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基督山伯爵:世界文学经典文库(青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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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显身(2)

但是,不管怎么看不惯,阿尔贝每次同弗朗兹去歌剧院总是穿上他最漂亮的衣服,可惜这些漂漂亮亮的衣服都白穿了,必须承认,确实令巴黎时髦社会的名符其实的代表人物感到惭愧,阿尔贝在意大利四处奔走了四个月,居然什么艳史也没有遇上。有时阿尔贝倒也想一笑置之,但在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饱受凌辱。想不到他,阿尔贝·莫瑟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居然在这里只是水中捞月。这不免太令人恼火了,因为从我们法国人注意端正稳重的习俗看,阿尔贝从巴黎走的时候还真是狂想了一番,满以为他到意大利在艳情韵事上可以大获成功,以后他回到巴黎,在根特大街讲起这些艳史一定会让大家感到非常快乐。可惜,这样的风流事他还不曾遇上一次,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们,不论是热那亚的、佛罗伦萨的,还是那不勒斯的,虽然都会欺骗自己丈夫,但对情人却一个个都是忠贞不二的,阿尔贝只好痛苦地承认,与法国女士相比,意大利女士至少有一大优点,她们能忠于他们的不贞。当然,我不是说,意大利也好,别的国家也好,都没有例外了。

然而,阿尔贝不但是一个风流俊俏的青年,而且是一位非常风趣的男士。另外,他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是今天人们不问这些了,爵位究竟是1399年封的,还是1815年封的都已无所谓,而最重要的是,他每年有5万里弗的收入。读者会知道,凭这些钱在巴黎做个名流,那是绰绰有余的了。所以说,他不论到哪个城市,竟然都没有得到青睐,这不免令人难堪。因此他准备在罗马把损失弥补过来。狂欢节是个值得称道的节日,一个国家只要过狂欢节,那么过节的几天中举国上下都洒脱不拘,就是最刻板的人也会情不自禁地做出点什么荒唐事来。狂欢节明天就要开始了,所以在这过节前,阿尔贝无论如何得给自己炫耀一番。出于这一考虑,阿尔贝在剧院最显眼的地方订了一个包厢,而且为了引人注目,他又把自己打扮得令人无可挑剔。他租的包厢在第一排,在法国剧院,这应该是楼座的地方。这最前面的三排包厢都非常华贵典雅,所以有贵族包厢的美名。另外,阿尔贝的包厢可以宽宽舒舒地坐下一打人,但是花的钱,却不如在巴黎的剧院里租一间四人包厢的多。

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打动某位罗马美人的心,那自然就可以在马车上得到一个座位,也就可以在富丽堂皇的马车上,或者在豪华的阳台上观看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愉快,他背对着演员,半截身子露在包厢的栏杆外,拿着一副6寸望远镜贪婪地察看每一位漂亮女人。但是他的种种举动没有引起任何一位美人给他回报一个眼色,连好奇的目光都没有投射过来。其实包厢里的人都只是在喋喋不休地讲自己的心事、恋爱和欢乐,讲狂欢节和下一次的圣周,谁也没有片刻工夫去看一看演员,听一听台上的戏,只是在某个照例应该静听或应该鼓掌喝彩的时候,这才朝舞台转过身去,听一段孔塞里的宣叙调,为莫里亚尼的某段精彩表演鼓掌,或者为斯佩克大声喝彩叫好,然后又照旧各人谈各人的事。第一幕快要终了时,一间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打开了,弗朗兹看到进来一位贵妇,他在巴黎曾有幸经人介绍认识这位贵妇,而且以为她仍在巴黎。阿尔贝看到在贵妇进到她包厢时,弗朗兹晃了一下,于是他转过身问弗朗兹:“您认识这位女士?”

“是的,您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了,我亲爱的朋友,金发,噢,多么可爱的头发!她是法国人吗?”

“她是威尼斯人。”

“芳名是……?”

“这是位伯爵夫人,姓格……”

“啊,我知道她名字,”阿尔贝喊道,“据说她不但美貌,而且才智横溢。真是的,上次维尔福夫人举行舞会,她也在,我本来可以请人介绍同她认识一下,可我马虎了,现在想起来,真该说我是个大傻瓜。”

“要不要我来把这过失弥补一下?”弗朗兹问道。

“什么?您同她这么熟,可以带我上她包厢?”

“我一生中有幸同她交谈过三四次,但您知道,就凭这几次交往,再找她就无所谓失礼了。”这时,伯爵夫人也看到弗朗兹,非常秀气地向他招了招手,弗朗兹则恭恭敬敬地点了一下头。

“啊,我看您同她很是要好。”阿尔贝说道。

“嗨,您这就想错了,我们法国人也总是在这一点上,在国外干了千百次的蠢事,什么事都用我们巴黎人的观念来衡量。在西班牙,尤其在意大利,千万不能以亲昵程度来判断人与人之间的亲密程度。我和那伯爵夫人只是有一种同感而已。”

“是心灵上的同感吗?”阿尔贝笑着问道。

“不。精神上的同感,仅此而已。”弗朗兹郑重其事地回答道。

“通过什么机会形成的?”

