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篇写茶道的文章,其中由周作人的苦茶庵提到老舍的茶馆。这实际上比较了北京城里两种文人的人生。周作人的苦茶庵,怕只在知识阶层有所流传,而说起老舍的荼馆,国人几乎无不知晓。那已是一座超现实的茶馆(由商业领域而进入审美范畴),云集清末民初时期的三教九流:提笼遛鸟、游手好闲的遗老遗少,说书卖艺的江湖浪人,小曲好唱口难开的天涯歌女乃至歇脚打尖的人力车夫……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席位。茶馆本身已成为旧时代的一部百科全书。纸上的茶馆,因网罗了栩栩如生的旧中国众生相而风吹不倒。士大夫阶层顾影自怜的苦茶庵是个人主义的,而老舍笔下平民化的北京茶馆则弃雅就俗、返璞归真一大俗造就了大雅,正如小人物反倒奠定了大师。老舍使北平的茶馆出名了。老舍也成了老舍。北京人为拥有老舍而骄傲一一就像巴黎的回顾展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他们都分别给自己所置身的城市奉献了一部平民主义的史诗。
老舍生前肯定没开过茶馆,没当过掌柜。即使作为顾客,也一定谦逊朴实、平易近人。但在他死后,前门一带,确实有一座摹仿老字号的老舍茶馆平地而起,吸引外地游客慕名而来。据说里面参照旧式格局安排有拉二胡的、唱京戏或说书的,但装修得过于豪华,连招牌都烫金的一我上下班骑车,总过其门而不人。我是怕自己失望。烫金的“老舍”肯定不是正宗。高消费的茶馆只会触伤平民敏感的自尊。况且我们的大师从来就不曾祈望如此的虚荣。那里面肯定没五分钱一碗的大碗茶卖了。那里面找不到骆驼祥子的影子了。老舍寂寞的时候,会步行来这里喝茶吗?他会感到熟悉还是陌生?后来我学会安慰自己:忽略它浓厚的商业色彩吧,就把它当作闹市中设立的老舍的纪念馆,纪念一位仍然在北京城的记忆中活着的死者!
巴金在悼念文章中以“不朽”一词形容这位死者的《茶馆》:“今年上半年我又看了一次《茶馆》的演出,太好了!作者那样熟悉旧社会,那样熟悉旧北京人。这是真实的生活。短短两三个钟头里,我重温了五十年的旧梦。在戏快要闭幕的时候,那三个老头儿王老板、常四爷和秦二爷)在一起最后一次话旧,含着眼泪打哈哈,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祭奠祭奠自己。我一直流着泪水,好些年没有看到这样的好戏了。这难道仅仅是在为旧社会唱挽歌吗?我觉得有人拿着扫帚在清除我心灵中的垃圾。坦率地说,我们谁的心灵中没有封建的尘埃呢?”这是一位大师对另一位大师的评价。我甚至猜测:巴金是否由剧情中人物预备纸钱、祭奠自己的独白联想到剧作家本人一一老舍借助人物之口预言性地为自己提前唱出一曲无意识的挽歌?“我出了剧场,脑子里还印着常四爷的一句话: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完全没有想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追逐着我。我听见老舍同志的声音,是他在发问。这是他的遗言。我怎么回答呢?”巴金曾经对方殷等说过“老舍死去,使我们活着的人惭愧”以及“我们不能保护一个老舍,怎样向后人交代”之类的肺腑之言。“老舍同志是中国知识分子最好的典型,没有能挽救他,我的确感到惭愧,也替我们那一代人感到惭愧。但我们是不是从这位伟大作家的惨死中找到什么教训呢?他的骨灰虽然不知道给抛撒到了什么地方,可是他的着作流传全世界,通过他的口叫出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心声请大家侧耳倾听吧: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请多一点关心他们吧,请多一点爱他们吧,不要挨到太迟了的时候……”巴金在悼文中总结老舍“他把最美好的东西留下来了。”纵然如此,老舍之死,是北京城的一大损失,又是一代人的损失。或者说,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一大损失。距老舍之死已有三十年了一恰恰三十岁的我(代表北京城里的一代年轻文人、以文字追怀三十年前一位伟大的死者,权当世纪终结之际一次冗长的的默哀吧!
