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2012年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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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殊途同行(下)

Δ一

这是一个服装厂。十几个提着旅行包,风尘仆仆的女人排队站在厂区里的一道小门前。现在是八月,按理不是招工的季节。但让我吃惊的不是这个,而是我发现这群女人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老人,年纪在六七十岁之间。通常来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几乎已经被排斥在可用劳动力的范畴之外了。

我在厂区门卫室里等候着李萍香。她正在跟队伍外维持秩序的一个男子交谈。门卫是个秃顶老头儿,大约五十来岁,体形还算健壮,一双眼睛犀利有神,他穿着白背心,赤裸的右臂上竟有一片龙形的文身——我猜想他年轻时的身份,他朝我怪笑了一下。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安,厂区的大门口站着两个漫不经心的保安,他们抽着烟,聊着天,但是他们的漫不经心里都潜伏着和这老头儿惊人相似的气质——某种一触即动的爆发力。

大概十分钟之后,李萍香回来了,和她一起出现的是一个穿着黑T恤的年轻男子,他的相貌原本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左眉的上方有一大块类似烧伤的疤痕,让人望而生畏。“走吧,走吧,老板要见你啦。”她兴奋地好像做成了一桩大事,一面走一面小声嘱咐,“他们要问你问题,问啥子你就答啥子,多说几句漂亮话……”走进厂区我便听不见她说的话了,至少上百台缝纫机的针在敲打着布料。哒哒哒哒哒哒……

厂长办公室里有四个人。三个歪在沙发上,一个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大班椅上,一只脚踩在黑亮的桌面上,另一只则发报机般地抖动着,而那一脸又黄又黑的横肉在颠簸中波涛滚滚。他眯缝着眼打量着我。“叫什么名字?”

“谭馨。”我随口胡诌着,对这样一个人撒谎我没有丝毫内疚。

“谈心?”他伸出脖子扭动着,“还他妈聊天呢!”屋子里的人一起哄堂大笑。

我没有笑。“名字是假的,因为我不能用真的。”

他直了直身子:“好吧,谈心,说说吧,你犯什么事儿了?”

“杀人。”笑声戛然而止。

“不要乱说话。”李萍香在旁边低声说,眉眼都快被皮肤挤掉下来了。

我没理她:“你信吗?”

脚从桌面上拿下去了,那张庸俗不堪的脸上终于浮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信!”屋子里又蹿出半声大笑,在听到“我信”这两个字后,后半声笑被原主人生吞了回去。

“你信?”

“我信。”他重复,“因为我觉得我们俩有点儿像。”他的言外之意让我打了个寒战。

“留下吧。”他点燃香烟,“听说你当过医生,我这儿正好缺个医生,你有用,可以帮我省不少麻烦。以后跟着他们叫我刁哥吧。”

“你不怕?”如果他不怕一个杀人犯,那么我就要害怕了。

他歪着嘴坏笑:“没走到绝路的人我还不用呢。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只有一条生路可走,能给你机会的人只有我,所以要怕的人是你。”屋子里的人都在沉默。所以我想他这番话不止是说给我一个人听。

“你不该那么说。”走进刁哥为我安排的房间,李萍香开始埋怨,“杀人这种话咋能乱说哦。”

我打量着我的新居——一室一厅,有独立的卫生间。“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认识这些人?”

李萍香展示了她从未展示过的智慧:“你管他们是啥子人,只要他们给你活路。”

两个人的沉默持续了五分钟,最后她站起来:“我该走了。”

“去看你儿子?”我叹了口气,“当兵的那个。”

她笑得极古怪:“呵呵,是啊,当兵的那个。再见。”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伤感。“再见。谢谢你。”

“唔?”她一脸心不在焉地回过头,“什么?”

“我想活。”我说。

她点头:“好死不如赖活。”

门关上了。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可以活下去了。我推开窗户,窗外的视野很开阔,正好可以看见厂区的围墙和大门。三天以前,我失去了前途;两天以前,我失去了希望;昨天,我失去了尊严;今天,我进了这道门,又会失去什么?