“去竞技场玩了一次,就像我们两人一起玩过的那样。”

“月下游览吗?”

“是的。”

“只是两个人吗?”

“可以说是吧。”

“你们谈的是……”

“死人。”

“啊!”阿尔贝喊道,“这个话题确实很有趣味。不过,我可以告诉您,假如我有运气陪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去如此散步一番,我就同她谈活人。”

“那你就错啦。”

“说现在的吧,您真的像您刚才说的那样,介绍我认识她吗?”

“幕一落下来就可以。”

“活见鬼,这第一幕真是长。”

“听听这终曲,美极了,孔塞里唱得真是妙。”

“是的,可那叫什么身段!”

“斯佩克的表演简直无与伦比。”

“您知道,只要听过松塔和马里布朗……”

“您不觉得莫里亚尼的技巧非常出色吗?”

“我不喜欢听棕色头发的人唱金发角色。”

“噢,我亲爱的朋友。”弗朗兹转过脸说,而阿尔贝照旧拿着望远镜观望别的包厢,“说句实话,您也太苛刻了。”

幕终于落下,莫瑟夫子爵非常高兴,他抓起帽子,匆匆用手捋了一下头发,又理了理领结和袖口,然后示意弗朗兹他们可以走了。弗朗兹已经用眼光向伯爵夫人打了招呼,伯爵夫人也示意欢迎他去,于是立即去帮阿尔贝献殷勤。阿尔贝跟着他走出包厢,一路上又抓紧时间把刚才弄歪的领子和弄皱的衣服整理了一下。他们从半圆形过厅来到伯爵夫人租的第四号包厢,弗朗兹敲了一下门,然后进去。在包厢前排紧靠伯爵夫人坐着的一位青年立刻站起身,把他的位子让了出来。这是意大利人的礼节,先到的客人应给后到的客人让座。弗朗兹向伯爵夫人介绍阿尔贝,从他的社会地位和他本人的才智说起,夸他是法国最杰出的青年之一。弗朗兹说的也完全是实情,在巴黎以及他生活的环境中,阿尔贝的确是一位十全十美的风度翩翩的青年。弗朗兹又说,阿尔贝为伯爵夫人上次在巴黎时未能与夫人相见而深感遗憾,所以请他来代为补过,同时他又请伯爵夫人原谅,因为他虽说受友人之托,也应该请人引荐,现在擅自过来求见不免唐突了。伯爵夫人听完便笑容可掬地向阿尔贝行了礼,一边向弗朗兹伸过手去。她请阿尔贝在前排空位子上就坐,弗朗兹则在第二排紧靠夫人身后的位子上坐下。阿尔贝一下就找到了一个出色的话题——谈巴黎,向伯爵夫人讲他们都知道的那些熟人,弗朗兹看到阿尔贝已经谈得非常自在,于是不再管他,向他要过那副大号望远镜,也开始朝观众席张望起来。他们对面第三排包厢里,有一位极美的女子独自一人在前排坐着,她穿一身希腊服装,显得非常安闲自在,看得出来,这是她自小穿惯了的服饰。她身后暗处有一个男人的身影,但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弗朗兹于是打断阿尔贝和伯爵夫人的谈话,问伯爵夫人认识不认识这位阿尔巴尼亚美人(希腊与阿尔巴尼亚接壤,当时两国均受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统治,故有此混同。),她太美了,男人和女人都不会不注意她。

“不认识,”伯爵夫人说,“我只知道这季节一开始她就在罗马了,因为剧院开演的第一个晚上我就看见她在那个包厢,一个月来她没有漏过一场演出,有的时候,她是由现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子陪着,有的时候只有一个黑奴在一旁侍候。”

“您觉得她怎么样,伯爵夫人?”

“漂亮极了,大美人默朵拉也不过这样。”

弗朗兹和伯爵夫人相对一笑,接着伯爵夫人又同阿尔贝聊起来,弗朗兹则端起望远镜朝那阿尔巴尼亚美人看去。大幕拉开,现在是一场芭蕾舞剧,这是赫赫有名的亨利导演的,意大利最精彩的芭蕾舞剧之一。这位导演作为编舞在意大利极负盛名,但是很不幸,在一幕水上剧上他把自己的美名毁坏了。这种舞剧,从第一主角到最末一名配角,所有演员的动作都非常大,150个人动作划一整齐,说举手全都举手,说跷足全都跷足,意大利语把这种舞剧叫“波里斯卡”舞。弗朗兹的注意力完全被他那位希腊美人吸引住,那芭蕾舞剧虽然很精彩,他也顾不上去看。至于那女子,看得出来她正兴致勃勃地看演出,她那兴致正好同旁边陪她那人的极端冷漠的神情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在这场芭蕾舞剧杰作演出过程中,任凭乐队和小号怎么吹,铙钹的小铃铛怎么敲,那男士始终一动不动,他在那里倒像是在享受安谧绚丽睡梦中才有的天国一般的宁静。舞剧终于演完,帷幕垂下,全场响起疯狂般的掌声。

