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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学生评价的措施与方法(4)

一个符合人道要求的考试应当既是理性的,又是充满人类情感的;既遵循学生的生理规律,又满足他们的心理要求;既促进当前学习,更着眼于长远发展;既满足个体需要,更要为人类总体利益服务。具体地说,这样的考试应当满足以下原则。

1.考试必须以人为出发点,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考试必须首先关注人和人的发展,而不是分数及分数的准确性。

一个婴儿来到世界上,他仅仅是一个自然人。幼儿长到成人,由自然体进化为社会体,教育在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考试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调节、加速这一进化过程,并控制儿童的发展形态,引导他们在尽量短的时间,花费尽量少的精力,获得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资格,包括知识、技能、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使儿童靠本能支配行动逐步转变为靠理性支配行动。

马克思的个人全面发展理论,为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提供了真正科学的论证和根据,也为教育测量理论的发展和考试的改革提供了依据。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发展能为个人所驾驭,人们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所有这一切旨在充分发掘人的内在潜能,促进人的个性充分发展。

考试的人道性原则体现在,它必须有利于建构一个培养“全面自由地发展的个人”的空间,这个空间充分显示出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首先,考试的导向必须建立在个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对个人附加某些限制,也不是用同一标准整齐划一。因为任何不利于个性自由发展的限制都将导致部分学生的具有潜能的方面的发展被抑制,某些较少潜能的方面被迫地、困难地发展;而另一些学生的具有潜能的方面超常发展,某些较少潜能方面的偏废。一个人由于受到外在的限制,只能发展自己能力的一方面,偏废了其他方面则曰畸形的或片面的发展。导致人片面发展的考试显然是有悖于人道性的。

其次,考试的导向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全面自由地发展”,这里的“自由”并非等同于“纯自我的”。因为即使是动物也要依循生存环境的客观规律,作为一个社会更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因此所谓自由是在社会发展规律限制下的自由。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愿望同社会需要的基本一致是“自由发展”的基础。也就是说,考试对学生的导向在满足其感性欲望的同时,必须同社会规范相一致;在保证学生自身快乐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如果脱离社会需求谈考试的人道化,就会把“自由发展”曲解满足人的动物本能;当然,也不可能脱离人的需要、发展,抽象地谈论社会责任。

学生个体的存在仅仅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考试促进个体的发展向现实的发展转变,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能够完成一定的社会使命的“载体”。把人的发展放在首位,创造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是考试最基本的人道性原则。

2.考试必须体现出对学生的爱心

考试应当待学生以爱,对学生思维和行为表现上出现的问题抱以同情与理解,为改善后进学生在群体中的相对地位提供帮助。比如,在命题时针对后进学生的学习状况设计部分题目,考试后充分利用分数的反馈作用,指出他们的不足,并具体指示他们的前进方向。

人们习惯于把学生学习中的缺陷和不足归结为主观原因,往往忽略学习上的个性差异。因此,后进生在学校和家庭一味地受到有损人格的指责。一个人道的考试首先要正视个性差异,只有承认个性差异才能真正同情和理解个性差异带来的学习问题。其次,要以正面、积极的态度去看待由个性差异带来的学习差异,使考试能起到发现、利用学生的优势,激励各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自信心的作用。

后进学生常常受到考试的压力以及别人的轻视,他们由于自己未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具有自责与自卑双重心理。考试要理解后进学生想改变自己消极处境的愿望,为他们创造表现特长的机会。肯定他们的成绩,哪怕是微小的成绩,以使他们体验成功的喜悦。一旦考试所表达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所接受,作用将远远超出具体知识的学习,将会影响他们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的改善。

这些恰恰是以“严师”自称的“考官”所忽略的。苛刻要求的考试摆出一副死板的、“审判式”的面孔,导致了师生的对立情绪。从“恨铁不成钢”演化成非人道待遇,只能预示教育的失败。

在考试的视野中要有真正的完整的人,必须使学生体验到学习的美好,体验到对知识追求的幸福。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一种友善的、进取的学习环境。

3.考试必须体现人的尊严

体现人道的考试必须表现出对学生的最大尊重,尊重他们的独立人格,以保持他们的尊严。这样的考试保证教育有一个使学生心情舒畅的氛围,不至于因为分数低而受屈辱,因为后进而被遗弃、被蔑视。学生对每一个概念的理解,每一道题目的解答都反映出他的辛勤和智慧,不容有任何形式的轻蔑。不论智力高低、能力大小、成绩优劣及家庭背景如何,学生都是完全平等的,都应受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同等待遇和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讲,考试应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努力和进步。

