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的各个寺院,一年里都要举行几次宗教活动,吸引附近朝拜供施的乡民前来观看。一般来说,每年的正月和六月从初一到十五是寺院例行举行盛大宗教活动的日子,一些影响大的寺院,举行的活动别具特色。在东南藏族的各个寺院,都举行宗教活动。届时,大喇嘛坐在台上诵经,约有30个僧人头戴面具着蟒袍,装扮成天王菩萨、牛头马面、护法诸神的模样在寺中坛上跳舞,还有僧人用鼓乐、喇叭号筒在台中迎接,一对对继出,之后大家合跳舞步。诵完经后,用鼓乐鸣炮,把用炒面和酥油做成的赤形人放在三角木盘内,送到寺外一二里地。次日,寺院收藏汉群众的布施。洮岷山区的禅定寺每年正月十六、六月十六、十月十六举行三次盛会,称为“打掌哈”,附近藏族男女盛装前来,数千僧人装扮成奇怪异兽,欢腾跳跃。下午要举行烧油锅的习俗,在锅内盛油洒后燃烧,喇嘛将燃烧的油洒泼在地上,油火泄地,焰火宛如龙蛇,供人观赏。
各少数民族都有传统的日常生活礼俗。藏族每逢节日或亲友来访,都要向客人敬献长五尺,宽二尺的哈达,接受者要回送一条,或日后回拜时敬献一条哈达。递送的方法是,谒见尊长、土官、活佛时,献者双手捧上,接受者不一定亲手接取,献者可置其座前退下;尊长等犒赏下人时,把哈达系于受赏者的脖颈;平辈互赠,则是递于手中。馈赠礼物时,在礼物上也可系一条哈达。哈达的颜色有白色、黄色和蓝色,以白色居多。藏族对活佛尊敬到五体投地的地步,活佛的车驾经过,撮马蹄下的尘土,贴在额上,感到十分荣幸。在洮河流域汉藏杂居地区,春秋两季藏族有祭山习俗。到时,每家派人手持长杆嘛尼旗,到附近高山上插在一处,认为可以避祸得福。到藏族人家去拜访,到帐房门外须先叫唤,主人即出帐迎接。迎入帐房,男主人和客人都进入左侧,女主人和女客进入右侧,主客席地坐在毡或羊皮褥子上。座位以里面朝外为最尊贵,主人面向客人。客人在帐房坐定后,主妇拿出酥油和炒面,烹茶招待。客人从自己的怀里取出碗,用酥油、炒面、副茶制作糌粑,喝茶食用。
五、日常礼俗
甘肃地方广袤,人口较少,数十里、几十里路途不见人烟。人们之间远距离的交往很少,看重同村、同地域的人际关系,同村的人们平时见面要互致问候,婚丧嫁娶和有疾病时互相帮助,在春种、夏收时节,哪家劳力少,农活干得慢,劳力多干得快的人家就去帮忙。某些缘由就可以建立比较久远深厚的人际关系。比如康县等地看重同庚出生的人,同庚出生的人之间亲如兄弟姐妹,互称为“老庚”,双方父母认亲交往,如亲戚一样走动。各地对同科中举视为珍贵,称为“IM年”,彼此借此可结拜兄弟,以便以后在仕途上互相关照。亲戚、朋友造访常在门口或村口迎送,亲友至,装烟敬之,无论远近,要留吃便饭。用双手给长辈、客人递送烟酒、饭菜、茶水,接者也须双手。尊重师长,诸艺皆有师,而士为首倡,自拜师后,敬师如父兄,四季有节礼,生辰有敬祝,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甘肃民间有拜干亲的习俗,如拜干爹、干妈、干姐妹、干兄弟等。此俗一般是孩子出生后身体不好,民间认为和父母犯灾,或相冲相克,为避灾而在门外撞干亲,即清晨在路口等待,碰到的第一个成人就可视为干亲,或找个属性相合的已经有孩子的人拜为干亲。孩子到十六七岁时,干亲可卸下,也有终身来往的。家里孩子少或独苗,多拜性情相投、年龄相仿的人为干兄弟干姐妹,或成年后与玩伴或闺中密友拜为兄弟或姐妹,终身如兄弟姐妹相待。新居落成,要举行乔迁之喜,亲朋好友前来贺房,称为暖房。考中功名后,亲友要贺喜,家里也要摆酒席款待贺喜的人。近代新式教育兴起后,学生高中毕业后,众亲友便来恭贺。甘肃的汉族也有在岔道、古道、十字路口堆峨巴(蒙语为石堆)的习俗。峨巴为古老的路标。
