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孕产妇保健1000问
18833800000020

第20章 孕期保健要有“心”(14)

胎死腹中,孕妇可有多种表现。最明显最先出现的症状是胎动和胎心音消失。怀孕5个月以后已有胎动且医务人员可以听到胎心,如果孕妇自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并经B超或胎儿心电图检查无胎心搏动,可以证实胎儿死亡。此外,孕妇还有其他表现:子宫停止增大或反而缩小、变硬;少数孕妇在胎儿死亡一段时间后,腹内有异物感或感觉发冷、口臭、食欲不振;乳房由丰满变成松弛,初乳分泌停止;有不规则的阴道出血,血色暗红,或有褐色黏液、污秽,有的孕妇可伴有轻微腹痛腹胀;母体可能有引起胎儿死亡的疾病,如肾炎、糖尿病、急性传染病、高热、外伤等。

胎儿死亡约80%在2~3周内自然娩出,若死亡3周仍未排出,有可能发生血凝障碍(DIC)。胎死宫内4周以上,DIC发生机会明显增多,会引起分娩时严重出血。故死胎一经确诊,应予引产。

高龄孕妇要注意什么?

35岁以上的孕产妇,尤其是第一次生育者,发生并发症的机会较多。因此,国际上规定35岁以上的初产妇为高龄孕妇,产科医生也把她们列为高危妊娠对象。

对于高龄孕妇来说,不论初产还是经产,首先是其生出先天性痴呆和某些先天性畸形儿的机会增加。以最常见的先天愚型为例,35岁以下孕妇发生率为1/8000以下,35—39岁孕妇发生率为1/250,40~46岁的孕妇发生率为1/100。所以,高龄孕妇一定要到产前咨询门诊接受产前诊断,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选择性流产。

其次是高龄孕妇患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的机会增加,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等,不仅影响胎儿发育,还对母亲健康构成威胁;此外,还易发生流产、早产和胎儿死亡。

另外,由于高龄孕妇的骨盆各韧带及盆底肌肉弹性降低,会使产程延长,难产、手术产机会增加,新生儿并发症机会也增加。所以高龄孕妇应到条件较好的医院分娩,必要时还应提早住院待产。不过对已有顺产经历的高龄孕妇而言,再次分娩一般不会困难。

高龄孕妇只要做好围生期保健,加强孕期、产时监护和产后护理,大多数异常情况可以避免。

高龄孕妇一定会难产吗?

顺产的关键是产力、产道和胎儿三个因素相互协调。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异常,即可使分娩发生障碍,称为异常分娩,俗称难产。难产与顺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除了少数明显的骨盆狭窄外,多数在产程的不同阶段逐渐显露。高龄产妇尤其是初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不外乎以下两点:一是协调性子宫收缩异常;二是子宫颈坚硬。前者因高龄产妇对分娩有恐惧心理,如果产前保健宣传不够,医务人员态度粗暴、言语不妥等,均可造成不良刺激,从而引起协调性子宫收缩异常;后者的发生是因高龄产妇宫颈组织弹性差,容易造成痉挛性收缩而使宫颈口不易扩张。上述因素可能导致高龄产妇的滞产或难产,但如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产妇的忧虑、恐惧和紧张情绪,使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减少到最低限度,以及处理好宫颈口扩张的异常情况,就能减少高龄产妇难产的机会,并能促进分娩的自然进程,保证母亲和胎儿的健康。

悬垂腹产妇生孩子会遇到麻烦吗?

产妇在妊娠末期腹部形状呈悬垂腹者,往往表示有骨盆狭窄、腰椎过度前凸或腹壁过度松弛等情况。在分娩过程中,悬垂腹产妇会遇到哪些麻烦呢?

