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孕产妇保健10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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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孕期保健要有“心”(17)

妊娠期妇女用药有时可产生不良影响,据报道,静脉滴注大剂量四环素治疗患肾盂肾炎的孕妇,可引起暴发性肝脏代偿失调症候,死亡率很高。肾盂肾炎患者肾功能减退,四环素清除率下降,药物本身对肾脏又有毒性作用,还可使孕妇发生坏死性脂肪肝、胰腺炎和肾损害,加上四环素对胎儿也有不良影响,因此妊娠期禁用四环素。妊娠后期应用红霉素十二烷基硫酸盐,引起阻塞性黄疸并发症的可能性增加,可逆的肝脏毒性反应的发生率高达10%~15%。

为保证胎儿生长的需要和维持母体良好的营养,在孕妇营养不足的情况下,应适当补充铁、钙、叶酸、维生素B(下标1)和维生素B(下标6),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钩虫病和血吸虫病高发区和对贫血孕妇应常规补充铁。

孕妇用药为何要慎重?

生病就要打针或吃药治疗,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可是,孕妇用药就要慎重了,这是因为药物本身的作用和不良反应,以及药物对孕妇、胎儿的作用等,都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有的药物能直接影响孕妇的自身安全,有的药物则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智力发育与身体健康。

有的药物能引起孕妇流产,有的药物能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死亡。无论是医生给孕妇开药,还是孕妇自己用药,都必须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到药物的危害。

药物对胎儿有何影响?

妇女在怀孕期间,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主要靠胎盘的渗透作用,从母体内摄取营养物质和排泄胎儿体内的代谢废物,借以维持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既要维持自身的生理活动,又要满足胎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大量的临床实践证明,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性质、胎儿发育的阶段、母体健康状况、药物的剂量等。怀孕3个月内,胚胎正处于发育旺盛而且是关键时期,各脏器的原始形态已经形成,但各器官系统尚未形成,这时胚胎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包括药物的影响。这个时期如果孕妇服药不慎重,就有可能使正在形成各器官系统的胎儿的某些器官发生畸形。总之,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孕妇用药的时间、剂量有关。在怀孕后4~8周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最大。孕妇用药越早,用药量越大,用药时间越长,对胎儿的影响越大。

孕妇应如何用药?

孕妇在妊娠期间得了病还是需要药物治疗的,但关键是要合理地使用药物。孕妇用药要掌握如下几个原则:

①及时用药。如孕妇患妊娠中毒症时,若不及时用药物治疗,一定会给孕妇和胎儿带来某种程度的危害,严重时甚至可导致孕妇及胎儿的死亡。而经及时用药后就会减少和避免疾病对孕妇及胎儿的损害。

②孕妇用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不得自行用药。病情如允许可用可不用药时,尽量不用,特别是在妊娠早期应避免使用对胎儿致畸的药物。

③如用复方制剂药物,必须事先看看药物说明书上介绍的药物组成的成分,不能单看药名及用量就用药。

④必须用药时,一定要选择毒性小、反应小、对胎儿无致畸作用的药物,且宜小剂量服用。

孕妇禁服阿司匹林吗?

阿司匹林是众所周知的家庭常备药。它有较强的解热镇痛和抗风湿作用,用于感冒、发烧、头痛、肌肉痛和神经痛,疗效迅速而持久。然而,孕妇却要避免服用阿司匹林。

这主要是由于阿司匹林有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从而使出血时间延长。口服0.65克的阿司匹林就可以使正常人出血时间延长1倍,并持续4~7天之久。所以,孕妇应禁服阿司匹林,否则生出的婴儿(尤其是早产婴儿)常常由于严重的脑出血而死亡。

为什么孕妇要慎用感冒药?

正常人的体温是由大脑皮质和丘脑下部体温调节中枢所控制,并通过神经体液因素调节产热和散热过程,所以正常人体有相对恒定的体温。若致热源引起产热过多或散热过少,使体温超出正常范围,则称为发烧。除感冒外,还有许多情况可导致人体发烧。临床上按体温的不同将发烧分为低烧、中烧、高烧和超高烧四类。一般来说,高烧可刺激子宫,使之收缩,引起早产或流产,也可以使胎儿死亡。因此,孕妇感冒发烧要用药物治疗。但是,药物要经过选择,勿服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孕妇感冒要慎用哪些药物?

孕妇感冒发烧时,下列药物要慎用或不用:

①水杨酸制剂:动物实验证明,水杨酸制剂能迅速通过胎盘,大剂量应用可使动物胚胎致畸。在人身上的作用,尚无确定的大量病例的报道,但要慎用。

②链霉素:大剂量使用可使胎儿第八神经受损,引起先天性耳聋。

③四环素: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对孕妇肝脏有毒性作用,妊娠3个月内应用,可使胎儿乳牙色黄,釉质发育不良或胎儿宫内发育停滞。

④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对听神经有毒害作用。孕期发生感染如何选用抗生素?