甘肃近代许多地方留存了古风遗俗。有的地方,在年节时分,门上不贴对联,而是贴诗一二首,此即古代宜春贴的遗俗。为亲朋饯行时,不设宴,在友人登车上程之日,先行一步,早早拱立在道旁,持一壶酒在路旁等候,车至,朋友下车持樽饮毕。上车行至数里,又遇一友,恭候持酒如前,再次斟酒。交友越多,持酒饯行的人也越多,饮酒也越多。这也许就是“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古俗的遗留吧。百姓晚上出行,手持燃火的木根或木片,称为料子,古人有所谓的燎子,这是古俗的沿袭和变异。
传统社会人们终身都在村落内生产生活,女人更是如此。有些偶尔外出做点生意的男人,已经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人们视野狭隘,很少看见陌生人,偶有陌生人路过,彼此比较友好。有人撰回忆录记载近代民风:甘肃陇南的清水县,离天水约有一百三十华里,其间从四十里铺向南至社棠镇三十余里,路途大多在山梁之上。夏季炎热,在行人口干舌燥之际,半途中有在土崖上开的窑洞,洞内坐着一位五十余岁的农民,其前面置两个盛满米汤的大瓦罐,其中一个罐上漂着木勺一把,地下放着几个粗碗。在夏日炎热不见人烟的地方,过客莫不欢欣,进洞解凉饮汤如得甘露。稀汤米不相连,正好解渴,喝好歇过,问需付多少钱,农民回道:“不收分文。”问何故,只说:“每夏舍汤已数代矣。”作者感言道:天上天阔云净,远处山洼里村庄掩映在绿树之间,一派宁静气氛。此时、此地、此农民自有其内心世界,当为以济人为乐者,或其精神上所得之恬慰,已与天地相契矣。从身处今天纷纷扰扰的尘世的人看来,这种难能可贵的人情风俗,有一种淳朴、厚道、恬静的感觉。甘肃地方人情憨厚老实,淳朴保守,本分吃苦,由此可见一斑。
在日常生活里也有不少不良的陈规陋俗,如赌博。近代有的地方赌风很甚,公开聚众赌博。每到夏收以后八九月间,麦子收仓,相对闲暇,有的地方的农民便在同村赌博,有人乘机在人口集中的乡村或集镇设庄聚赌,不少客商前来聚赌。一些良家子经不住诱惑,将家业赌博殆尽,落个倾家荡产。军阀割据时期,地方军阀聚众赌博的事屡见不鲜,史载:“民国十一年以后,八镇开骡马会,有官赌焉。陇东镇守使派副官监视,兵士保护,……浮薄子弟,沉溺其中,至有倾家荡产者,其父兄诉诸县署。县长日:此军阀所放之赌也,吾其如彼何。”在城镇人口积聚的地方,赌风更甚,有的乡下人进城卖麦子,将随身带的麦子和驴都输得精光。赌风的滥觞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民国以后,易正朔,改衣服,变风俗,古老的习俗面临着种种变革,新的社会风尚逐渐萌芽。民国元年(1912年)2月,甘肃官牍文书一律改为公历,也即阳历,城镇的商务交往逐渐开始用阳历,民间活动则仍用阴历。城镇男子久别相见,彼此握手问好,学生见老师,须向老师行鞠躬礼,原来的跪磕礼渐废。
六、禁忌
