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郭沫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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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替曹操翻案[1](1)

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受到了黄巾起义的影响

曹操打过东汉末年的农民起义军——黄巾,这是历史事实。这可以说是曹操一生中最不光采的一页。

在今天的问题是:打过农民起义军的曹操,是不是就应该受千年万代的咒骂?

在东汉末年打过黄巾的不止曹操一个人,刘备、孙坚、袁绍、袁术和其他的人都打过。再把历史范围说广泛一点。汉光武刘秀打过赤眉、铜马,唐太宗李世民打过窦建德、刘武周,汉高祖刘邦和楚霸王项羽同是起义军的领袖而互相打,明太祖朱元璋坐天下,不是从元人手里直接打下来的,而主要是从先后起义者的手里打下来的。

因此,问题倒应该进一步看看:曹操打了黄巾义军之后的后果如何?

在我看来,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他受到了黄巾起义的影响,被迫不得不在基本上满足黄巾起义的目的。黄巾起义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人民要粮食,要土地,要活下去。在东汉末年,人民的衣食之源,被腐朽的王朝和一些皇亲国戚、宦官豪右所垄断,他们互相残杀,使人民遭受惨酷苦役,脱离土地,不能聊生;甚至闹到如曹操的诗所描写的“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见《蒿里行》)的地步。人民要活下去,所以不得不起义。

但要怎样才可以达到起义的目的呢?那就应该要有比较好的军事组织。不然,前途是可以预见的:不是逐步消亡,便是逐步变质。

当时黄巾义军的组织情况又是怎样呢?并不太好。人数是很多的,一起就是几十万或者百多万,但“群辈相随,军无辎重,唯以钞略为资”(《魏志·武帝纪》鲍信语),这就是说男女老少都伙在一道,没有军粮,只是沿途掠取粮食过活。这样的军事行动是断难持久的。

这情况倒不限于黄巾义军,当时中国北部是普遍缺粮,就是郡国的所谓官兵也不外是些乌合之众。遗失了的《魏书》有这样的叙述: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螺)。民人相食,州里萧条。(《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注引)

乌合之众的所谓官军都是“瓦解流离、无敌自破”,黄巾义师又何能免?太平道教魁张角弟兄的失败,其主要原因就在这里。袁绍的军人有桑椹时吃桑椹,袁术的军人有螺时吃螺,这些东西吃完了或者没有的时候怎么办呢?那不是就只好人吃人了。因此刘备的部下吃过人肉,曹操的部下也同样,这是在史书上有记载的。

和军事行动不可分开的必须有粮食,这是常识问题。故“足食足兵”是相联带的事。有兵无食,除自然瓦解之外,也还可以产生“有奶便是娘”的现象。黄巾义军有的依附过袁术或者孙坚,有的甚至保护过皇帝,请看下引的两项史料:

建安元年春正月……汝南颍川黄巾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众各数万,初应袁术,又附孙坚。(《魏志·武帝纪》)

兴平二年十一月,汉献帝东迁,途中杨奉、董承引白波(白波即起义于白波谷的黄巾义师)帅胡才、李乐、韩暹及匈奴右贤王去卑(原误为“左贤王”,今改正)率师奉迎,与李傕等战,破之。(《后汉书·献帝纪》)

这难道不是变了质?农民起义军竟和强宗豪右甚至于和皇帝都合流起来了!

曹操在打败了黄巾之后,他把精锐部分组织了起来。史书上说:初平三年(一九二年)冬,他击破黄巾于寿张东,追至济北,“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魏志·武帝纪》)。这就是曹操起家的武力基础,很有点像汉光武刘秀打破了铜马,而被拥戴为“铜马帝”一样。我们可以想想:如果曹操完全是嗜杀成性、胡作非为的人,那几十万的青州兵、百多万的农民男女,怎么能够听他指挥呢?不是倒过来把他干掉,便尽可以一哄而散,然而不是这样。那就值得我们把所谓历史定案重新审核审核一下了。

曹操有了青州兵,但还有一个重大问题没有同时解决,那就是军粮的问题。这个问题推迟了三年,在建安元年(一九六年),终于被解决了。那就是他采用了枣祗、韩浩的建议兴立屯田。上引《魏书》在“民人相食,州里萧条”之下的文字是: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建安元年)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

