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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婚姻篇——为爱保鲜,为幸福护航(5)

最明智的做法是“出口转内销”,和风细雨地交流思想、解决问题。回忆当初,哪对夫妻都有一段令人陶醉与向往的日子,只是时间的长与短而已;检讨当前,分析矛盾与冲突的根由,各做自我批评;展望未来,探讨夫妻重新契合的途径。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用加倍温暖的心去弥合对方心田的创伤,去唤回对方的离散之心。“拉”字当头,不计前嫌,允许“离”心,也允许“回”心。一般来说,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婚外恋者尽管婚外恋时感情炽热,但他们的内心始终为罪恶感和羞耻感所扰,只要阶梯搭牢,他们是会下楼的。如果对方一意孤行,视“内销”为软弱,视宽容为无能,则不得不诉诸法律。

8. 不要把孩子当做砝码

孩子是无辜的,针对婚外恋的夫妻争吵,请不要让孩子看见或听见,更不要将孩子拉来扯去,当做谈判的砝码。可是现实情况是人们常犯这样的错误,要么用物质利益来收买孩子,希望孩子站到自己一边,要么故意在孩子面前揭发配偶的丑事,好让孩子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自己一起憎恨背叛者。如此一来,不但使孩子学会了要挟大人以取得物质利益的手段,更会造成孩子的困惑、自卑及无所适从等不良心理,对孩子的成长贻害无穷。

9. 清醒认识,当离则离

如果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挽回婚姻、避免家庭破碎,但背叛者就是屡教不改,视原配的宽容为无能,那么原配就要清醒认识,当离则离,不可一味姑息纵容。到了这一地步,尤其是女方,要先做到在经济上、心理上不依附于丈夫的准备,尽可能减少离婚对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造成的伤害。

■ 手已分,缘已尽,苦未消——离婚心理冲击

所谓离婚,是指从法律上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有很多人把离婚看成是旧生活的彻底结束,是心灵痛苦的彻底解脱。其实,虽然通过离婚割断了婚姻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痛苦就此消失,离婚给有关当事人带来的心理冲击是不可忽视的。

1. 痛苦心理

婚姻的破裂,通常伴随着感情的痛苦和必须面对的家庭残缺不全的现实。离婚之后,首先,经济收入减少了,只能靠一个人维持以前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生活;其次,家务负担翻番,特别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既当爸又当妈,万分艰辛;再次,许多基本欲望无法满足,如没有了感情交流、家庭温暖,没有了性生活等。在种种重压之下,离婚者常与痛苦为伴。

2. 仇恨心理

虽然大多数离婚的受害者都想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但事实上,摆脱离婚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是十分困难的。离婚的不幸经历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他们心里,遇到“阴天下雨”,心理“伤口”还会隐隐作痛。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会鄙视、憎恨背叛者和第三者,一旦难以控制而爆发,形形色色的暴力悲剧就在所难免。

3. 自卑心理

对于被动离婚者来说,婚姻破裂往往是一次不小的人生打击,可能会导致自卑、自暴自弃的心理障碍。被配偶抛弃难免成为人家的谈资和笑柄,而且离婚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孩子,于是他们在家庭破碎的巨大痛苦和心灵创伤之中产生了自卑感。长久在自卑的重压下生活,人的心灵会扭曲,会感到万念俱灰、一蹶不振。

4. 孤僻心理

离婚者往往对自己离婚的事情忌讳莫深,生怕勾起痛苦的回忆。他们难以做到也不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沟通,即使是他们的亲人。离婚后的独身者,虽然形式上又回到了自由的单身状态,但内心世界和结婚前的单身状态迥然不同,没有了开心、憧憬,而多了痛苦、忧愁与失望。这种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孤僻状态,十分有害于心理健康和以后的生活。

5. 悔悟心理

有些人离婚后,体会到了单身生活的孤独艰辛、再觅婚姻的曲折、子女感情的牵挂,使他们不得反思当初离婚的草率,从而产生了悔悟心理,“还是原来的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不少人“好马又吃回头草”,走上了复婚路。

6. 再婚的随意和畏惧心理

离婚者不堪心理和生活的痛苦折磨,会如落水者一样近乎本能地寻求解脱。但年龄渐长,又加上孩子、财产等复杂因素,使不少再婚者将感情放在了次要位置,往往为了更容易地生活而随意结婚。

有过婚姻破裂经历的人,往往渴望在新的婚姻中得到心理补偿,但又怕婚姻破裂的悲剧重演,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存在这种心理,即使真的再婚之后,也过得不会轻松。

■ 关上一扇门,打开一扇窗——离婚心理调适

离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害的,然而对于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修复无望的夫妻来说,勉强维持即将倒塌的围城、长期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对身心健康又是何等不利?

