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艺术源于自然,以自然为基础,虽取自然之象,但传人类之情。因此,自然是思想驰骋的天地,是性灵回归的乐园。也正是万物与人心的完美融合,才构成了中国艺术和谐优美的审美意境。无论是音乐、绘画、书法、诗词等抽象的艺术形式,还是园林、饮食等具体的艺术领域,处处散发着由“和”而生发的无穷魅力,中国艺术所讲究的“以和为美”,是人们在整体上把握了人的存在状态之后,所作出的艺术选择。
我们讲中国艺术中“以和为美”的审美精神,这并不是说其他民族就没有“以和为美”的思想。事实上,“以和为美”是全人类共同的审美理想,寄托着人们对和谐美好社会生活的向往。古代西方人也追求和谐美,最为著名的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毕达哥拉斯是位数学家,也是个天才,他认为数学的和谐法则控制着整个自然界,你如果问他什么最美,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和谐。他发现琴弦的长短比例决定了琴声是否悦耳动听,音乐的美在于各种声音(高低、快慢、强弱)的和谐统一。最美的几何体是球体,因此他认为地球是圆的。毕达哥拉斯还发现了著名的“黄金分割律”,这也是一种比例之美。无论什么物体、图形,只要它各部分的关系与这种分割法相符,这物体、图形就能给人最为赏心悦目、最美的印象。美丽的人体就是符合黄金分割律的。人体肚脐以上的长度与身高之比越是接近0.618,人体的比例就越美。因此,西方艺术家们在创作艺术人体时,都以黄金分割为标准。如古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女神维纳斯的体形就与黄金分割完全相符。在建筑艺术中,这一规律运用得也相当广泛。比如古希腊的帕提侬神庙,我们看到它有很多严整的大理石柱,这些石柱不仅用来支撑神庙,而且它们所分布的比例也是符合黄金分割律的,因此神庙威武、壮观,成为繁荣和美德的象征。
但是,对于古代西方人来说,使人感到愉悦的那种和谐是源于自然中的形式,比如声音、色彩、形状、人体结构等。他们所讲求的和谐美,侧重在人、物、艺术作品的大小、比例、组合等外在因素的均衡和协调,即外在形式美。而古代中国所讲求的和谐美,更主要的是追求内容的和谐,即心与物、情感与理智等内在的和谐,是在企求一种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的和谐关系。这里并不否定个人,而是主张人应在社会伦理规范中,与社会达到和谐,求得个人的发展。尤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自始至终所宣传的正是伦理与心理、个体与社会和谐统一的思想。因此,西方人所讲的“和谐美”,与中国人以和为美的精神有着本质的差别。
综上所述,天人合一、和谐、中和的观念对于我们来说有着根本性的意义,这是中国人的世界观。因此,“以和为美”的观念成为中国传统艺术与审美精神的核心,也是必然的。现代社会,由于工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生存竞争的日益激烈,社会矛盾与不和谐因素也相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美学中“以和为美”的精神就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在这里,我们正是要探究中华文化艺术的这种审美内蕴,把握民族特有的审美精神,为现代人的审美生活寻找更多美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