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生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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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文化的享受(2)

闲适和优雅是由一种身体胜任愉快的感觉产生出来的,由一种不但能把事情做得好,而且做得美的感觉产生出来的。在较抽象的境域里,当任何一个人把一样工作做得好的时候,我们都看得见这种美。把工作做得好或做得干净爽快,这种冲动根本也是一种审美的冲动。杀人的行为或阴谋虽是恶无可逭,可是如果做得干净爽快,看起来也是美的。在我们生活上较具体的活动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做得爽快,温雅,和胜任的事情。我们所谓“人生快事”,就是属于这一类。一句问候的话说得好,说得恰当,便是美的,说得不得体,便是失态。

在中国晋代的末叶(第三及第四世纪),温雅的言语,生活,和个人的习惯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境。当时,“清淡”盛行。

女人的服装最为妍丽,彼此争奇斗胜;以漂亮闻名的男人也非常之多。当时又盛行养“美髯”,男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大摇大摆地走着。衣服做起来极为宽大,穿在身上,什么地方的痒都可以搔到。什么事情都做得很温雅。中国人常常把一束马尾的长毛缚在一支短杖上以驱蚊蝇;这种叫做鏖的东西渐渐成为谈话的重要附属物,所以这种闲谈在今日的文艺作品中还是称为“尘谈”。其含义就是:一个人在谈话的时候,手中拿着那枝尘,很温雅地挥动着。扇也成为谈话的可爱的附属物,谈话者把扇时而张着,时而挥着,时而摺起来,有如美国的老人家在演讲时把眼镜再三架在鼻上又拿掉一样,看来颇为悦目。由实利的观点上说起来,鏖或扇比英国人的单眼镜稍微较有用处,可是它们全是谈话的风格的一部分,正如手杖是散步的风格的一部分一样。我在西方所看见的礼仪之中,最优美的两种是:普鲁士的绅士在客厅里向女人鞠躬时皮鞋后跟轻敲之声,及德国少女一腿向前弯而行屈膝礼的姿态。我觉得这是非常优雅的姿态:现在这种风尚已经消灭,真是可惜。

中国人有许多社交上的礼仪。一个人的指头、手,和臂的姿态都经过了一番严格的修养。满洲人所谓“打扦”行礼方式,也是一种很美观的姿态。当一个人走进房间的时候,他把一手伸直在一边,然后弯下一腿,做一种很优雅的行礼姿态。

如果有几个人坐在房间里,他便以那条直立的腿为轴心,全身旋转一下,向房间中的人们全体表示敬意。你也应该看一个有修养的下棋者把棋子放在棋盘上的样子。他把一颗白色或黑色的小棋子均衡地放在食指上,然后以很优美的姿态,用大拇指由后边轻轻地把棋子推出去,使之落在棋盘上。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在发怒的时候,做出非常优美的姿态。他穿着一件长袍,袖子卷起而露出丝衬里来,这种袖子叫做“马蹄袖”,当他勃然大怒的时候,他便向下挥动着右臂或双臂,让卷起的“马蹄袖”放下来,大摇大摆地走出去。这就叫做“拂袖而去”。

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其谈吐也很悦耳。他的话以一种美妙的声调表现出来,而那种北平腔的悦耳声调具有优美音乐的抑扬顿挫。他的字音说得又优雅又缓慢,讲到真正的学者,他的言语是夹杂着中国文学上珠玑般的辞句的。你也应该观察清朝官吏大笑或吐痰的样子,那真是美妙无比。吐痰的动作普通是以三个音乐的拍子去完成的,开头两个拍子是吸进和廓清喉咙的声音,以引出最后吐出痰时的拍子;吐出痰时的动作是急速有力的:“连音”继之以“断音”。老实说,如果吐痰的动作以审美的方式完成,我并不以喷到空气中的微菌为意,因为我虽受过许多微菌的袭击,可是我的健康并没有遇到什么不良的影响。他的笑也是一样有规律的,艺术化的,有韵律的动作,稍微有点矫揉做作,而结束时的声响则大一些,如果有白胡须的话,声响却会比较柔和一点。