该离就离吧,但是要提醒离婚者的是,在离婚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维护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1. 将离婚当成解脱,重获新的人生

应该这样想:终于解脱了,再也不必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了,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了。其实这正是法律规定离婚自由的根据所在。社会的正确理解与支持,可以帮助离婚者振作精神,走出离婚的心理阴影。

2. 离异双方要心平气和,切勿报复

离异者要注意保持一种理智、达观的心态,拿出一定的美德风范,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到好离好散,切勿在经济上、心理上和身体上报复对方。近年来,人们也正力求以一种稳妥、友善的方式进行离婚,心平气和的“协议离婚”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3. 要坦然面对现实,积极转移注意力

离婚后,不要再怨天尤人,要坦然面对现实,积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减轻离婚的痛苦。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业进步和对长幼的爱上,以冲淡离婚的心理阴影;要鼓足勇气、投身到集体中去,获得集体的关怀和温暖,不可整天自我封闭、长吁短叹、难以自拔;或投身到大自然中,借美丽的自然风光欢愉身心、豁达心胸,摆脱心灵痛苦。

4. 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离异者,无论是在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之后,都要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必须要继续承担起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保护,继续培养其对父母双方的感情,训练孩子的自我照顾能力。双方要用爱心去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一旦发现孩子出现了不良心理反应,要及时请专业人士对其进行诊治。

■ 别带着未愈合的创伤披上婚纱——再婚心理调适

民政部门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再婚夫妻的离婚率高于初婚夫妻。原因有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再婚者因离婚而受到的心灵创伤、因既有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而存在的种种不良心理,致使产生夫妻感情产生隔阂,最终再度离婚。

婚姻心理学家认为,第二次穿上结婚礼服的人,必须防治以下几种可能存在的不良心理,才能使再婚生活幸福美满。

1. 怀旧心理及调适

这种再婚不良心理,多见于前婚夫妻感情深厚、一方因故死亡的再婚者。此类人再婚后会时常会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思念之情,最易引起再婚配偶的痛苦与嫉恨,不利于再婚生活的幸福。有些丈夫或妻子看到爱人有触景生情怀念前人的情况,就认为在爱人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及她(他)的先夫或先妻,由此对爱人表现出不满。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相体谅与照顾。无可否认,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专一的爱情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清除已经逝去的爱情在对方心中留下的痕迹。同时,对怀旧一方来说,对前任配偶的思念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引起现任配偶的不满,因为毕竟已重组家庭,需要对新家庭负责。

2. 比较心理及调适

由于其中一方或双方已经有过一次婚姻,再婚夫妻在进行外部比较的同时,也会进行内部比较。不能说这种比较不正常,关键是看怎么比较。如果是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那就进入了一个误区。特别是当双方闹矛盾时,这种不公平的比较心理就越发膨胀。这种心理使人表现出处处挑剔与不满,会恶化其情绪、扩大同现配偶间业已存在的矛盾,非常不利于再婚的美满。

人各有长,亦各有所短。应当积极地全面地评价对方,了解对方,认识对方的优点,帮助其克服缺点,使对方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配偶。有矛盾时最好就事论事,不要进行有损感情的比较,更不要说容易伤害对方的话。伤害了对方的同时,也使自己对重建的家庭失望,容易导致婚姻的再度破裂。

另外,再次婚姻中,初婚的妻子或丈夫总喜欢问有过一次婚姻的爱人:我比她(他)怎么样?提出这个问题所希望得到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却令对方左右为难。如果对方真心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答案,什么都好说;如果不慎说错了话,难免引起矛盾,岂不是自讨没趣?因此,这样的问题最好不要问。

3. 嫉妒心理及调适

许多再婚者闻及配偶曾有过的痴情和幸福,便生出嫉妒之心,动不动提及配偶的前婚生活,不时地揭其隐私、捅其伤疤,侮辱其人格,必然会影响双方的感情。

再婚夫妻必须防范嫉妒心理,要尊重配偶的隐私、感情与人格,重视其心理贞操,抚慰其受伤的心灵,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新的深厚情感,才能使两颗心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再婚生活才能幸福。

