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衣、食、住、行,是我国社会文化的开端。其中有很多古老的传统甚至延续了整个封建社会。同时,由于战争的影响,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也使得这时期的社会生活呈现多元化现象。
商周的婚姻形态
商代婚制的主流是一夫一妻制,但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又表现出多变的形态。
一夫一妻的婚制,在商代的墓葬中有所反映。在安阳殷墟的宗族墓地,男女异穴并葬的现象比较普遍,两个墓穴紧紧相靠,埋葬的必是一男一女,应为夫妻并葬。这类墓葬约占殷墟墓葬总数的1/3,表明商代普遍实行的婚制是一夫一妻制。
但贵族中一夫多妻的现象非常普遍。以王室婚姻为例,历代商王均拥有多妻,武丁的配偶仅见于卜辞记载的就有20余位,其他商王的配偶亦不在少数。商代的一般贵族,也是多妻制。
商代贵族的婚姻,政治联姻的特征较为明显。贵族娶妻纳妇,不只是为了繁衍后代,还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易·泰卦》有“帝乙归妹”之辞,记载的是商王帝乙嫁女于周方伯的史事。周文王的生母,则是来自殷商诸侯的女子,《诗·大雅·大明》说:“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周方国的首领王季娶任姓挚国之女为妻,其子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商王国与异族方国之间的联姻,加强了双方的政治联盟关系,有利于维护商王国诸侯盟主的地位。武丁是娶妻很多的商王,他在位期间也是商王国最鼎盛的时期。
西周的婚姻形态与商代没有本质的区别,一夫一妻制与贵族的多妻制并行。所不同的是,西周的婚姻已在礼制的规范下运作,形成了一系列法定或约定俗成的礼仪。
周人对婚姻的功能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婚姻为“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这些表述虽出自后儒之口,儒家礼教的色彩十分浓厚,但其中对婚姻之社会功能及重要性的认识,则是周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
周人已认识到了近亲婚姻的不良后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从优生的角度审视男女婚媾,实行“同姓不婚”的禁忌。在选择婚姻对象时,首先要辨明男女双方的族姓,“男女辨姓,礼之大防也”,“娶妻不娶同姓”。“内官不及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不仅正式婚配必须排除同姓,就连购买侍妾的随意之举也要以占卜的方式辨明女子之姓。同姓不婚及其所蕴含的优生知识,是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
西周的君王和各级贵族仍为多妻制。后儒谈礼每每穿凿附会,但天子拥有众多的嫔妃则是不容置疑的。在天子众多的嫔妃中,王后只有一人,为后宫之首,法定地位最高。“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诸侯和卿夫人也有许多夫人和妻妾。
西周贵族的婚姻仍具有政治联姻的性质。大而言之,四周的贵族分为姬姓贵族和异姓贵族两大集团,婚姻关系是联结两大集团的主要纽带。周代是等级社会,贵族的婚姻一般在贵族圈内运行。受“同姓不婚”的约束,以周王为首的姬姓贵族娶妻,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女子中选择。这种情况,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中可以找到很多证据。分封制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所分封的异姓诸侯多为周人的姻亲功臣,与周族有传统的婚姻联盟关系,如姜姓的齐国与周人世代通婚,互为姻亲。周王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对异姓诸侯则以伯舅、叔舅相称,“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将国家关系与婚姻关系融合起来,密切了相互间的政治联盟。周人重视婚姻,对婚礼尤为讲究。“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代的婚礼,有六项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称为“六礼”,包括从议婚到完婚的完整程序。《仪礼·士婚礼》对“六礼”的具体仪式有详细记载。第一道程序是“纳采”,即发动议婚。男方觉得某家之女可作议婚对象,便请媒妁执雁作拜见之礼,提亲说合。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家再去女家求婚。第二道程序是“问名”,当时“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所以要遣媒人前往询问女方姓名,问名回来后通过占卜以定吉凶。第三道程序是“纳吉”,男家卜得吉兆后,遣媒人前去告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第四道程序是“纳征”,男家将财物聘礼送往女家。第五道程序是“请期”,男家择定吉日婚期,告知女家。最后一道程序是“亲迎”,即新郎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至此,婚礼方告完成。这套繁缛的婚姻礼俗形成于周代,主要流行于贵族士大夫阶层。“六礼”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在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婚礼仪式基本上都是按照“六礼”的程序框架进行的,只是繁简程度不尽相同而已。