我列出一张清单,刁哥的手下用两天的时间就买到了清单上所有的东西。客厅被改造成了医务室,药柜数个,病床两张。我住在里间,一张单人床,一张旧桌子,一张椅子,一个脸盆架,一个开水瓶——三餐去食堂和工人们一起吃。经历过生存底限的人就会知道要活下去其实需要消耗的物质并不多。

我的心如死水。水不动了,不流了,不去大海了,就会被称为死水,和人的尸体一样,水死了也会腐烂,会发臭。我的身体就是它的棺材,而日子,就是填埋这副棺材的黄土。每天黄昏我都会坐到窗台上看着楼下发呆——常常会有人从楼下走过,其中包括刁哥——那个给了我现在生活的男人,这个服装厂里藏着很多秘密。他不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商人,直觉告诉我已不止一次发现这里气氛诡异。

制衣车间的工人们每天都在忙碌,但我从没看见货仓里的货物被运出过,而作为老板的刁哥据说是从未进过车间,我也从未在他的脸上看见与此有关的焦虑;总有中老年女人频繁出入厂区,但基本上都是当天来当天走,没有任何人留下过夜,她们总是会排队进入厂区的某个固定的屋子,十分钟后舒眉展气地离开。这期间所有的保安措施都会变得异常严格,通常来说,大门口会有三到四个人,队伍附近有六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是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处——监视一群风吹就倒的老太婆?

若是传销,时间未免太短,行动未免太自由,而她们离开时的行李也并不见得比她们来时更多。这一切都很异常,但异常并不是证据——装聋作哑,是此刻最理智的选择,如果我早点儿学会这个本事也不至于沦落至此。我终于明白,妥协并不是不会付出代价,但它可以让你不必付出最大的代价。

有人狠狠地敲着医务室的木门。来人叫阿健,二十四五岁左右,是随时跟在刁哥身边的四个手下之一,或者,应该称之为保镖——这是另一个异常之处,一个小小服装厂的老板,护驾队伍竟然如此豪华。阿健已经是第三次来医务室,七天之内。第一次是感冒,第二次是刀伤,伤口在掌心,这一次也是刀伤,伤口在左臂,是竖着的,五公分,皮肉翻出,需要缝合。他并不是很得宠,有时候刁哥出门会让他留守。我用过氧化氢冲灌伤口,棉签毫不客气地塞入伤处,阿健痛得咬牙切齿。

“拜托!这不是马桶!”他另一只手拳头紧握,看样子随时会砸到我脸上来。

“病菌要没清洗干净,被缝合在里面,厌氧菌可就高兴了,过不了多久你这胳膊就真成马桶了。”

他的手臂静脉处有几个结痂的针眼,傻瓜也知道那代表什么。壮实的二头肌和三头肌,针孔就像是大厦下白蚁的巢穴。缝合针刺入皮肤,他杀猪般地大叫。“你他妈要人命啊!”

“怕痛就别让自己受伤。”我故意没打麻醉针,一个人只有狠狠痛过才会懂得如何避免去痛,如果他能伤得更重一些,也许反而会离死亡更远一些。

阿健沉默了半晌。“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受伤?”

“你们不就是怕被人问所以才把我留下的吗?”我把一大把消炎药包进纸包扔到他身上,“一天三次,一次两颗。”

阿健站起身往门口走,走了两步他停下来。“来了之后就没出去过吧?不觉得身上的衣服该换换了吗?”

Δ二

我呆看着街道上的公用电话亭。“是不是想家里人了?”阿健摸出一元硬币,“去吧。他们肯定在等你。”

没有和母亲联系已经整整十天了,纸包不住火,炸弹应该已经炸开了,只是不知道那边乱成了什么样。母亲会怎么样呢?愤怒、伤心、忧虑……这混合物是重口味。不知道她要如何吞咽。彻底的蒸发远比一声软弱的“对不起”要好——警察一日找不到我,就一日无法认定所发生的一切与我有关,而她也就能一直抱着一丝侥幸。“与其让她绝望,不如让她哭泣好了。”

我摇头,把阿健的手推开——我知道他是被派来试探我的,从一开始就是。那伤很明显是他自己刻意制造的,如果是在搏斗中被划伤,有攻有闪,他不会站着不动任人宰割,所以伤口肯定有一定的倾斜度,不会如此规整,前深后浅,说明下刀时候用力重,收刀时用力轻,这是自伤者不可避免会出现的情形,皮肉上的疼痛会让人产生本能的自保行为,更何况,如果真是一场激烈的搏斗,又怎么会只伤到一处?