以伶人而言,这种笑是一种细心修养起来的艺术,是他的表演技巧的一部分;戏剧的观众对于一个做得十全十美的笑的动作:是始终能够加以欣赏和赞美的。这当然是一桩很困难的事情,因为笑的种类很多:快乐的笑,看见一个人堕入他人圈套时的笑,讽刺或蔑视的笑,以及一个人被势不可当的环境力量压倒后的绝望的笑;最后这种笑是最困难的。中国的戏剧观众注意这些东西,也注意伶人的手的表情和“台步”。手臂的每一个动作,头部的每一次倾侧,颈项的每一次扭转,背部的每一次弯曲,宽大的袖子每一次的摆动,和足部的每一步,都是一种细心训练起来的姿态。中国人将演剧分为“唱”和“做”两类,有些戏剧注重于“唱”,另外有些戏剧则注重于“做”。所谓“做”,就是指身体,手臂,和面部的表演,以及情感和表情等比较普通的动作。中国伶人须学会怎样摇头以表示异议,怎样扬眉以表示怀疑,怎样轻抚胡须以表示安宁和满足。

一种艺术作品的特殊性质是艺术家的人格表现;艺术只有在这种限度内才和道德发生关系。人格伟大的艺术家产生了伟大的艺术;人格渺小的艺术家产生了渺小的艺术;感伤的艺术家产生了感伤的艺术;色情的艺术家产生了色情的艺术;多情的艺术家产生了多情的艺术;巧妙的艺术家产生了巧妙的艺术。一言以蔽之,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便是如此。所以,道德并不能依独裁者易变的狂想或宣传部长易变的道德律而加以改变或压抑。道德必须由内心生长出来,成为艺术家的灵魂的自然表现。而且,这不是可以选择的东西,而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心地卑劣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伟大的绘画,心胸伟大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下劣的绘画。

中国人关于艺术的“品”的观念是极有趣味的,这种“品”有时称为“人品”或“品格”。这里也有分等级的观念,例如我们称艺术家或诗人为“第一品”的或“第二品”的,也称尝试好茶的味道为“品茗”。这样,对于一个人在某种动作中所表现的人格,我们有着许多不同的应用语。对于一个坏赌徒,或一个性情暴躁或趣味低劣的赌徒,我们说他“赌品”不好。对于一个醉后失态的饮酒者,我们说他“酒品”不好。好棋手有好“棋品”,坏棋手有坏“棋品”。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批评作品名叫《诗品》(作者钟蝾,生活在公元500年左右。),书中将诗人分成各种等级;此外当然还有名叫“画品”的艺术批评著作。

所以,关于这个“品”的观念,一般人公认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是绝对受他的人格所支配的。这“人格”同时包括道德上的人格和艺术上的人格。这种观念注重人类的了解,崇高的意志,脱离俗尘的态度,以及琐碎、无聊、或下流的消灭。从这种意义说来,它和英国人的“态度”或“风格”颇为近似。一个任性或不依传统的艺术家会表现一种任性或不依传统的风格;一个温雅的人自然会在风格上表现着温雅和美妙的质素,一个具有高尚趣味的大艺术家不会墨守成规,受习气所束缚。

由这种意义上说来,人格就是艺术的灵魂。中国人素来绝对相信:一个画家如果道德上和审美上的人格不伟大,便也不能成为伟大的画家;在评判字画的时候,最高的标准不是艺术家是否表现优越的技术,而是他是否具有崇高的人格。一种表现着完美的技巧的作品,也许会表现“卑下”的人格,在这情形之下,依英人的说法,这种作品是缺乏“品格”的。

