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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捍卫常识(1)

卢跃刚

卢跃刚,1958年生,四川人。《中国青年报》策划部副主任、记者;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主要作品有1998年创作的《大国寡民》,进入当年十大畅销书榜单;另有《辛末水患》、《以人民的名义》、《乡村八记》等收入《观察中国》之《在高层》和《在底层》;近期新出版的讲述新东方传奇故事的《东方马车》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首先讨论一下水利大灾与中国社会问题的关系,有一个切入的认识和研究。一部德国著名的研究东方社会的书的作者根据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马克思在研究印度的时候文章里面提出的概念提出:东方社会围绕的秩序,而形成了一整套国家动员控制系统、独特的有东方色彩的国家结构或政治文化系统,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识形态。起初我不太明白其中的意思,后来91年发生了水灾,我就发现书里面记述的古代从水利到水患的国家行为与今天有着惊人的相似——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通过一场灾难和国家系统应对灾难方式来看国家的控制状况和社会状况。从历史来看,河渠书专列是我们的正史里一定要记载的,而且我们的专志里辟专章来讲水利,这是一个很有特色的文化现象或说是政治现象。根据我长时间的跟踪、积累的资料,我写了一部书叫《辛末水患》,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研究华东水灾。我采用的材料与当时通用的材料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当你做了一个最基本的了解——从理论的到社会状况的了解后,那么在前期采访里所选取的材料和跟踪的方向与别人是有天壤之别的。当水灾出现时,它成为了一个公共信息,媒体也根据各自的需求对此进行采访报道,由于记者的背景知识不同,选取材料角度不同,那么最后的作品也不同,我根据大量的收集资料,还写了一篇准学术文章——《治水·治国》,治水其实就是治国。基于我对中国的地理情况、水资源分布、气候和我们应对水灾的意识、观念与方法,当时我在书里(《辛末水患》)做了一个预测:如果有些问题不得到关注的话,当发生重大水灾的时候会出现更严重的情况。如果说水灾是一种常态,中国社会是一种常态,东方社会是一种常态,那么对水灾的应对及所谓的减灾,效果会大为不同。

我判断1991年的水灾是人祸大于天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极大地使天灾的损失加大。而且据当时的判断,我也觉得以后还由于世人的局限,人类利益关系的冲突,加大灾难。到1998年水灾来时,在全国媒体都没有动的情况下,我们《中青报》做了一个判断,提前一个多礼拜全线控制了长江流域。在这一个多礼拜里、《中青报》95%以上的新闻是独家,因为其他媒体都还没有去,他们认为那可能只是个小区域的、跟往常一样的、不会超过华东水灾的一次水灾。但他们忘了一个基本的道理,就是长江流域的含义与淮河流域的含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两边的气候也不同——因为长江基本上是龙脉,跟黄河并列的龙脉,长江流域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大于淮河流域的。所以长江只要一动起来,牵动全局的可能性就极大。整个流域的上游是重庆,下游是九江,一线两点,中间是有两大调蓄功能的自然湖泊洞庭湖和鄱阳湖,而我们控制了上游的最顶端、中游的最末端——最有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段。这都基于对中国自然状况的了解。后来我们突然发现柳州出现了运兵情况,正规军北上进入长江流域。我们在总参、总政、总后的消息全部封闭的情况下,看到了车次,对运兵人数进行了大概的预测,进行了头条的报道。因为在国家动员里面,当用了正规军来减灾的时候,就意味着灾难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实际上这都涉及了对新闻事实发生前的一个基本的判断,也与记者的背景知识储备有关。

我们的独家报道在当时享有很高的声誉。当时有一句话叫“长江冲破了九江大地,《中青报》冲破了新闻限制大堤。”因为当时规定,重大灾难、重大险情需慎重报道。但是作为从事新闻的职业者,要使我们国家完成一个良性的职业过程,首先要超越限制,作为媒体来讲也是一样。我们的独家报道一下子把整个关于九江报道的限制给冲破了。虽然我们后来受到了批评,写了无数的检讨。但是只1个月的时间,这篇报道就被评为九江报道的特别奖。不久,朱镕基总理到九江去,他说,重大的灾难险情一定要公开报道。在开始时,我们报道是有压力的,尽管它的社会效果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根据我们的判断,我们也不认为这个报道之后我们就会有灭顶之灾。虽然大家弦绷得比较紧。当时《江西日报》和《九江日报》是两天以后才报道灾情的,大水起了两天后成什么样子了?那个时候公众最想知道他们的生命和财产是不是处于安全状况,并且迅速做出对社会其他方面构成一体化影响的反应。结果他们的报道很被动。事实也证明了我们那个基本的判断是不错的,证明的时间很短,从朱镕基去九江说话,到1个月后在全国的评奖上这篇报道拿到特别奖,都足以证明。

这个过程我想说明的是:面对类似重大的新闻事实时,主导你的,眼睛不是往上看而是往下看,是往自己的内心看。你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在面对风险和你的职业状况时,要有效地完成职业行为进程中的那种权衡度量。因为记者的第一职能是记录历史。上次我和李大同在北大讲课时,他说:“记者呀,还要改变历史”。我不敢有那样的豪言壮语,我的最底线是记录历史,能够真实客观地记录将来能成为可靠研究资料的历史。当然他也说,这是一个改变历史的前提。“改变历史”是他的话,他的客观行为可以改变历史,但在记者的主体性行为里,我认为可以改变历史的东西是不客观的或者说它的影响是不客观的。李大同就跟我说,在一个健康的秩序正常的社会里,是可以改变历史的。其实这也不假,比如说报道立法,当立法确定以后就成为社会规范的一部分,就成为人的行为所遵循的某些准则。对记者而言,基本职业的底线,能完成记录历史本身已经是相当的困难了。因为我们知道当我们翻开近半个世纪的新闻史,我们所看到的历史相当部分是虚假的、不真实的,相当部分是大话、空话、套话、假话。在这样的历史情境里我们这代记者是有压力的。