刁哥并不是一个轻率的人,不会只凭李萍香和我的一面之词就将我留下,他没有问,不代表他没有疑心。所以这个电话更加不能打,他们会从号码追踪到我的家人,那么我给他们带去的就不仅仅是麻烦了。

“席菲!”竟然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一把抓住了阿健的胳膊——后者一脸恍惚,似乎之前一直在失神发呆。

二十米远的地方,一双眼睛正与我对视——仇恨的眼神。孙浩秦!青天白日之下!我一阵眩晕,胃肠翻江倒海。“哇”的一声,我吐了出来。“喂喂喂!”阿健拍着我的背,“你怎么啦?”我抬起头,人群里已经没有了孙浩秦——陌生的人们捂着鼻子转过身。

“哎呀呀,臭死了,怎么在大街上吐呢?”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迎面走来。我慌了神,赶忙再次低下头,但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呕吐。阿健的声音很镇定:“她中暑了!”

“你女朋友?”

阿健连连点头:“是啊,我女朋友。”

一个警察皱着眉头:“看样子有点儿严重啊,赶紧送医院吧。”

“嗯嗯,谢谢,我们这就去。”

警察们唠叨完,终于离开了。我的双腿依然在发软,几乎是被阿健拽回了服装厂。

我是真的看见了,还是幻觉?鬼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就算他活着也不可能知道我在这里,没有人会知道。也许我是真的中暑了。高温、酷热、压抑——这一切都可能导致幻觉出现。

我冲进卫生间,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濒临疯狂的脸,眼下的黑眼圈像极了两座坟影。头埋在水龙头下,冰冷沿着头发渗入头皮。水声中掺了杂音。门在嘎嘎地轻响——我记得它已经被锁上了!

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半。我屏住呼吸。水池边上的垃圾桶里插着一把长腿夹——那是我唯一的武器。我抓起它,转身,尖叫,砸出——脚步声已经近在咫尺,我的手被一只粗壮的手抓住了,来人在大笑:“看来你是真的杀过人。”

刁哥。

他放开我,走到病床上坐下。“你的新身份证。”他把一张卡片放在床头柜上,我拿起身份证,照片是我的。

朱明菊,1984年6月18日出生。

“她比我年轻。”

“你现在就是她。”刁哥补充,“号是真的,不过放心,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用这个号。”

我打了个寒战,想问号码的主人现在在哪儿,但理智告诉我这不是一个理智的问题。

“第一次杀人?”他忽然问。

我没有回答。

“做噩梦了吧?”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瓶子,瓶子里装着白色的液体,“要是实在扛不住,就试试这个,很有效。知道怎么用吗?就跟打针一样的。”

我怔住了,我知道那是什么。白色的魔鬼,比幽灵更可怕的东西。“你试过吗?”我反问。

他再次大笑:“你是个聪明人。”他走出门,我走到窗口。

这一夜的风很凌厉,怒号着。厂区里的两条狼狗叫得很厉害。保安居然还站在大门口,两个黑影被灯光拉得老长。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两人居然不约而同地朝楼上看了过来。

我能看到他们的脸。两个人的面容一模一样。那是孙浩秦的脸。我惨叫了一声,跳到床上,缩进被子里。突然发现,我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样东西——装满白色液体的小瓶子。

Δ三

天亮了。

狗还在叫。

口里干燥得像是被火烤焦了,但是水瓶里却一滴水也倒不出来。

我提起水瓶走出房门。脚步声异常清晰地敲打着地面——整栋宿舍楼异常地安静。听不见工人们踩着缝纫机的轰鸣声,车间里空无一人,食堂里空无一人,门卫室里空无一人……

整座工厂安静得像一座巨大的坟场。出口的铁门被一把加了铁链的大锁锁住了,我摇晃着铁门,它也摇晃着回应我,但是我出不去。

我往厂长办公室里跑。门虚掩着。可以看见一双脚高高跷在桌面上晃动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却不是刁哥,而是阿健。他正往自己的左臂注射针剂。“你是做医生的,见过很多很多怪事对吗?有没有人在死之前就会感觉到自己快死了?”他的声音很怪,像是伴着回音。

“出什么事了?他们到哪儿去了?”