首先,先露入盆受阻,胎头完全在骨盆上口以上,由于胎头未能很好衔接,以致不能很好地紧贴宫颈,致使子宫收缩无力,子宫口扩张缓慢,产程延长,产妇精神、体力疲惫,最终导致滞产或难产。

其次,由于先露未能很好适应骨盆上口,以致胎膜早破,随后容易发生脐带脱垂,尤以头先露者更甚,如果不迅速结束分娩,往往胎儿难以生存。再者,由于胎头下降受阻,胎头长时间受压,可导致其颅内缺氧出血,造成胎儿窘迫,甚至死亡。因此,悬垂腹产妇经阴道分娩的机会少,宜剖宫产结束分娩。

什么是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指的是胎儿的发育小于或落后于孕周,准确地讲,胎儿体重低于胎儿孕周第10个百分位。也就是说,10个同孕周的胎儿中有9个比他大。

由于胎儿体重较小,因此容易发生胎死宫内,新生儿的生存能力也较低。

哪些原因可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原因很多,较常见的原因有:

①孕妇身材矮小,孕期体重增加偏少。

②孕期贫血,孕期有心脏病等。

③孕妇在妊娠期吸烟、酗酒及用药物等。

④血管病变,如孕妇有慢性高血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肾炎等。

⑤多胎妊娠时单个胎儿都偏小。

⑥胎盘或脐带因素,如前置胎盘、脐带过细、脐带绕颈、脐带帆状附着等。

胎儿窘迫有什么表现?

胎儿窘迫多见于以下三种情况:

①母体有严重并发症,如严重的心脏病、高烧、重度贫血、急性传染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

②胎盘脐带因素,如胎盘早期剥离、前置胎盘、脐带绕颈、脐带扭转等。

③胎儿因素,如胎儿畸形、先天性疾病等。

胎儿窘迫可表现为胎心变快(超过160次/分)或变慢(低于120次/分)、胎动次数减少、羊水混浊或混有胎粪等。

什么是早破水?

早破水学名应为胎膜早破,指胎膜在临产(规律性腹痛)之前破裂,羊水流出,表现为一次大量流出,也可少量间断性排出。腹压增加时如咳嗽、打喷嚏等羊水也可流出。

早破水的原因很多,值得注意的是,妊娠后期性交产生机械性刺激或引起绒毛膜羊膜炎是早破水的一个常见原因。

早破水可诱发早产、官腔感染、宫缩乏力、胎儿缺氧,还可随羊水的流出,脐带脱出于宫颈外造成脐带脱垂而引起胎儿死亡。

发生胎膜早破后,应让孕妇平卧,垫高臀部,在送往医院途中,也应尽可能保持孕妇臀高头低位,防止脐带脱出,尽量不要站立、走动。

怀孕期感染水痘怎么办?

准妈妈如果在怀孕期感染水痘,我们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如果是在怀孕3个月内感染水痘,可考虑做流产手术。

②如果怀孕介于3个月到5个月感染水痘,建议准妈妈在胎儿6个月大时,做胎儿脐血取样,检查胎血中有无水痘抗体,以便做进一步评估。

③如果怀孕超过5个月才出水痘,由于危险性极低,可以继续怀孕,不过仍须定期检查有无胎儿发育异常。

④如果在接近预产期才感染水痘,应尽量避免在4天内生产。如果已经有阵痛现象,应施予安胎。一般而言,如果出疹5天以后才生产,新生儿不会有严重的全身性感染。

⑤如果生产后2天内,母亲出水痘,可以考虑对有感染症状的新生儿施以免疫球蛋白。

⑥生产前后感染水痘,母亲要与新生儿隔离,并暂停喂食母乳。

准妈妈在怀孕期有皮疹产生,应求医诊治。一方面可以检验出是何种感染,以便了解是否会影响到胎儿;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生产前后最佳的母婴照料。

为什么忌忽视孕妇体痒?

