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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偶像破坏论

陈独秀

◎作者简介

陈独秀(1879—1942),原名庆同,官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旗帜,中国文化启蒙运动的先驱,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他不仅是一位政治家,更是一位学人。在五四运动前,他创办《新青年》,发表《文学革命论》;其后,他出版《字义类例》、《实庵字说》等。此外,陈独秀在诗学、文字音韵学以及书法上的造诣都是相当精深的。

“一声不作,二目无光,三餐不吃,四肢无力,五官不全,六亲无靠,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九(音同久)坐不动,十(音同实)是无用”:这几句形容偶像的话,何等有趣!偶像何以应该破坏,这几句话可算说得淋漓尽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实是个无用的废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无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废物,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世界上真实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尊重,应该崇拜;倘若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这班骗人的偶像倘不破坏,岂不教人永远上当么?泥塑木雕的偶像,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对他烧香磕头,说他灵验:于是乡愚无知的人,迷信这人造的偶像真有赏善罚恶之权,有时便不敢作恶,似乎这偶像却很有用。但是偶像这种用处,不过是迷信的人自己骗自己、非是偶像自身真有什么能力。这种偶像倘不破坏,人间永远只有自己骗自己的迷信,没有真实合理的信仰,岂不可怜!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确实证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种骗人的偶像:阿弥陀佛是骗人的;耶和华上帝也是骗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骗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无用的骗人的偶像,都应破破坏!古代蒙昧初开的民族,迷信君主是天的儿子,是神的替身,尊重他,崇拜他,以为他的本领与众不同,他才能居然统一国土。其实君主也是一种偶像,他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圣出奇的作用;全靠众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够号令全国,称做元首;一旦亡了国,像此时清朝皇帝溥仪,俄罗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寻常人还要可怜。这等亡国的君王,好像一座泥塑木雕的偶像抛在粪缸里,看他到底有什么神奇出众的地方呢!但是这等偶像,未经破坏以前,却很有些作怪;请看中外史书,这等偶像害人的事还算少么!事到如今,这等不但骗人而且害人的偶像,已被我们看穿了,还不应该破坏么?国家是个什么?照政治学家的解释,越解释越教人糊涂。我老实说一句,国家也是一种偶像。一个国家,乃是一种或数种人民集合起来,占据一块土地,假定的名称;若除去人民,单剩一块土地,便不见国家在哪里,便不知国家是什么。可见国家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偶像,他本身亦无什么真实能力。现在的人所以要保存这种偶像的缘故,不过是藉此对内拥护贵族财主的权利,对外侵害弱国小国的权利罢了。(若说到国家自卫主义,乃不成问题。自卫主义,因侵害主义发生。若无侵害,自卫何为?侵略是因,自卫是果。)世界上有了什么国家,才有什么国际竞争;现在欧洲的战争,杀人如麻,就是这种偶像在那里作怪。我想各国的人民若是渐渐都明白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这种偶像就自然毫无用处了。但是世界上多数的人,若不明白也是一种偶像,而且明白这种偶像的害处,那大同和平的光明,恐怕不会照到我们眼里来!世界上男子所受的一切勋位荣典,和我们中国女子的节孝牌坊,也算是一种偶像;因为功业无论大小,都有一个相当的纪念在人人心目中;节孝必出于自身主观的自动的行为,方有价值;若出于客观的被动的虚荣心,便和崇拜偶像一样了。虚荣心伪道德的坏处,较之不道德尤甚;这种虚伪的偶像倘不破坏,却是真功业真道德的大障碍!破坏!破坏偶像!破坏虚伪的偶像!吾人信仰,当以真实的合理的为标准;宗教上,政治上,道德上,自古相传的虚荣,欺人不合理的信仰,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此等虚伪的偶像倘不破坏,宇宙间实在的真理和吾人心坎儿里彻底的信仰永远不能合一!

佳作赏析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历史从此开始了新的纪元。那是一个破除封建政治、文化和思想迷信的时代。陈独秀的《偶像破坏论》写在“五四”运动前夜,在文中,陈独秀把“国家”、“民族”同“宗教”、“君主”、“节孝”一道视为应该破坏的“虚伪的偶像”。其实早在谭嗣同那里,“国”已经成为否定的对象,他在阐发“春秋大一统”时指出:“《春秋》之义,天下一家,有分土,无分民。同生地球上,本无所谓国。”

思想的闸门一旦打开,以民主和科学为出发的思想解放的洪流就奔腾向前,不可阻挡,其后尽管经历了漫长艰苦的革命斗争,但是中国从此在政体上真正摆脱了封建的集权一统,逐步走上了民主和科学发展的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