阿健的瞳孔在放大,神情涣散。“答应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告诉任何人,求求你……”

我看见有红色的液体从他的胸口流出来。“阿健!”我扑过去。

“快跑!别忘了答应我的事!”他喊出两个字,然后瞪大眼,拿着针管的手软弱无力地垂了下来。

我转过身。满目的红。熊熊的大火如同怪兽一般向我扑过来……

啊——

我尖叫……

“血压平稳——心跳恢复到80——体温38.6度。”我睁开眼,几个穿白大褂的围在我身边,他们俯视着我。这里有我熟悉的消毒水味——这儿是医院的病房,不是工厂。

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梦境。我长长地松了口气,但是困惑并没有因此而减轻。我怎么会在医院?刁哥、阿健还有其他人呢?头在剧烈地发痛,而且重得如同塞满了石头。我扶住它,却摸到了满头的纱布。“躺下,别乱动。”一个护士侧身阻止我,“你的头受了伤,还有,你断了三根肋骨。”

头部受伤?三根肋骨?这个梦还没有醒吗?“好的,你们进去问吧,不过她刚脱离危险期,身体很虚弱,时间不要太长。”我抬目看向门口,两名警察径直朝我的病床走过来,一个四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

“我姓谭,我希望你能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地都说出来。”四十多岁的警察开口说道,“席菲,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知道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

我惊了一下,他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说什么?”我的声音在发抖。

“别装傻!”年轻的警察掏出笔记本,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问你什么就说什么。”

“告诉我们,你为什么杀死孙浩秦?你和刁小东又是什么关系?前天在百安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知道了!他们知道了!我最后的记忆是一口喝下了那瓶白色的液体——是的,那是毒品,我不会吸毒,我不想靠它活下去。这貌似平静的生活就是我的毒品,我以为自己可以自欺欺人地活下去,但是原来我做不到。

孙浩秦的鬼魂来了——不,应该说他的鬼魂是由我的内疚制造出来的,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在杀了人之后依然平静如昔。如果要结束噩梦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结束良心,二是结束生命。我选了后者——那个小瓶里的毒品剂量应该是分几次使用的,一次性吞服将足以致命。

我没有死,却受了奇怪的伤——或许是在幻觉作用下导致的——刚才的梦境其实更像是幻觉——也许我跳了楼,所以才会头部受伤,肋骨断裂。我大概是在早上十点左右服下药物的,之后的意识便一片浑噩。估计是刁哥派人把我送进医院,所以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们查出了我的身份……可是他们在说什么百安岭,百安岭又是怎么回事?

“别以为你不说话就可以把一切撇清了!”年轻的警察对我的敌意明显,“你的车子我们已经找到了,车里的三具尸体我们也已经找到了!你总不会说你的车子被人偷了吧?”

“小吴!”姓谭的警官严厉地瞪了一眼前者。

我惊得睁大眼睛:“三具尸体?谁的尸体?”

谭警官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你说是谁的?”

Δ四

警察在我那辆被抢的QQ车的后备厢里发现了孙浩秦的尸体。照片上的孙浩秦被五花大绑着,睁大眼睛,眼神里的惊恐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散去。

“不可能!”我大叫,“不可能!”是的,不可能。我逃走的时候他还躺在地板上,流着血——就算那个时候他还没死,也不可能在这种身体状况下追上来——他也没必要这么做,只要他活着,打一个电话就能让我成为丧家之犬。

在车子里还有另外两具尸体,样子大概十八九岁,但我通通不认得。“你怎么解释?”