在这里,我们应该谈到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了。中国大将军和宰相曾国藩在他的一封家书里说:书法只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形式和表现。当时一位最伟大的书法家何绍基赞成曾国藩的观念,而且称许他的见识。一切的艺术都是具体的,所以艺术家始终须把握住一个机械上的问题,就是技巧的问题;可是艺术也是精神的,所以个人的表现是一切创造形式的根本要素。这种个人的表现就是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作品中惟一有意义的东西;艺术家的个性是比他的技巧更加重要的。在写作上,一部作品中的惟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家在判断上与好恶上所表现的个人的风格和感觉。这种人格或个人的表现不断地有被技巧所掩蔽的危险;无论在绘画上,写作上,或表演上,一切初学者的最大困难便是不能放浪形骸,顺其自然。其原因当然是由于初学者被形式或技巧所吓倒。可是不管什么形式,如果缺少这种个人的要素,便不能成为优美的形式。一切优美的形式都有一种韵律,而一切韵律看起来都是美的,无论是一个得锦标的高尔夫球健将挥动球棒的韵律,或一个人飞黄腾达的韵律,或一个足球选手将球带过球场的韵律。在这里必须有如潮涌的表现;这种表现必不可被技巧所妨害,而必须能够在技巧里优游自在地活动着。当一列火车绕了一个弯的时候,或当一艘游艇张帆疾驶的时候,那种韵律看来是很美的。

当一只燕子在飞翔的时候,或当一只鹰鸟由空疾降以扑掠食物的时候,或当一只骏马驰至终点而获得锦标的时候,那种韵律是很美丽的。

我们主张一切的艺术必须具有品格,所谓品格便是艺术家的人格,或灵魂,或衷心,或中国人所谓“胸怀”在艺术作品上所暗示或表现出来的东西。一个艺术作品如果没有那种品格或人格,便是死的,无论多少技艺或圆熟的技巧都不能把它由死气沉沉或缺少活力的状态中救回来。如果缺少那种叫做“性格”的很有个性的东西,美的本身便是平凡的。有许多想做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不晓得这一点,只是摹仿玛琳黛特丽(Marlene Diertich)或琪恩哈罗(Jean Harlow)的表情,使导演于愤激之馀,只好去寻找新人才了。平凡的漂亮面孔非常之多,可是新鲜的,有个性的美却少得很。她们为什么不去研究曼丽特莱士勒(Marie Dressler)的演技呢?一切的艺术都是一致的,无论是电影上的表演,或绘画,或文艺的著作,都根据于同样的表现原则或性格。真的,我们如果观察曼丽特莱士勒或里昂巴利摩亚(Lionel Barrymore)的表演,就可以得到写作上的风格的秘诀。创造那种性格之美,就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无论一个艺术家做什么事情,他的性格总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

性格的创造是道德上和审美上的问题,而且同时需要学识和风雅。风雅这种东西和鉴识力比较相近,也许是艺术家天性的一部分,可是一个人要有相当的学识,看见一部艺术作品时才能够感到最高的喜悦。这一点在绘画和书法上尤其来得明显。一个人看见一幅字,便可以知道写字者有没有看过许多魏碑。如果他曾看过许多魏碑,这种学识就会给他一点古气,可是除此之外,他必须让他的灵魂或性格渗进去;这种灵魂或性格当然是人人不同的。如果他有一个娇柔而感伤的灵魂,那么他会表现出一种娇柔而感伤的风格;可是如果他喜爱力量或伟大的权力,那么他也会采用一种表现力量和伟大的权力的风格。这样,在绘画上和书法上,尤其是在书法上,我们能够看见各种的审美质素或各种美的型式,而没有一个人能够把艺术作品之美和艺术家自己灵魂之美分别出来。世间有狂想和任性之美,强壮的力量之美,伟大的权力之美,精神的自由之美,毅力和勇气之美,浪漫的魅力之美,抑制之美,温柔的优雅之美,严肃端庄之美,简朴和“愚拙”之美,整齐匀称之美,疾速之美,有时甚至于有矫饰的丑陋之美。只有一种美的形式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劳碌之美或劳碌的生活之美。

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 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