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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纵情欢唱(1)

为了能够在开球前完成锻炼计划,早晨4点半我就起床了。当我终于从地下室走出来时,房间里已经弥漫着点心、比萨饼和烤翅的味道。“闻起来好香啊!”我对妈妈说。随后我就套上塑料袋出门了,今天依然是慢跑10英里。

看到蒂芬妮出现在视线里我大吃了一惊,昨天她并没有尾随我啊!再说了,今天我出门这么早,这跟以往的时间也相差太远啊。

我开始朝骑士公园跑去,回头看时,我发现她已经跟上来了。“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提早出门的?”我问道,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低着头,静静地跟着我。

我们就这样跑完了10英里,回到我父母房前时,蒂芬妮并没有停下脚步,而且根本没有跟我道别的意思。好像我们从来没在一起分享过麦片粥似的,看起来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看到弟弟的银色宝马停在房前,于是偷偷地从后门溜了进去。我跑步上楼,然后直接冲进了浴室。冲过澡后,我穿上了汉克·巴斯克特队服--妈妈已经把队服洗干净了,号码上面的粉底也都不见了--然后循着开赛前的表演声走进了客厅,我已经准备好给老鹰队加油喝彩了。

我惊讶地发现我最好的朋友龙尼正坐在我弟弟身边。他们俩穿的都是绿色的18号队服,后背上的名字都是斯托沃斯,龙尼的那件是印号的球迷服,售价比较便宜,但詹克那件是真正的队服。爸爸坐在他自己的椅子上,穿了一件印有麦克那布名字的5号球迷服。

听到我说“老鹰加油”后,弟弟站起身来,把脸转向我,然后把双手举到空中,大声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接着龙尼和我爸爸也都站了起来,把脸朝向我,把双手举到空中,然后大喊:“啊啊啊啊啊啊……”于是我也把双手举到空中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我们四个人开始一起说唱:“E--A--G--L--E--S!老鹰队!”我们飞快地用胳膊和身体摆出了队名中的各个字母,比如,伸出两只胳膊和一条腿组成字母“E”,双手指尖相抵然后高高举过头顶组成字母“A”。

摆完字母后,我弟弟开始绕着沙发转圈,他把一只胳膊放到我的肩膀上,唱起了老鹰队的队歌。我还能记得歌词,所以就跟他一起唱了起来。“飞翔吧老鹰飞翔!鹰击长空,飞向辉煌!”能跟弟弟一起唱歌我很开心,所以我也不太介意他用胳膊揽着我了。我们绕着沙发边走边唱:“加油吧老鹰加油!来个达阵1、2、3!”我看了看爸爸,这次他没有把目光移开,而是比我们更加热情地唱起了老鹰队的队歌。龙尼也把一只胳膊搭在了我肩膀上,于是我就被弟弟和我最好的朋友夹在了中间。“把他们打败,把他们战胜,看我们的老鹰搏击长空!”我看到妈妈走进了客厅,然后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每次要笑或要哭的时候她都会捂住嘴。看她的眼神儿我就知道她很开心,所以她肯定是在掩面而笑了。

“飞翔吧老鹰飞翔!鹰击长空,飞向辉煌!”龙尼和詹克都把手从我的脖子那儿挪开了,他们俩又开始用身体拼字母了。“E--A--G--L--E--S!老鹰队!”我们的脸都已经变红了,爸爸正在大口喘气,但所有人都非常开心,我第一次真正找到了家的感觉。

妈妈把食物放在了电视机前的小桌子上,接着比赛就开始了。妈妈开始给大家拿百威啤酒,我对妈妈说:“我应该还不能喝酒。”可是爸爸说:“在看老鹰队的比赛时你可以喝啤酒。”妈妈耸了耸肩,微笑着递给我一瓶冰镇啤酒。我问弟弟和龙尼他们为什么不穿巴斯克特的队服,他现在可是老鹰队的当红之星。他们告诉我说,当特·斯达沃斯已经被老鹰队收于麾下,所以现在唱主角的是当特·斯达沃斯,而不再是巴斯克特了。由于我还穿着绣有巴斯克特名字的队服,所以我坚持说巴斯克特才是最火的队员。爸爸不屑地哼了一声,我那趾高气扬的弟弟也不服气地对我说:“那我们就等着瞧吧。”这太滑稽了,我身上的这件队服可是他送的,而且两周前他还斩钉截铁地对我说巴斯克特是炙手可热的棒球新秀。

