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乔治第三为英国王而不愿学讲正确的英语之时,他绝不想到于一百五十年后,英文会变成现代世界的国际普通话。他也未必想到,这一百五十年间,英语会有这样重大的变迁,使H. L. Mencken于一九二三年会用美国话骂他(见孟作《现代美国话之“美国独立宣言”》)。说他使议院开会于“onehorsetanktowns out in the alfalfa belt”,或是怪他与法官分赃说是“getting the judges under his thumb by turning them out whenthey done anything he didn t like, or holding up their salaries, sothat they bad to cough up or not get no money”,或是说“everytime he has went to work and pulled any of these things, we havewent to work and put in a kick, but every time we have went towork and put in a kick, he has went to work and did it again!”老实说,乔治第三因其傲慢,不肯学英语,造成美国的独立,而间接帮助英语的普及;而现代的英美人,又因其傲慢,不肯学别国的语言,而使英语不得不成为今日的世界语。
因为英国人向来是很奇怪的。他们毫无计划,于无意中造出一种世界语,犹如他们于无意中造出一国际联盟(即大英帝国联邦),而不自知其为国际联盟。有一天我们要发觉一个共产党的英国,还承认英王,而且是在守旧派掌政之下。同时已经收归国有的G. P. U. 还是仍旧称为Scotland yard。假定英语已成了世界语,英国人是不会说出理由来的。还是一位德国语言学家Jacob Grimm(乔治第三之同时人)预言英语有一天,必变成世界语,因为“它的丰富、通达与简练,为各种现代语言之冠”。英国人并不想要造一世界语;他们所以有此成绩的简单理由,就是他们不肯学别人的语言,认为“厌烦”,英国人在巴黎饭店叫一杯牛肉茶(beef tea),而法国茶房给他一个牛排(beefsteak),那当然是法国茶房应向他赔罪,没有学好英语;但是法国文豪Taine,跑到伦敦叫一个牛排,而英国茶房给他一杯牛肉茶,那便全是法国文豪之不是。这是英语所以必然成为世界语的原委。
但是事实上,英语已经成为国际商业上交际上共同的语言,这不容疑惑了,尤其是在东方,日本除外。等到日本人也讲英国话,那必定,不是英语便是日本人有什么反常。但是除了我未曾听见说过英国话的日人以外,英语已经比较其他语言在国际交通上占了优势了,语言历史告诉我们,凡一语言已稍占优势,而有相当的风行与地位时,它必逐渐扩充其势力,如伦敦土语之为现代英文之祖,或如巴黎方言也对现代法语有相同的关系。国际间的语言,也应有相同的动向。英语已然这样的逐渐发展,又得电影及无线电之有力的推进,其视生造的世界语,如I do,Esperanto,Novial,当然大有强弱悬殊之势了。
近来有几种运动,要摒除采用英语为国际交通语之障碍。
最不重要的,就是属于文法上之改良。现代英语早已演化淘汰了语言学上最难解释的“性别”(如古英语以嘴为阳,舌为阴,目为不阴不阳);那最不合理而最不便的whom,在现代英国读书人的口中,也快要消灭了(“Who is it from?”“Whoto?”),单音组的don t也不久要取那双音组的doesn t而代之(现在哥伦比亚大学讲堂已经通行),理由很显而易见。
James Joyoe及洋泾浜英文,再为之推波助澜,自然会完成它历史演化的历程,使英语变成如中文之简单与合理。
关于使英语易成世界语之拼音上的改良,最重要的是瑞典Upsala大学Zachrisson之“Anglic”。这拼音改良已得许多学者之赞许,如伦敦大学之琼斯(Daniel Jonss)教授。平常的英国人,看见音标错乱,头昏脑涨,所以不知道英语的拼音可以做得十分简单。只消五长元音(加r)五短元音,oo音长短,及ah,aw,ow,oi,er及一轻读不明音,已可将一切元音有系统的表出。Anglic用ae,ee,ie,oe,ue代表长音。短音依原字母。这种拼法,无论谁一看便能读出,而且比通常英文拼音准确合理。
C. K. Ogden(即“Psyche”及International Library ofPsychology,Philosophy and Scientific Method丛书之着名主编),由另一方向来解决这问题。他的方法,就是限制国际通用之英语为八百五十字。意思是立一便于记忆的字表,可以抄在一张信笺背面的,所选的是文法上没有极大变易的字,不求文雅,而足以供日常粗用的。其中一百字为造句最常用之字,四百普通名词,二百常用器物名称,一百五十形容词。最特别的就是没有动词,除了十八个以外:come,get,give,go,keep,let,make,put,seem,take,be,do,have,say,see,send,may,will。这十八个动词与三个代名词I,you,he是照常依文法变化字体的。但是实际上“普通名词”中却有表示动作之字,如reading,writing,knowledge,talk,thought,run,look,cry,cough,sleep,sneeze。由名词加上ing/ed,又生出约略三百字。(如based一字,可由“名词”base变化而来。)数目、量度、钱币、四季月名及一切专名,皆不在内,但可另学。为科学文之用时,可再加上一百五十个科学名词,而凑成一千字。据称,这八百五十字足供普通之用,表中不见者皆可用表中之字婉转达意,而学生遇有新字,也可用基本字为之解释。有两本中篇小说,已经翻成基本英文Carl and Anna及Tne Gold Insect(即Poe之The Gold Bug,伦敦Kegan paul出版)。
