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的权力结构 我国的资源丰富多样,幅员广阔,需要由中央、地方、部门等层次进行管理,而又由各个企业具体使用。这就需要正确处理所有者与管理者、使用者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与用益权的关系,建立与此相适应的适当的管理体制。
国有资源管理体制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必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法律上和经济上执行和保证资源的国家所有制,保证国有资源不可侵犯。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源,资源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也属于国家。国家可以根据资源开发和发展的需要,把资源的使用权、管理权转移或委托给适当的部门和企业,但这种权能的转移和分解并不表明所有者有任何变化。管理者代表国家管理资源,使用者按照规定经营和使用国有的资源,并不意味着管理者和使用者就是所有者;反之,它们管理和使用必须以保证国有资源合理使用并不断增值为目标,不能使国有资源受到任何侵害。它们也不能无偿、低价转移国有资源,和随意租借国有资源。
国有资源管理体制的另一个主要方面,是资源的所有权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各种资源发展的需要,进行分解,把经营权交给企业,把一部分资源的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和部门。经营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一部分收益分配权。企业取得资源的经营权,独立占有,独立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在企业内部把企业经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利用资源,发展资源,取得劳动成果,获得剩余产品,一部分留归自己分配和使用,另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以税赋、使用费、租赁费等形式上交所有者国家,体现所有者的用益权和使用者的收益权。国家资源、私人资源和集体资源都不能无偿使用,使用者必须向所有者交纳费用,体现所有者的权利,给所有者过去对资源的投入以应有的补偿。使用者是商品生产者,也不能没有收益,而必须根据商品生产的要求,以收入弥补支出后有所盈余。不然就不能扩大再生产。资源使用企业经营国有资源,要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民族负责,对企业的广大劳动者负责。由于有些资源如森林、大江、大河、大海等,涉及范围大,资源量大,要分解给一些地区和部门管理,这些地区和部门就具有资源的管理权。其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保护资源,发展资源,促进合理利用资源,保证国有资源不受侵蚀破坏。
在我国目前体制条件下,有的资源如农村土地按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劳动者种的草、植的权,则归个人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把所有权与经营权一分为二,所有权不变,而把经营权交(包)给农户,长期使用。这就是我国农村实行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事实表明,这样做,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农民的觉悟。能统则统,宜人则分,统分结合,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发展,必须长期坚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不论在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还是在管理手段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管理体制基本上形成了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土地和矿产资源采取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办法。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形成国家、省、地、县、乡五级国土与资源管理网络,负责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森林资源采用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东北、内蒙古、西南大片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由林业部门进行管理,其他森林资源则由省、地、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水资源、海洋资源采用按自然分区和行政区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利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在七大江河流域分设水利委员会或水资源保护办公室,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负责各流域水资源的保护、普查等工作。国家海洋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海洋工作,组织实施海洋调查、科研、管理等,同时在四大海域设立三个分局,作为海洋局的派出机构,综合管理各个海域。
二、资源时间观
资源在不同的时间使用产生出来的效益不一样。我们知道。资源进入生产过程中后会由于劳动过程而发生价值增殖和价值转形,最终体现为交换价值或使用价值(效益)。但是,在不同时期,由于资源使用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因而其效益也会发生变化。
1.资源利用技术的变化导致了资源产出率提高,因而同量的资源经生产过程以后,可以产出更多的社会产品和提供更多的服务。例如有些矿产属于共生矿,多种有用成分并存于矿石之中。在采选技术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许多有用成分无法提取,资源浪费了。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进,矿石的综合利用水平大大提高,同种资源的使用价值大大增高。从技术进步的最一般意义来说,资源的利用效率总是不断提高的,因而资源在今后的使用必然有更高的使用价值。
2.资源的赋存状态及获得资源的成本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资源在不同时期价值或效益发生差异。一种资源原来很富裕,获取容易,尽管它可能有十分高的使用价值,但交换价值或资源的边际效益仍是不高的。在某种资源由富裕变为紧缺的条件下,人们对资源的价值判断将发生变化,同种同量的资源,会赋予更高的价值,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以稀为贵”。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人类为取得它们所付出的代价有提高的因素,也有降低的因素。以矿产资源为例,提高的因素如矿产资源的开采从浅部到深部,从富矿到贫矿,从近郊地区到远郊地区等变化,必然使我们为取得等量的矿产资源付出更多的社会劳动或物质成本。降低的因素则是由于生产手段的革新,使原来不难取得的资源容易取得了。例如钻井技术提高后,地球深部的石油资源可以为我们所利用了。矿产提升设备发明以后,煤矿的生产量大增,深部的煤也可以挖出来了。这样,为取得等量的矿产资源,就可能比原先付出更少的社会劳动或物质成本。
3.在资源的需求方面,随时间推移而引起的变化亦会影响资源的效益。某种资源随着新用途的发现会大大增加其价值。例如木材,最早的用途是大量燃烧取暖,后来用于建筑,现在木材的用途十分广泛,其使用效益也就愈益提高。而有些资源,则会由于新发现的资源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被淘汰掉,从而失去原有的价值。
4.由于社会心理因素引起的资源效益变化。一种资源现在消费好还是将来消费好,是用于生活消费,还是用于生产积累,不仅取决于客观的方面,也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决策者把未来的经济增长作为最重要的目标时,资源用于投资会有较大的价值。但是,如果决策者想在短期内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就会将资源较多地投入生活消费,这就使资源的现在消费及未来消费之间建立起一种价值判断关系,形成资源在不同时间的不同价值的主观看法。
5.许多资源其生产和消费都是一个时间过程,必须作出合理的时间安排。例如自然资源中的矿产资源,由于其不可再生性,赋存的量是一定的,开发一点就少一点,如何安排开发,有个在时间上的最优性问题。森林资源是可再生的,但其生长需要一个长的周期。不同的时间要求不同的投入,资源的开采也要考虑生产平衡问题。人力资源的培养训练和就业使用也有一个时间安排问题。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讲,资源配置必须考虑时间的最优性。
三、资源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