禁忌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比较普遍,反映出社会的某些观念。汉族在性别方面的禁忌最多,针对妇女的清规戒律较之其他少数民族尤甚。在今天的人看来,几乎到苛刻的地步。甘肃近代各地,女孩长到六七八岁时,就要裹脚,称小脚为“三寸金莲”。这种几近畸形的审美意识,使许多女子的身心受到伤害。女子成人后,脚小与否成为男人择偶的必备条件,尤其是一些大户人家,更注重未来儿媳妇的脚的大小。辛亥革命禁止缠足的号令,在甘肃落实得并不彻底,城镇里一些人家逐渐解禁,而乡村仍然给女孩缠足,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彻底废除了这一千年陋习。婚前的女子基本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学习刺绣、纺织等女工以及烹饪等家务。若出门,必要家中男子陪同。有记载笑言,若外人叩门问家中是否有人,如果无男人在家,常回答为“没人”,似乎女子非人也。近代在陇东、陇南的部分地区,妇女出行,头戴脸罩,也称为面纱,脸罩为长方形的青色薄纱,下两角缀银角,防风吹起;上两角有飘带,从额前勒系至头后,带端有银铃,直垂背后。除非同行的家里人多,则不需戴面罩。
出嫁后的女子,在婆家的地位甚低,尤其在大家庭里,年轻媳妇基本没有什么地位,全部的生活就是做饭、缝织,养育孩子,绝大多数妇女还要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已婚妇女社会地位低,从称呼上可见一斑,已婚妇女对与丈夫平辈的兄弟、姐妹都是大一辈的称呼,如称夫兄为大伯哥,夫弟为小叔,夫姐为大姑,夫妹为小姑等。伯、叔、姑在汉族称谓里,均为对大一辈的人的称呼,而对已婚妇女来说,出嫁后在婆家平辈的关系中,却这样称呼丈夫的平辈兄弟姐妹,可见社会对女性的桎梏体现在各个方面。
其他禁忌在日常生活随处可见,妇女生育后,为求产妇安静,避免打扰,常在门口挂红纸或红布条,禁忌陌生人进出,民间称为“忌门”,家里有生病的人,也要忌门。禁忌亲人亡故有孝在身时,去别人家走动,或参加别人的喜庆之事;禁忌孕妇进入洞房,也不得进入产房;禁忌未成年人或产妇暴死后人祖坟;禁忌出嫁的姑娘年三十、初一回娘家;禁忌用筷子敲打碗碟;禁忌正吃饭时将筷子插入碗内离开;禁忌将筷子头放在朝桌外的一边;禁忌在别人前或客人前打孩子;禁忌年节期间教训孩子;禁忌与人发生口角;禁忌麻绳系腰间;禁忌男人从妇女内衣下过;禁忌晚上出行;忌讳呼父母姓名,别人直呼父母姓名视为侮辱;忌讳亡故亲人的名字被人使用称呼,视为侮辱;不得嘲笑别人的生理缺陷,不得偷听他人的谈话,客人自己不能盛饭,禁忌单手给客人递饭;禁忌客人来时打扫房屋;忌乌鸦叫,喜欢喜鹊叫;禁杀耕牛,传说耕牛为黄毛菩萨,意为人人所吃的粮食离不开耕牛,临了就不能宰杀。官员不准人民房,意为地方官操生杀大权,进入民房恐不利于民,有扰民之嫌。
各少数民族的性别禁忌也很多,禁忌妇女参加宗教活动,禁止妇女进人寺院。回族妇女出门须戴盖头。藏族、蒙古族妇女社会地位比汉族妇女略高,但妇女仍然十分辛苦,地位低下。藏族妇女承担着绝大多数的生产和生活劳动,背水、捻线、放牧、挤牛奶、晒牛粪等。男子参与部落集会,从事以物易物的交换活动,承担防卫之务,骑马荷枪,交涉争斗,防匪捕盗。在拉卜楞寺,在每年四月十五日释迦牟尼诞辰的次日,妇女可以出外活动,称为“坐娘乃”。是日,拉卜楞寺附近的每个妇女,穿上盛装,戴上珍贵的饰物,清晨日出以后,集合在拉卜楞寺外围,以村庄或部落为单位,排成长队,齐声高唱“喳嘛呢叭咪哞”的六字真言,自右而左,周而复始地沿着寺院外围的经轮边走边唱边转经轮。男人、小孩在旁边观看,人头攒动,非常热闹。这项活动禁忌妇女在日落之前吃任何东西。裕固族的特殊禁忌是忌穿红衣,骑红马,携带枪支、牧鞭、生肉、生皮的人进入帐房。