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学生文明礼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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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家庭篇(1)

家庭是国家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对以宗法式家族社会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而言,家庭礼仪尤其重要,每一个成长于本土的中国人的未来发展,都铭刻着家庭教育的印痕;每一位走向世界的伟人心理,都镌刻着传统礼仪习俗的风景。

一、称谓

中国是个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国度,对于称谓,在我们远古的祖先时就十分重视,丝毫不容颠倒、弄错。现代社会礼仪虽不像古代那么繁琐,但礼序不可丢,同时如稍有不慎,就会使人贻笑大方。

从小孩咿呀学语开始,便有了家庭的称呼,继而扩大走向社会。称谓中分亲属、朋友、宾客和街坊四邻。虽然多,但基本有一定规律。亲属中分直系、旁系、姻亲和配偶。一般直系和旁系均属血亲,即是以父亲家族为主要血脉的家族亲。这种家族平常以五服以内即从自己往上推五辈为一个体系,如祖太爷、太爷、爷爷、爸爸和自己的兄妹。法定直系指父母亲、爷爷,其他属旁系。配偶即夫妻。姻亲指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即亲戚,如姨、姑、舅之类。

(一)亲属

1.亲属的称呼

我国因地域辽阔,民间习俗差异很大,在称谓上也表现出不一致。大致有以下这些:

高祖:高祖王父、祖太爷高祖母:高祖王母、祖太奶曾祖:曾大父、祖爷爷、太公、太爷、太翁曾祖母:祖奶奶、祖奶母、祖王母、祖太奶祖父:大爷、爷爷、公公、阿翁、王父祖母:奶奶、王母、大母、祖奶外祖父:外公、姥爷、大父、外祖、外爷外祖母:外婆、奶婆、姥姥、老娘、家母父亲:爷、爹、大、阿爹、阿爸、爸爸、爹爹母亲:阿母、阿娘、姆妈、阿妈、娘、妈妈伯父:大伯、大爷、伯伯、在父、从父伯母:大妈、大娘、伯妈、在母、大夫、伯娘叔父:叔叔、阿叔、爷叔、仲父、季父、从父叔母:婶、婶母、婶子、婶娘、季母姑父:姑夫、姑丈姑母:姑、姑妈、姑儿、姑姑姨父:姨夫、姨丈、姨爹姨母:姨儿、姨妈、阿姨、从母、姨舅父:舅舅、娘舅、母舅、舅氏、阿舅舅母:舅妈、舅娘、妗子、妗母公公:公爹、老公公、阿公婆婆:婆母、老婆婆、阿婆、阿姑岳丈:岳翁、丈人、阿爸、爸岳母:丈母娘、岳母娘、外姑、外母丈夫:夫、爱人、先生、老公、家主公、掌柜、当家妻子:妻、爱人、夫人、老婆、太太、妻室、家主婆、拙荆、浑家、内人哥哥:兄、兄长、阿哥、昆弟弟:弟、兄弟、阿弟、仲氏、棣姐姐:阿姐、姊、阿姊、女兄妹妹:阿妹、妹子、女弟、娣嫂子:嫂嫂、嫂、阿嫂、大嫂、姆姆弟媳:弟姊、婶、阿婶、叔姆、弟妹儿子:儿、子嗣、囝、男女儿:女、闺女、闺爱、姑娘、囡媳妇:儿妇、儿媳、儿媳妇、子妇、媳女婿:子婿、婿郎、娇客、半子、女夫对朋友、熟人及一般人的称呼为:“你”与“您”。对尊长或同辈称呼“您”,表达了一种敬意。一般情况下,尊长称幼辈、晚辈为“你”。有时为强调尊重对方,对非亲属的晚辈也可称“您”。关系亲密的同辈以“你”互称,含有亲切和谐的意味。