屯田政策是从古人学来的,但汉武帝是开边屯田,而曹操是在内地郡国普遍屯田。这是由于当时的黄河流域,人口死亡得太厉害了,到处是无主之地,因而也就归公家所有。(《魏志·司马朗传》:“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曹操便利用了这些无主之地来贷给农民,也使军人垦辟。故屯田有军屯、民屯两种,但办法是一样的。无牛者,公家贷牛,所获公家得六成,私人得四成。有牛者,所获平分。有人说,这剥削得太厉害。但我们要注意,在这里只有官和民两层,没有中间剥削的私人地主。当时的老百姓乐于接受,我看是有道理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操征收这些粮食来是为的军需,为的国用,不是以饱私囊。曹操自己是非常俭朴的人,衣被十年不换,每年缝补浣洗。为了公用,所以军民也乐于捐输而接受了他的办法。

屯田政策之得以施行,在事实上还是依靠了黄巾农民。屯田令云:“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这所说的“资业”应该指的是黄巾农民所随身带走的耕具或者少数的耕牛,而最重要的是农民的耕种技术。屯田政策是建立在这些基础之上的。攻破黄巾是在初平四年(一九三年),而开始兴立屯田是在建安元年(一九六年),中间虽然相隔三年,在这三年当中那“男女百余万口”的黄巾农民是不会只是吃饭睡觉的,当时也没有那么多的闲饭来吃。所以他们一定是辛辛苦苦地在垦辟荒土,只是屯田制度是迟了三年才见诸实施而已。

有了青州兵,有了屯田措施,这在曹操说来就具有了“足食足兵”的基础,所以他能够逐步打败和消灭那些吃桑椹、吃螺、吃人肉的郡国之师,把陶谦、吕布、袁绍、袁术等都逐步扫荡了。那些可以“无敌自破”的军队遇到了这样的劲敌,当然是只好失败的。

有人说曹操是强宗豪右的代表,但从史料上看来却不是那样。他虽然是大地主出身,但却反对当时的强宗豪右。别的不多事征引,单举一例吧。例如建安九年(二〇四年)他把袁绍破灭了,九月就下令“重豪强兼并之法”,使河北人民无出当年的租赋,人民都高兴。《魏书》记载了他的令文: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人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耶!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魏志·武帝纪》注引)

据此看来,曹操是很能够体贴民情、收揽人心的。收揽人心并不是坏事,比“豪右辜榷”(垄断之意)、屠民以逞的好得多。所以要说曹操是豪右的代表,或者结纳豪右以扩张自己的权势,我看是和史实不符的。当然,他生在一千七八百年前,我们也不能希望他脱离封建意识。但他曾经和工人一道打刀,为当时的知识分子所非难(见《太平御览》卷三百四十六);他对于“造作宫室、缮治器械,无不为之法则,皆尽其意”(《武帝纪》注引《魏书》);可见这位“治人的劳心者”还不那么过分地轻视“治于人的劳力者”。事实上他能够恢复封建制度下的生产秩序,把人民从流离失所的情况扭回过来,从历史发展过程上来说,在当时倒是进步的事业。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他在建安十二年(二〇七年)五月,千里远征,一直到东北辽河流域去平定了三郡乌桓,消除了当时主要的外患,而救回了被俘掳去做奴隶的汉民十余万户,总得有好几十万人。这样多的人沿途是要粮食吃的,连出于敌对意识、由吴人写成的《曹瞒传》,都说他曾经“杀马数千匹以为粮”(《魏志·武帝纪》注引),可见他是重人不重马。我们如果体贴一下那被解救了的十几万户人的心理,他们对于曹操是会衷心感激的。

曹操平定乌桓是反侵略性的战争,得到人民的支持

乌桓人是鲜卑人的一支。乌桓和鲜卑,这些半游牧性的种族,在汉末突然兴盛了起来;他们的社会性质,据史籍所载,还是在奴隶制的初期。他们在汉末经常为患于中国的北边,鲜卑人占领了北匈奴的旧地,乌桓人占领了南匈奴的旧地。当时的北匈奴已经西迁,南匈奴已经内附,故在中国历史上自殷、周以来的北方的强敌允或者匈奴(允即匈奴,是时代不同的音译),在汉末已经换成为鲜卑、乌桓了。