我无法解释。“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什么时候死的?”我问道。虽然只是照片,但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孙浩秦的尸体并没有腐烂的现象,照片把他的眼睛拍得很清楚,他的角膜没有任何混浊现象,可是人死后四十八小时内就该出现角膜白斑融合成片,届时角膜将变得完全不透明。我出逃那天是8月2日,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三天,而天气一直很炎热,如此高温,尸体按理应该在三天左右就会出现腐败的巨人观。照片上的这具尸体,死亡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四十八小时。

“怎么?还想着从我们这儿套信息啊?”被称为小吴的警察横眉冷笑,“你也太会顺着杆子往上爬了吧?我说不会有人偷了你的车,你就说有人抢了你的,问你百安岭上的事你就玩失忆,现在又想搞什么花样?哦,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写小说的,最擅长的就是编故事嘛!我警告你,最好还是老实点儿,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就可以钻法律空子。”

我没有回答,陷入沉思。抛开一切的不可能和非科学因素,单从我所见到的来讲,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孙浩秦根本没有死,而且他带着伤追上来找我,那天和阿健一起出门的时候,我看见了孙浩秦,他不是我的幻觉,就是活着的孙浩秦,可是后来他不见了——在我低头呕吐的时候。在那两个警察出现的时候他离开了!

一个受害者不该害怕警察。一个被我重伤过的人,不去报警,而是自己亲自追踪凶手,在遇到警察的时候不但不呼叫帮助反而躲开——最后,这个人还蹊跷地死在了我的车里。如果我离开他的时候他还活着,那么现在杀他的就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我没有杀他!

“哈哈,我没有杀他!他没死!他不是我杀的!”我大叫大笑着。

“我再次警告你别玩花样啊!”年轻的警察被激怒了。他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我的感觉——从最沉重的罪孽里解脱的感觉。原来我早已在坐牢——良心就是最大的监狱。

“我原来也以为我杀了他……”我决定说出一切,我缺失了太多信息,警察也是,只有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真相,虽然这意味着我将面临因严重伤人而被起诉和处以刑罚。但至少不是因为谋杀——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有证人。”我说,“在我被抢劫的时候,李萍香就躲在灌木丛中,我没有看见抢劫犯的样子,但她一定看见了。”

“你知道李萍香的儿子在哪个部队当兵吗?他叫什么名字?”

我摇摇头:“我没问过她。”

“那不是大海捞针吗?”年轻的警察咕哝着。

“还有沈科,那个艾滋病小孩儿,他虽然不能证明我被抢劫了,但至少可以证明我们当时是徒步去他那里,是徒步离开的。他一直住在那里,你们应该很容易找到他。”

谭警官在思考:“你说是这个李萍香介绍你到刁小东的服装厂去的,她跟他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刁小东是做什么的吗?”我摇摇头。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是我因为伤人被通缉了吗?”他们是本地警察,我不是什么大名人,没有特写照贴得满大街都是,出了汉源县我就没再使用过身份证,那么他们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唯一渠道就只剩下一个——我遗失的证件——而那东西应该在劫匪的身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在车里发现了我的身份证或是驾驶证,如果我是凶手,怎么会把这些留下?还有,我怎么会选择自己的车子?车牌号一下就能查到我,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在哪里找到我的车子的,但能被你们发现就说明它不难找,真要毁尸灭迹,我干吗不烧了它?所以,杀死孙浩秦的人不是我,是另有其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个人肯定想嫁祸给我……”这句话一出口,忽然间一个念头闪入脑海,我愣住了。

“哦?那你觉得谁有这个可能性?”谭警官问道。

“车子!”我叫起来,“他先找到车子,然后才找到我!”

