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文化作为一个术语而使用的过程中,意义和指涉的变化,不但必须被看作阻碍任何简捷和单一定义的一种不利条件,而且必须被看作一种真正的复杂性,与经验中的真实因素相一致。三种主要定义中的每一种都有一种重要的指涉,如果情况确乎如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我看来,任何充分的文化理论必须包括这些定义所指向的三个事实领域,相反,排除彼此指涉的任何一种特殊的文化定义,都是不完备的。因此,“理想的”定义试图将它描述的过程从它详细的体现和特定的社会塑造中抽象出来——把人的理想发展看作脱离、甚至对立于他的“动物本性”或物质需要的满足——在我看来,这种定义无法接受。此外,只从书写和绘制的记载中看到价值、将这个领域同人的其他社会生活截然分开的“文献式的”定义,同样不可取。另外,“社会”定义将一般过程或艺术和学术总体当作纯粹的副产品,是对社会真正利益的消极反映,在我看来同样是错误的。然而,无论在实践上有多大困难,我们必须将这个过程视为一个整体,即便不显著至少通过终极指涉,将我们的特殊研究与实际和复杂组织联系起来。
我们可以从分析方法中拾取一个例子对此进行说明。如果我们分析某一件特殊艺术作品,例如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我们可从理想的角度进行分析——从中发现了某些绝对的价值,或者从文献式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某种艺术手段传达某些价值。无论从哪一种分析中都会得到许多东西,第一种分析指向尊崇死者的绝对价值;第二种分析通过合唱队与双重哀歌这种独特的戏剧形式以及诗歌具有的特殊的激情,表达了人与人之间某种基本的紧张状况。然而,很明显,无论哪一种分析都是不全面的。作为一种绝对的价值,对死者的尊敬,在剧中仅限于独特的亲属关系系统及其传统的义务职责——安提戈涅愿意为一位兄长而不是为丈夫做这一切。同样,戏剧形式、诗歌的韵律背后不仅有一种艺术传统、许多人的作品,它们不仅仅受到体验需要的塑造,也受到使戏剧传统得以发展的独特的社会形式的塑造。我们能够接受从我们最初的分析当中引申出来的内容,但我们不能继续接受这样一种看法,由于是引申出来的内容,所以尊崇的价值或者戏剧的形式及特殊的诗歌,只有在我们赋予它们的语境下才有意义。通过这类内容浓缩的例子来认识尊崇,已超出它的语境,进入到人类意识的普遍发展之中了。戏剧形式超出了它的语境,在许多不同的社会中成为主要的一般戏剧传统中的一种因素,戏剧本身作为一种特定交往形式超越了塑造它的社会与宗教,并可能被重新创造,以便直接向想象不到的观众述说,这样,尽管我们不能抽象出理想的价值或特定的文献,也不能把这些都归结在某一特定文化自身的术语之内进行解释。如果我们在任何一种实际的分析当中研究真正的关系,我们便认识到,我们是在一个特殊的例子当中研究一个一般的组织,而在这个组织之中我们又无法从中抽象出或分离出一种因素。认为价值或艺术作品在不参照它们得以表现的特定的社会情况下是可以充分进行研究的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但是,认为社会的解释是决定性的,或者说价值与艺术品不过是副产品的看法也同样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意识到了艺术作品或价值是如何受到它们从中得以表现的整个背景的深刻影响,我们就习惯于用一种标准形式去询问和这些关系有关的问题:“这种艺术与这个社会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个问题中“社会”是一个貌似有理的整体。如果艺术是社会的一部分,那么在艺术之外,就没有一个坚实完整的我们以问题的形式承认其优先权的整体了。艺术作为一种活动,同生产、贸易、政治、养家口一样,就在那里存在着。为了充分地研究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我们必须积极地去研究它们,把所有的活动当作人类能力特定的同时代的形式来看待。如果我们从这些活动中抽出任何一种,我们就能看到,有许多其他的活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按照整个组织的性质,从这种活动当中反映出来。