曹操的平定乌桓是反侵略性的战争,至少是得到一部分人民支持的。最好的证据就是当时的一位在山海关附近的山上保境安民的开明地主田畴的全力支持。田畴平时即经常抵抗乌桓的侵略,当袁绍在时,尽管屡次请他下山,他都拒绝了。待曹操一过境,在行军上遇着困难,由于大雨,河水泛滥,道路不通,遣人去聘请他,他便立地下山献策。他的“山民”更乐意作向导,北越长城,经过热河,去抄击乌桓的后路。“堑山湮谷五百余里”,一直达到柳城(辽宁朝阳县南)。使敌人措手不及,终于获得了空前的胜利,消泯了边患,救回了被奴役的汉民。(请参看《魏志·武帝纪》及《魏志·田畴传》)

毛主席咏北戴河的一首词《浪淘沙》,是提到了曹操征乌桓这件事的。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

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这里有种种的联想,大雨、地望、沧海、秋风,和曹操征乌桓时是相同的。征乌桓是五月出征,八月斩蹋顿单于,回军的时候是暮秋了。曹操的《步出夏门行》一诗中提到“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秋风萧瑟”,足以断定是回军凯旋时做的。一连四首都是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作结语,也可以证明他自认他的胜利是“乘危以侥幸”的(《魏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毛主席在写词时因种种客观事物的相同而想到曹操,想到曹操的东征乌桓,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但尽管有种种客观事物相同,而却有一件最大的不同。那就是“换了人间”!曹操当时是一个时代,而今天又是另一个时代了。

关于曹操的东征乌桓,还有最值得注意的后果是:他把三郡乌桓平定了,而乌桓的其他部落的侯王大人们却对他心悦诚服,服从他的指挥。乌桓的骑兵,在曹操麾下成为了“天下名骑”(《魏志·乌桓传》)。在种族之间发生了战争,能够收到这样的效果,是很不容易的事。

在曹操的武功中,我看就有这两件事体最值得惊异。一件是他打了黄巾,而收编其精锐为“青州兵”,成为他武力的基础。另一件是他打了乌桓,而乌桓的骑兵在他麾下成为“天下名骑”。如果曹操是嗜杀成性、胡作非为的人,这样的历史现象是无法说明的。史书上虽没有多的详细的记载,但我们可以推想得到:他不是纯粹地以力服人,而是同时在以德服人。

关于曹操杀人问题,应该根据历史事实重新考虑

在这里不能不接触到曹操杀人的问题。有的人说曹操杀人太多,引用的例证主要是打败陶谦的那一件。在这里,史料上是有些出入的,不厌烦琐,想把史料来检查一下。《魏志·陶谦传》上是这样记载的:

初平四年(一九三年)太祖征谦,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两军交战是不能不死人的。这儿所说的“死者万数”是陶谦的兵。这里有可能是战死的,也有可能是在败走中被水淹死或者自相践踏而死的,不一定都是曹操所杀。但这项史实落在《曹瞒传》里却变了样。

自京师遭董卓之乱,人民流移东出,多依彭城间。遇太祖至,坑杀男女数万口于泗水,水为不流。陶谦帅其众军武原,太祖不得进,引军从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魏志·荀彧传》注引)

这把曹操写成了一个混世魔王。很有趣的是“兵”变成了“男女”(人民群众),“万数”变成了“数万”,战死或者淹死变成了“坑杀”。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一边呢?《曹瞒传》是孙吴的人做的,明显地包含有对敌宣传作用在里面,了解到这一点,我们对于史料就应该慎重选择了。但是,不高兴曹操的人却十分欢迎《曹瞒传》,而且还嫌它说得不够劲。请看刘宋时代的人范晔的《后汉书·陶谦传》吧。

初平四年,曹操击谦,破彭城傅阳,谦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还。过拔取虑、睢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初三辅遭李傕乱,百姓流移依谦者皆歼。

这分明是根据《曹瞒传》,而把数目字又夸大了十倍,“男女数万”变成为“男女数十万”了。这真可以说是作史者典型的曲笔!谎愈扯愈大,却愈受人欢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便采取了《后汉书》的说法,今天好些骂曹操的人也就乐于有根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