谭警官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姜到底是老的辣,他立刻明白了我的言外之意:“你是说,车子里有追踪器?”很快他们便确认了这一点——车里的确有追踪器。这追踪器必须在我打伤孙浩秦之前就已经安装好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孙浩秦是不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

我苦笑着摇头,如果我的作用于他不过是一个展示品,那么嫉妒这种情感就是不存在的。

“那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谭警官是个厉害角色,这一句话在我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我没有拿走他的东西。但并不代表我的身边没有他的东西。那只女式古董表!我想起孙浩秦在把它戴到我手腕上的时候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也许这是一个很有故事的手表,也许有一天你会为它写一个故事,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

“我曾经写过一本小说,小说的男主角把一封情书以芯片的形式藏在送给女主角的戒指里,孙浩秦说他很喜欢那个故事。”我咬咬牙,“也许,那只手表里……”

孙浩秦不会把情书放进去,倒是有可能把他的秘密藏进去。“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那就是答案——谁会想到他把秘密藏在女友的手表里?

如果是这样,一切疑惑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他没有报警是因为他不敢报警,他要在警察之前找到我,拿到那只装着他秘密的手表,他之所以在我的车里安上追踪器就是为了随时掌握我的行踪,于是他找到了那辆车,找到了劫匪,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个秘密是别人的秘密,也许他正是因此而死于非命!

“我们没有看见什么女式古董表,”谭警官摇着头,“车里没有。”

“这不正说明它就是目标吗?”我打了个寒战——如果那只表在我身上……怀璧其罪,如果不是劫匪抢走了它,也许在车里的尸体就会是我。“某人得手了。”我颤声得出结论,“他杀死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孙浩秦,然后企图栽赃给我——这很容易也很自然。”

谭警官在沉思,看来我的推论让他有些动摇了。“那百安岭上的事,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他换了一个问题。

“百安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Δ五

阿健死在百安岭上。一枚子弹射入他的太阳穴。他的真名叫徐子健,真实身份是警察,是安插在刁小东身边的卧底,时间还不到三个月。警察早就怀疑刁小东在暗地从事毒品交易,属于某个毒品网络的一环,只是一直没有拿到证据。于是徐子健混了进去,由于刁小东为人多疑,所以他一直只能充当外围打手,却没有办法接触真正的核心内幕。

“还记得阿健带你离开厂区去买衣服那天吗?”谭警官说道,“那天其实是他找机会出来送口信的,刁小东那个人实在太狡诈,所以他不能打电话,不能发短信……”

“所以他故意向刁小东要了一个试探我的差事,”我恍然大悟,“其实他是想借机会传递消息。”所以一直有警察跟着我们,所以孙浩秦看见了我,却又急着逃走。

那天,阿健带给他的同事一条消息:刁小东在最近两天内会有毒品交易。而就在我吞下毒品的那天傍晚,公安局接到一条由他的手机发出的短信。短信只有七个字:今晚交易,百安岭。然而等警察们赶到百安岭的时候,却只看见阿健的尸体和吐着白沫气若游丝的我。可以想象得出为什么阿健会死——他冒险发出了短信,在同事赶到前不幸被发现了。

“我们去工厂了解过,出事的那天清晨,刁小东带着人离开,大概傍晚的时候返回,有人看见你被塞进一辆面包车,你看起来受了伤,他们原本以为是送你去医院。但是从那天以后,出去的人就再也没回去过。我们不明白的是,如果是毒品交易,他们为什么会带上你?你和这起交易有什么关系?”

我捂住头——缺失的一环在里面沉睡着,在抓到刁小东那帮人之前,我就是唯一可以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的人,但是现在,我做不到。

“就算是残片也好,”谭警官叹了口气,“总有机会能够拼出一点儿什么。我们得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在我昏迷期间,医生在我的血液中检测到美沙酮——是的,是美沙酮而不是海洛因或是可卡因——刁小东不会那么慈善地使用美沙酮。“我猜他本来是打算用海洛因控制你,不过有人偷偷换成了美沙酮。”谭警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想能做这件事的只有阿健。”

是的,只有他。我能猜到他为什么用了美沙酮而不是其他药物——那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他一定一直在尝试着摆脱魔鬼的控制——他不想让他的同事知道他染上了毒瘾,他想干干净净地回来。不管怎么样,我欠了他一个人情,如果不是他,当我从噩梦中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就将是人间地狱。

我接受了催眠治疗。但是过程并不顺利,我能勉强回忆起来的始终只有几个混乱的片段:

片段一:枪声,有人倒在我的旁边,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是却听见他在对我说话,他说话的声音像是通过机器扭曲过的:答应我,别告诉他们……

片段二:我听见有人在问:这女人怎么办?好像快死了!另一个人恶狠狠的:活该!麻烦都是她惹出来的!

