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甘肃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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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从我们调查掌握的情况看,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目前天水市各级政府都没有设专项的财政资金,一般采取市场化操作,由用人企业或专门的培训公司来组织培训,费用由农民自己承担。这对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在2004年秦城区中梁乡组织了两次农民进城务工培训,每一次培训规模约100人左右,但中梁乡并没有专门的劳务培训经费,都是由用工单位自己出钱进行培训。据我们了解,目前只有省级财政设有进城农民工培训的专项经费,而市、县、乡政府三级财政都没有农民进城务工培训的专项经费,这必然会影响农民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三、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就是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提高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水平就是为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软件环境。农村、农民代表着目前中国最广大的地区和最大的社会群体,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是中国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重点。目前,中国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还非常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和农民生活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千方百计地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针对天水市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各级干部应该在农村发展问题上树立科学发展观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各级干部的发展观念也应与时俱进,进行相应的调整,树立科学发展观,由单纯强调经济发展转变为推动整个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上来。

小康社会建设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建设,既包括经济发展建设,也包括文化事业建设;既有城市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任务,也有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任务。尤其是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关系到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顺利解决。因此,各级干部的发展观念的转变是非常重要的,必须树立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只有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了观念的更新,才会在政策制定上、财政开支上和投资项目上发生变化,才会把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上来。

我们认为,在现在和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公共管理最重要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向占总人口多数的社会民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充分体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原则。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65%,向他们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是要树立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发展观。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投资建设主要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中的水利网、电力网和公路网的主干线,而对进入行政村、农户家庭,农民可以直接使用的村一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支线、附线却很少投资建设,使很多农民无法使用或享受这些农村公共设施带来的好处实惠。如农村的村级道路和村级电网要村委会投资建设,让农民自己负担,而很多农村的农民收入太低,村委会无法集资到筹建所需要的经费。这样,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农民仍然不能使用。因此,各级政府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直接为村民服务的意识和思路,把农村公共建设管理的落脚点放在村一级,直接满足收入偏低的大多数农民的需要。

二是要树立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发展观。经济发展并不简单地等于生活水平提高。在过去和现在,各级干部的发展观念中一直存在一个简单、错误的认识,就是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就提高了。事实上,在很多农村地区,经济指标增长了,好像是经济发展的也比较快,但大多数农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因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诸多因素共同作用才能实现,比如需要农村生活条件的进步、农村生存环境的改善、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公共生活设施的建立等诸多软硬条件的发展。各级干部要树立农民生活改善才是农村经济社会真正发展的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农村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近十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用于农村的电网、水利、道路和退耕还林等生产和生态建设项目上,而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投资并不多,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如饮用水、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很少投资建设,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应该适当调整对农村的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投资领域,使农村的公共设施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以推动农村小康社会的发展。

(二)国家应该制定针对西部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具体政策

近几年,从全国综合发展角度和解决三农问题出发,国家提出了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制定了一些有关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在农村公共电力、公共道路和公共饮用水等方面出台了很多重大政策、项目,推动了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但是,有关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政策跨度比较大,大多数是针对全国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缺少针对落后地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与西部农村具体实际情况相符合的配套政策。

比如国家公路建设政策逐渐形成系统体系,由最初的发展公路,到建设高速公路,到最近的发展农村公共道路,争取农村公路实现通乡通村,由此可见政策具有连贯性、发展性。目前,国家要求全国各地发展农村公路,这对东南沿海地区来说,建设农村公路,乡村通柏油公路不是大问题,但是对西部欠发达地区,这一目标就很难实现。因为东西部地区的道路基础差别太大,财政收入差距悬殊,东部地区通常能做到的,西部地区大都做不到。在农村公共道路建设与管理问题上,应该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在发展阶段上、投资力度上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在农村电网改造的投资资金问题上,普遍实行国家借贷、省上还贷的投资体制,这对经济落后、财力很弱的西部各省区来说,财政压力是非常大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认为,应该对东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采取不同的投资政策:东部沿海地区的各省财力较强,实行国家借贷、省上还贷的投资政策是比较合理的;而对西部地区经济落后、财力较弱的省、区,应该实行国家借贷、中央财政还贷的投资政策,才符合平衡、扶贫的国家公共政策原则。

(三)对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实行一个投资主体

在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只有一个投资主体,那就是国家,依靠中央财政投资来推进西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我们认为,对西部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主体应该进行重大调整,由现行的政府和村民两个投资主体调整为国家中央财政单一投资主体。这样,更有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也有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长远发展。