有的地区如上海,有些人把孕妇身上发痒称为“胎气”,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是怀孕的时候自然会伴随的现象,因而不引起重视。实际上这是一种疾病,叫“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症”,容易引起胎儿死亡,导致孕妇发生早产和产后出血。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这种病的名称很多,甚至认为它对胎儿和母亲都没有影响。即使到了80年代初期,一些权威性的内科教科书仍如是说。实际上“胎气”不是无所谓的症状。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症最主要的表现为孕妇身上发痒,其症状大多是在怀孕7~8个月或再稍晚些时间出现,也有在妊娠5—6个月就开始瘙痒的。发痒的部位通常在腹部,有些仅仅是轻度的局部瘙痒,但有些却遍及全身,涉及到手掌、头发等部位,症状严重的孕妇会坐立不安、难以入眠,真可谓奇痒难忍!当为这些孕妇做检查时,皮肤上并没有什么特殊发现,但在瘙痒严重的孕妇身上可留下抓痕,可一旦小孩出生一两天,瘙痒就完全消失了。其中一部分妇女,再次怀孕后又会出现瘙痒。这都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引起的,这种黄疸一眼就能发现。少数孕妇第二次怀孕还会再次出现黄疸,这就是所谓的妊娠复发性黄疸。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症的主要危害是,容易引起胎儿在宫内死亡及新生儿严重窒息。造成这一危害的原因目前还不十分清楚,但通过研究已经发现,这些孕妇的胎盘绒毛间隙比正常胎盘小,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胎盘靠母体那一面的血流不通畅,胎儿所获得的氧量减少。在没有临产时对胎儿的影响还不大,一旦临产,子宫开始收缩,胎盘母体这一边的血流量进一步减少,缺氧愈加明显,胎儿往往就在这个时候死亡,同时,此病也易引起孕妇早产和产后出血,危害产妇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症是可以治疗的,关键在于重视。首先孕妇自己要重视,身上发痒就要找医生,并经常与医生保持联系,胎动少了要赶紧找医生。另外医生也要重视,每次产前检查要向孕妇询问痒不痒,对乳房发痒的孕妇要反复检查肝功能,注意谷丙转氨酶和血清胆红素是否升高,仔细检查有没有肉眼可见的黄疸,一旦发现阳性结果应及早住院,采用各种方法监护胎儿有没有宫内缺氧的表现。必要时应及早结束妊娠。

因此,医生们一再强调,孕妇如果身上发痒,一定要对医生讲,并及时进行检查。不可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现象,如果因妊娠期肝内胆汁淤滞症引起严重后果,那将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孕妇患恶性肿瘤宜采取什么措施?

无论是在妊娠期查出患了恶性肿瘤,还是患有恶性肿瘤的妇女发觉妊娠,都是令人伤脑筋的事儿。因为此时肿瘤威胁的已经是两条或者更多的生命。更让人为难的是:如果为患者实施治疗,不可避免地要影响胎儿的健康。

目前,恶性肿瘤是育龄期妇女死亡的第二位因素,妊娠合并恶性肿瘤的比例约为0.1%,常见的有乳腺癌、子宫颈癌、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甲状腺癌、卵巢癌等。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能够找到一种对孕妇、胎儿都无损伤的两全其美的治疗方法。

恶性肿瘤的治疗,一般采用化疗、放疗、手术、免疫支持、中药等疗法,毒副作用以及对人体的损伤程度以前三者为主。

化疗药品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即从母体经过脐带血进入胎儿体内。尽管化疗药品种类繁多,但对胎儿的有害作用是共同的,即皆可影响胎儿细胞分裂。也就是说,有效的化疗药物必定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胎儿畸变最敏感的时间为怀孕的最初3个月之内,此时化疗造成胚胎死亡或畸形的是正常孕妇的3—10倍,尤以使用白消安、环磷酰胺危险性最大。妊娠4个月后,胚胎躯干器官基本“定型”,致畸危险开始减少,但由于脑组织发育较晚,因此从怀孕第4个月起化疗对胎儿仍有影响。此外,化疗药品对白细胞影响也很大,接受化疗的母亲生出的婴儿,约有1/3白细胞低于正常。