片段三:车子在呜呜地发动着,有人在吼:货怎么办?回答者只说了三个字:老办法!

“虽然不完整,至少还是有些收获的。”对于这个结果,谭警官并不失望,“至少证实了我之前的猜测,你听到有人说‘麻烦都是她惹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你会被带到现场的原因,你仔细想想,你会给他们惹什么麻烦?”

“我唯一的麻烦就是孙浩秦!”我睁大眼睛问道,“和那只手表里的东西有关?”

“也许那个杀死孙浩秦的人也没有找到那只手表,孙浩秦在路上看见了你,他悄悄跟踪你到服装厂,他知道你在那里,那个杀死他的人也知道,”谭警官分析着,“那个人认定了东西在你手里,中间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他杀死了孙浩秦。他不知道你和刁小东是什么关系,事实上,你知道吗?有很多工人都认为你是刁小东的情妇。”

“什么?”我几乎要跳起来。

“这个人也许得到了类似的信息,于是他找到了或者抢夺了某种让刁小东很在意的东西,他决定用此作为交换,而交换的地点就是百安岭,但这个人最终也遭了刁小东的暗算,或者是被刁小东绑走了,或者是尸体被处理掉了,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那,那只手表到哪儿去了?”

谭警官耸耸肩:“不知道。我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刁小东去了哪里,他把那些要交易的毒品带到哪儿去了,‘老办法’指的是什么办法?”

老办法?

那些奇怪的老人,奇怪的队伍……

“我想我大概知道老办法是什么了。”我开始发抖,为我的猜想,“阿健有跟你们提过,工厂里常常会有一些老人出入吗?”

谭警官点点头:“刁小东说那些老人是他一些死去的朋友的家人,每月会定期给那些老人发安家费,刁小东这个人虽然阴狠,但确实是个比较讲义气的人,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也是比较出名的。”

“既然是讲义气,为什么不用银行或是汇款,而让老人千里迢迢地到工厂来领钱呢?”我问道,“太兴师动众了吧?”

“刁小东那个人很爱炫耀,这么做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他讲义气,估计同时也是做给他身边的人看的。”谭警官眯缝起眼睛,“那个人很狡猾,不然阿健也不会三个月都进不到他真正的圈子里。”

“也许其中确实有他朋友的家人,但肯定没有那么多,”我说道,“我在想,他很有可能就是利用那些老人运送毒品。那个李萍香,她身边有一个寸步不离身的小冰箱,我本来以为那是她装胰岛素药品的,但是那天她给自己打针的时候我动过那个冰箱,里面的药品不多,但是箱子却很重——我看着她从四川一路来到云南,最近最方便的火车她不坐,坐长途车不进站,宁可坐在过道的临时小凳子上,最开始我以为她是为了省钱,但是现在看来,那真的十分可疑,她可能是为了避开火车和长途车站的行李检查,所以才采取这样的方式。”

“这很可能就是他们的老办法——谁会想到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居然会是毒贩?如果这是真的,”谭警官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那这招太毒太损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相信一定会在公路上找到和李萍香举止相似的老人……”

“只要跟着他们,就能找到刁小东,甚至藏在幕后的那些家伙!”谭警官的脸上闪过难得一见的兴奋,“那么,你就算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暗示,意味着我为我的未来搏出了一线光明——但这光明并没有伴随着快乐,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这其实是一次可耻的交易——如果我的猜测正确,那么那些老人,包括李萍香的命运都将会因此而改变。

或许有人会说罪有应得,因为用罪恶来苟延残喘的生命本身就是罪恶的,更多的人会说你应该这样做,因为你在终止罪恶,是的,我也可以用同样的言辞说服自己心安理得,但自欺欺人从不会持续很久,永远不会。

Δ六

一个月后,我和李萍香在看守所里重逢,刁小东已经被捕,而她是第七个落网的贩毒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第二天她便被送进了医院。