自然能取材适当,限定基本字数,使无暇深造,只求勉强对付之人学习,是根本有价值的。但是所要记得的是:
八百五十字之强记认识,与此八百五十字之自然纯熟使用,二事全然不同。但是学生学了这八百五十字,而读基本英文之书籍函札,自然可以字字认识。至于各字之用法及成语之学习,自然须另经一番练习。三个月内学好作文写信会话,可谓绝无其事。英语之特别,在于运用常字,以为成语,其变化无穷。在欧洲各国语言中,英语最近中国语之分析性,英语之所以便于限制字汇,就是这个原因。很少人知道going to在现在英语,已常用来代替文法书上之shall,will(shall不见于基本字),have to已用来代替mns(亦不见表中),而且可以表示过去,现在,未来(had to,have to,will have to),must却不能用于过去。又如“看轻”不用despise,可用look down upon三字凑合表出,“看重”不用respect,可用look up to三字凑合表出。余如look,可用于look at,look upon,look into,lookover,look back而各有不同意义。犹如中文“看轻”、“看重”
可以表示“鄙”及“敬”二字之意。英语之分析性及单音组性之程度,可由以下一句美国话看出:“What a guy wants is a lotof push and grit that will keep him on the go and not see red or fallflat and get scared when some one shoots a pop-gun at you. ”
更重要的问题,就是这基本字之选择标准。英语之重用英字,上端已经说明,所以假如不选择最常见之字,而因为要避免文法上之变化而选择比较高深的字,如Ogden之所为,那不能不认为戕贼了英语之本质。比方最常见的can,know两字就没有,只有able及knowledge。所以学好基本英文的人,不能说I do not know(我不知道),只能说I have no knowledge(我没有知识)。基本英文不取die而取death字(因为后者是名词,少变化),故不能说he dies(他死了)而只能说death comesto him(死临到他)。这不能不说有点奇怪了。余如should,ask,would,think,home,wife,等最常见之字都没有。因为作者要使八百五十字,可以做别字的界说而婉转曲达表中所无之字,所以他不能不选抽象的,具普通性的字(如operation,observation,representative,process,ump,space,vibration,parallel,existence,等等。)这是Thorndike,Knowles诸家的千字表中所无的。
因此,Carl and Anna书中,就发现这样奇怪的婉转达意的例子:“the most fervent image of imagination”变成“themost burning picture that has existence only in the mind”(P. 21)“beard”(胡须)变成“growth of hair on the face”(面上之毛)(P. 19)而Woman s breast(奶)变成“milk-vessel”(奶袋)(P. 57)了。基本英文无gramophone一字,所以“留声机”也变成“一个磨光黑色的圆圈,中画一只狗在一个喇叭之前”(apolished black circle,with a picture of a dog in front of a horn)了。这种的文字,读来非常生硬。
读基本英文的人要吃饭,只好说meals,却不能说dinner,supper(表中所无)。他只知道有“禽”字(fowl),却不知道有“鸡鸭鹅”(不见表中),所以去吃西餐,只好叫一碟禽,由茶房随意给他鸡、鸭、火鸡、鸽子。他也只能叫一碟鱼,而由茶房给他鱼,鳜鱼或黄鱼。他要吃葱,Ogden告诉我们,他可以叫“令眼出水之白根”(a white root that makeseyes full of water--见A Basic Vocabulary,P. 83,表中无“泪”)。基本英文只有“烧”字而没有煎、炒、炸等,所以要吃一碟“炒鸡子”scrambled egg的人,只好说“拉来拉去之蛋”,或“破体蛋”或“风波蛋。(egg pulled about,egg inbad shape,troubled egg),至于“皮蛋”,那很简单,一定是“浸在马尿外有黄土内像玻璃之蛋”了。
Ogden的发明是有意义的,但他非把他的字表修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