母体接受放射性治疗,也有增加胎儿畸变的危险。一般来说,作为诊断的放射线剂量较小,致畸作用不很明显,但治疗用的放射线剂量都较大,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这种损害主要表现为脑损害,如小头畸形、发育迟缓等。

妊娠期做癌瘤手术,胎儿也会受损。这种损害一方面来自麻醉药物,另一方面来自母体术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并发症,如缺氧、低血压、低血容量等,所有这些均可直接影响胎儿生存。

发热、感染、营养缺乏对胎儿来说,也是严重的危险因素。动物实验表明,母体严重营养不良可以造成死胎,增加围生期胎儿死亡率。同时,由于胎儿的营养源泉是母体,所以,胎儿是病中母体的沉重负担,妊娠期的癌症患者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

由此可见,如果在妊娠期患了恶性肿瘤,应根据病情的进展和治疗效果,由孕妇及其家属和医生一起做出妥善的选择。

孕妇外阴静脉曲张宜采取哪些措施?

女性外阴静脉曲张多见于妊娠后期。其发生除与遗传因素有一定关系外,主要是由于机械性因素所致。处于妊娠期的妇女,机体内的子宫为了肩负起孕育胎儿的重要使命,极需大量血液供应,这样就会促使盆腔静脉和髂内静脉血液回流量增加,导致静脉内压力增大,使外阴部和大腿内侧薄壁静脉异常扩张。另外,随着胎儿不断增大,子宫在盆腔内也相应增大,这就容易压迫静脉使血液回流量受到阻碍,从而产生淤滞,造成静脉曲张。此外,在妊娠期,机体内产生的雌激素又大量增加,使血液中雌激素浓度迅速升高,从而容易导致静脉壁松弛,造成外阴部静脉曲张。

因此,要防止已婚妇女妊娠期的外阴静脉曲张,关键在于重视孕期卫生。妇女自怀孕后,要尽量避免长时间站立,尤其是在妊娠末期更应注意。此外,避免穿过紧的裤子,不要接近热源或用过热的水洗浴,对性生活也要持克制态度。

一般来说,妇女妊娠期外阴静脉曲张,在分娩之后会自行消退,不会留有后遗症,局部色素沉着也会随之消失。所以,对妊娠期外阴静脉曲张,一般也不需要采取特殊的治疗方法,主要是以局部护理为主,如进行局部冷敷,或施以冷水坐浴,使外阴部曲张的静脉血管收缩,这样就可减轻或消除曲张静脉所引起的不适症状。另外,还可采用局部涂抹氧化锌软膏,再撒一些爽身粉的办法,同样有助于曲张的静脉收缩。

五、孕期疾病防治

怎样防治孕妇眩晕昏迷?

眩晕是一种运动性幻觉,孕妇感到自身或周围景物发生旋转。昏迷是急起而短暂的意识丧失,孕妇突然全身无力,不能随意活动而跌倒在地。二者常发生于妊娠早期,主要发生在变换体位和长久站立之后。孕期体内激素的变化和自主神经功能的改变,使血管神经调节功能不稳定,在长久站立或体位改变时,不能迅速调节血管阻力,致使回心血量不足,心排血量减少,血压骤降,引起脑缺血,表现为眩晕和昏迷。应注意不要久站不动,也不要突然改变体位。如果出现眩晕或昏迷需立即休息。频繁出现眩晕或昏迷应及时住院检查。

怎样防治皮肤瘙痒?

有的孕妇,在妊娠中、晚期,常常发生皮肤瘙痒,由于痒得难以忍受,只得用力搔抓止痒,以致将表皮抓伤抓破。对于这种瘙痒,医学上称为“妊娠期皮肤瘙痒症”。此病主要是由于妊娠后,孕妇的内分泌机能改变,孕激素增多,肝内胆汁淤滞、胆红素排泄紊乱而引起的。有的孕妇在发生瘙痒数日或数周后,出现皮肤及巩膜发黄,并伴有恶心、乏力、腹胀、腹泻等症状,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就医,以排除病毒性肝炎等严重疾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