同时,原始婚俗的遗风依然存在,继续得到社会认可。如《周礼·地官·媒氏)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在每年的春季,未婚男女可以幽会私奔,不受任何限制。
商周的饮食
“食者,民之本也”,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之一。而我国饮食文化也源于商周时期。
商代的饮食用器,大致有炊器、饮器、食器三类。炊器主要有鬲、鼎、、罐、甑等,用于煮蒸食物;饮器主要有、爵、蚕、觚、杯等,多数为饮酒之器;食器主要有簋、豆、罅等,用于盛装饮食。上述分类并不十分严格,有些器具的用途较广,一器多用和饮器食器不分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当时常用的鼎,就兼具炊、食、盛多种实用功能;陶豆既是食器又是饮器。
当时人们主要的进食方式是抓食。商代铜器铭文中有一“飨”字,其形象为二人跪而对食,一人正伸手抓取盘中食物,为抓食吃法的真实写照。与抓食并行的,是用餐具辅助进食。目前已发现的商代餐具,主要有匕、勺、箸等。匕是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餐具,有骨匕、角匕、铜匕、玉匕等,形式多样,其基本形状类似于餐匙。勺是挹酒舀汤的餐具,多用于饮酒的场合。箸即筷子,殷墟的一座墓葬中出土过三双铜箸,这是迄今发现最早的铜箸。这种铜箸装有长形木柄,应是烹调用具,属于大箸,而不是直接用来进食的筷子。
商代的食物种类中,谷物有粟、黍、麦、稻等。肉类食物有两大类,一类是家畜,有牛、羊、豕、犬、马、鸡;一类是野生动物,甲骨文中所见的狩猎动物名有20多种,鱼类的水产品也是食物的重要来源。总的说来,商代人的食物以谷物为主,辅之以肉食和蔬果。肉食或取之畜养,或猎之自然,或渔之水域。
崇尚饮酒,是殷商饮食活动的显著特点。上自商王,下至臣子,各级贵族均嗜好饮酒。酗酒荒政,是商王朝腐朽败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史记·殷本纪》说商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大戴札记·少闲》称纣王“荒耽于酒,淫扶于乐,德昏政乱。”殷人重酒,在考古资料中也能找到证据。贵族墓葬中随葬的青铜器,其数量和组合均以酒器为主,如殷墟妇好墓中的青铜容器,酒器约占74%。在一些贵族的墓葬中,爵、觚、、等酒器大都同棺木一起放在木椁之内,而鼎、鬲、簋、豆等饮食器皿都放在棺外,可见这些贵族嗜酒胜于饮食,他们格外看重酒器,死后随葬时也要放在离身体近一些的地方。贵族的地位和等级的区别,也主要在酒器而不是在食器上反映出来。
周人非常重视饮食。《尚书·洪范》讲国家政务,将“食”列为“八政”之首;《周礼》记载周代官制,将食官统归“天官”之列,视之为最重要的一类官职;周代的礼仪制度,更是与饮食密不可分。
天子贵居至尊之位,饮食最为丰盛,这是周代所创下的定例。周天子的饮馔分饭、饮、膳、羞、珍、酱六大类,据《周礼·天官·膳夫》所记,王之食用稻、黍、稷、粱、麦、六谷,膳用马、牛、羊、豕、犬、鸡六牲,饮用水、浆、醴、琼、臀、酏六清,羞共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则百二十瓮。这些指的大多是原料,实际饮馔品名还要多得多。
在烹调方面,周代已有了比较成熟的调味理论,确立了常用的调料品种。商代采用的调味品主要是盐和梅,“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取咸酸两味为主味。到了周代,调味除用盐梅外,又采用了一些新味型的原料,而且有了比较严格的配伍法则。烹饪不同的肴馔,使用不同的调料;烹饪同一肴馔,要根据季节变化采用不同的调料。
周代是礼治社会,依据周礼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食礼则是周礼的核心内容之一。周代的饮食礼俗,经过后来儒家的精心整理,比较完整地保存在《周礼》、《仪礼》和《礼记》的某些篇章中。周人对客食之礼、待客之礼、侍食之礼、丧食之礼、宴饮之礼、进食之礼,都有十分具体的规定。以宴饮之礼为例,《三礼》中详细记载有各种筵宴的礼仪,宴饮之礼已相当规范化。周人宴饮的场面,在《诗经》中多有描写,以《小雅·宾之初筵》之一章最为生动,诗的大意是:宾客就席,揖拜有礼;笾豆成行,佳肴丰盛;酒醇且甘,饮而舒心;悬钟设鼓,献酬频频。箭靶张立,弓已满弦;对手赛射,比试高低;中者为胜,败者罚饮。诗人的艺术描写,生动地展现了宴饮之礼的具体仪节。
在饮酒方面,周人明显比殷人节制。鉴于殷人“惟荒腆于酒”而导致败亡的历史教训,周初的统治者极力禁酒,周公制定了严厉的禁酒措施,规定周人不得聚众饮酒和纵酒,违者处死,对贵族也要强制戒酒。禁酒的结果,西周时的酒器大大少于商代,墓葬中随葬器皿的种类和组合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西周中期以后,酒禁放宽,饮酒之风渐浓,但在饮用上作了许多严格的礼仪规定,节制饮酒行为。