许多人认为,目前学校考试的功能在人为地退化,减缩为择优或排序。无疑,这种退化正在背离对学生劳动的尊重。学校中的考试主要是为教学服务,纯客观地确定每个学生在班级中的相对位置,对教学并无实质意义。所以,排出考分名次就成了为刺激学生而采取的步骤。排名次撇开了学生原有的基础和条件,也撇开了学生所作的努力,很难说是公平地对待学生,也难以真实地反映教与学的成果。部分学生经常名次靠后,可能会感到有伤自尊;另一部分学生也可能居高分而自傲。尤其是传统的考试,分数等同于评价,评价等同于分数,学生的体验、情感、人格与分数密切相关。实质上,大多数考试的分数只反映了对特定的考卷、特定题目的作答情况,用其推断考生实际水平的作用极其有限,推断考生其他情况的作用几近于零。过分看重分数,人为地赋予分数超出其本身能力的作用,必然造成对学生尊严的损害。

一个人道的考试最后必定要给学生以合理的指导意见或严格按照试题和解答情况归纳出的结论,而不仅仅是分数,只有尊重人,才能发掘出人的最大潜能,考试也是如此;反之就会压抑人的发展。

4.考试必须体现出对人的价值的重视

人的价值在于劳动、创造和贡献。人的价值的大小,贡献的多与少,不仅要靠个人的知识才能、道德力量和意志力量,还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的条件。因此,考试对人的价值体现是极其有限的。考试要有一种正确的发展方向,就是对学生个体价值及潜能价值的重视,并引导学生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肯定。任何形式的对学生的价值的否定,都是背离人道性原则的。

学生内心世界的独特组合决定了每个人独特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即使是智商偏下的学生,也会有某些方面的优势和爱好。考试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应建立在充分肯定学生的这些特点,进而鼓励和发展学生的特长的基础上。与此相对应的另一方面,学生表现其优势的同时也暴露了某些方面的不足和弱点,考试对此应有足够的宽容度,充分体现和肯定学生的价值。

考试应从发挥个体优势和潜能方面使学生意识到自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使他们了解自己的优势,善于发展自己的特长,树立完美的自我概念。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是不可重复的,社会的进步需要各种类型的人才,每一个人的自我设计与追求不仅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也正是社会所需要的。

考试对人的价值的重视,不仅体现了考试人道性的要求,同时也将引导学生把肤浅的、功利主义的学习动机变为内在的、深层次的学习动机,由追求分数变为追求个性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5.考试必须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培养人的主体精神是现代教育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目前学习的成功,还是将来事业的进展,只有富有主体精神的人才能实现。现代人的独立性来源于主体精神,没有主体精神就不可能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实现人主体性的土壤更加适宜,这意味着每一个在现实社会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必须更充分、更彻底地展示自我主体性。符合人道性的教育必须注重培养人的主体精神,也只有与这种教育相配合的考试才是具有人道性的考试。

具有主观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唯有人有其主观能动性,才有创造。创造性是人的主体精神的高级表现。如果考试迫使人改变主体地位,被动地跟着“指挥棒”走;如果学生依从于考试,放弃自己的志趣、爱好;如果分数的增加导致了学生探索精神的减少,那么,考试带来的将是学生的不幸和社会的不幸。

人的认识具有主体性,任何成功的学习都依赖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依赖于学生主动地变革自己和发展自己。所谓高分低能是指基础教育中出现的一种奇怪的反常现象,究其实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生疲于应付考试,缺乏主体精神,使得知识积累与能力表现反差显著。“高分低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考试在其中的责任难以推卸。

考试不仅要促使学生获取知识,也要同时培养他们的主体精神和使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学生成为新事物的追求者与探索者。

6.考试必须服务于人类的根本利益

考试的人道性最终体现在它并不是为某个群体、某个阶层服务的,而是服务于全人类的进步事业。

考试不应追随某一时期的“时髦”,以标新立异为荣耀,也不应固守已被证实为落后的东西。

考试不应成为个人达到某种目的的敲门砖,使人以谙此道为高。

同自然科学一样,考试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不能通过控制考试,剥夺另一阶级受教育来制造愚昧。考试应当最具公平原则,赋予每个人以同样的机遇,平等的权力,在客观上抑制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