从我们调查掌握的有关资料来看,天水秦城区的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是实行两个以上的投资建设主体,即中央财政、地方各级政府和受益村民。按照甘肃省交通部门现在执行的乡村公共道路的投资建设方案:通乡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省财政投资5万元,村级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省财政投资3万元,村级砂石公路的每公里建设省财政投资1万元,而实际上,通乡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费用最少需要投资15万元,通村柏油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资金最少需要投资10万元,通村砂石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资金最少需要投资7万元。这样,各行政村村民承担的建设投资份额要占到总额的70%以上,而年人均纯收入只有1430元的农民,根本没有能力承担如此巨额的乡村公共道路建设费用。

2002年至2004年,秦城区实施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投资总额为2544.4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396.8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地方和村民配套投资1147.5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5%。在地方和群众配套投资中,受益村民的出资量要占90%以上,而且地方财政投资的那部分资金还很难落实。但是,农村公共饮水设施建成后,其产权和管理权却不十分明确,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控制,难免以后发生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资产纠纷问题。

另外,由于当地经济落后、农民收入太少等各种因素,目前在天水市秦城区农村进行的各项公共事业设施建设,地方财政投资资金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仍然很难及时到位,从而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所以,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很多乡村的干部、群众就希望像进行农村电网改造那样,对农村各项公共事业设施的建设投资,应该由国家全部承担下来。

因此,在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很低的西部地区,非常有必要对现行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主体进行调整,把各级政府和村民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调整为国家中央财政单一投资主体。这种做法有四大好处:一是可以减轻西部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二是可以真正落实国际社会通用的公共事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原则;三是可以避免以后发生公共设施资产所有权的纠纷事件;四是可以加快发展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进程。

(四)各级政府应该重视农村公共事业管理队伍的建设

随着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道路建设、电网改造、饮水项目等农村公共事业工程的建成,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上的一些问题将逐渐暴露,各级政府必须把农村公共事业管理队伍的建设培养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从甘肃省天水市的情况看,农村供水设施、乡村公共道路尽管由区乡两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组织施工验收,然而完工之后都交给行政村管理。行政村一般是由村委会组织村干部或村民进行管理,而村干部和村民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缺少管理经验和管理技能,很难维持乡村公共事业设施的正常运转,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比如,秦城区农电局虽然对农村电网实行直接统一管理,供电管理直接到行政村和农户,但是下属供电站的电工是来自农村的农民,自身素质较差,业务水平不高,既没有供电管理经验,又没有专业技能,而且大多数都是临时工,根本无法胜任农村公共电力设施的维修和管理职能。

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农村公共事业管理队伍的建设,不能只顾建设,不顾管理,尤其是公共事业管理队伍的培养。为了提高农村公共事业效益,对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是把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人员培训,纳入公共职业教育范畴。由政府部门出资,对进入农村公共事业单位的维修管理人员,进行到岗任职前的专业技术教育和在岗位的定期培训。二是要制定农村公共事业的人力管理制度,稳定维护管理人员队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把维修管理人员由I临时职工转变成长期职工,有利于维护农村公共事业管理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三是要落实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人员职业待遇,实行城乡管理人员同工同酬。目前,在各市县的公共事业单位,城乡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差距较大,有的农村公共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还不到城市公共管理人员工资收入的50%,这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公共事业的管理效益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事业单位应该重视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方式的改进、创新

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既要重视现实的公共效益,又要重视长远的社会效益。在西部地区,尤其是面向比较贫穷、落后的农民群众的农村公共事业运作,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更应该突出对公众的服务性,淡化市场操作的经营性。我们认为,目前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要重视管理方式的改进与创新,强调管理的规范化和管理的公共性。

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强调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在村民中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文明的生活习惯,在管理人员中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一是制订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村民既是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受益者,也是管理者。应将维护公共事业设施、保护公共环境、防止公共资源污染等事项,应在村规民约中加以规范。要坚持整治与管理同步,制订长效管理制度,强化村民的公共意识。农村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问题,单靠一个村难以根本解决,这需要县、乡两级通盘考虑,协调解决这个难题。环保、科技、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尽早研究出适合农村实际的处理办法。二是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创新农村管理方式。各农村社区都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的基础上,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确保社区正常有序地运行。要根据农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经济组织和其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组织体系,为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提供保障。三是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橱窗、宣讲和现代传媒等多种方式,教育农民逐步增强生态意识、文明意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和保护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在集中精力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既要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又要革除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和落后习俗,培育农村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强调管理的公共性,就是坚持公共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等三大原则。坚持公平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实现城乡价格统一,农民与市民一样;坚持公正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针对乡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具体情况,服务要到位,管理要合理;坚持公开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运作过程要有透明度,凡是涉及农民利益的成本、价格、管理、效益等各种要素都要公开,要保障农民对农村公共事业运作的知情权,并应该适当邀请农民代表参与公共事业的管理。

在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事业正处在建设过程中,农村公共管理也在探索过程中,目前存在的某些管理问题,如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尽早解决、尽早规范,才有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