春秋战国时期的饮食
春秋战国时代的饮食活动,在继承西周饮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出现了许多新的文化因素,饮食生活丰富多彩。
贵族的饮食活动,礼仪化的色彩依然浓厚,在客食、待客、侍食、丧食、宴饮、进食等方面,基本上遵循着周礼所规定的礼节,注重饮食之礼。这种饮食礼仪化的现象,在春秋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
饮食用器有了较大的变化。西周时期贵族的饮食用器主要是青铜器,东周时代,青铜器开始衰落,漆器普遍流行开来。到了战国,漆器工艺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繁盛时期。漆器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属于饮食用器的有耳杯、豆、樽、盘、壶、卮、盂、鼎、匕、食具箱和酒具箱等,还有奁、盒、匣、案、几、俎等相关器物。漆器制作得非常精美,造型精巧,漆色鲜丽,纹饰丰富,透出一种秀逸之美。多姿多彩的漆器,给饮食生活带来了清新的气息。
在菜肴的烹制上,人们更注重滋味,对五味调和非常讲究。战国秦相吕不韦组织门客编纂的杂家著作《吕氏春秋》,有许多关于饮食的论述,其中的《本味》篇专讲饮食的滋味调和:“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剂)甚微,皆有自起。”菜肴必须用五味调和,放调料的先后次序和剂量多少很有讲究,不可马虎。“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不能喻。”按照当时美食家的标准,美味佳肴应该是“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浓,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澹而不薄,肥而不”。《吕氏春秋·本味》所讲的这套五味调和理论,是人们在长期的烹调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食以体政”的思想观念在东周时代得到了充分发挥。一些思想家和政治家熟谙烹饪之道,常常用烹饪喻说安邦治国,由平常的烹饪原理演绎出深刻的政治哲理。思想深邃的哲人老子,有“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名言,认为治国与烹饪的原理是一样的。春秋晋国的师旷,以“五味”比喻齐桓公称霸与大臣的关系,“管仲善断割之,隰明善煎熬之,宾须无善齐和之”,将这些善于治国的功臣比喻为厨艺高超的烹饪大师,而齐桓公就好比一个美食家,享受着大师们精心烹制的佳肴。齐相晏婴则以五味中和的烹调原理,向齐景公论证君臣应有的协和关系,说理透彻。
东周时代兴起的诸子百家,对饮食问题多有论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饮食理论。在诸子百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墨家和儒家的饮食理论。墨家提倡“量腹而食;度身而衣”的节俭理论,主张“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不贪食味之美,不求烹调之精,将饮食生活维持在较低的水平,是墨家饮食理论的基本特色。儒家的饮食理论注重礼仪礼教,讲究饮食的艺术和卫生。(论语)中有许多关于饮食和食教的内容,以《乡党》篇的记述最为集中。从这些记述来看,孔子对饮食非常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求饭菜做得越精细越好;“色恶,不食;臭恶,不食”,烹饪不得法,菜肴颜色不好,气味不正,孔子是不吃的;“食不语,寝不言”,吃饭睡觉不能说话,为的是吃得卫生,睡得安稳。儒家的饮食观与墨家正好相反,墨家指责儒家“贪于饮食”,就是针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者对饮食的过于讲究。儒家的饮食思想与观念为后世所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核心,对中国饮食文化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
商周的服饰
服饰是人类物质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服饰的基本功能,大致有避寒暑、蔽形体、遮羞耻、增美饰、表仪态等几个方面。在商周时代,服饰具有明贵贱、序等级的重要社会功能。
商代衣料的质地,有麻、丝、棉、皮革等。商代的人像雕塑,大都着有服饰,刻划细致,是当时人们衣着打扮的真实写照。从已发现的80余件人像雕塑所反映出的衣着情况来看,服饰形态有交领右衽短衣、交领右衽素长衣、交领右衽素小袍、交领长袖有华饰大衣、直领对襟有华饰短衣、高后领敞襟长袖花短衣、圆领长袖花短衣、圆领窄长袖花大衣、圆领细长袖连挎衣等10余种。这些服饰有等级之别,大致说来,中上层贵族间流行窄长袖花短衣,中下层社会中多穿窄长袖素长衣。
发型和冠式,是服饰仪态的重要环节。商代人像雕塑所显示的发型达20余种,大都附有饰物,简单者施簪插笄,复杂者加戴冠饰。饰发方法大致有两种,或依发型为饰,或戴冠增饰。下层社会成员大多依发型为饰,饰品平平;中上层贵族喜好戴冠增饰,冠式多种多样,饰品等次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