知的神仙,这一点完全符合李九莲生前的思想。李九莲也不是“先知先觉”,她完成对林彪的认识、识别,是有过程的,也花了前后将近三年的时间。她为刘少奇鸣不平,也并不是思想上一开始就固有的。可以理解,1966年运动刚刚兴起的时候,包括李九莲在内的任何群众都不会对林彪产生怀疑,当红卫兵看了《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之后。谁也不会考虑到刘少奇的冤枉……这说明,一个人尽管善于观察和思考,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

为什么要苛求失去自由、远离社会的李九莲,在粉碎“四人帮”后两个月的短时间里,就非得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不可呢?认识错了,完全可以重新认识,根据李九莲的政治品德,她完全可以做到修正自己的错误认识。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其中包括超群的领袖人物,谁没有犯过一点错误?《共产党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光辉文献,马克思、恩格斯也曾作过多次修改、补充,其中包括重大的修改。何况一个身陷牢狱、受尽迫害和折磨的女青年!朱毅以为,本来,承认林彪、“四人帮”是一丘之貉,就应该同时承认--李九莲反林彪的思想中也包含着反“四人帮”的因素;承认迫害刘少奇是林彪也是“四人帮”,就应该同时承认--李九莲同情刘少奇,就意味着反对“四人帮”。而在实际上,继林彪一伙之后,继续迫害李九莲,又第二次把她投入铁窗的,难道不正是“四人帮”一伙吗?

呜呼,以“错怪”为“恶攻”,以遭“四人帮”迫害者为“四人帮”追随者而枪杀之,天理何在?国法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