似乎同样可能的是,我们能够区分出为某些特定目的服务的任何特殊活动,这一事实表明,没有这种活动,当时当地的人类组织的整体就不可能实现。因此,艺术显然与其他活动相关的同时,可以认为它在以那个组织的措辞表达那个组织内的某些因素,而且那些因素也只能以这种方式表达。这就不是把艺术与社会联系起来的问题,而是在不承认我们选择抽象出来的任何一种活动具有优先性的情况下,研究各种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正如我们经常遇到的那样,如果我们发现了某一特殊的活动开始彻底改变整个组织的时候,我们还不能说其他的所有活动一定与这个活动有关;我们只能在变化着的组织内部去研究各种特殊的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受到影响的方式。进而言之,因为这些特殊的活动要为变化着的、有时是相互矛盾的目标服务,我们必须去寻求的那种变化则很少是一种简单的变化:持续、调整、无意识的吸收、积极抵制、替代性的努力等因素通常都要出现在特殊的活动与整个组织当中。
从文献角度分析文化极为重要,因为它能产生它从中得以表现的整个组织的特殊根据。我们不能说我们了解社会的一个特殊形式或时期,也不能说我们将看到它的艺术和理论如何同它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了解这一切之前,我们的确不能宣称自己认识了社会。这是一个方法问题,这里提到它是因为,许多历史实际上都是在这样的一个假定基础上书写的,即社会的基础,它的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分类构成了核心事实,而艺术和理论可以从中得以引证作为边缘性说明或“对照”。在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等学科的历史中,这个过程被利落地颠倒过来了,当这些学科被描述成按它们自身的规律发展的事物时,一种被称为“背景”的东西(在普遍的历史上居于核心的东西)也被概述出来了。显而易见,在概述讲解时选择某些活动加以强调是必要的,在暂时的分类中去追寻发展的独特线索也是完全合理的。但是文化史是从这类独特的工作中慢慢地积累而形成的,只有当积极的关系被重新建立起来,所有的活动都受到平等对待时,编写文化史才是可能的。文化史肯定大于这些特定的历史的总和,因为这些特定历史之间的关系、整个组织的特定形式才是它所特别关注的。我则愿意把文化理论定义为是对整体生活方式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分析文化就是去发现作为这些关系复合体的组织的本质。在这个语境之下分析特定的作品或体制,就是去分析它们的组织的基本种类,分析作品或制度作为总体组织各个部分而加以体现的关系。这类分析中的一个关键词是模式:任何有用的文化分析始自于发现一个独特种类的模式,总体的文化分析所关注的正是这些模式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模式有时揭示出迄今分别加以考虑的活动中出乎意料的同一性和对应,有时又揭示出出乎意料的非连续性。
只有在我们自己的时代和地点,我们才能够期望本质地认识一般组织。我们能够了解有关其他地点和时代的大量生活,但是,在我看来,某些因素总是无可挽回的。甚至那些能够弥补的,也是通过抽象得以弥补,而这至关重要。我们将每一种因素当作一种积淀来认识,但是,在这个时代的活生生的经验中,每一个因素都在稀释,都是一个复杂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研究过去任何一个时期时,最难以掌握的事情就是,这种感觉到的对特殊地点和特殊时代生活性质的感知:把特殊活动结合成一种思考和生活方式的感知。我们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一个特殊生活组织的概貌;我们甚至能够复原弗洛姆所说的“社会特征”或本尼迪克特所说的“文化模式”。社会特征——态度和行为的一种评价系统——是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被传授的;它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方式。“文化模式”是对利益和活动的一种选择和构形,而且是对它们的一种特殊评价,产生了一个独特的组织,一种“生活方式”。