2.现代生活中常用的称谓父亲的祖父:称曾祖父,自称:曾孙(女)父亲的祖母:称曾祖母,自称:曾孙(女)父亲的父亲:称祖父(爷爷),自称:孙(女)父亲的母亲:称祖母(奶奶),自称:孙(女)丈夫的祖父:称祖翁(爷爷),自称:孙媳妇丈夫的祖母:称祖姑(奶奶),自称:孙媳妇丈夫的父亲:称父亲(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丈夫的母亲:称母亲(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父亲的哥哥:称伯父(伯伯),自称:侄儿(女)伯父的妻子:称伯母,自称:侄儿(女)父亲的弟弟:称叔父(叔叔),自称:侄儿(女)叔父的妻子:称叔母(婶婶),自称:侄儿(女)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外公或姥爷),自称:外孙(女)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外婆或姥姥),自称:外孙(女)妻子的父亲:称岳父(爸爸),自称:女婿妻子的母亲:称岳母(妈妈),自称:女婿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父亲的姐夫:称姑父(姑夫),自称:内侄(女)父亲的姐姐:称姑母(姑姑),自称:内侄(女)父亲的妹夫:称姑父(姑夫),自称:内侄(女)父亲的妹妹:称姑母(姑姑),自称:内侄(女)母亲的兄弟:称舅父(舅舅),自称:外甥(女)舅舅的妻子:称舅母(妗子),自称:外甥(女)母亲的妹夫、姐夫:称姨父(姨丈),自称:外甥(女)母亲的姐妹:称姨母(姨姨),自称:外甥(女)哥哥:称哥哥(兄),自称:弟(妹)哥哥的妻子:称嫂嫂(嫂),自称:弟(妹)弟弟:称弟弟(弟),自称:兄(姐)弟弟的妻子:称弟妹,自称:兄(姐)姐姐:称姐姐,自称:弟(妹)姐姐的丈夫:称姐夫,自称:内弟(妹)妹妹:称妹妹,自称:兄(姐)妹妹的丈夫:称妹夫,自称:内兄(姐)伯、叔的儿子:称堂兄(堂弟),自称:堂弟(堂妹)伯、叔的女儿:称堂姐(堂妹),自称:堂兄(堂妹)姑、舅、姨之子:称表兄(表弟),自称:表弟(表妹)姑、舅、姨的儿媳:称表嫂(表弟媳),自称:表兄(表嫂)妻子的哥哥:称内兄(兄),自称:妹夫(弟)妻子的弟弟:称内弟(弟),自称:姐夫(兄)妻子的姐姐:称姐姐,自称:妹夫妻子的妹妹:称妹妹,自称:姐夫妻子的姐夫:称襟兄(兄),自称:襟弟(弟)妻子的妹夫:称襟弟(弟),自称:襟兄(兄)丈夫的哥哥:称哥哥(兄),自称:弟媳丈夫的嫂嫂:称嫂嫂,自称:弟媳丈夫的姐夫:称姐夫,自称:弟媳丈夫的姐姐:称姐姐,自称:弟媳丈夫的妹夫:称妹夫,自称:嫂丈夫的妹妹:称妹妹:自称:嫂。

(二)书面称呼

1.凡家庭中的至亲长辈、平辈都按例称呼,如父母亲、岳父岳母、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过去对直系小辈的传统称呼是用一“吾”字,如吾儿、吾孙等。其他亲友可在尊者、长者前加一“尊”字,在晚辈、小辈前加一“贤”字。

2.有姻亲关系者用一“姻”字,如姻伯、姻兄、姻翁等。有世谊者加一“世”字,如世伯、世兄等。姻世皆有者加“姻世”二字,均无者冠一“仁”字。

3.在至亲长辈和平辈面前自称均按定例,如舅侄、表弟、内兄等。

4.直系长辈及外祖父对小辈自称不必另加谦辞,祖即称祖,父即称父。其余可加一“愚”字,如愚叔、愚舅等。

5.业师自称,无需太谦,亦不宜过于率直自称为师,古人称“友生”,现在一般直书己名。

6.对他人称自己的长辈和平辈均需冠一“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较疏长辈、平辈则用“敝”字,如敝表兄、敝业师等。称小辈用“舍”或“小”都可,如舍侄、小儿、小婿、舍甥等。

7.姓名,它是人的当然标记,它被用作称谓有两种情形,一是以姓加老、小等前缀作通称,如“老赵”“小李”“大冯”等。这种称谓十分普遍,加“老”,其人并不一定老,有时不过是加一层尊敬、客套的意义进去;加“小”,也并不一定小,这要看称呼者和被称呼者的年龄。另一种是直接以名字称呼,这要在熟人之间,透出亲切的气氛。

(三)社会尊称

1.“同志”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范围内通行的一种称谓。这一称谓是近代随着“革命”而流行起来的。“先生”“太太”小姐“女士”等称谓词语,解放前作为通称较为流行。解放后,这些称谓的使用范围已大大缩小了。比如“先生”,一般用于外事场合,或者用于称呼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民主人士,也用于称呼那些学识渊博的老知识分子。对已婚妇女称“太太”、女士,对未婚的妇女称“小姐”。

2.职业称谓是根据职业而设定的称谓,在社会生活中也比较流行。职业称谓本身带有一定的尊重对方的职业和劳动的意思,一般用于较为正式的交际环境中。比如“师傅”称谓,泛指具有某种技艺的老工人,“大夫”或“医生”是对一部分从事医务工作的人的职业称谓。