意大利的歌剧幕间插一段芭蕾舞,所以幕间休息时间很短,但是歌剧演员可以从从容容换装和休息一下,因为这时舞蹈演员登场表演单足脚尖旋转和一系列的蹦跳动作。歌剧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琴弓拉响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弗朗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男士慢慢站起身,走到希腊美人身旁,美人转过脸朝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包厢栏杆上。那男子虽然凑近了与希腊女子说话,但人一直站在暗处,弗朗兹还是看不清他的相貌。大幕拉启,弗朗兹的注意力一时被演员吸引过去,他的眼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在的包厢转向舞台。

读者都知道,《帕丽齐娜》第二幕一开始是一段梦中二重唱。帕丽齐娜在睡梦中向丈夫亚佐泄漏了她爱上尤戈的秘密,失望的丈夫因嫉妒而暴跳如雷,最后他确信妻子对他不忠,于是把妻子叫醒,当面宣布他要报仇。这一段二重唱是多产作曲家多尼泽蒂意大利作曲家(1797—1848),上文提到的《露西亚·拉梅莫尔》是其代表作之一。写出的最优美,最有感染力,最能激动人心的作品之一。弗朗兹第三次听这曲子,他虽然不是疯狂的音乐迷,但一曲听下来,他已被深深打动。但他正要随全场的鼓掌喝彩声而鼓掌喝彩时,将要拍响的双手却又僵住张开着,已到嘴边的叫好声却又咽下。原来对面包厢的那男子这时也已站起,脑袋已伸到灯光下,弗朗兹看清了,此人就是基督山的神秘居人,就是昨天晚上在竞技场的废墟中似乎已被他认出身材和声音的那个人。无需再怀疑,这位神奇游客就住在罗马。弗朗兹看到此人出现,心中极为震动,脸上的表情自然也就随之显露,因为正望着他的伯爵夫人不由得哈哈笑了起来,接着问他出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朗兹回答道,“刚才我问您是否认识那位阿尔巴尼亚女子,现在我又要来问您认识不认识她丈夫。”

“女的男的我都不认识。”伯爵夫人答道。

“您从不留意过他吗?”

“只有你们法国人才这么问!您可知道,对我们意大利女人来说,除了自己所钟情的人以外,上流社会便无男士可言。”

“说得太对了。”弗朗兹说道。

“不管怎么说,”伯爵夫人说,一边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端到眼前,向对面的包厢望去,“这人大概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吧,是挖墓人让他从墓里爬出来的一具行尸,我觉得他的脸色白得吓人。”

“他一直是这样。”弗朗兹说。

“这么说,您是认识他的?”伯爵夫人问道,“那我倒要来问您了,他是什么人?”

“我觉得曾见过他,似乎应该认得。”

“果然是这样,”伯爵夫人一面说,一面耸了耸她那美丽的肩膀,仿佛一阵寒颤正在她血管中流动似的,“我看出来了,这样的人一旦见过一次,以后是终生难忘。”

弗朗兹的感觉显然不是他一个人特有的了,因为除了他之外,别人也有跟他一样的感觉。等到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又望了一次之后,他问伯爵夫人:“嗯,您觉得那个人怎么样?”

“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罗思文勋爵。”

这样引用拜伦笔下的人物,倒使弗朗兹产生深刻的印象,假如有人能让他相信世界上确有夜间从坟墓里出来专吸人血的鬼,那就是此人了。“我得弄清楚他是何许人物。”弗朗兹站起身说道。

“不,不,”伯爵夫人喊道,“不,您不能离开我,我正指望您能送我回家,我不让您走。”

“怎么?”弗朗兹凑近她耳边说道,“说真的,您害怕了吗?”

“听我说,”伯爵夫人对他说道,“拜伦曾向我发誓说,他相信吸血鬼是有的,甚至对我说他亲眼见过,还给我形容了吸血鬼的模样,噢,跟这完全一样:头发是黑的,两只眼睛射出两道奇特的火光,脸色是死人一般的苍白。还有,您看,他旁边的女人跟一般女人不一样……她是个外国人,一个希腊人,一个分立派教徒……肯定跟他一样,是个巫婆。我奉劝您不要去那包厢。明天,只要您自己愿意,怎么追根究底都可以,但是今天,我说了不放您走。”但是,弗朗兹仍坚持要去。“听我说,”伯爵夫人站起来说,“我要回家了。我家有客人,不能等戏演完才走。难道您连点小殷勤都不会献,居然不愿意陪我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