妈妈在观看比赛的时候显得紧张兮兮的,她总是这样。如果老鹰队输了比赛,爸爸的心情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会很不爽,而且肯定会经常对妈妈大吼大叫,对此她可是心知肚明。龙尼和詹克彼此交换着不同球员的信息,他们还时不时看看自己的手机屏幕,以便了解其他比赛以及球员的最新信息。他们俩都在玩一款叫做《梦幻橄榄球》的电脑游戏,如果他们选择的球员能够达阵得分或者向前推进码数,他们在游戏里就会获得相应的奖励分数。我不时偷偷地看几眼爸爸,我得确定他能够看到我在为老鹰队加油。我知道,只要我竭尽所能为老鹰队摇旗呐喊,他才会愿意跟我待在同一个房间里。我得承认跟爸爸坐在同一个房间里,感觉还是很好的,虽然他依然不喜欢我,虽然我还没有彻底原谅他。他在阁楼里对我拳打脚踢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休斯顿得克萨斯人队首先得分,爸爸开始破口大骂起来:“第二防线的笨蛋们,你们他妈的不会防守啊,只拿钱不干事的废物。这只是得克萨斯人队,不是达拉斯女牛仔队。操蛋的得克萨斯人!你们都去死吧!”妈妈借故再去给我们拿些啤酒离开了房间,龙尼盯着电视,假装没听到我爸爸的脏话。

“放松点儿,老爸,”詹克说道,“我们看着呢。”

妈妈又拿来一些啤酒,爸爸在喝啤酒时总算消停了一会儿。可是,看到麦克那布的传球被对方拦截后,爸爸又指着电视骂了起来,这次不仅嗓门提高了,而且还大骂麦克那布是“黑鬼”,就算我的朋友丹尼在场也会觉得难以接受,因为丹尼说只有黑人才能使用这个词儿。

弟弟他们说得没错,当特·斯达沃斯的确是这个赛季的明星。麦克那布传球给他后,老鹰队开始领先于对手了,爸爸这才住口,脸上也再次出现了笑容。

在中场休息时,詹克成功地说服了爸爸跟我们一起出去玩传接球,于是我们四个人一起来到了街上。我们的一个邻居此时也带着儿子出来了,于是我们邀请他们跟我们一起玩。那个小男孩看起来也就是10岁左右,身上也穿着老鹰队的绿色队服,事实上他不太可能把球扔给我们,可我们还是不停地把球传给他。虽然他每次都接不住,但我们还是不停地给他加油。小家伙笑得很开心,他爸爸显然对我们心存感激,每当与我们目光相对时,他都会冲我们点头致谢。

詹克和我之间的距离最远,我们会不时给彼此来个长传,而且常常需要紧跑几步才能接住球。我们俩一次也没有失手,因为我们都是一流的运动健将。

爸爸大部分时间里只是站在旁边喝啤酒,不过我们偶尔也会传球给他,那些球的难度不大,所以他一只手就能接住,随后他会把球传给离他最近的龙尼。龙尼的一只胳膊不是特别好,但我和弟弟都没提这事儿,因为龙尼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是老鹰队的球迷,外面阳光和煦,老鹰队目前位于领先位置,除了爽口的冰镇啤酒,我们还能享用到可口的美食。我们的心情非常舒畅,所以根本就不介意龙尼的体魄是否像我们一样健壮。

妈妈跑出来说半场休息时间快结束了,詹克跑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把双手举到空中,然后大声喊道:“啊啊啊啊啊啊……”随后小男孩的爸爸也开始效仿詹克的做法。小家伙稍微迟疑了一下,接着也把小手举到空中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我们开始一起高唱老鹰队的队歌,飞快地用胳膊和身体摆出队名中的各个字母。折腾了一番后,我们飞快地跑回客厅继续观看比赛。

当特·斯达沃斯依然是下半场的亮点,他几乎推进了150码,还完成了一个达阵,相比之下,巴斯克特甚至都没有接到一个像样的传球,因此也没有成功接球的记录。这种状况并没有让我感到难过,因为在比赛结束时出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