3.另外还有一些职业称谓,如司机、售票员、邮递员、服务员、列车员、护士、民警、解放军、门卫等。现实生活中,使用它们时一般要在其后加上“同志”词语,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党政机关里有部长、厅长、司长、局长、市长、区长、科长、书记等职业称谓;部队里的职务称谓相对而言较多一些,如司令员、军长、政委、师长、营长、连长、排长、教导员、指导员、班长、副班长等;在企业、公司里有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业务主任等称谓;在某些外交场合中,还有总理、首相、大臣、部长、议长等;在工程技术界有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等;在高校里,对于从事教学工作的人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之别。但这些职务称谓不同于其他的职务称谓,学生一般不用于口语之中,而多用于书面语中,而统称“先生”。一般学校有校长、教师,通称“老师”。

3.对于街坊四邻、同村、同院,虽不同姓也无亲缘关系,也有用亲属称谓称呼的规律。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年龄相差不远,就可以尊称对方“大哥”“大姐”“嫂子”或“弟弟”“妹妹”“兄弟”等。对年长者一般尊称为“爷爷”“奶奶”“大爷”“大娘”“大叔”“大婶”“大伯”“伯母”“叔叔”“阿姨”“老大爷”等。

以上这些尊称有时也会因称呼对象的社会身份不同而不同,“伯伯、叔叔、阿姨”等多用于干部、知识分子中,“大爷、大妈、大婶、大叔、大哥、大姐”等则较多用于劳动者,而“老大爷、老大娘”一般用来称呼那些年岁大的城镇居民或农民。

4.在一些普通的名词前加上特定的词来表示尊称。如“你的父亲”“你的母亲”“你的哥哥”,“你的嫂子”“你的弟弟”“你的妹妹”“你的儿子”“你的女儿”等,分别尊称为“令尊、令堂、令兄、令嫂、令弟、令妹、令郎、令媛”,“你的妻子”则尊称为“尊夫人”。有时把“老”字加在姓氏后边,如“李老”“王老”“张老”等,这是一种对老年人的尊称。问别人姓称“贵姓”,回答别人曰“免贵姓某”。

(四)谦称

古代有“臣下”“小人”等,现今对父母自称“儿子”“女儿”,对老师自称“学生”,男性对年长者自称“弟”,女性对同性年长者自称“妹”。

(五)旧中国及现今港台和海外华人称呼

初见面之人问姓,曰贵姓,问名,曰台甫。自说姓曰敝姓某,说名曰草字某某。有亲戚世交者,应各以其名分彼此相称。普通称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称曰弟。老者长者,呼曰老先生,自称曰后学,或称自名。

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称自父母,曰家严,曰家慈。见朋友之父,称“老伯”,母称“伯母”,自称“晚”或姪。

称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称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见人之祖父祖母,称“太老伯”“太伯母”。自称己名即可。

称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称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称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称自姊妹,曰家姊舍妹。见人之兄弟,称“几先生”或“几兄”,自称“小弟”。见人之姊妹,统称“几姐”,自称曰小弟。

称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称自妻,曰拙荆、舍下或贱内。见人之妻称“嫂”,自称己名(女子可自称“妹”)。女子称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称自夫,曰外子。见人之夫称某先生,自以避免称呼为佳,如必要时,只称本人即可。

称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称人女曰令爱或女公子。向人称自子,曰小儿,女曰小女。称人之孙及孙女,曰令孙、曰令孙女。向人称自孙及孙女,曰小孙,曰小孙女。见人之孙及孙女,称“几公子”“几小姐”。称人或称自己已故上辈,统加一“先”字。如称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称自已故父母,曰先严、先慈之类。称人已故下辈不必另加字,只云“以前某兄”即可。称自已故下辈,但加一“亡”字,或云“以前某某”亦可。

称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向人称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家姑母。见人之姑丈姑母,称“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称“老伯”及“老伯母”。

称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称自舅父舅母,曰家母舅、家舅母。见人之舅父舅母,称谓仿前。称人之岳父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称岳父母,曰家岳、家岳母。见人之岳父母,称谓仿前。称人之内侄,曰令内甥。称人之甥,曰令甥。称人之婿,曰令婿。向人称自内侄、甥、婿,曰敝内侄,曰舍甥,曰小婿。

称人之亲友,曰令亲、曰贵友。向人称自亲友,曰舍亲、敝友。

称人之师,曰令师,生曰令高足。向人称自师,曰敝业师。称自生曰敝徒。称自师,曰夫子或吾师。称自曰受业,或曰门生。

称人之长官,曰贵某长(院部厅局等)。称人之属员,曰贵部下或贵属。向人称自长官,曰敝某长。称自属员,曰敝同事或敝属,称其某姓某职亦可。称人之主人,曰贵上。称人之仆,曰尊纪。向人称自主人,曰敝上,称自仆曰小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