这样的工作不只我一个人在做。另一位我不相识的同志宋炳辉所采取的纪念方式,是把水上勉、弁上靖以及冰心、胡风等诸多中外文化名人回忆老舍的文章选为一册《老舍印象》,并在序言中倾述:“老舍之死是触目惊心的。但令人惊悚的还不仅因为他是十年文革里中国作家舍身殉难的第一人,也不只由于他在受辱于盛名之下而作出的毅然抉择,甚至不在于他的死会令人惊异于其和屈原投江一幕的何其相似。与二千二百多年前的屈原之死相比,老舍的纵身一跃与我们近在咫尺……”如果这种联系不箅牵强附会的话,那么我作为一个在老舍死后才出生的迟到的忠实读者,则要沉痛地咏叹:太平湖,太平湖,不仅仅是一位叫老舍的文人的葬身之地,也是北京历史上的汨罗江一它离我写作的寓所只有十公里,它离今夜只有三十年……但同样有一点是令人欣慰的:老舍的灵魂从来就不曾离开过他所热爱的北京,老舍的艺术生命是不死的,他所呼吸着的那个博大而永恒的时空一一离我们乃至离后人,都只有一纸之隔。
老舍之死固然是北京城的一大损失,但老舍同样是北京城永远的骄傲。他以自己的母语浓缩、定格了北京的一段历史、一个时代,作为一份厚礼馈赠给在这座城市生活过并且还在延续的人民。他是最纯粹、最彻底的人民的作家。同样,这也要感谢北京一一北京给二十世纪的中国贡献了一位平民化的大师。老舍的作品不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舍没死。老舍不死!
就身份而言,老舍区别于同时期大多数作家之处一在于他是满族或称北平旗人、宁恩承先生归纳过:“如果作家可以按民族分类,三百年中满州有三位杰出的小说家,可称为满州三杰。第一个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第二个是《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第三个当推老舍。这三个人都是北京满州人。相同之处是三杰全为穷愁所困。”他指出曹雪芹在被抄家之前至少还有过一段富裕艳丽的少年时代所以才做得出红楼之梦一有其记忆方有其梦想?)李汝珍和老舍则挣扎于贫困。因而三人的题材有别:“曹雪芹写言情小说,李汝珍写讽世小说。老舍的题材是穷苦大众,不写女人。”这或许恰好概括了大清王朝由繁华到腐败直至没落的完整梦境一老舍描写清末民初市井人物的尴尬已带有总结的性质。可以说他出生于正红旗下即开始体验到梦的破碎与现实的步步紧逼,他本人的心态或文笔俱是在对贫困衰败的穷于应付中变得尖刻犀利的。此情此景,非本世纪初的北平旗人不能体会其酸甜苦辣。“因为从少儿就穷,生活在穷苦人群之中,北京的大杂院、洋车夫、赶驴脚的、拉骆驼的,全是他的朋友,他都有深刻的了解。天桥说相声的、唱大鼓书的、耍狗熊的、卖狗皮裔药的,他均极熟悉。这群人是他写小说的资本。”曹雪芹虽然晚景凄凉,毕竟是落难公子,有旧梦重温;直轮到老舍,才终于洋溢出江湖的气息。太虚幻境终究被现实主义所代替。宁恩承形容老舍只用过一个有华丽遗风的比喻,倒也别出心裁:“老舍的文学很像年轻的旗人贵妇,天然的脚不缠足……老舍的小说不用文言,不用诗句,不用典故,不用文白夹杂的句子,不受缠足的限制。天然的旗装是他独树一帜的创造。”跟贵族倾向的《红楼梦》相比,老舍已彻底地平民化一铅华洗尽,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他返璞归真的文风简直令读者想像得出百姓炕头上供奉的窝窝头的滋味也堪称平民朴素的真理。这也是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生活对老舍念念不忘的原因。产这是四个大人物:华罗庚、老舍、梁思成与梅兰芳。他们怎么聚一块了?
“老舍属于北京,就像沈从文属于湘西一样……老舍很典型地体现了老北京文化的特点,是语言的,也是道德的、行为的。因为他和他的作品,因为他的悲剧命运,使得后人对老北京的解说,有了一个他人难以取代的印象。”这是李辉的观点。有一次在东四聚会,我向李辉表达了对他所写《消失了的太平湖》一文的赞叹,因为他把握住了理解老舍的核心:“不管旅居到世界什么地方,真正在老舍心中占据首要位置的从来就是北京,他的所有创作中,最为成功的自然也是以老北京为背景的作品。老舍实际上是最容易获得理解的作家只要你把握住他对北京这座城市的感情。”我同意李辉的观点。我想,老舍若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里一对此也不会加以否认。他这种与其生命同在的感情是无法向自己乃至别人掩饰的,简直是赤子之情:“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地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这种感情是博大的,但又能细微到贯彻于街头小贩的吆喝之中一这并不影响老舍在读者心目中的伟大。恰恰相反,诸如此类的细节是老舍之所以伟大的源泉。即使凭借个人的经验,他也挽留了一座如此重要的城市的一段如此重要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