目前已知,大多数药物都可以通过母体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而某些毒性较大的抗生素则使胎儿成为间接的受害者。

①在孕期可以应用的抗生素: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依托红霉素除外)和林可霉素类等这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毒性较小,故孕妇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②孕期禁用这些抗生素:氨基糖甙类的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以及四环素、多西环素、依托红霉素、甲硝唑、呋喃咀啶等均属妊娠期禁忌用药。

另外,在某一阶段忌用的药物,如氯霉素等在怀孕3个月内应用可致胎儿发育畸形,怀孕后期使用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这种综合征死亡率是很高的,所以孕期,特别是孕晚期,即使是病情较重的患者也不应使用氯霉素。

总之,在孕期非用抗生素不可的情况下,一定要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本着合理、有效、短时间、毒副作用低的原则有选择性地应用抗生素,但不可不用,更不可滥用,以免给孕妇和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哪些药物影响胎儿发育?

抗生素最为多见,有氯霉素、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性、多黏菌素E、多黏菌素B、万古霉素、磺胺类、利福平、异肿等。以四环素为例,常规剂量就可致胎儿牙齿、骨骼发育不良,牙釉质缺损,灰色牙、棕色牙或黄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等,大剂量还可诱发致命的肝脂肪变性。

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孕妇用后很可能造成胎儿的骨骼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有的导致新生儿溶血引起头部血肿等出血倾向。

镇静安眠药,如安定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甲丙氨酯可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引起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激素类,如雌激素造成上肢短缺,女婴阴道腺病,男婴女性化。孕激素可造成女婴男性化,男婴尿道下裂。可的松可致无脑儿、唇裂、腭裂、低体重畸形。甲状腺素也可导致畸形。

降糖药,如格列本脲、格列齐特、甲苯磺丁脲等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

抗疟疾药,如奎宁、氯奎、阿的平等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神经损伤及血小板减少。

抗癌药环磷酰胺导致四肢缺损、腭裂;抗精神病药氯丙嗪会造成视网膜病变;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可导致手指畸形、胯裂;抗过敏药氯苯那敏、苯海拉明能引起肢体缺损;避孕药能造成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及肢体短缺。

许多人把维生素当成安全药、营养药,但维生素能致畸胎则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维生素A可破坏胎儿软骨细胞导致骨骼畸形、指趾畸形、腭裂、眼畸形、脑畸形;维生素D使胎儿血钙增高,易致胎儿智力发育低下。据报道,孕期内大量服用维生素c、维生素B也可导致畸胎。

中草药用之不当对胎儿发育也有不良影响。如红花、枳实、蒲黄、麝香、当归、人参等,尤其是人参作为“补药”,各种复方制剂名目繁多,如人参蜂王浆、人参精、人参膏、人参酊、人参酒、人参养荣丸、人参大补丸、参茸精、青春宝等等;还有人参枸杞汤、人参银耳汤等。孕妇加强营养本无可厚非,却不知这些中草药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可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致使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牵牛子、甘遂等,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地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有些中草药本身有毒性,如斑蝥、天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蜈蚣、朱砂、雄黄等,可直接或间接对胎儿发育造成影响。还有些中成药如七厘散、小活络丸、牛黄解毒丸(片)、牛黄上清丸(片)、再造丸、苏合香丸、活血止痛散、冠心苏合丸、龙胆泻肝丸、附子理中丸等也应禁用或慎用。

综上所述,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确实很多,以上仅为常用部分,听起来很可怕,事实也如此。但是孕妇也不可能不生病,生了病也不能不吃药,应该及时就诊,向医生说明自己已经怀孕,医生会权衡利弊,选择安全无毒副作用的药物,确保母子健康、平安。

孕妇在选择用药途径方面应注意什么?

人们通常对孕妇用药比较关心,却很少有人注意孕妇的用药途径问题。妇女在妊娠期由于其特定的生理变化,对不同的药物剂型的吸收是不一样的。口服药是孕妇最常使用的剂型。孕期由于消化液的分泌量减少,胃肠蠕动功能减退,使胃的排空时间延长,由正常的50分钟延长到80—120分钟,食物通过小肠的时间自然也延长,导致药物的血浓度高峰值时间推迟。而小肠吸收药物的量却有所增加。肌肉注射药物较口服吸收快而完全,但孕期由于下肢血液循环减慢,延缓了药物的吸收。雾化吸入常用于治疗上呼吸道及肺部的疾患。但妊娠期由于心排血量及每分钟呼吸量分别增加40%及50%,所以对喷雾剂的吸收量大大增加。外用药有滴入、含漱、涂、擦、洗剂等,妊娠期由于皮肤、黏膜的血液供应增加,对药物的吸收速度自然也加快,吸收量也会提高。由此提示我们,妊娠期妇女不但要注意慎重选择药物,还应注意给药途径,以减少用药量又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怎样为孕妇选择药物?