在一个论坛上曾有个清华学生问了我一个问题,他说,香港也有报纸做假。他提这个问题是事实,有潜在的逻辑,狗仔队的那帮人到处乱钻,捕风捉影,这很常见。但那个不是主流媒体的标准。他的做假新闻并不意味着我们作出虚假报道的正当性。同时这个问题的提出,他的潜逻辑也值得质疑。他虽然举的是一个真实的事,可它并不能证明,这件事有它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起码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命题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还有一个社会学系的研究生,他也提了一个问题。他说,有一些新闻是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敏感的部分,如果把它公开报道,可能会有影响,让人心浮动,也可能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团结。他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封闭新闻的合理性,对社会有更广义更广泛的意义。就是说一个新闻把它真实报道出来后,它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是个假命题,它是另外一个角度的看法,起码不是从上而下的眼光来看的。他预测一个事件发生后,会影响到社会稳定而禁止媒体报道。我当时特别想说一句调侃的话,我想给他一个建议,我觉得他毕业后有个职业可以选择,这个职业就是戈培尔。(戈培尔是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因为假以任何人的名义,来对社会的状况形成自己特殊利益阶层控制的时候,这起码是值得警惕的。因为这里面涉及一个问题就是,记者和媒体的基本的价值是什么?记者和媒体的基本立场是什么?记者和媒体的权利来源是什么?这些问题说起来都挺大的,但实际上,我们每时每刻都实践着问题的答案。比如新闻,记者凭什么写,凭什么去采访别人,别人又为什么要接受你的采访?凭什么你拿个记者证,打个电话或者上门,人家就接待你?是因为你拥有特权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那是公共利益,宪法赋予的公共权利,对媒体的让步,这是我们媒体和记者的权利来源。大众需要通过渠道表达他们自己的意志和意见,除了我们目前涉及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民意,而根据现在情况来看,还远远不够。那么就只有通过媒体实现这一目标。在公众,他们是没有渠道对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生活表达自己的意志,保护自己的利益的。那就只有了解信息并对他所了解的信息作出回应。

我当时比较震惊,因为这是一个在现代社会里,或者说是在公民社会里,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我不知道现在在传播学院就这类问题是否有过讨论,但是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西方,媒体的从业人员是被称为知识分子的,虽然很多报系代表着我们所理解的大财阀、大财团和资本家等某些集团利益,但它在公共形象上,是不能代表党派的,它只能站在审视监督的立场上,它有它的市场化特征,同时也有自己的国体和意识形态,使它这个角色总体上对社会处于一个审视监督和批评的状况。所以很多意见是通过媒体来呈现的。我首先把它提出来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如果这些前提不能弄清楚的话,即使能偶尔写出几篇好报道,但一定锤炼不出大编辑、大记者。我们中青报在80年代时,形成了一套文化系统。我认为有三点:第一点就是非常浓厚的业务风气;第二点是没有强的等级观念;第三点就是鼓励出名编辑、名记者。但一个名编辑或名记者,我认为那只是一个标准。还有一种记者的认定,我们新闻界一个很著名的总编辑在接受记者访问时曾讲到过:记者要想总理的事情。这是一句名言。后来我认认真真地对这个名言做过一番思考,说得积极一点是说,记者要站得高,看新闻要抓重大价值的新闻,抓总理关注级别的重大新闻,要以总理的眼光看待中国的现实,归纳起来就是“站得高、看得远、抓得大”。但是说得消极一点,上面一点似乎很难成立,原因是:第一,我们不知道总理想什么,或者说我们很难知道总理想什么。因为根据我们的社会经验,我们真正看到的总理想的问题,实际上是他在变成公共化以后过滤的。如果你把他在总理办公会的讲话跟他发表出来的公开演讲对应起来看的话,你就会发现,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他作出某个经济决策,他的内在逻辑不是我们想象的逻辑,他关注的很多问题是基于他特定的角色,甚至非常特定的心境,这么一种偶发性的东西。他可能并不这么考虑问题,他是受着职位的、现实的状况作出考虑的。他这个考虑要打折扣。比如说我可以举一个非常大的反例(如果这个可以成立的话),我做过一个调查,称为《中国重点工程调查》,当时有84个进入国家计委的涉及1亿—2 000亿元的工程。我调查后发现有巨大的损失,由于有贪污受贿,就是光进账面的损失就有1 800亿元。1991年,由于超预算和超概算,抛去看不见的损失约是89年的翻倍。也就是说在当时的重点公司投资里面,国家纳税人的钱,10%—20%是毫无意义的,是直接损失。而这些工程在建成以后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效果,还需要打折扣,那么通过国家纳税形势积起来的财富运用是否得当呢?当我这么提出问题时,你会发现我所描述的正反两面提出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我是说你总理干得怎么样,我才不管你总理想的是什么问题,总理在那一刻可能想的都是些职务安排的问题。你根本考虑不着,也轮不上你。看得见的是纳税人的钱怎么用的?上到总理下到普通科员的国家公务人员有义务有责任把他所得到的俸禄和他所得到的官职,所应尽的责任向人们、向社会讲清楚。而这个功能渠道来自于媒体,也就是说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像总理那样想问题,但是我们有能力在我刚才描述的情况下想问题。

实际上谈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包含了有些东西的判断,来自于我认为第一个基本前提:社会经验,或者说是常识性经验。这个常识啊,说起来特容易,吃喝拉撒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喜怒哀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等等。但是你们要是进入了真实的社会生活,要从事记者职业或者其他职业的话,就会发现建立常识何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