4. 报复心理及调适

婚姻破裂的受害一方往往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配偶时会对某一项或几项条件特别苛刻,比如要求新配偶的外貌或某些方面必须超过前配偶,以释放自己的怨恨情绪,从而达到报复的目的。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对新配偶的选择常带有忽视感情基础的盲目性,这样只会使再婚后的家庭基础也不稳固,报复不了那个背叛者,却报复了自己。

婚姻心理学家指出,反思自己是十分重要的:重新评价一下自己在前家庭中的表现,找出曾经的误区,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才有助于在重组家庭中做一个好妻子或女子丈夫,提高二次婚姻的质量。

5. 惯性心理及调适

人们在婚姻生活中通常会形成一些特有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因此再婚后,双方都会一定程度上保持原婚姻中养成的特有兴趣、爱好和习惯,相互之间一时还不能适应。尤其是性生活习惯,如果不主动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进而影响夫妻感情。

再婚夫妻应当在尊重对方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的基础上,扬长避短,相互忍让与协调,寻找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

6. 猜疑心理及调适

目前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认为离过婚的人定然是有严重问题的人。这种观点缺乏依据、不符事实。其实,生活中有相当一些离婚情况不涉及道德问题,只是因为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而已。但是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却左右着相当一部分再婚者,比如双方发生矛盾时,猜疑心理就会显露:如果他(她)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为什么同他(她)原来的爱人合不来,而要闹离婚呢?这种猜疑心理的存在,对于夫妻间的真诚相处非常有害。另外,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鉴于前次婚姻破裂的经验教训,在财务问题上也往往不信任对方,戒备心理常在,于是实行经济封锁、耍心眼、留后手、闹独立,使现实家庭名存实亡,毫无温馨可言。

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关键在于消除对离婚者的偏见。这种偏见常使离婚者不敢向新的恋人袒露自己离婚的原因,而往往把责任完全推到原先的爱人一方。其实,把自己的弱点、缺点乃至错误毫不隐瞒地告诉双方,会加深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与了解,有利于感情的稳固。在财务上,既然重建了家庭,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共同使用一切财物,这样才能密切夫妻感情。

7. 自私心理及调适

再婚夫妻容易在自私心理的作用下各自偏袒自己的亲生子女,由此家庭战火常燃。如何正确处理和亲生子女及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涉及再婚生活是否幸福的关键问题。

(1)不要让孩子支配自己的生活。俗话说“满堂子女不如半路夫妻”,离异者再婚时适当考虑儿女的感受是必要的,但不要因为孩子而冷淡了夫妻感情。孩子毕竟会长大成人,总会建立自己的家庭生活,而夫妻则是终身的伴侣。摆正孩子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可以减弱因再婚而产生的对孩子的负疚心理。只要再婚配偶和自己的子女能够和睦相处,并且自己的子女没有因自己再婚而出现明显的身心异常,那么就不必对子女感到深深的愧疚,而应该在夫妻生活上多下点工夫。

(2)要公平对待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不要偏袒。在生活、教育、关心爱护等各方面都应该一视同仁,并注意培养孩子之间的亲密感情,这样家庭才会和睦。即使继子女一时误解你的一片苦心,也不必担忧,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终会明白的。

(3)别逼着继子女喊自己爸爸或妈妈。这样只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感情的培养。孩子们喊爸妈自然要高兴地答应,喊叔叔或阿姨也不要介意,顺其自然就好了。

(4)要容忍继子女的生活习惯。很多孩子认为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是对亲生父母感情上的背叛,因此如果逼着继子女去完全适应自己,往往会引起他们的反抗和仇视。要学会容忍。当然对于不良生活习惯,要在容忍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帮助他们改正。

(5)不要期望继子女对自己像对亲生父母一样感情深厚。无论如何,在孩子的本性中,继父母都无法与亲生父母平起平坐。也不要期望成为一位出色的继父或继母,因为即使你做得再好,孩子也不一定领情,只会使自己陷于失望与痛苦之中。

(6)要理解和支持孩子看望他们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或许在这个时候你并不开心,但也不要表露出不满,理解和支持继子女会赢得他们的尊重与感激,至少不会挑拨离间。孩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也会感激你。这样有利于再婚生活的和睦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