而当我们将它们复原的时候,即使这些通常也是抽象的。可是,我们很有可能获得对一种更为常见的因素的感知,这种因素既不是特征也不是模式,而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借以存活的实际经验。这可能非常重要,我想事实是,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一个时期的艺术中的这类联系。很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当我们拿这些去衡量这个时期的外在特征,允许单独变化的时候,仍然存在我们不能轻易定位的某种重要的共同因素。我认为,如果考虑到对我们自身共有的一种生活方式的类似分析,我们就能最深刻理解这一点。因为我们在此发现了对生活的一种感知,几乎不需要表现的一种特殊的体验群体,通过它,外部的分析家所描述的我们的生活方式的特征都以某种方式传递下去,给予它们一种特殊和独特的外表。当我们注意到从不以“同一种语言”交谈的各代人之间的对比的时候,或当我们读到社群之外的人对我们的生活的描述时,或当我们在学习我们的方式、但未在这种方式中长大的人身上观察到言语或行为风格的细小差异,我们通常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几乎任何形式描写都过于粗糙,无法表现对一种特殊和与生俱来的方式的非常独特的感知。在我们所熟知的生活方式中,如果情况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当我们处于来访者、学习者和另一代人的位置上,情况肯定如此,事实上,当我们研究过去任何时期的时候,我们都处在这个位置上。尽管它很可能被转向琐碎的叙述,然而具有这种特点的事实既不是琐碎的也不是边缘的,它令人感觉到非常关键。
我建议用以描述它的术语是感觉的结构,它同结构所暗示的一样严密和明确,然而,它在我们的活动最微妙和最不明确的部分中运作。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感觉的结构是一个时期的文化:它是一般组织中所有因素产生的特殊的现存结果。正是在这方面,一个时期的艺术,包括论证中的独特研究方法和基调,非常重要。如果这个特点在某处得以表现的话,那么就是在这里,它的表现通常是不自觉的,但却通过以下事实表现出来,在我们仅有的载体的被记录的传播例子中,实际的现存感觉,使交往成为可能的强烈的共同性,被自然地加以利用。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比起社会特征,感觉的结构为社群中许多个体以同样的方式占有。但我认为它是所有实际社群中一种非常深刻和非常广泛的支配,因为确切地说,它正是传播所依赖的。尤其有趣的是,它似乎并不是以各种形式习得的。一代人训练自己的后继者,在社会特征或一般文化模式方面获取尚好的成功,但是,新的一代人将有其自己的感觉的结构,他们的感觉结构好像并非“来自于”什么地方。极为独特的是,因为在这里,变化的组织产生于有机体中:新的一代人将会以其自身的方式对他们继承的独特世界作出反应,吸收许多可追溯的连续性,再生产可被单独描述的组织的许多内容,可是却以某些不同的方式感觉他们的全部生活,将他们的创造性反应塑造成一种新的感觉结构。
一旦这种结构的载体死去,文献式的文化是我们接触这种重要因素最便捷的途径,从诗歌到建筑和服装时尚,正是这种关系赋予从文献角度界定文化以意义。这绝不意味着文献是自主的。只是说,正如以前所认为的那样,我们必须根据整个组织来寻求一种活动的意义,整个组织绝不是它的各部分的总和。我们一直寻求整个组织在那里表现的真实生活。最为明显的是,文献式的文化的意义在于,当活着的见证人沉默的时候,它直接向我们表现那种生活。与此同时,如果我们反思一种感觉的结构的性质,看到即便密切接触它的活着的人们,在掌握包括当代艺术在内的大量材料的同时,也未能完全理解它,这时,我们认为,我们所做的不过是利用各种渠道形成一种方法,一种粗略估计而已。
我们需要就文化最一般的定义区分文化的三个层次。在一个特定时期和地点活生生的文化,只有生活在那个时代和地点的人才能完全理解它;各种被记录的文化,从艺术到最普通的事实;一个时期的文化,也存在把活生生的文化和时期文化相联系的因素,选择性传统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