肝癌,晚期。

“老大说没钱给我治病,他把钱都拿去盖房子了,他说那是给孙子留的……说啥子养儿防老,都是骗人哄人的,儿女到头来还是会为了儿女,没有为父母的……好,我不拖累他,更不能拖累老二,他在当兵,不能分他的心,等他出来了就好了,现在我自己的病自己挣钱治,活一天就赚一天……”

谭警官告诉我,其实她只有一个儿子,所谓的老二——那个在云南当兵的儿子,竟完全是她幻想出来的:高大、强壮、孝顺,不会因为她再不能操持家务而嫌恶她,也不会因为她有病而抛弃她——之所以他不在她身边,是因为他身不由己——“他在当兵呢!”她为这个永远不可能见面的“儿子”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借口。在树立了这个精神支柱之后,她把毒品藏在了冰箱的底层,在公路上不断辗转往来,挣着一份“救命钱”——她知道这是不可告人的,但从不觉得这是罪恶。

“我只是想活。”她说,“想活也错了吗?”

她问我:“你被判死刑了吗?”

我说:“没有。”

她就笑:“你杀了人都没判死刑,那我肯定很快能出去。我就知道他们在吓唬我。”

我很想告诉她真相,但是我没有办法向她解释她所犯下的罪是这世界上最邪恶的罪孽之一,因为她不懂得杀死一个人不止是用刀一种方法,她不明白灵魂的堕落比肉体的消亡更可怕,她不知道有一个词叫饮鸩止渴,人类有太多的欲望,或者说有太多不能满足的欲望,现实不能满足,有些人就用毒药来满足,毒药帮助欲望主宰了身体,于是人类就成了傀儡,而傀儡的世界就是地狱;她不明白我们的身体里都住着一个魔鬼,它时时刻刻等待着取代我们,而那白色的粉末就是喂养魔鬼的食物之一,她不知道我们的良知远比我们的身体更脆弱。

这便是刁小东的阴毒之处,他选中的老人大多没什么文化,基本都是法盲,高龄且无收入来源,每个人都有需要用钱来解决的问题,有的是为了自己,有的是为了子女……他们看不到未来,但眼前的困境却是实实在在的,于是刁小东成了他们的救星,他们则为了保护他而守口如瓶。

2011年8月25日,李萍香死在医院里,到死她也不知道是我出卖了她。

刁小东于2011年9月1日执行死刑。

Δ七

在百安岭上发生的事情并不复杂。有人跟踪刁小东,拍下了他毒品交易的录像,并以此要挟刁小东用我去交换。刁小东愤怒地殴打了我,我身上的伤正是因此而来,后来正如我们之前所推测的,那个人落入了刁小东的圈套,阿健在混乱中被杀。

神秘人则被刁小东带走,后来亦被杀焚尸。对于我来说,唯一有帮助的,就是在被杀的时间段,我正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李萍香从照片上认出了劫匪,但真正决定我命运的却是一个我永远都想不到的人。

命运总是会选择你猜不到的情节来作为你人生的转折点。警察在沈科的家里找到了一只手表。

女式古董表。

我丢失的那一只。

手表是他的表哥送给他的——他的表哥叫林俊——抢劫我的劫匪之一。

我被抢劫的那一天正好是沈科的生日,林俊将这个战利品送给他做了生日礼物,他不知道它的来历,只是把它藏在了床下的箱子里。

警察在手表里果然找到了一枚小小的芯片,上面全是偷拍的重要人物的艳照和视频记录——估计孙浩秦并非想敲诈,只是保存用来作为护身符的,没想到最后它们却成了他的催命符。

终于可以回家了。

我对母亲说,别来接我,在家等我。她在电话的另一头大哭。

我坐在长途汽车上,来时路一点点地出现——这一路我丢失了太多的东西。

烈日的炎热透过车窗玻璃覆盖在我的全身,我没有拉上窗帘——但愿阳光能焚毁我身上所有的阴暗,因为我期望这归途,不再有魔鬼同行。

(选自《啄木鸟》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