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活泼、漂亮、聪颖的小宝宝,但妊娠期用药不当,可导致家庭不幸。严格地讲,在妇女的整个妊娠期间,使用中西药都应慎重,特别是妊娠头3个月,为胎儿生长发育最为活跃的时期,用药应慎之又慎。妊娠期用药,药物大多数经过胎盘转运进入胎儿体内,也有一些经羊膜转运进入羊水后被胎儿吞饮。但胎儿的肝脏解毒功能低而有限,肾脏排泄药物的功能相对也差,这样就延长了药物在体内的停留时间,对胎儿毒性可想而知。一般脂溶性化合物、药物离子比程度低的容易通过胎盘,扩散到循环系统。下面介绍几类妊娠期常用的药物。

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

抗生素:青霉素及其衍生物。

降血压药:甲基多巴、肼苯达嗪。

降血糖药:胰岛素。

止吐药:维生素B(下标6)、苯海拉明。

抗结核药:乙胺丁醇。

上述列举这些药物仅供参考。作为不具备医药知识的孕妇,在家庭内自选用药是很难把握的,在确实需要用药时应到正规医院看医生,由医生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

黄体酮保胎对胎儿有何影响?

黄体酮也称孕激素。一般情况下,对有流产倾向的孕妇往往会应用黄体酮,以达到保胎的目的。黄体酮并不是可以随便应用的。孕期如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先到医院查清原因,在医生指导下,如有必要,再使用黄体酮,千万不要轻易自行使用。因为黄体酮属孕激素,如孕激素水平过高,则使胃肠平滑肌收缩减慢,孕妇会出现心胸不舒服、腹胀、便秘等不适。其次,黄体酮还可导致胎儿生殖道畸形——女性男性化。1950年,美国出现一些女孩外生殖器男性化,经回顾性调查证明,有近600名女孩出现男性化症状者,都因其母亲在孕期使用孕激素(黄体酮)所致。另外,孕激素过高,还可导致过期妊娠,不仅给母亲带来分娩时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导致胎盘老化,胎儿缺氧,出现胎儿宫内窘迫、胎死宫内,以及新生儿死亡率增高等。所以,千万不要随便应用黄体酮“保胎”。近年来,已多用hcG(一种糖蛋白激素)制剂作为保胎药物。

抗甲状腺药物对胎儿有何影响?

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是内分泌疾病中较常见的一种。此病需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剂量适当,则对母体和胎儿损害较小,若用量过大,在怀孕早期可引起流产。在怀孕4个月后,胎儿甲状腺已开始具有功能,抗甲状腺药物又能通过胎盘而损害胎儿甲状腺功能,此时用药不当则可引起一系列后果。

硫脲类药物在孕期服用,可引起胎儿代偿性甲状腺肿大、智力发育及骨生长迟缓。

无机碘化合物长期应用时,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症。

放射性碘在孕期应用,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在怀孕10周后应用可导致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因此,孕期应禁止使用抗甲状腺药物。

患糖尿病的孕妇在用药时应注意什么?

患糖尿病的孕妇想要自己的孩子健康、聪明,除了医生的精心治疗外,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同医生紧密配合,每1~2周做1次产前检查,并根据医嘱进行心血管系统检查及肾功能检查,观察血管及肾脏的变化;还要经常检查尿液,观察尿糖和尿蛋白的情况,以便医生随时调整全身用药方案。

②在用药时,一般首选胰岛素,因为胰岛素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对胎儿发育无影响。而口服类降糖剂如甲苯磺丁脲(D。∞)等均能通过胎盘到达胎儿血中,并能引起死胎和胎儿畸形,所以,胰岛素应为患糖尿病孕妇的首选治疗药物。

③应用胰岛素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嘱咐来用药。因为在孕期新陈代谢比较复杂,血糖波动较大,如血糖控制不好,易导致酮症酸中毒和低血糖而危害母子生命。所以,一定要经常调整饮食,控制血糖水平。同时也要听从医生安排,调整用药剂量,以保证血糖浓度在较正常稍高水平。

抗癌药对胎儿有何影响?

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对癌症治疗的效果而延长了患者的生存期,因此,一些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的孕妇仍然要求医生考虑是否能保住胎儿。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抗癌药物对胎儿有哪些影响。

抗癌药物对迅速增殖的组织有很大的毒害作用。妊娠期的特点是细胞分裂的速度特别快,这就导致了胎儿对抗癌药物的作用特别敏感。这时接受抗癌药物治疗,特别是怀孕早期是胎儿器官的形成期,对其副作用就更加明显。如烷化剂及抗代谢药物等都可导致胎儿发生无脑、脑积水、脑脊膜膨出、唇裂、腭裂、四肢发育异常等畸形。假如几种抗癌药联合应用,其致畸作用更强。如果胎儿能够幸存,则出生后也会有多种畸形、智力低下。

所以,妊娠早期发现恶性肿瘤而必须化疗时,则建议做人工流产。而情况特殊、治疗能向后延迟时,可将治疗延迟到孕中期或晚期时进行最为理想。因为在这段时间内,发育迅速的胎儿对药物的毒性反应敏感度已减缓。但如考虑到母亲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切忌因为胎儿而影响母亲的治疗。

降压药对胎儿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